第2章 諾貝爾文學獎簡介
1901年12月10日,諾貝爾逝世五週年,諾貝爾獎金設立。諾貝爾文學獎是阿爾弗雷德-諾貝爾遺囑中提到的五大獎勵領域之一,他在遺囑中說獎金的一部分應頒給“一份獎給在文學界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文學獎的頒獎單位是瑞典文學院。
諾貝爾遺囑全文
我,簽名人艾爾弗雷德-伯哈德-諾貝爾,經過鄭重的考慮後特此宣布,下文是關於處理我死後所留下的財產的遺囑:
在此我要求遺囑執行人以如下方式處置我可以兌換的剩餘財產:將上述財產兌換成現金,然後進行安全可靠的投資;以這份資金成立一個基金會,將基金所產生的利息每年獎給在前一年中為人類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將此利息劃分為五等份,分配如下:
一份獎給在物理界有最重大的發現或發明的人;
一份獎給在化學上有最重大的發現或改進的人;
一份獎給在醫學和生理學界有最重大的發現的人;
一份獎給在文學界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最後一份獎給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
......
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詩人抒情詩選
獲獎詩人作品除已註明出處者外,大體選自以下詩集:
《獲諾貝爾文學獎作家叢書》,漓江出版社出版(1985-2000)
《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者作品精編》,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1992)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詩選》;中國文聯出版公司出版(1986)
《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者散文詩選》,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