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易經

第53章 第五十二卦艮艮為山艮上艮下

易經 伏羲氏 260 2018-03-20
艮: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