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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六卦訟天水訟乾上坎下

易經 伏羲氏 300 2018-03-20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兇;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自命,渝安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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