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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偶像的黃昏五四種大謬誤

尼采選集 尼采 4896 2018-03-20
偶像的黃昏 五四種大謬誤 1 混淆因果的謬誤——再也沒有比倒果為因更更危險的謬誤了,我稱之為理性的真正墮落。儘管如此,這個謬誤卻屬於人類萬古常新的習慣,它甚至在我們之中被神聖化,它冒著"宗教"、"道德"的美名。宗教和道德所建立的每個命題都包含著它;教士和道德立法者是那理性之墮落的始作俑者。 ——我舉個例子:人人知道著名的柯納羅①的書,他在這本書裡把他的節食推薦為活得長壽、幸福(以及有德)的良方。很少書能夠如此多地被人閱讀,直到現在,在英國每年還要印好幾千冊。我毫不懷疑,幾乎沒有一本書(當然《聖經》除外)像這個如此好心腸的怪東西這樣,造成這麼多的禍害,縮短這麼多的生命。其源蓋出於:把結果混同為原因了。這個厚道的意大利人把他的節食看作他長壽的原因;其實,長壽的前提,即新陳代謝的極其緩慢,微乎其微的消耗,

①Cornaro:生於1467年,死於1566年,曾著書談自己的長壽秘訣。 才是他節食的原因。對於他來說,吃多還是吃少並非任意的,他的節儉並非一種"自己由意志",他吃多就會生病。但是,倘若不是這種鯉魚之軀,一個人就不僅最好、而且必須適量進食。我們時代的學者,神經力之消耗如此迅速,使用何納羅養生法只會致自己死命。 Crede experto①。 ①檢驗信條。 2 每種宗教和道德引為基礎的最一般公式是:"做這個這個,不做這個這個——你就將幸福!否則……"每種道德、每種宗教都是這樣的命令,——我稱之為理性的巨大原罪,不朽的非理性。在我口中,這個公式轉變為它的反面——我的"一切價值的重估"的第一個例子:一個發育良好的人,一個"幸運兒",他必須採取某種行動,而對別種行動本能地躊躇,他把他生理上配置的敘序帶進他同人和物的關係之中。公式:他的德行是他的幸福的結果……長壽、子孫興旺並非德行的報酬,毋寧說德行即是新陳代謝的放慢,除了其他結果外,長壽、子孫興旺、簡言之柯納羅主義也是此種放慢的結果。 ——教會和道德說:"一個種族、一個民族因罪惡和奢侈而滅絕。"我的重建的理性說:當一個民族衰微,在生理上退化,接踵而至的便是罪惡和奢侈(這意味著需要愈來愈強烈和頻繁的刺激,猶如每個耗竭的天性所熟悉的)。這個年輕人過早地蒼白萎靡了。他的朋友們說:某某疾病應負其咎。我說:他生病,他不能抵抗疾病,這本身已是一個衰敗的生命、一種因襲的枯竭的結果。報紙讀者說:這個政黨用這樣一個錯誤斷送了自己。我的更高的政治說:一個犯這種錯誤的政黨原已末日臨頭——它不復有自己的安全本能。任何意義上的任何一種錯誤都是本能衰退和意志解體的結果:差不多可以用這來給惡下定義了。一切善都是本能——因而都是容易的,必然的,自由的。艱難是一種抗議,神與英雄屬於不同的類型(用我的話來說:輕捷的足是神性的第一屬性。

