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論充足根據律的四重根

第2章 第1章引論

第1節方法 神聖的柏拉圖和驚人的康德同聲高呼,向世人介紹一個法則,說這個法則可以作為所有哲學探索也可以作為所有其他科學的方法①。他們告訴我們,有兩個準則應一視同仁,絕不可厚此薄彼。它們是:統一律和分解律。統一律引導我們通過觀察事物的類似性和一致性,把事物綜合為類,再由類到種、由種到屬,如此等等,直到最後達到最有概括性的概念為止。這個先驗準則,即我們理性的本質,應理所當然地認為,自然是與它相符合的,這個假設用古代的習語表達就是:“如無必要,切勿增加實體的數目。”至於分解律,康德則表達為:“不要輕率地減少實體的多樣性。”就是說,它要求把同屬於一個綜合概念的種與另一個種的不同明確劃分出來;同樣要求不要混淆來自同一個屬中的較高的種和較低的種;我們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要漏掉任何一個,而且不要再給直接屬於屬概念的次級的種分類,個體更是如此:每個概念都允許再行劃分,不過沒有一個會成為純粹的直觀。康德教導我們這兩個準則都是先驗的,是我們理性的根本原則,這就設定了事物與它們之間先天的一致性。當柏拉圖談及這些法則是由普羅米修斯盜取了天火而從諸神的居所擲給我們的時,似乎是以他自己的方式表達了同樣的思想。

-------- ①柏拉圖:《斐力布斯篇》第219~223頁。 《政治篇》第62、63頁。 《斐德羅篇》第361~363頁;康德:中的“先驗辯論法附言”;F. M.米勒英譯本第551頁及以下各頁。 第2節現有情況下本方法的運用 儘管這類主張很有分量,然而我發現這兩個準則中的第二個幾乎絲毫都沒有在整個認識的一個根本原則,即充足根據律中被運用。這是因為,雖然這一原則很久以來就在一般的意義上經常得到解釋,但是,這種解釋並沒有對這一原則的兩種完全不同的運用作出充分的區別,使之獲得新的含義,所以就看不到各種思維能力的起因何在。如果我們把康德哲學與在他之前的所有哲學體系加以比較,我們就會看到,恰恰就在對思維能力的觀察中,前人許多難以逃避的錯誤正是由於運用統一律而忽視與此相反的分解律所造成的,然而分解律業已產生了重大且富足的成果。因此,請允許我引用康德的一段話,這段話特別強調在我們的認識根源中運用分解律,因為這段話對我現在的努力給予了支持:——

“把各種各樣的認識分離出來是至為重要的,就各種認識的性質和根源而言,它們是互不相同的,因為出於實際的目的,它們一般是結合在一起的,因此,要特別小心謹慎,以免它們互相混淆。化學家在物質分析中、數學家在純粹數學中所從事的工作,對一個哲學家來說尤其必要,因為這有助於使他在對知性不加以區別的運用中,明確地界定那屬於一類特殊認識的部分,以及它的特有價值和作用。”① -------- ①見康德,第一叛第842頁。 第3節本探索的用處 如果我成功地表明形成本探索之主題的這一原則,不是從我們的理智中的一個本初概念產生的,反而一開始就是從幾個概念中產生的,那麼我就能得出:作為一個牢固確立的先天原則,它所產生的必然性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樣的,而是相反,其必然性同這一原則本身的來源一樣是多重的。因此,任何一個把結論建立在該原則基礎上的人,都應該明確指定是以哪一個必然根據為基礎得出的結論,並用一個特殊名稱為這一根據命名,譬如我即將建議的方法。我希望這是促進哲學探索更加清晰精確的一個辦法;因為我主張,要得到高度的清晰,就要對每一必不可缺的單一表述加以準確規定,這樣做既是為了避免錯誤,也可防止有意的蒙蔽,還可以作為一種手段,保證我們在哲學範圍內持久不變地把握每一個新獲得的概念,毋庸擔心此後可能因為發現誤解或歧義而被遺棄。真正的哲學家確實總是想方設法獲得明晰清楚的表述,使之像瑞士的湖水一樣——透過平靜的湖面望下去,愈深處就愈是清澈,湖的深度與清澈相得益彰——而不像渾濁湍急的山洪。瓦文納格斯侯爵①說:“清晰是哲學的有效保證。”與此相反,冒牌哲學家所使用的語言,事實上不是像塔列朗②那樣用來遮蓋自己的思想,而是用來掩飾思想的匱乏、這種人總是把讀者不理解他們體系的責任推給讀者,其實,真正的原因應歸咎於他們本身混亂的思維。這就可以說明,為什麼某些作者——例如謝林——的調子經常由教導轉為責備,甚至讀者會因為作者事先把他們設想為缺乏理解力而遭非難。

-------- ①瓦文納格斯侯爵(Vauenargues,1715.8—1747.5),法國道德學家和散文家。 ②塔列朗(M.deTalleyrand,1754.2—1838.5),法國政治家和外交家。 第4節充足根據律的重要性 由於充足根據律堪稱為整個科學的基礎,所以,其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通過科學我們才能理解一個概念系統,即一個互相聯繫的概念整體,而非缺乏聯繫、完全分離的概念集合。但是,把這個系統的各個部分連接起來的如果不是充足根據律,又是何物呢?每門科學之所以不同於一個純粹的集合,就在於科學的概念是從它們的根據出發一個跟一個地衍生出來的。這一點柏拉圖早就觀察到:“即使觀點正確也只有等有人通過一個原因加以證明,使它們聯繫起來時,才有價值”。 ③

-------- ③柏拉圖:《曼諾篇》第385。 而且,幾乎每門科學都包含著從原因即可導出結 果的概念,並且同樣包含著從根據必然得出結論的概念,這一點將從本探索中看到。亞里士多德把這一思想表述如下:“一切思辨認識或具有某種思辨成分的認識,都離不開原因和原則。”①正是由於先天假定一切事物都一定具有根據,才使我們在任何地方都要追問“為什麼”,因此,我們才有充分的把握稱“為什麼”為一切科學之母。 -------- ①參見亞里士多德:第一卷。 第5節這一律之本身 我們打算進一步說明充足根據律是幾個先天概念的共同表述。同時,這一原則又必須以這一或那一公式表達。我認為沃爾夫的表達最具概括性:“任何事物都有其為什麼存在而不是不存在的理由。”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