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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二個沉思論人的精神的本性以及精神比物體更容易認識

第一哲學沉思集 笛卡尔 7793 2018-03-20
我昨天的沉思給我心裡裝上了那麼多的懷疑,使我今後再也不能把它們忘掉。可是我卻看不出能用什麼辦法來解決它們;我就好像一下子掉進非常深的水潭里似的,驚慌失措得既不能把腳站穩在水底也不能游上來把自己浮到水面上。 雖然如此,我將努力沿著我昨天已經走上的道路繼續前進,躲開我能夠想像出有一點點可疑的什麼東西,就好像我知道它是絕對錯誤的一樣。我還要在這條路上一直走下去,直到我碰到什麼可靠的東西,或者,假如我做不到別的,至少直到我確實知道在世界上就沒有什麼可靠的東西時為止。 阿幾米德只要求一個固定的靠得住的①點,好把地球從它原來的位置上挪到另外一個地方去。同樣,如果我有幸找到哪管是一件確切無疑的事,那麼我就有權抱遠大的希望了。因此我假定凡是我看見的東西都是假的;我說服我自己把凡是我裝滿了假話的記憶提供給我的東西都當作連一個也沒有存在過。我認為我什麼感官都沒有,物體、形狀、廣延、運動和地點都不過是在我心裡虛構出來的東西。那麼有什麼東西可以認為是真實的呢?除了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什麼可靠的東西而外,也許再也沒有別的了。

①法文第二版:“不動的”。 可是我怎麼知道除了我剛才斷定為不可靠的那些東西而外,還有我們不能絲毫懷疑的什麼別的東西呢?難道就沒有上帝,或者什麼別的力量,把這些想法給我放在心裡嗎?這倒並不一定是這樣;因為也許我自己就能夠產生這些想法。那麼至少我,難道我不是什麼東西嗎?可是我已經否認了我有感官和身體。儘管如此,我猶豫了,因為從這方面會得出什麼結論來呢?難道我就是那麼非依靠身體和感官不可,沒有它們就不行嗎?可是我曾說服我自己相信世界上什麼都沒有,沒有天,沒有地,沒有精神,也沒有物體;難道我不是也曾說服我相信連我也不存在嗎?絕對不;如果我曾說服我自己相信什麼東西,或者僅僅是我想到過什麼東西,那麼毫無疑問我是存在的。可是有一個我不知道是什麼的非常強大、非常狡猾的騙子,他總是用盡一切伎倆來騙我。因此,如果他騙我,那麼毫無疑問我是存在的;而且他想怎麼騙我就怎麼騙我,只要我想到我是一個什麼東西,他就總不會使我成為什麼都不是。所以,在對上面這些很好地加以思考,同時對一切事物仔細地加以檢查之後,最後必須做出這樣的結論,而且必須把它當成確定無疑的,即有我,我存在這個命題,每次當我說出它來,或者在我心裡想到它的時候,這個命題必然是真的。

可是我還不大清楚,這個確實知道我存在的我到底是什麼,所以今後我必須小心從事,不要冒冒失失地把別的什麼東西當成我,同時也不要在我認為比我以前所有的一切認識都更可靠、更明顯的這個認識上弄錯了。 就是為了這個原故,所以在我有上述這些想法之前,我先要①重新考慮我從前認為我是什麼;並且我要把凡是可以被我剛才講的那些理由所衝擊到的②東西,全部從我的舊見解中剷除出去,讓剩下來的東西恰好是完全可靠和確定無疑的。那麼我以前認為我是什麼呢?毫無疑問,我想過我是一個人。可是一個人是什麼?我是說一個有理性的動物嗎?當然不;因為在這以後,我必須追問什麼是動物,什麼是有理性的,這樣一來我們③就將要從僅僅一個問題上不知不覺地陷入無窮無盡的別的一些更困難、更麻煩的問題上去了,而我不願意把我剩有的很少時間和閒暇浪費在糾纏像這樣的一些細節上。可是我要在這裡進一步思考從前在我心裡生出來的那些思想(那些思想不過是在我進行思考我的存在時從我自己的本性中生出來的),我首先曾把我看成是有臉、手、胳臂,以及由骨頭和肉組合成的這麼一架整套機器,就像從一具屍體上看到的那樣,這架機器,我曾稱之為身體。除此而外,我還曾認為我吃飯、走路、感覺、思維,並且我把我所有這些行動都歸到靈魂上去;但是我還沒有進一步細想這個靈魂到底是什麼;或者說,假如我進一步細想了,那就是我曾想像它是什麼極其稀薄、極其精細的東西,好像一陣風,一股火焰,或者一股非常稀薄的氣,這個東西鑽進並且散佈到我的那些比較粗濁的部分裡。至於物體,我決不懷疑它的性質;因為我曾以為我把它認識得非常清楚了,並且如果我要按照我那時具有的概念來解釋它的話,我就會這樣地描述它:物體,我是指一切能為某種形狀所限定的東西;它能包含在某個地方,能充滿一個空間,從那裡把其他任何物體都排擠出去;它能由於觸覺,或者由於視覺,或者由於聽覺,或者由於味覺,或者由於嗅覺而被感覺到;它能以若干方式被移動,不是④被它自己,而是被在它以外的什麼東西,它受到那個東西的接觸和壓力,從而被它所推動。因為像本身有自動、感覺和思維等能力的這樣一些優越性,我以前決不認為應該把它們歸之於物體的性質⑤,相反看到像這樣一些功能出現在某些物體之中,我倒是非常奇怪的。

