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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三十四章涅槃體性

覺悟之道 那烂陀 4517 2018-03-20
朋友,何為涅槃?貪之熄滅,嗔之熄滅,痴之熄滅,此即為涅槃。 ——《相應部》 與萬有存在的娑婆世界相待,涅槃為永恆(dhuva),美好(subha),快樂(sukka)。 佛教認為,世間法和出世間法分成兩個部分,即有為法(samkhata)和無為法(asamkhata)。 “一切有為法皆有三相:生,老,滅”(1) 一切因緣所生法皆有生起之根本特徵,而生起之法皆無常變化及至消失。一切有為法都在不停的生起和持久地變更之中。無常這一普遍規律適用於宇宙中的一切精神和物質範疇,包括微小細菌和微粒子,以及最上有情和龐然大物。心識雖然難以構思,但它比物質的變化更為迅速。 佛陀和阿羅漢所悟證的涅槃為出世之法,它是非因緣所生。故爾,它不在生有、變化和消失之內。它非生、非老、非死。嚴格講來,涅槃既不是因,也不是果。所以它是獨一無二。

一切從因而生之法,不可避免地要消亡,而這又是一種痛苦。 生命是人最為珍貴的財產。但是,當一個人面對無法克服的困難,背負不了沉重負擔時,這一生命就成為他無法容忍的包袱。有時,他以結束自己的生命來尋求解脫,好像自殺可以解決一切。 色身被打扮了又打扮。但是,當那些富有魅力、美好、誘人的色身隨著時間的推延而衰壞時,它就變得令人厭惡。 人們希望在娛樂、歡快的環境中,與自己的親人快樂幸福地生活。但不幸的是,濁惡的世界總是與他們的願望和理想相違背,無可奈何的痛苦是如此的難以忍受。 下面這一美妙的寓言恰如其份地說明了生命無常及其誘惑之本性。 一個人在一樹木茂盛,佈滿荊棘和碎石的樹林裡急走。突然,他驚恐地發現,一隻大像出現在他身後,緊迫不捨。恐慌之極,這個人拔腿就跑。不久,他看到一頭枯井,趕忙跑了過去,想藏躲起來,但他又恐懼地看到井底有一條毒蛇。由於沒有其它脫逃方法,他只好跳到井裡,一把抓住一根長滿荊棘的蔓藤。抬頭一看,他看見兩隻黑白老鼠正在哨著蔓藤。在他的臉上方有一個蜜蜂巢,不時掉下幾點蜜汁。

此愚昧之人,不正見他所處環境的危險,貪婪地品嚐起蜜汁。一個善良之人自願給他指出一條脫生之道。但是此貪欲之人以各種藉口開脫,直至他盡情地享受完。 此佈滿荊棘之路就是此娑婆世界,生死大海。人生不是以玫瑰花鋪設而成的安樂窩,其中充滿了要加以克服的各種艱難困苦,要忍受多種對抗和非正義的批評、攻擊和侮辱。這就是生命曲折之道。 在此,大象喻指死亡,毒蛇為年老,蔓藤為出生,兩隻老鼠為白天黑夜,一滴滴蜜汁意指變化無常的物慾本性。這個人代表了所謂的有情眾生。那一善良之人指的是佛陀。 短暫的物慾快樂僅是一些貪欲的一點點滿足。當獲得希求之物,另一慾望生起。貪婪永遠得不到滿足。 痛苦是生命之根本,難以逃避。

涅槃為無為之法,為不變、善美、快樂之法。涅槃之樂應該同一般的世間之樂區別開來。涅槃的樂趣不會變得無味而單調。它以平靜情慾而生起,而不同於一般世間慾望滿足後而有的快樂。 在《摩訶優陀夷經》(2)中,佛陀列舉了十種程度不同的快樂,開始於由對五官的美妙刺激而生起的粗淺物質快樂。當一有情在善道上的成就得越來越高,快樂也會越來越高尚、聖潔、微妙,這樣世間越來越難以被認為是一快樂。在第一禪中,有情體驗了出世之樂,絕對獨立於五欲之外。通過斷止物質主義者珍愛的感官樂趣的貪求,一個人體證這種快樂。不過,在第四禪中,即使這一種快樂也被作為一粗惡無益之物而拋棄。離舍在此被稱為是一種快樂。佛陀道(3): “阿難陀,物慾之奴有五。何為五?以貪欲為伍,眼所見色法,此法為可貪,可愛,富有誘惑,而喚起情感之塵。耳所聽之聲,鼻所聞之香,舌所嘗之味,身所及之觸。所有此法為可貪,可愛,富有誘惑,而喚起情感之塵。阿難陀,此五法為五欲之奴。由此五欲之奴而生起的快樂和歡愉被叫做五欲之樂。”

