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易經

第54章 第五十三卦漸風山漸巽上艮下

易經 伏羲氏 293 2018-03-20
漸:女歸吉,利貞。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初六:鴻漸於乾,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象曰: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於逵,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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