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易經

第6章 第五卦需水天需坎上乾下

易經 伏羲氏 291 2018-03-20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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