“若有人言:'此為有情眾生可以體驗之最快樂。'我不如此說。為什麼?因為另有一更為高尚,更加神聖之境界。” “何為此一更為高尚,更為神聖之境界?比丘以徹底斷除食慾為住,以安隱生起的伺尋為住,遠離不善之法,以喜悅和快樂,安住第一禪定(pathamajhana)。這就是更高層次,更為聖潔的快樂。 “若有人宣稱此為有情可體驗之最快樂。我不如此說。復有更高之快樂。” “一比丘充滿最初維繫之尋伺,內心安祥,制心一處,最初和維繫之尋伺因禪定而絕止,以喜和樂為住,處於第二禪(dutiyajhana)。此為更高,更聖之樂。” “若有人宣稱此為有情可體驗之最快樂。我不如此說,復有更高之快樂。”

“一比丘斷除喜,正念住安隱,究竟意念,以身為驗,如聖者言:以喜捨正念住於極樂。如是住於三禪(tatiyajhana)。此為另一更高更聖之快樂。” “若又有人宣稱此為有情可體驗之最快樂。我不如此說,復有更高之快樂。” “於此,比丘祛除樂想和苦想,忘卻過去喜悅和傷悲,非苦非樂,圓滿捨離,正念,以第四禪悅為住(catutthajhanaa),此為另一更高,更聖之樂。” “但是,這就是最高之樂?我不如此說。更有勝者。” “於此,比丘徹底超越色想,無感官之尋伺,遠離散亂憶念。如是思惟:虛空無限,以無限虛空為住(akasanancayatana),此為另一更高,更勝之樂。” “但是,此為最樂?我不如此說,又有更高,更勝快樂。”

“於此,徹底超越無限虛空,如是想:意識無邊,以識無邊(vinnanancayatana)為住。此為另一更高勝之樂。” “但是,此為最樂?我不如此說。更有勝樂。” “於此,比丘超越識無邊處,如是想:無所有處,以此無所有處(akincannayatana)為住。此為更高更勝之樂。” “但是,此為最樂?我不如此說,更有勝樂。” “於此,徹底超越無所有處,以非想非非想(n eva sanna n asannayatana)為住。此為另一更高勝之樂。” “但是,若復有人宣稱此為有情可體驗之最快樂。我不如此說。為什麼?又有更高之快樂。” “何為此另一更高勝之樂?於此,比丘究竟超越非想非非想處,以獲證受想終止(sannavedayitanirodha)而住。阿難陀,此為另一更高勝之樂。”

在此十次第快樂之中,這就是至樂最勝處。此出世之境(nirod—hasamapati)即為此生體證涅槃之樂。 ” 正如佛陀所預言,有人也許會問:當沒有意識體驗時,怎樣知道此名至樂? 佛陀回答說:“諸比丘,如來不僅僅因為樂受而感受快樂。諸比丘,當體證至樂時,當下而且只有當下究竟者感受至樂。”(4) 佛陀說:“我說一切由感官而感受之事皆為苦。為什麼?因為苦中之人貪求快樂。而所謂的快樂貪求更高的快樂,所以世間之樂無有滿足。” 一般說來,佛陀宣說:“涅槃為至樂(nibbanamparamam—sukkam)”此為極樂,這是因為此樂非為感官經歷之樂。這是一種從生命的痛苦中獲得解脫的快樂。 普遍來說,痛苦終止這一事實被說成為樂,雖然這並不是形容這一真實的恰當詞語。

涅槃於何處? 在《彌蘭陀經》中,那先比丘這樣回答這個問題: “觀看東西南北上下四圍,無有一處可為涅槃所處,而又無所不處。正確指導生命,以德為依,富有理念之人,或於希臘,或於中國,或於亞歷山大,或於拘薩羅,都可認識它。 “正如火不被儲藏於任何一特別之處,而是當必要因緣相聚時才生起。同樣地,涅槃也不被說成存在於任何一處,而是當一些必要條件圓滿時才證得。” 在《邊際經》中,佛陀說:“在此六尺之軀,以及想和受,我說世界,世界之始,世界之滅,以及導引世界之滅因。”(5) 在此,世界意指苦。所以,世界的終結,就是苦的熄滅,這就是涅槃。 一個人依此六尺之身而得涅槃。涅槃不是所造,也不是有所造作之事。 (6)

