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詩歌戲曲 凡·高的向日葵:余光中散文

第12章 誰能叫世界停止三秒?

如果鏡子是無心的相機,所以健忘,那麼相機就是多情的鏡子,所以留影。這世界,對鏡子只是過眼雲煙,但是對相機卻是過目不忘。如果當初有幸映照海倫的鏡子是一架相機,我們就有福像希臘的英雄,得以饜足傳說的絕色了。可憐古人,只能對著鏡子顧影自憐,即使那喀索斯(Narcissus),也不過臨流自戀,哪像現代人這樣,自憐起來,總有千百張照片,不,千百面鏡子,可供顧影。 在忙碌的現代社會,誰能叫世界停止三秒鐘呢?誰也不能,除了攝影師。一張團體照,先是為讓座擾攘了半天,好不容易都各就神位,後排的立者不是高矮懸殊,就是左右失稱,不然就是誰的眼鏡反光,或是帽穗不整,總之是教攝影師看不順眼,要叫陣一般呼喝糾正。大太陽下,或是寒風之中,一連十幾分鐘,管你是君王還是總統,誰能夠違背掌控相機的人呢?

“不要動!” 最後的一道命令有絕對的權威。誰敢動一根睫毛,做害群之馬呢?這一聲呼喝的威懾,簡直像美國的警察喝止逃犯:Freeze!真嚇得眾人決眥裂眶,笑容僵硬,再三吩咐Say cheese也沒用。相片衝出來了,一看,美中不足,總有人反應遲緩,還是眨了眼睛。人類正如希臘神話的百眼怪物阿格斯(Argus),總有幾隻眼睛是閉目養神的。 排排坐,不為吃果果,卻為照群相。其結果照例是單調而乏味。近年去各地演講,常受鎂光閃閃的電擊,聽眾輪番來合影,更成了“換湯不換藥”的場面,久之深嘗為藥之苦。笑容本應風行水上,自然成紋,一旦努力維持,就變成了假面,淪為偽善。久之我竟發明了一個應戰的新招。 攝影師在要按快門之前,照例要喊“一——二——三!”這老招其實並不管用,甚至會幫倒忙,因為喊“一——二——”的時候,“攝眾”已經全神戒備,等到喊“三——”表情早已呆滯,而笑容,如果真有的話,也早因勉強延長而開始僵化。所以群照千篇一律,總不免刻板乏味。倒是行動中的人像,例如騰跳的選手、引吭的歌手、旋身的舞者、舉杖的指揮,表情與姿勢就都自然而生動。

因此近年我接受攝影,常要對方省掉這記舊招,而改為任我望向別處,只等他一聲叫“好!”我就驀然回首,注視鏡頭。這樣,我的表情也好,姿勢也好,都是新的,即使笑容也是初綻。在一切都還來不及發呆之前,快門一閃,剎那早已成擒。 攝影,是一門藝術嗎?當然是的。不過這門藝術,是神做一半,人做一半。對莫奈來說,光,就是神。濛鴻之初,神曰,天應有光,光乃生。斷霞橫空,月影在水,哲人冥思,佳人回眸,都是已有之景,已然之情,也就是說神已做了一半。但是要捕永恆於剎那,擒光影於恰好,還有待把握相機的高手。當奇蹟發生,你得在場,你的追光寶盒得在手邊,一掏便出,像西部神槍手那樣。 阿富汗少女眼瞳奮睜的神色,既驚且怒,在《國家地理雜誌》的封面上,瞪得全世界背脊發毛,良心不安。僅此一瞥,比起阿富汗派遣能言善辯的外交官去聯合國控訴,更為有力,更加深刻,更像一場眼睜睜的夢魘。但是那奇蹟千載難逢,一瞥便逝,不容你喊什麼“一——二——三”!

其實攝影要成為藝術,至少成為終身難忘的紀念,鏡頭前面的受攝人,有時,也可以反客為主,有所貢獻的。不論端坐或肅立,正面而又正色的人像,實在太常見了,為什麼不照側面或背影呢?今日媒體這麼發達,記者拍照,電視攝影,久矣我已習於鏡頭的瞪視。記者成了業餘導演,一會兒要我坐在桌前作寫詩狀,一會兒又要我倚架翻書;到了戶外,不是要我獨步長廊,便是要我憩歇在菩提樹下,甚至佇立在堤上,看整座海峽在悲愴的暮色裡把落日接走。我成了一個半調子的臨時演員,在自己的詩境裡進進出出。久之我也會選擇背景,安排姿勢,或出其不意地回頭揮手。 有一年帶中山大學的學生去南非交流,到了祖魯族的村落,大家都爭與土著並立攝影,我認為那樣太可惜了,便請一位祖魯戰士朝我揮戈,矛尖直指我咽喉,我則舉手護頭,作危急狀。

一九八一年大陸開放不久,辛笛與柯靈隨團去香港,參加中文大學主辦的“四十年代文學研討會”。辛笛當年出過詩集《手掌集》,我就此書提出一篇論文,因題生題,就叫《試為辛笛看手相》,大家覺得有趣。會後晚宴,攝影師特別為我與辛笛先生合照留念。突然我把他的右手握起,請他攤開掌心,任我指指點點,像是在看手相。辛笛大悅,眾人大笑。 有一次在西子灣,鍾玲為獲得“國家文藝獎”宴請系上的研究生,餐後師生輪流照相。何瑞蓮與鄭淑錦,一左一右,正要和我合影,忽然我的兩肩同受壓力,原來是瑞蓮的右肘和淑錦的左臂一齊擱了上來。她們是見機即興,還是早有陰謀,我不知道。總之這一招奇襲,令平日保守的師生一驚,一笑,並且為我家滿坑滿谷的照片添了有趣的一張。那天陽光頗艷,我戴了一副墨鏡,有人看到照片,說我像個黑道大哥。

