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近乎佛教徒

第45章 第四章涅磐超越概念-8

除了一般的時間和空間的概念之外,佛陀也拋棄了一切細微情緒的二元分別。他不視譽勝於毀,得勝於失,樂勝於苦,名勝於賤。他不受樂觀或悲觀所影響。沒有一件事比另一件事更吸引人,或需要投入更多的力量。想像我們不再受無謂的讚美或批評所縛,而是如佛一般地聽聞----只是音聲,如同回音。或者如同我們在臨終時刻的聽聞一般。親人們稱讚我們有多美好,可能會令我們有點開心,但同時我們已經不在乎、不受影響了。我們不會再執著於字眼上。如同生菜沙拉之於老虎,你可以想像如果一切世間的誘惑都不具吸引力,而你能超越各種賄賂或勸誘的話,會是如何。如果能不被讚譽所收買,不被批評所打擊,我們就會有無比的力量。我們會極度地自由,不再會有不必要的期待與恐懼,汗水和血液,以及情緒性的反應。我們終將能把“我一點都不在乎”付諸修行。不去追逐他人的接納,也不去逃避他人的排斥,才能珍惜此刻所擁有的一切。大部分的時間,我們都在想延續好的東西,或者在未來用更好的來取代它;或者我們沉溺於過去,憶念著曾經快樂的時光。諷刺的是,我們事實上並未真實珍惜過我們所懷舊的那個經驗,因為當時我們正忙著攀執於期望與恐懼之中

我們像是沙灘上的兒童,忙著堆造沙堡,而聖者恰如在陽傘下望著我們的成年人。兒童們為了自己所創造的東西著迷,為了貝殼和鏟子爭吵,被拍上岸的浪頭驚嚇。他們經歷各種各樣的情緒。但成年人躺在附近,啜飲著椰子雞尾酒,只是觀看著,沒有批判,不因為沙城堡建得好而得意,也不因為有人意外踩到烽火塔而生氣或悲傷。他們不像兒童一般地糾纏在戲劇之中。我們還要想求什麼更好的證悟呢? ** * * 在世俗世界中,對證悟者最接近的比喻就是自由;事實上,在個人生活和社會上,自由的概念是我們的原動力。我們夢想著一個能隨心所欲的時空,就像美國夢。在我們的演說和憲法中,我們把自由和個人權利拿來象咒語一般地念誦;但是在內心深處,我們並不真正想要它。如果被賜予完全的自由,我們可能會不知如何是好。我們沒有勇氣和能力來善用真正的自由,因為我們無法免於自己的傲慢、貪婪、期待與恐懼。如果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突然消失,只剩下一個人,我們可以想見他有全然的自由----他可以大叫,不穿衣服四下游盪、違犯法律----雖然這樣的世界不再有法律,也沒有證人。但遲早他會開始覺得無聊、寂寞。希望有同伴。而人際關係的最根本就是需要為他人放棄自己的一些自由。因此如果這位孤獨仁兄的願望實現,獲得了一位同伴,這位同伴很可能會我行我素,因而有意無意地減損了他的自由。這怪誰呢?當然是這位孤獨仁兄了。因為他的無聊造成了他的減損。如果不是無聊和寂寞,他可以還是自由的。

我們善於限制自己的自由。即使能夠,我們也願裸體四下走動,或者拿死魚當領帶去面視求職,因為我們想贏得好感,交到朋友。縱使另類或民俗文化能提供很多智慧,我們也可能不願接受它們,因為我們不願被指為嬉皮一族。 我們居住在責任和規範的牢獄之中。我們把個人權利、隱私權、擁槍權、言論自由等說成重大課題,但我們卻不願意與恐怖分子做鄰居。當事關他人,我們就要加以限制。如果他人全然自由,你就可能得不到你想要的一切。他們的自由會限制你的自由。當馬德里的火車和紐約的建築物被炸毀時,我們責怪中央情報局縱容恐怖分子到外逍遙。我們信為政府的職責是保護我們免於受到侵害。但侵害者卻視自己為自由戰士。同時,我們又希望自己是政治正確的公正之士,因此當我們貌似外裔的鄰居被政府探員找麻煩時,又可能為他抗議。對於不切身的議題保持政治正確是特別容易的事。但無論如何,我們很可能成為自己政治正確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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