①法文第二版:“現在先要”。 ②法文第二版:“多少衝擊到的”。 ③法文第二版:“我”。 ④法文第二版:“實際上不是”。 ⑤法文第二版:“本身有自動的能力,同時也有感覺或者思想的能力,我以前決不認為這是屬於物體的性質的”。 可是,現在我假定有某一個極其強大,並且假如可以這樣說的話,極其惡毒、狡詐的人①,它用盡它的力量和機智來騙我,那麼我到底是什麼呢?我能夠肯定我具有一點點我剛才歸之於②物體性的那些東西嗎?我在這上面進一步細想,我在心裡把這些東西想來想去,我沒有找到其中任何一個是我可以說存在於我心裡的。用不著我一一列舉這些東西。那麼就拿靈魂的那些屬性來說吧,看看有沒有一個是在我心裡的。

首先兩個是吃飯和走路;可是,假如我真是沒有身體,我也就真是既不能走路,也不能吃飯。另外一個是感覺;可是沒有身體就不能感覺,除非是我以為以前我在夢中感覺到了很多東西,可是醒來之後我認出實際上並沒有感覺。另外是思維。現在我覺得思維是屬於我的一個屬性,只有它不能跟我分開。有我,我存在這是靠得住的;可是,多長時間?我思維多長時間,就存在多長時間;因為假如我停止③思維,也許很可能我就同時停止③了存在。我現在對不是必然真實的東西一概不承認;因此,嚴格來說我只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也就是說,一個精神,一個理智,或者一個理性,這些名稱的意義是我以前不知道的。那麼我是一個真的東西,真正存在的東西了;可是,是一個什麼東西呢?我說過: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還是什麼呢?我要再發動我的想像力來看看我是不是再多一點的什麼東西,我不是由肢體拼湊起來的人們稱之為人體的那種東西;我不是一種稀薄、無孔不入、滲透到所有這些肢體裡的空氣;我不是風,我不是呼氣,不是水汽,也不是我所能虛構和想像出來的任何東西,因為我假定過這些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即使不改變這個假定,我覺得這並不妨礙我確實知道我是一個東西。

①法文第二版:“某一個妖怪”。 ②法文第二版:“我剛才說過屬於”。 ③法文第二版:“完全停止”。 可是,能不能也是這樣:由於我不認識而假定不存在的那些東西,同我所認識的我並沒有什麼不同?我一點也不知道。關於這一點我現在不去討論,我只能給我認識的那些東西下判斷:我已經認識到我存在,現在我追問已經認識到我存在的這個我究竟是什麼。可是關於我自己的這個概念和認識,嚴格來說既不取決於我還不知道其存在的那些東西,也更不取決於任何一個用想像虛構出來的和捏造出來的東西①,這一點是非常靠得住的。何況虛構和想像這兩個詞就說明我是錯誤的;因為,如果我把我想像成一個什麼東西,那麼實際上我就是虛構了,因為想像不是別的,而是去想一個物體性東西的形狀或影像。我既然已經確實知道了我存在,同時也確實知道了所有那些影像,以及一般說來,凡是人們歸之於物體性質的東西都很可能不過是夢或幻想。其次,我清楚地看到,如果我說我要發動我的想像力以便更清楚地認識我是誰②,這和我說我現在是醒著,我看到某種實在和真實的東西,但是由於我看得還不夠明白,我要故意睡著,好讓我的夢給我把它更真實、更明顯地提供出來,是同樣不合道理的。這樣一來,我確切地認識到,凡是我能用想像的辦法來理解的東西,都不屬於我對我自己的認識;認識到,如果要讓精神把它的性質認識得十分清楚,那麼我就需要讓它不要繼續用這種方式來領會,要改弦更張,另走別的路子。