3 虛假因果關係的謬誤。 ——人們始終相信自己知道何為原因,然而,我們從何處獲得我們的這種知識,確切地說,獲得我們擁有這種知識的信念的呢?從著名的"內心事實"領域,而迄今這類"事實"中沒有一個已經證明是事實,我們相信自己在意志的行為中是原因;我們認為至少在這一場合當場捕獲了因果關係。 人們也不懷疑一個行為的antecedentia①,它的原因,可以在意識中尋找,並且只要去找,就總能找到——作為"動機",否則就不能自由地作此行為,也不能對之負責。最後,誰會否認一個想法是有原因的,"自我"就是想法的原因? ……在這三個似乎作為因果關係的保障的"內心事實"中,第一個且最有說服力的事實是意志即原因;意識("精神")即原因的觀念以及更後面的自我("主體")即原因的觀念純粹是派生的,是在意志確定因果關係為既定事實、經驗之後產生的……在此期間我們已經更善於思考了,我們今天不再相信所有這些說法。 "內心世界"充滿著幻影虛光,意志便是其中之一。意志不再推動什麼,所以也不再說明什麼——它僅僅伴隨著過程,它也不能缺席。所謂"動機"是另一個謬誤。它純屬意識的表面現象,行為的伴隨物;與其說它體現,不如說它掩蓋了一個行為的前項。至於自我,它已經變成了寓言、虛構、文字遊戲,它完完全全停止了思考、感覺、原望! ……結論是什麼?根本沒有什麼精神的原因!這方面的全部所謂經驗都見鬼去了!這就是結論! ——而我們業已有教養地濫用了所謂"經驗",於是我們創造了一個作為原因世界、意志世界、精神世界的世界。最古老悠久的心理在這裡起作用,它別無所為,對它來說,每個事件都是一個行為,每個行為都是一個意志的結果,世界化身為許多行為者,有個行為者(一個"主體")悄悄潛伏在每個事件背後。人從自身投射出他最堅信不疑的三個"內心事實",即意志、精神、自我,——他由"自我"概念才得出"存在"(Sein)概念,他按照他的形象、按照他的自我即原因的概念來設定"物"的存在。然後他在物之中始終只是重新找到他塞入其中的東西,這有何奇怪呢? ——再說一遍,物本身,物的概念,僅是自我既原因的信念的一個反映罷了……甚至連你們的原子,我的機械論者和物理學家先生們,有多少謬誤、多少退化的心理尚殘存在你們的原子裡! ——更不必說"物自體",形而上學家們的horrendum pudendu m②了!精神即原因的謬誤被冒充為實在!被立為實在的尺度!被稱為上帝!

①拉丁文:前項 ②拉丁文:可怕可恥的東西。 4 幻想原因的謬誤。 ——從夢談起:例如,由於遠處的一聲砲擊而產生的感覺,卻給這感覺追加一個原因(常常是一整部小型長篇小說,正是這夢者在其中擔任主角)。其間感覺以一種迴響的方式延續著,它彷彿在等待,直到原因衝動准許它進入前景,——從此不再是偶然的東西,而是"意義"。砲擊在一種因果關係的方式中,在一種時間的表面逆轉中出現。後來的動機說明被首先感受到,還伴隨著彷彿在電光中一閃而過的成千細節,隨後才是砲擊……發生了什麼?某一狀態所造成的想像被誤解成了這個狀態的原因。 ——事實上,我們在醒時也這麼做。我們大部分通常的感覺——器官活動或受阻時的種種抑制、壓力、緊張、爆發,特別是nervus sympathicus①的狀態——都激起我們的原因衝動:我們希望有理由處於某某狀態——好的狀態或壞的狀態。只是簡單地確認我們處於某某狀態的事實,這從來不能使我們感到滿足。只有當我們給這一事實提供一種動機說明之時,我們才容忍它,——即意識到它。記憶在這種場合無需我們知道就自動工作,喚來相似的既往狀態以及與它們連合併生的因果說明(不是它們的因果聯繫)。當然,認為觀念、伴隨著的意識過程是原因,這種信念也是記憶造成的。某種因果說明的習慣由此形成,它實際上阻礙甚至杜絕了原因的研究。

①拉丁文:交感神經。 5 對此的心理學說明。 ——把某種未知的東西歸結為某種已知的東西,這使人輕鬆、平靜、滿足,此外還給人一種權力感。未知之物使人感到危險、不安、憂慮,——第一個衝動便是要消除這種令人痛苦的狀態。第一原理:隨便哪個解釋總比沒有解釋好。因為事情本質上只涉及要擺脫壓迫人的觀念,至於採用什麼方法擺脫它們倒不太嚴格。未知之物藉以解釋為已知的第一個觀念幹得如此出色,以致人們把它"當作真理"。快感("力量")的證據是真理的標準。 ——所以原因衝動是由恐懼感決定和引起的。 "為什麼"的問題、只要可能,就不會是為原因而提供原因,相反是提供一定種類的原因——一種令人平靜、解脫、輕鬆的原因。某種已知的、經歷過的、銘刻在記憶中的東西被設定為原因,乃是這種需要的第一個結果。新的、未經歷過的、陌生的東西則被拒絕承認為原因。 ——所以,被找來當作原因的不僅是一定種類的解釋,而且是一種精選的、受偏愛的解釋,籍之可以最迅速最及時地消除陌生、新奇、未曾經歷之感,——是最通常的解釋。 ——結果,一定種類的原因設定愈來愈佔據優勢,匯成體系。終於取得支配地位,也就是說,排除了其他的原因和解釋。 ——銀行家立刻想到"生意",基督徒立刻想到"罪惡",少女立刻想到她的愛情。

