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第一哲學沉思集

第13章 第二組反駁由多方面神學家和哲學家口述,經尊敬的麥爾賽納神父蒐集的①

第一哲學沉思集 笛卡尔 4800 2018-03-20
先生: 本世紀的一些新的巨人們竟敢向一切事物的造物主進行攻擊,為了使他們感到狼狽起見,你從事了用證明造物主的存在而鞏固了他的寶座,而且你的計劃似乎執行得非常完善,好心的人們都希望從今以後不再有人在仔細讀過你的《沉思集》以後不承認有一個為一切事物所依存的永恆的上帝,因此我們認為告訴你同時也請求你在我們將在下面向你指出某些地方上再傳播這樣一種光明,使得在你的著作中如果可能的話不存留任何不是經過非常清楚、非常分明地證明了的東西,這是很得當的。因為由於不斷的沉思,多年以來你已經鍛煉了你的精神到如此地步以致在別人認為模糊的、靠不住的那些東西上,對你來說可以是比較清楚的,你可以用一種單純精神的靈感來領會它們,看不出別人認為模糊不清地方,那麼,最好是把那些需要更清楚地、更大量地加以解釋和證①法文第二版下面還有“反駁第二、第三和第五個沉思”。

明的東西告訴你;而且,當你將在這一點上滿足我們之後,我們就不認為還有什麼人能夠否認你為了上帝的光榮和公眾的利益而已經開始推論的那些理由應該被採取作為證明了。 第一點,你會記得,你盡你之所能把物體的一切虛影都拋棄掉了以便結論出你僅僅是一個在思維著的東西,怕的是在這以後你也許認為人們能夠結論出你在事實上而不是在幻想上不過是一個精神或者一個在思維著的東西。這並不是老實的、真誠的,而僅僅是一種精神的虛構。這是我們從你的頭兩個沉思裡所找出的值得提出意見的全部東西。在那兩個沉思裡你清楚地指出至少在思維著的你是一個什麼東西這一點上是靠得住的。讓我們在這裡停一下。到此為止,你認識到你是一個在思維著的東西,可是你還不知道這個在思維著的東西是什麼。你怎麼知道這不是一個物體由於它的各種不同的運動和接觸而做出你稱之為思維的這種行動呢?因為,雖然你認為你已經拋棄掉了一切種類的物體,但是你可以在這上面弄錯,即你並沒有把你自己拋棄掉,你自己是一個物體①。因為你怎麼證明一個物體不能思維,或者某些物體性的運動不是思維的本身呢?為什麼你的你認為已經拋棄掉的肉體的全部系統,或者這個系統的某幾個部分,比如說大腦那些部分,不能有助於做成我們稱之為思維的那些種類的運動呢?你說,我是一個在思維著的東西:可是你怎麼知道你不也是一個物體性的運動或者一個被推動起來的物體呢?

①第二版:“你自己也許是一個物體”。 第二點,從一個至上存在體的觀念(你認為這個觀念不能是由你產生的),你就敢於結論出一個至上存在體的存在來,在你精神裡的觀念只有由他才能產生。可是我們在我們自己的心中找到一個充分的根據①,只有依靠它我們才能做成這個觀念,儘管沒有至上存在體,或者我們不知道是否有一個至上存在體,或者我們甚至想不到它的存在性。因為,我不是看到我既然有思維的功能,就②有某種程度的完滿性嗎? ①“但是我們在我們自己的心中找到一個充分的根據”,在法文第二版裡是,“這就好像是在我們心中我們找不到一個充分的根據”。 ②“我既然有思維的功能,就”在法文第二版裡是:“這個在思維著的我,我”。