①法文第二版:“可是,我對我的存在的認識,嚴格說來,並不取決於我還不知道其存在的那些東西,因而也不取決於任何一個我用想像所能虛構出來的東西”。 ②法文第二版:“我是什麼”。 那麼我究竟是什麼呢?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什麼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呢?那就是說,一個在懷疑,在領會,在肯定,在否定,在願意,在不願意,也在想像,在感覺的東西。 當然,如果所有這些東西都屬於我的本性,那就不算少了。可是,為什麼這些東西不屬於我的本性呢?難道我不就是差不多什麼都懷疑,然而卻了解、領會某些東西,確認和肯定只有這些東西是真實的,否認一切別的東西,願意和希望認識得更多一些,不願意受騙,甚至有時不由得想像很多東西,就像由於身體的一些器官的媒介而感覺到很多東西的那個東西嗎?難道所有這一切就沒有一件是和確實有我、我確實存在同樣真實的,儘管我總是睡覺,儘管使我存在的那個人用盡他所有的力量①來騙我?難道在這些屬性裡邊就沒有一個是能夠同我的思維有分別的,或者可以說是同我自己分得開的嗎?因為事情本來是如此明顯,是我在懷疑,在了解,在希望,以致在這裡用不著增加什麼來解釋它。並且我當然也有能力去想像;因為即使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就像我以前曾經假定的那樣),即我所想像的那些東西不是真的,可是這種想像的能力仍然不失其為實在在我心裡,並且做成我思維的一部分。總之,我就是那個在感覺的東西,也就是說,好像是通過感覺器官接受和認識②事物的東西,因為事實上我看見了光,聽到了聲音,感到了熱。但是有人將對我說:這些現像是假的,我是在睡覺。就算是這樣吧;可是至少我似乎覺得就看見了,聽見了,熱了③,這總是千真萬確的吧;真正來說,這就是在我心裡叫做在感覺的東西,而在正確的意義上,這就是在思維。從這裡我就開始比以前稍微更清楚明白地認識了我是什麼。

①法文第二版:“技智”。 ②“接受和認識”,法文第二版是:“發覺”。 ③法文第二版:“看見了光,我聽見了聲音,我感覺到了熱”。 可是①,我不能不相信:對於其影像是我的思維做成的、落於感官的②那些有物體性的東西,比不落於想像、不知道是哪一部分的我自己認識得更清楚,雖然我認為可疑的、我以外的一些東西倒被我認識得比那些真實的、確切的、屬於我自己本性的東西更明白、更容易,這實際上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不過我看出了這是怎麼回事:我的精神是心猿意馬,還不能把自己限制在真理的正確界限之內。讓我們再一次給它放鬆一下韁繩吧,好讓我們以後再慢慢地、恰如其分地把韁繩拉住,我們就能夠更容易地節制它、駕御它了③。讓我們開始考慮一下最認識的、我們相信是了解得最清楚的東西④,也就是我們摸到、看見的物體吧。我不是指一般物體說的(因為“一般”這一概念通常是比較模糊的),而是考慮一下一個特殊物體。舉一塊剛從蜂房裡取出來的蠟為例:

