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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六章輪迴的形式

覺悟之道 那烂陀 990 2018-03-20
一次又一次,沉輪不斷;一次又一次,再生又再死;一次又一次,眾人抬我去墳墓。 ——《相應部》 十二緣起以精密的佛教術語說明了輪迴的進展過程,並把死亡歸結於如下四因: 1、再生業力之終結(Kammakkhaya)。 佛教認為,在生命存在之時,通常來說,想、行和貪的力量最為強大,而在臨終之時,它們變化為一種主導支配力量,引發相續的後生。在此最後的意識活動中具有一種特殊的潛在能力。一旦再生業力的潛伏能量耗盡,在一特定界地的壽命結束之前,表現其生命力的肉體有機活動終止。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墮落惡道(apaya)的眾生身上,當然,也可能出現在其它道界。 2、壽命的終止(ayukkhaya),這種因不同的界道,情形也不一樣。

因年老自然死亡可以被分類在此範疇之中。 不同的生存道界,其眾生的壽命限量隨應變化。無論業力還有多大延續力,當一個人壽命極限到時,他必死無疑。如果說他的再生業力是如此強大而不可抗拒,業力在同一界道中再次顯現,或者更生上界,如天人等。 3、再生業力的完結與壽命的終止同時發生(ubhayakkhaya)。 4、在壽命終結之前,更為強大的相對業力意想不到地阻礙了再生業流(upacchedakakamma)。 一個人的突然非時死亡,以及孩子的夭折都是由於這一原因。 更為強大的相對力量可以遏止住流星飛箭,並把它拔倒在地。因此,十分重大的過去業力能使臨終時意識中的潛在能量化為烏有,由此而破壞了有情的精神生命。例如,提婆達多之死就是由於他在一生中所作惡業的報應。

一至三被總稱為應時死(kalamarana),第四種為非應時死(akalamarana)。 如同一盞燈的熄滅可能是由於如下四種因素造成,即:燈芯燒完,燈油耗盡,燈芯和燈油同時用完,或是其它外來的原因,如一陣疾風。 因此,死亡也許是由以上所說四因造成。 佛教這樣來解釋死亡的原因,講述四種再生形式,即:卵生(andaja),胎生(jalabuja),濕生(samsedaja)和化生(opapatika)。 這種廣闊的分類包含了一切有情眾生。 鳥類和卵生的蛇類屬於第一種。 胎生眾生包括所有人類,一些生長在地球上的神祗,以及一些在母胎中懷孕的動物。 把潮濕作為自己生長之地,像一些低級動物的生命就在第三類之中。

以自然化現而生的眾生通常非肉眼所能見。由於他們以前的業力,他們自然顯現,不須經過胚胎繁殖過程。一般餓鬼和天人,以及梵天都屬於這一類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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