我不是也看到不同於我的別人也有和我一樣程度的完滿性嗎?這就使我有理由想到不拘多少數目的程度,並且使我有理由在一個程度的完滿性再加上一個程度的完滿性,直到無窮;同樣,哪管世界上只有一種程度的熱或光,我都可以在上面永遠加上和設想出一些新的程度的熱或光以至無窮。為什麼我不能同樣地在我心裡發覺的某種存在的程度上加上其他任何程度,並且把可能加上的一切程度做成一個完滿的存在體的觀念呢?可是,你說,結果裡所有的任何程度的完滿性或實在性只能是以前在它的原因裡所有的。可是,除了我們每天看到蒼蠅以及許多其他動物(植物也是這樣)都是由太陽、雨水和土產生的,在太陽、雨水和土裡並沒有像在這些動物裡邊的生命,這種生命是比其他任何純粹物體性的程度更高貴,由此可見,結果從它的原因裡引出某種實在性,可是這種實在性並不在它的原因裡。這個觀念不過是一個理性的存在體,它並不比領會它的你的精神更高貴。再說,如果你一輩子都生活在荒無人煙的地方,不是和一些有學問的人為伍的話,你怎麼知道這種觀念是否一定呈現在你的精神裡呢?難道人們不會說這個觀念是你從你以前有過的思想裡,從書本的教育裡①,從同你的朋友們談論裡,等等,而不是光從你的精神里或者從一個存在著的至上存在體裡汲取出來的嗎?所以必須更清楚地證明一下,如果沒有一個至上的存在體,這個觀念就不能在你心裡,到那時,我們將是首先向你的推理折服的人,而且我們大家都將在這上面認輸。不過,這個觀念是從前面的那些概念生出來的,這從加拿大人、休倫人②、以及其他的野蠻人之沒有這樣一種觀念這一事實就似乎顯得足夠清楚了;這個觀念是你可以甚至從你對物體性的東西的認識中做成的;因此你的觀念只表現物體界,它包含你所能想像的一切完滿性,因而你所能得出的結論不過是有一個非常完滿的物體性的存在體,除非你再加上什麼東西,這個東西把我們的精神一直提高到對於精神的或非物體性的東西的認識上去。我們在這裡也可以說一個天使的觀念能夠在你心裡也和一個非常完滿的存在體的觀念一樣,用不著這個觀念應該如此由一個實際存在的天使在你心裡做成,雖然天使比你更完滿。可是③,我們沒有上帝的觀念,也沒有一個無限的數目或一個無限的線的觀念;這個觀念雖然你可以有,可是這個數目是完全不可能的。再加上,把其他一切的完滿性都囊括成為單獨的完滿性,這種統一化和單一化只能是由推理的理智活動來做成,這就和共相的統一所做的是一樣東西,這種共相的統一併不存在於事物之中,而只存在於理智之中,就像人們在超越的種屬等等統一化所看到的那樣。

①“書本的教育裡”,法文第二版是:“從受過的教育裡,從書本里”。 ②休倫人是位於加拿大與美國之間的休倫湖邊的人。 ③“可是”,法文第二版是“可是我還要說”。 第三點,既然你還不確實知道上帝的存在,而你卻說,如果你不首先肯定地、清楚地認識上帝存在,你就不能確實知道任何東西,或者你就不能清楚、分明地認識任何東西,那麼這就等於你還不知道你是一個在思維著的東西,因為,按照你的說法,這種認識取決於對一個存在著的上帝的清楚的認識,而這種認識你還沒有在你斷言你清楚地認識你是什麼的那些地方證明過。此外,一個無神論者清楚、分明地認識三角形三角之和等於二直角,雖然他決不信上帝存在,因為他完全否認它,他說,假如上帝存在,那就會有一個至上的存在體和一個至上的善,也就是說,一個無限;然而,在一切種類的完滿性上都是無限的那種東西排除其他全部不論是什麼東西,不僅排除一切種類的存在體和善,而且也排除一切種類的非存在體和惡。可是〔事實上〕仍然有許多存在體和許多善,也仍然有許多非存在體和許多惡。對於這種反駁,我們認為你應該給以答辯才好,以便使得不信神的人再沒有什麼可以反駁的,再沒有什麼可以被利用作為他們的不信神的藉口。

第四點,你否認上帝能夠撒謊或欺騙,儘管有些經院哲學家主張相反的論點,比如伽布里埃爾(Gabriel)、阿里米奈西斯(Arimin-esis),以及其他一些人,他們認為,從絕對的意義上講,上帝撒謊,絕對地說,也就是說他向反對他的意志和反對他的指令和決定的人們表示什麼東西,就像他通過他的先知不加條件地對尼尼微人說:再有四十天,尼尼微①就要被毀掉,當他說了許多其他事情都沒有實現的時候,這是因為他不願意像這樣的一些話按照他的意願或者按照他的指令實現。如果他使法老②硬了心腸並且使他瞎了眼睛,如果他把一種撒謊的精神放在先知之中,你怎麼能說我們不能受他的騙呢?難道上帝不能對待人跟一個醫生對待他的病人和一個作父親的人對待他的孩子們一樣嗎?這些不管是哪一個都經常欺騙,不過永遠是深謀遠慮地、有益地欺騙。因為,如果上帝把真話毫不顧忌地都告訴我們,要有多麼堅強的精神力量才能夠受得住?

