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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第四節三昧水懺的威力

佛法概要 明旸法师 5168 2018-03-20
下面是水懺故事的由來,請各位好好聽一聽、想一想,即是悟達國師身患“惡瘡”亦即“人面瘡”的故事,也是一篇饒有趣味的歷史教材。在唐朝懿宗皇帝時期他拜了一位國師,叫做悟達又名知塵。這位悟達大師他在早年當小和尚時,在京都廟宇里和一個老比丘同居一處,老比丘名叫迦諾迦尊者,後來尊者患了一種迦摩羅疾的惡病、非常骯髒,大家看到這種惡病都害怕,沒有人敢來照應或接近。可是獨有同參小和尚悟達,記得佛陀說過百福田中,侍病第一的教導,因而啟發大悲心,朝夕不離左右,親侍湯藥,精進不懈,毫無倦色。迦諾迦病癒之後深為悟師殷勤侍候,慈心照拂的恩情所感動,在兩人分別的時候,尊者依依不捨對悟達大師囑咐說:“汝今後弘化利生之日,如果遇有困難痛苦之事,需要我幫助時,可以到四川(西蜀)彭州九隴山來找我”。悟師說:“九隴山高廣深邃,恐找尋不易”。尊者說“我住之處門前有二棵古松,是個明顯標誌”。言畢二師各自東西,分道揚鑣而去。悟師就行腳到安國寺卓錫安居,即時大弘法化,普度眾生。由於師之德高望重,所以聲名昭著,因此感動了懿宗皇帝親臨法席,面命耳提,深蒙法雨,沾潤心田。為表示隆重聖恩,就賜贈沉香精雕法座而拜為國師。當時悟達國師一升寶座。光榮至極,無過於此。再受陛下及滿朝文武大臣禮拜,遂心生大歡喜。由於國師一動喜心,七情頓現,便入塵勞,與俗夫無異,因此為多生以來宿世冤業債主,得以報復之機。國師膝蓋上馬上生出一個“人面”怪瘡來,上面竟長了眉毛、眼睛和口齒,清楚可見。奇怪的是每天要餵牠飲食,且每餐都開口吞啖,和一般人沒有兩樣。有時人面瘡把牙齒咬緊,格格作聲,悟師就疼痛難忍,苦不堪言。到處尋訪名醫求治,可是群醫束手無策可施。這樣一天天地過去,就是華陀扁鵲再世,只恐難醫此冤業討債、因果感召的奇疾惡病吧!唯有佛德無邊,三昧威神,才是克病之方。悟師在此躊躇不安,心煩意亂的危急關頭,忽然記起了昔日老同參迦諾迦臨別分袂時的囑咐,便立刻準備行裝飛速趕到九隴尋找救星。這時正值天色傍晚,四顧茫茫,足下山路崎嶇、頭上霞雲朵朵,遠望煙霧藹藹之中,果有兩松挺立青翠魁偉。悟師見此勝境如入蓬萊,不覺怡然自得,諾師之言不虛,則病痊有日矣。一進雙松,遙見山間崇樓高閣,金碧輝煌,誠然另一天地。不一會,即見二位青衣童子側立門首,後面有一位年老高僧,定晴一看,原來就是心中想拜訪的老同參迦諾迦尊者。他正合掌相迎,暫留進宿。悟師當告以遭逢病苦之事,尊者一看,便說“此瘡名謂人面瘡,我有藥可治,多請放心。山邊岩下有一泉水,明天把水洗濯患處,病可痊癒”。次日清晨,即命二童引路,引至泉水所在,便開始用泉水洗瘡。頓時聽到大叫一聲,原來是人面瘡在發出急叫並能作人的聲音說:“請老法師慈悲不要洗了。承蒙大德威神之力,為我們解冤釋結,十分感謝。但是尊者您是一位大德高僧,見遠識廣,博古通今,當曾讀過西漢史書袁盎晁錯一傳。”師說:“不錯,讀過的”。人面瘡說:“大師一定知道袁盎殺害晁錯之事。我今向尊者禀告:悟達就是昔日的袁盎,我就是從前的晁錯。我被他謀害所以蒙受深冤,當時慘遭刑罰,被腰斬於東市,真是冤深如海,怨結萬年。所恨累世以來尚未雪我腰斬之冤,報我殺身之仇。他宿植靈根,十世都做高僧,戒律精嚴,淨光和佛光顯耀,使我無法近身,無縫可尋,等到這一世中,他竟受寵忘憂,享受過奢,名利心起,有損至德,失卻莊嚴,我才得到報冤方便,令他瘡生人面痛苦難堪,才覺甘心。現在多蒙迦諾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法水,為我解除冤結,消滅深仇於無形,從今以後我不再來危害於他。”悟達國師聽了人面瘡這番前因後果,報應昭彰,駭人聽聞的說白,不覺大驚之餘,魂不附體。趕快手掬泉水,繼續洗濯,雖然痛徹骨髓,一時昏厥,待到甦醒,奇怪的是這個晁錯冤瘡已經平復,不留踪影了。國師這時回頭四顧,一片寂寂,迦諾迦也已影踪全無,是知聖賢混跡,應世度生,實非我們凡夫的知見所能了知。