它還沒有失去它含有的蜜的甜味,還保存著一點它從花里採來的香氣;它的顏色、形狀、大小,是明顯的;它是硬的、涼的、容易摸的⑤,如果你敲它一下,它就發出一點聲音。總之,凡是能夠使人清楚地認識一個物體的東西,在這裡邊都有。 可是,當我說話的時候,有人把它拿到火旁邊:剩下的味道發散了,香氣消失了,它的顏色變了,它的形狀和原來不一樣了,它的體積增大了,它變成液體了,它熱了,摸不得了,儘管敲它,它再也發不出聲音了。在發生了這個變化之後,原來的蠟還繼續存在嗎?必須承認它還繼續存在;而且對這一點任何人不能否認⑥。那麼以前在這塊蠟上認識得那麼清楚的是什麼呢?當然不可能是我在這塊蠟上通過感官的媒介所感到的什麼東西,因為凡是落於味覺、嗅覺、視覺、觸覺、聽覺的東西都改變了,不過本來的蠟還繼續存在。也許是我現在所想的這個東西,也就是說蠟,並不是這個蜜的甜味,也不是這種花的香味,也不是這種白的顏色,也不是這種形狀,也不是這種聲音,而僅僅是一個剛才在那些形式之下表現而現在又在另外一些形式之下表現的物體。可是,確切說來,在我像這個樣子領會它時,我想像的什麼呢?讓我們對這件事仔細考慮一下,把凡是不屬於蠟的東西都去掉,看一看還剩些什麼。當然剩下的只有有廣延的、有伸縮性的、可以變動的東西。那麼有伸縮性的、可以變動的,這是指什麼說的?是不是我想像這塊圓的蠟可以變成方的,可以從方的變成三角形的?當然不是,不是這樣,因為我把它領會為可能接受無數像這樣的改變,而我卻不能用我的想像來一個個地認識無數的改變,因此我所具有的蠟的概念是不能用想像的功能來做到的。

①法文第二版:“可是我仍然覺得”。 ②法文第二版:“落於感官的,感官本身檢查的”。 ③法文第二版:“雖然如此,對於我覺得其存在性是可疑的、我不知道的、不屬於我的那些東西,比起我所認識的、我相信其真實性的、屬於我的本性的東西,一句話,比起我自己來,我倒認識和了解得更清楚,這說起來實際上是很奇怪的。不過我看出來這是怎麼回事了。我的心是個放浪不羈的傢伙,牠喜歡亂跑亂竄,還不能忍受把它拴在真理的界限以內。那麼再把它的韁繩放鬆一次,給它全部自由,允許它觀察出現在它以外的東西吧,好讓我們以後再慢慢地、恰如其分地拉住繩韁,讓它停下來考慮它的本質和它裡邊的一些東西,這樣,在這以後它就比較容易受我們的節制和駕御了”。