6 整個道德和宗教領域都屬於幻想原因的範疇。 ——通常的不快感的"解釋"。它們是由與我們敵對的生靈造成的(邪惡的幽靈:最著名的事例——歇斯底里患者被誤解為女巫)。它們是由不能允許的行為造成的(把:"罪惡"感、"犯罪"感強加於一種生理上的不適——人們總是找得到不滿意自己的理由)。它們是作為對我們似乎不應當做、我們似乎不應當是的某種東西的懲罰和一個報應(叔本華以厚顏無恥的方式歸納為一個命題,在其中,道德顯出真相,顯現為生命的毒害者和誹謗者:"每種巨大的痛苦,不論是肉體上的還是精神的,都證明我們罪有應得了;因為如果我們並非應得,它就不會降臨我們。"見第二卷)。它們是作為輕率不慎行為的後果(激情和官能被設定為原因,被設定為"有過失的";生理的痛苦加上別的痛苦被解釋為"罪有應得的")。 ——通常的愉快感的"解釋"。它們是由相信上帝造成的。它們是由行為端正的意識造成的(所謂的"良心清白",一種生理狀態,有時候消化良好與之如此相像,幾乎難以區分)。它們是由事業的成功造成的(天真的錯誤推論:事業的成功完全不使一位憂鬱症患者或一位帕斯卡爾產生通常的愉快感)。它們是由信仰、愛、希望等基督教美德造成的。 ——實際上所有這些冒牌的解釋都是後繼狀態,彷彿是把愉快感或不快感翻譯成了一種虛假的辯證法。一個人希望,是因為生理上的基本感覺依然強大充實;一個人相信上帝,是因為充實感和強壯感使他寧靜。 ——道德和宗教完全屬於錯誤的心理學:在每一場合都混淆了因果;或者把真理同信以為真的東西的效果相混淆;或者把一種意識狀態同該狀態的原因相混淆。

7 自由意志的謬誤。 ——我們對"自由意志"概念不再同情,我們太知道它是什麼了——它是神學家們所擁有的最臭名昭著的手腕,其目的是使人類按照他們的意思來"承擔責任",也就是使人類依賴於他們……我在這裡只談談一切要人擔責任的做法的心理實質。 ——無論何處,凡有要人承擔責任的意圖,往往可以發現那裡有懲罰慾和審判欲的本能。如果某某狀況被追溯到意志、目的、承擔責任的行為,人就被剝奪了他的無罪的生成。意志學說實質上是為了懲罰,即為了尋找罪惡的願望,而被發明的。整個古代心理學,即意志心理學,其前提是它的創始人即古代社會上層的僧侶想要給自己造成一種給人以懲罰的權利——或者說想要給上帝造成這種權利……人被認為是"自由"的,以便可以加以判決和懲罰,——以便可以成為有罪的。結果,每件行為必須被看作自願的,每件行為的根源必須被看作有意識的(心理學中最基本的偽幣製造藉此而被樹為心理學原則本身……)今天,我們投入了相反的運動,我們非道德主義者尤其竭盡全力從世上清除罪與罰的概念,力求使心理、歷史、自然、社會機構及其製裁純潔化,當此之時,我們沒有見到比神學家們的反抗更激烈的反抗了,他們繼續倚仗"世界道德秩序"的概念,用"懲罰"和"罪過"來玷污生成的無罪,基督教是劊子手的形而上學……

8 我們的學說只能是什麼呢? ——沒有誰能把人的特性給予人,無論是上帝,社會,他的父母和祖先,還是他自己(這裡最後所否定的觀念的荒謬性,作為"知性的自由",已為康德、也許還為柏拉圖所教導過)。沒有誰可以對以下情形負責:他存在了,他是被造成如此這般的,他處在這樣的情形和環境之中。他的天性的宿命不能從一切已然和將然之物的宿命中解脫出來。他不是一個特別意圖、一個意志、一個目的的產物,不能用他去試驗實現一種"人的理想",或一種"幸福的理想",或一種"道德的理想",——想要按照某一目的鑄造他的天性是荒謬的。我們發明了"目的"概念,實際上目的缺如……某人是必然的,某人是命運的一個片斷,某人屬於全,某人在全之中,——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判決、衡量、比較、責難我們的存在,因為這意味著判決、衡量、比較、責難全……然而在全之外只有虛無! ——沒有誰再要對存在的種類不可追溯到一個causa prima①承擔責任,對世界是一個既非作為知覺、又非作為"精神"的統一體承擔責任,這才是偉大的解放,——生成的無罪藉此才重新確立起來……迄今為止,"上帝"概念是對生存的最大異議……我們否認上帝,我們否認上帝所意味的要人承擔的責任:我們藉此才拯救了世界。

①拉丁文:第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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