涅槃存在於地水火風找不到依靠之處。 在談到有關涅槃時,《相應部》說: “裂化、流淌、燃燒和移動的四大再也找不到所依之處。”(7) 在《優陀那》(8)中,佛陀說: “諸比丘,眾河流歸集大海,暴雨滂沱,大海卻不為之低淺,也不為之滿溢。同樣的,雖然眾多比丘獲證無餘涅槃,於涅槃之境不增不滅。” 因此,涅槃不是一種聖我滯留的天堂,而是一種我們可及之法(體證)。 永恆的天堂提供人們所有希求的慾樂,在那裡眾生盡情地享受樂趣。但就實際看來,這是難以想像的。一個人絕不可能想像得出這樣一個不變之地的存在。 彌蘭陀國王承認沒有一個可藏涅槃之地,但又問那先尊者,是否有一可供人們依據的基礎,以此來正確指導生命,獲證涅槃。

“是的,大王,有這樣一個基礎。” “那先尊者,何為這樣的基礎?” “大王,戒為其基礎。如果以戒為依止,意念嚴謹,無論其人在何處,賽提安斯、希臘、中國、塔陀裡、亞歷山大、克什米爾、甘達羅,或於山顛,或在最高天,正確指導生命者,都會證得涅槃。(9) 什麼獲證了涅槃 這個問題不得不被放在一邊,因為佛教不承認有一恆常實體和不死靈魂的存在。 (10) 所謂的有情眾生,也就是我們經常聽到的所謂靈魂的軀體,僅僅為一堆因緣造作之因素。 比丘尼阿羅漢金剛說: “當每一個零件都準確地安置好, 輪車之詞在我們心中產生, 正如當五蘊結合在一起時, 我們習慣上說是人類眾生。 ”(11) 根據佛教,所謂的眾生是由心法和色法(Nama—Npa)組合而成其本身就在閃電般地不停變化中。除此兩種構造元素,不復存在永恆之靈魂和不變之實體。所謂的自我只不過是一幻覺而已。 佛教不說永恆的靈魂和夢幻的自我,假設了一個強大的生命之流(陽nta以,只要有無明和貪欲的供給,生命就會無休止地遷流下去。當一個人祛除這兩種根本大緣,獲證阿羅漢,在其最後涅槃時就停止了遷流。 從傳統方式來看,有人說阿羅漢獲證無餘涅槃,或住入涅槃。 “就當下現前而言,沒有不變的自我,也沒有一同體有情,更不用說在涅槃中有一自我,或靈魂的存在。” 《清淨道論》雲: “只有苦的存在,而沒有痛苦者的存在, 沒有造作者,只有行為而已。 涅槃為有,但沒有尋找涅槃之人, 有道路的存在,但是沒有行者。 ” 佛教的涅槃概念和印度的涅槃或解脫概念的不同點就在於,佛教徒以無永恆靈魂或創世者來看待他們的目的,印度教徒則相信有一永恆的靈魂和創世者。 這就是為什麼佛教不可被稱為常見或斷見的原因。 在涅槃之中,沒有被永恆了的東西,也沒有什麼可被斷毀。 正如埃德溫阿諾德爵士所說: “如果有人說涅槃為終結,則其人胡言亂語。 如果有人說涅槃為存在,則其人錯誤百出。 ” 必須承認的是,在佛法中,涅槃是一極為棘手的問題。無論我們怎樣設想它,我們都無法明白它真正的本性。明白涅槃的最好方法,就是通過我們的如實智,體證涅槃。五種感官不可能構思涅槃。對於一般人來說,涅槃總是深奧難解。佛陀盡一切必要,詳盡地對一切有情解釋了通往涅槃唯一的捷徑。目標在這裡深隱不露。但是,成就方法絕對的明明白白。當此成就獲得之時,目標也就再也不被烏雲遮蓋,從而澄清無餘。 [注] (1)英譯《增支部》,第一品,第135頁。 (2)《中部》,第一品,第59經,第396頁。 (3)同上;《恩典》,第4,第129132頁。 (4)同上。 (5)《相應部》,第一品,第62頁。 (6)“涅槃由八正道而證,非產生。”《清淨道論》,XVI,71。 (7)英譯《相應部》,第一品,第23頁。 (8)伍德?沃德,《道德昇華之詩》,第6667頁。 (9)《那爛陀所問經》,第202204頁。 (10)見第29章。 (11)英譯《相應部》,第一品,第1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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