④法文第二版:“那麼現在我們考慮一下人們通常認為是最容易認識,也相信是認識得最清楚的東西”。 ⑤法文第一版裡是onletouche(人們摸到它),第二版裡是maniable(可拿的,順手的)。這裡是按照拉丁文版裡faciletangitur譯的。 ⑥法文第二版:“任何人都不懷疑,誰都這樣斷定”。 那麼這個廣延是什麼呢?它不也是不認識的嗎?因為在蠟融化的時候它就增大,在蠟完全融化的時候它就變得更大,而當熱度再增加時它就變得越發大了。如果我沒有想到蠟①能夠按照廣延而接受更多的花樣,多到出乎我的想像之外,我就不會清楚地、按照真實的情況來領會什麼是蠟了。所以我必須承認我甚至連用想像都不能領會①這塊蠟是什麼,只有我的理智才能夠領會①它。我是說這塊個別的蠟,因為至於一般的蠟,那就更明顯了。那麼只有理智或精神才能領會②的這個蠟是什麼呢?當然就是我看見的、我摸到的、我想像的那塊蠟,就是我一開始認識③的那塊蠟。可是,要注意的是對它的知覺,或者我們用以知覺它的行動④,不是看,也不是摸,也不是想像,從來不是,雖然它從前好像是這樣,而僅僅是用精神去察看,這種察看可以是片面的、模糊的,像它以前那樣,或者是清楚的、分明的,像它現在這樣,根據我對在它裡邊的或組成它的那些東西注意得多或少而定。 ①法文第二版:“甚至我們所考慮的這塊蠟”。 ②法文第二版:“了解”。 ③法文第二版:“相信”。 ④“或者我們用知覺它的行動”,法文第二版缺。 可是,當我考慮我的精神是多麼軟弱,多麼不知不覺地趨向於錯誤的時候,我不能太奇怪。因為即使我不言不語地在我自己心裡考慮這一切,可是言語卻限制了我,我幾乎讓普通言語的詞句引入錯誤;因為如果人們把原來的蠟拿給我們,我們說我們看見這就是那塊蠟,而不是我們判斷這就是那塊蠟,由於它有著同樣的顏色和同樣的形狀。從這裡,假如不是我偶然從一個窗口看街上過路的人,在我看見他們的時候,我不能不說我看見了一些人,就如同我說我看見蠟一樣,那麼我幾乎就要斷定說:人們認識蠟是用眼睛看,而不是光用精神去觀察。可是我從窗口看見了什麼呢?無非是一些帽子和大衣,而帽子和大衣遮蓋下的可能是一些幽靈或者是一些偽裝的人①,只用彈簧才能移動。不過我判斷這是一些真實的②人,這樣,單憑我心裡的判斷能力我就了解我以為是由我眼睛看見的東西。 ①“一些幽靈或者一些假裝的人”,法文第二版是“一些人造的機器”。 ②“真實的”,法文第二版缺。 一個人要想把他的認識提高到比一般人的認識水平以上,就應該把找碴兒懷疑一般人說話的形式和詞句①當做可恥的事。我先不管別的,專門去考慮一下:我最初看到的,用外感官,或至少像他們說的那樣,用常識,也就是說用想像力的辦法來領會的蠟是什麼,是否比我現在這樣,在更準確地②檢查它是什麼以及能用什麼辦法去認識它之後,把它領會得更清楚、更全面些。當然,連這個都懷疑起來,那是可笑的。因為在這初步的知覺裡有什麼是清楚、明顯的,不能同樣落於最差的動物的感官裡呢③?可是,當我把蠟從它的外表分別出來,就像把它的衣服脫下來那樣,我把它赤裸裸地考慮起來,當然,儘管我的判斷裡還可能存在某些錯誤,不過,如果沒有人的精神,我就不能把它像這個樣子來領會。 可是,關於這個精神,也就是說關於我自己(因為直到現在除了我是一個精神之外,我什麼都不承認),我將要說什麼呢?我說,關於好像那麼清楚分明地領會了這塊蠟的這個我,我將要說什麼呢④?我對我自己認識得難道不是更加真實、確切而且更加清楚、分明嗎?因為,如果由於我看見蠟而斷定有蠟,或者蠟存在,那麼由於我看見蠟因此有我,或者我存在這件事當然也就越發明顯,因為,有可能是我所看見的實際上並不是蠟;也有可能是我連看東西的眼睛都沒有; 可是,當我看見或者當我想是看見(這是我不再加以區別的)的時候,這個在思維著的我倒不是個什麼東西,這是不可能的。同樣,如果由於我摸到了蠟而斷定它存在,其結果也一樣,即我存在;如果由我的想像使我相信而斷定它存在,我也總是得出同樣的結論。我在這里關於蠟所說的話也可以適用於外在於我、在我以外的其他一切東西上。 ①法文第二版:“一般人所發明的說話形式”。 ②法文第二版:“更仔細地”。 ③法文第二版:“在這個知覺裡,有什麼不同的呢?有什麼好像是不能以同樣方式屬於最差的動物的感官裡呢?” ④法文第二版:“這個好像……的我,是什麼呢?”。 那麼,如果說蠟在不僅經過視覺或觸覺,同時也經過很多別的原因而被發現了①之後,我對它的概念和認識②好像是更加清楚、更加分明了,那麼,我不是應該越發容易、越發明顯、越發分明地認識我自己了嗎? ③因為一切用以認識和領會蠟的本性或別的物體④的本性的理由都更加容易、更加明顯地⑤證明我的精神的本性。除了屬於物體的那些東西以外,在精神裡還有很多別的東西能夠有助於闡明精神的本性,那些東西就不值得去提了。 ①“被發現了”,法文第二版是:“使我更清楚”。 ②“概念和認識”,法文第二版是:“概念或知覺”。 ③法文第二版:“我必須……承認我現在認識了我自己”。 ④法文第二版:“不管什麼別的物體”。 ⑤“更加容易、更加明顯地”,法文第二版是:“更好地”。 可是,我終於不知不覺地回到了我原來想要回到的地方; 因為,既然事情現在我已經認識了,真正來說,我們只是通過在我們心裡的理智功能,而不是通過想像,也不是通過感官來領會物體,而且我們不是由於看見了它,或者我們摸到了它才認識它,而只是由於我們用思維領會它,那麼顯然我認識了沒有什麼對我來說比我的精神更容易認識的東西了。 可是,因為幾乎不可能這麼快就破除一個舊見解①;那麼,我最好在這裡暫時打住,以便,經過這麼長的沉思,我把這一個新的認識深深地印到我的記憶裡去。 ①法文第二版:“因為,既然事情現在對我來說已經明白了,即物體本身並不是由於被看見或者被摸到,而不過是被理解到或者通過思想被了解到才被認識的,那麼我看得很清楚,沒有再比我的精神對我來說更容易認識的了。但是,由於不容易這麼快就破除一個習以為常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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