為了紀念這一奇異的遭逢,悟師就在雙松聖蹟起造一庵,名為招提寺,到了宋代至道三年間,這個寺承皇上恩賜,名為至德禪寺。當時高僧信師得知其事,作了紀述,使後世學者知此史實。悟達國師身歷其境,感概萬分,懺悔宿世罪障,更加勇猛精進,特記其事,作為懺法,朝夕禮誦,由此傳播天下,俾使世人咸知前賢先聖事蹟之端詳,而各各懺悔自身之業障,解除宿世之冤結。這就是《三昧水懺》的發起因緣,但願佛陀弟子們,善男信女們,能夠通過歷史教訓,嚴淨受持“不殺生”的第一條戒,請教友們三思上述歷史故事,雖近似神話,但亦足窺見佛教對不殺生戒的非常重視,凡我教友應該身體力行。 (一)楞嚴經的業果相續 《楞嚴經》第四卷三種相續中業果相續文中指出:“佛告富樓那尊者說:'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又說:'貪愛同滋,貪不能止,則諸世間,胎、卵、濕、化、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又說:'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二)楞嚴經的以戒助定 《楞嚴經》第六卷以戒助定文中提到“佛告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 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复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 ,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我得四果及辟支佛十地等,諸位菩薩。是一顛迦,消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說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淪苦海,不成三昧。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 ”上面所引經文,只是抽象的節錄一部分。

根據上面所引的《楞嚴經》這二段經文看來,很清楚的要我們覺悟這殺、盜、淫、妄四條性戒,以及酒的遮戒,對修道教徒說來,是非受持不可的。所以佛制五戒,乃是律學的基本戒條,也正是四波羅夷的大罪。 我們把殺生、淫欲這二個戒條,先來研究研究!把上面所講的以人殺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相殺相生、相生相殺、汝負我命,汝還我債,我負汝命、我還汝債。以是彼此結下深仇,業果不亡。就是經過百千萬劫漫長時間,常在生死輪迴之中,相續不斷。殺生如此,因果報應是絲毫不差的。就是淫欲,也是如此。汝愛我身,我愛汝心,汝憐我色,我憐汝色,男女之間,相憐相愛,永結同心,愛不能離,難分難捨,古人云:“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這樣一來,就是經過百千萬劫倆人當然是常在纏縛生死苦海,無法脫離。所以文昌帝君曾經說過:“業海茫茫,首惡無如色欲,塵寰悠悠,易犯唯有邪淫。撥山蓋世之雄,坐此亡身喪國,繡口錦心之士,因茲敗節毀名。始為一念之差,致令畢生莫贖”。可是人們在這個淫欲與邪淫問題上,誰能“踏斷腳下紅絲線,跳出紅塵大火坑”。自可使你心身清淨,自在安樂,無掛無礙,逍遙去也。

在五戒之中,前四戒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和不妄語,是和其他宗教的五戒一致的。這是保持社會秩序的根本規範,任何社會,均應由此根本規範而成立。不過,在先後順序上稍有差異。 《摩奴法典》有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非梵行(不淫)和不貪瞋。 《包達夜那法典》有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忍耐和不貪五種。 《錢多傳耶奧義書》有苦行、慈善、正行、不殺生和實語五種,作為修行人之五大義務。耆那教乃說有不殺生、不盜、不妄語、不淫和離欲五戒。瑜伽派也說有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和不貪五戒。在佛教其他的戒律中,也以五戒中的前四戒為最重要之戒。例如前述比丘四波羅夷,是淫盜殺妄之戒,在大乘戒的十重禁戒裡,前四戒乃是殺盜淫妄。唯有出家戒時,乃將不邪淫改為不淫。