①尼尼微是古代亞述國首都。 ②法老是古代埃及國王的稱號。 真正說來,為了你在你認為認識得清楚、分明的東西上受騙而假想一個騙子上帝,這是多麼不必要啊!因為受騙的原因可能是在你,雖然你沒有想到。因為你怎麼知道總是受騙或者十分經常地受騙不是你的本性如此呢?你認為你在清楚、分明地認識的東西上肯定從來沒有受騙,而且你也不能受騙,你這是從哪裡知道的?因為有多少次我們看到有些人在他們以為比看見太陽還清楚的一些事物上弄錯?由此可見,需要把清楚、分明的認識這條原則解釋得非常清楚、分明,讓凡是有理智的人今後不會在他們相信知道得清楚、分明的事情上受騙;否則,我們還看不到我們可以靠得住地保證任何事物的真實性。

第五點,如果意志按照精神的清楚、分明的光明引導行事時,決不會達不到目的或者失敗;如果相反,當它按照理智的模糊不清的認識行事時,就有達不到目的的危險,那麼請你注意人們似乎由之而可以推論出土耳其人和其他不信基督的人不僅在不接受基督教和天主教上不犯錯誤,甚至在接受基督教和天主教上由於他們把真理認識得既不清楚,也不分明,因而也犯錯誤。尤有甚者,如果你所建立的這條規律是正確的,它只能被容許意志接受非常少的東西,因為用你為了做成一種不能有任何懷疑的可靠性而要求的這種清楚性和分明性,我們幾乎什麼都認識不了。所以,請你注意,你想要堅持真理,可是你沒有做更多必要的證明,而且你沒有支持真理,反而把它推翻了。

第六點,在你對前一組反駁的答辯中,你得出的結論似乎不正確,你的論據是這樣的:我們清楚、分明地理解到屬於什麼事物的常住不變的、真正的本性,或本質,或形式的東西,這可以真正被說成或者被肯定是屬於這事物的;可是,在我們足夠仔細地觀察了上帝是什麼以後,我們清楚、分明地理解他之存在是屬於他的真正的、常住不變的本性的。結論是應該這樣下:所以,在我們足夠仔細地觀察了上帝是什麼以後,我們就能夠說或者確認這個真理,即上帝之存在是屬於他的本性的。這並不等於說上帝事實上存在,而只能說他應該存在,如果他的本性是可能的或者不相矛盾的話,也就是說,上帝的本性或本質不能領會為沒有存在性,這樣,如果這種本質存在,他就實際上存在。其他的一些論證也和這個論證一樣:如果在上帝之存在上沒有矛盾,那麼上帝存在就是肯定的;而在上帝之存在上沒有矛盾,所以等等。可是問題在於小前提,即:上帝之存在沒有矛盾,我們的對手中有些人就懷疑,另外一些人就否認。還有,你的推理的這句話被假定是正確的,即:在我們足夠清楚地認識或觀察了上帝是什麼之後;可是,這句話並沒有被大家所同意,因為你自己也承認你不過是不完滿地懂得無限。關於他的其他一些屬性也應該說是這樣;因為,既然凡是在上帝里邊的東西都完全是無限的,那麼什麼精神能夠非常不完滿地懂得上帝里邊一點點東西?你怎麼能夠足夠清楚、分明地觀察了上帝是什麼呢?

第七點,我們在你的《沉思集》裡找不到一個字是關於人的靈魂不死的,然而靈魂不死是你應該主要加以證明的,並且應該對它做一個非常準確的論證來使那些其靈魂不配不死的人們感到狼狽,因為他們否認靈魂不死,也許憎惡靈魂不死。可是,除此而外,我們還擔心你還沒有足夠地證明人的靈魂和肉體之間的區別,就像我們已經在我們第一個意見裡所指出的那樣,我們在第一個意見上還要補充一點,即:從靈魂與肉體的這個區別上似乎不能得出靈魂是不可毀滅的或不死的這個結論來;因為誰知道靈魂的本性是不是按照肉體性生命的長短而受到限制呢?而且上帝是不是曾經衡量了它的力量和它的存在性使它和它同肉體一起完結呢? 先生,就是這些東西,我們希望你在它們上面給以更多的闡明,以便讀過我們所評價為非常精細、非常真實的《沉思集》能夠給大家都帶來好處。這就是為什麼,如果在你把問題解決完了的時候,在首先提出幾個定義、要求和定理之後,你再按照幾何學的方法(你在這方面是非常內行的)對這一切加以結論,以便你的讀者們得以一下子、一眼就能夠看出可以滿足的東西,並且你用對上帝的認識來充實他們的精神,那就會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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