上個月回中文大學,許雲嫻帶我去新亞書院的新景點“天人合一”。她告訴我,金耀基校長誇稱此乃香港第二景,人問第一景何在,金耀基笑曰:“尚未發現。”我們走近“天人合一”,只覺水光瀲灩,一片空明,怎麼吐露港波滿欲溢,竟然侵到校園的崖邊來了?正感目迷神蕩,驚疑未定,雲嫻笑說:“且隨我來。”便領我向空明走去。這才發現,原來崖邊是一汪小池,泓澄清澈,滿而未溢,遠遠看過來,竟有與海相接的幻覺。人工巧接天然,故云“天人合一”。一條小徑沿著懸崖繞到池後,狹險至極。大家輪流危立在徑道上,背海面池照起相來。輪到我時,我便跪了下來,把下巴擱在池邊。照片衝出來後,只見我的頭顱浮在浩渺之上,朋友乍見,一時都愕然不解。

人生一世,貪嗔兼痴,自有千般因緣,種種難捨。雪泥鴻爪,誰能留得住,記得清呢?記日記嗎,太耗時了。攝影,不但快速,而且鉅細不遺,倒是方便得多。黃金分割的一小塊長方形,是一整個迷幻世界,容得下你的親人、情人、友人;而更重要的,是你,這世界的主角,也在其中。王爾德說他一生最長的羅曼史,便是自戀。所以每個人都有無數的照片,尤其是自己的倩影。孫悟空可以吹毛分身,七十二變。現代人攝影分身,何止七十二變呢?家家戶戶,照片氾濫成災,是必然的。 這種自戀的羅曼史,不像日記那樣只堪私藏,反而公開炫示才能滿足。主人要享炫耀之樂,客人就得盡觀賞之責。幾張零照倒不足畏,最可畏的,是主人隆而重之,抱出好幾本相簿來饗客。眼看這展示會,餐罷最後的一道甜點,一時是收不了的了,客人只好深呼吸以迎戰,不僅凝眸細賞,更要嘖嘖讚歎。如果運氣好,主人起身去添茶或聽電話,客人便可趁機一下子多翻幾頁。

一人之自戀,他人之疲倦。話雖如此,敝帚仍然值得自珍。我家照片氾濫,相簿枕藉,上萬張是一定的,好幾萬也可能。年輕時照的太少,後來照的太多,近年照的有不少實在多餘。其中值得珍藏並對之懷舊甚至懷古的,也該有好幾百張。身為人子、人夫、人父、人祖、人友、人師,那些親友與寶貝學生的照片當然最為可貴。但身為詩人,有兩張照片,特別值得一提。 第一張是群照,攝於一九六一年初。當時我英譯的《中國新詩選》在香港出版,“台北美國大使館”辦了一個茶會慶祝,邀請入選的詩人參加,胡適與羅家倫更以新文學前輩的身份光臨。胡適是新詩的開山祖,會上免不了應邀致詞,用流利的英語,從追述新詩的發軔到鼓勵後輩的詩人,說了十分鐘話。有些入選的詩人,如瘂弦、阮囊、向明,那天未能出席,十分可惜。但上照的仍為多數,計有紀弦、鐘鼎文、覃子豪、周夢蝶、夏菁、羅門、蓉子、洛夫、鄭愁予、葉珊和我,共為十一人。就當年而言,大半個詩壇都在其中了。

另一張是我和弗羅斯特的合照,攝於一九五九年。當時我三十一歲,老詩人已經八十五了。他正面坐著,我則站在椅後,斜侍於側。老詩人鬚髮皆白,似在冥想,卻不很顯得龍鍾。他手握老派的派克鋼筆,正應我之請準備在我新買的《弗羅斯特詩集》上題字。我心裡想的,是眼前這一頭銀絲,若能偷剪數縷,回去分贈給台灣的詩友,這大禮可是既輕又重啊。 這張合照經過放大裝框,高踞我書房的架頂,久已成了我的“長老繆斯”,也是我家四個女兒“眼熟能詳”的藝術圖騰,跟凡·高、王爾德、披頭士一樣。只有教美國詩到弗羅斯特時,才把他請下架來,拿去班上給小他一百一十歲的學生傳觀,使他們驚覺,書上的大詩人跟他們並非毫無關係。 胡適逝於一九六二年,弗羅斯特逝於翌年。留下了照片,雖然不像留下著作那麼重要,卻也是另一方式的傳後,令隔代的讀者更感親切。從照片上看,翩翩才子的王爾德實在嫌胖了,不像他的警句那麼鋒芒逼人,不免掃興。我常想,如果孔子真留下一張照片,我們就可以仔細端詳,聖人究竟是什麼模樣,難道真如鄭人所說,“累累若喪家之狗”?中國的歷史太長,古代的聖賢豪傑不要說照片了,連畫像也非當代的寫真。後世畫家所作的畫像,該是依據古人的人品或風格揣摩而來,像梁楷的《太白行吟圖》與蘇六朋的《太白醉酒圖》,雖為逸品,卻是寫意。楊蔭深編著的《中國文學家列傳》,五百二十人中附畫像的約有五分之一,可是面貌往往相似,不出麻衣相法的典型臉譜,望之令人發笑。

英國工黨的要角班東尼(Tony Benn)有一句名言:“人生的遭遇,大半是片刻的歡樂換來終身的不安;攝影,卻是片刻的不安換來終身的歡樂。”難怪有那麼多發燒的攝影迷不斷地換相機,裝膠卷,睜一眼,閉一眼,鎂光閃閃,快門刷刷,明知這世界不斷在逃走,卻千方百計,要將它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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