(三)犯戒感報 現在我再舉述一個故事,因為起邪心,動淫念而遭到喪身失命。據說從前有一個持五戒男居土,一天走過深山農村,夜幕降臨,四顧不見村落住家,行行再行行,急於要找一落腳點借宿一宵,忽見前面不遠處露出一間小屋油燈閃閃,便不得已敲門借宿,誰知屋內只有一個中年婦女,便說明來意,婦女說“我丈夫是一個山妖羅剎,每夜回來,你住這裡會被他吃了”。居士說:“我是一個佛教徒,受持五戒,有護戒神王,保護我身,可請放心”。婦女就安排他住於隔壁室中,受戒居士這夜就一心清淨虔誠戒法,到了次日天亮平安無事,就告別前行。可是這位婦女感到奇怪,每夜羅剎鬼丈夫都要回來,為什麼昨夜不見回家呢?希奇希奇!居士邊走邊想,認為這位婦女說有羅剎丈夫是在騙我瞎說,不會有這種怪事,同時剎那之間淫業發現,邪心難降,走了好遠又轉身回來,要求再藉一宿,妄言綺語,不懷好意。婦女心想:這位居士是個善良持戒之人,昨夜住此,羅剎不回來了,或許有能克邪的本事,就答應了居士的請求。不幸的是居士今夜來住已是存心不良,故夜間淫心發作,將婦女百般調戲,強行邪淫。正在緊急時刻,只聽得陰風一陣,山妖破門而入,見情大怒,不由妒火熾燃,就把居士活活吃了。一條性命嗚呼哀哉!這時又驚又怖,含冤莫訴的婦女問羅剎丈夫“你昨夜到哪裡去了,為何不回家呢?”羅剎說:“我昨夜回來,才到門口看到房舍光明燦爛,眼睛也張不開。似見神王圍繞巡羅,慌忙之餘,連門戶也找不到。不得已只好他往,但今夜回來卻安然如故,沒有光明也沒有神王。”我們要知道,持戒功德不可思議,若有居士每受持一分戒,就有五位護法神王隨身護佑。受持五戒當然就有二十五位戒神擁護,這位居士第一夜要求住宿,是一心清淨,虔持禁戒,自有二十五位神王保護其身,放大光明,羅剎鬼不敢入室。第二夜居士頓起淫穢之念,破了戒法,神王離開,失了光明,以致慘遭非命,感召惡報。古人說:“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可不慎歟?這個故事,希望大家好自三思吧,對於修持戒法一定大有助益。

(四)酒戒 第五戒的禁酒,是佛教戒律的特色,此事已如上面所說,佛教是覺醒之宗教,它最討厭醉迷。關於這個五戒的內容,當然有適應時代和廣義上的種種解釋,但此事待下面十善戒條項下,再來敘述,今先略述五戒與古來儒教所說五常,有相一致之點。不殺生乃至不飲酒,是相當於仁、義、禮、信、智,這是早在後漢時代,主張儒道佛三教一致的“牟子”的《理惑論》裡所說的。五戒與五常,其精神完全一致。將五常的精神,表現為具體的禁止的條項,乃變為五戒。五戒之中,前四戒的行為本身,是反道德的罪惡行為,但飲酒的行為本身,不一定是罪惡,可是,由於飲酒而能作出其他“惡”的機緣。因此,前四戒之罪叫做性罪,而飲酒叫做遮罪。 關於飲酒的罪惡,在諸種經律裡,屢有所說,《智度論》裡,說著飲酒的三十五失,《正法念處經》裡,說著飲酒的三十失等,就是這個例。今酒能形成犯其他罪的機緣,由於今日一般犯罪的背後,必有酒與女人二者,即可知之。此事當然有詳細的犯罪統計可證。關於此事,《智度論》裡,有一有趣的故事,即:有一人為欲飲酒,偷了鄰人之雞,殺死為菜餚,鄰女來問,以妄語答曰不知,又趁酒醉強姦之。這樣,由飲酒,便犯了偷盜、殺生、妄語和邪淫四戒之罪。如此飲酒能為犯其他罪之緣,故應戒之。

(五)八戒 在家信徒在規定的期日,特別要為實行嚴格的宗教生活而守出家人的戒的一部分,叫做“八戒”或“八齋戒”。其內容,是於前五戒,再加上①不非時食(下午不吃東西),②離歌舞觀聽香油塗身,③離高廣大床的三戒。這時,五戒中的不邪淫,當然是不淫的意思。本來是在每半個月的八日、十四日和十五日的布薩日,要嚴守這個戒,所以一個月有六天的持戒日。因此將其稱為“六齋日”,以今日的話來說,可說是以每星期日為克己日,而以宗教的信念,特別勵行禁慾的生活。在家人平常是容易墮落於愛欲與物慾的生活的,所以至少一個月間也要有數日來過著像出家人的那種禁慾生活,以靠近宗教的境界,所以把這叫做“近住”,因此戒叫做“近住律儀”。這是靠近佛道而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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