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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六O 身後

順生論 张中行 4490 2018-03-20
這本小書該結束了,想到從各個方面談人生,近思遐想,且不管談得怎麼樣,總該問問,這值得嗎?不問則已,一間就不由得想到可憐,甚至可笑。談,可憐;更嚴重的是所談,即人生,同樣可憐。為什麼會有生,我們不知道,有了生,愛得了不得,想盡辦法求能活,為什麼,我們也不知道。願意活,而偏偏不能如願,自然,天命,或再神奇一些,上帝,為什麼這樣演化,或安排,我們還是不知道。我們微弱,只能接受定命,或動或靜,等待死。死,如莊子所說,“息我以死”,依理可以一了百了了吧?然而不然。舉古今高低不同的兩個人為例。魏武,至少在這方面同凡人一樣,也迎來死之將至,瞑目前口述遺令,不忘姬妾,讓她們分香賣履,定時望西陵墓田。可是入墓田不久,姬妾們就被移到曹王的后宮,陪酒陪笑去了。另一個無名氏,沒有英雄一世,卻幸或不幸,略有資產,而且上壽,至“文革”時期而仍健在,信傳統,願意入棺土葬,於是遠在死之前就準備了講究的棺木。這也是遺令性質,可是也如魏武,未能如願,因為被紅衛英雄除四舊時除了。這兩個例都表示,就是已經俯首接受死,還會留個可憐的尾巴。

這可憐的尾巴是有關身後的,因而就引來應該如何處理身後事的問題。顯然,這先要看對於身後的情況,自己是怎樣推想的。秦始皇大造兵馬俑,是因為他推想,或說信,死後他還是帝王,也就還需要武力,去征服疆界以外的大民,鎮壓疆界以內的小民。一般小民呢,不需要兵馬俑,卻仍舊要花錢,見小鬼,準陽世之例,不能不意思意思,路過酒舖,難免想喝幾口,所以儉之又儉,也要棺內放些銅錢,棺外燒些紙錢。這是信死後仍然有知,或說身死而靈魂不滅。如果真是這樣,如秦始皇,大造兵馬俑,如歷代不少高級人物,迫使姬妾殉葬,如一般小民,清明時節,紙(錢)灰飛作白蝴蝶,等等,就對了。不只對,而且很好,因為這樣,我們的世界就成為式的,我們的生命就沒有斷滅,或者說,我們渴想活著,就真正如願了,雖然這如願要打點折扣,即要換換方式。但信身後仍有另一形式的存在,也會引來情理上的不少麻煩,只說兩種。一種是國產的不變,如崇禎皇帝走投無路,只得自殺,死前說無面目見祖先於地下,這是相信祖先仍存在於地下,就這樣長存而不變嗎瞭如果是這樣,比如第仁-代祖先短壽,死對二十歲,第三代祖先長壽,死時八十歲,都同住於地下,那就八十歲老朽要呼二十歲的青年為爺爺,就是在陰間,也太離奇了吧?另一種是(印度)進口的,死後要輪迴,也就是要變,比如變的幅度不大(人間道未墮入畜生道),由趙老太太變為錢小姐,清明時節仍到趙老太太墳上燒紙錢,還有什麼意義呢?這是說,就是相信靈魂不滅,處理身後的問題也難得順理成章。

不能順理成章,也可以用陶淵明的辦法處理,不求甚解。幾千年來,人們就是這樣處理的,比如未亡人對於已亡人,節令燒紙錢,用真食品上供,燒了,紙灰飛作自蝴喋,不深究能否真正收到,真食品則收回,吃下己肚,也不深究死者未吃如何能夠果腹。這也好,鄭板橋有云,難得糊徐。不幸是西學東漸,先只是泛泛的賽先生,繼而大到河外星系,小到基本粒子,都闖進來,知識成為系統化的另一套,我們就欲糊塗而更不可得。這是說,科學知識表示,我們住的世界不是式的,其中可以容納期望和幻想,而是冷冰冰的因果鎖鍊式的,什麼都是命定的,其中之一既最切身又最可憾,是,至少就個人說,生活只此一次,死則不再能覺知,也就一切化為空無(就是確信這個世界不會因自己之斷滅而斷滅,總是與自己無關了)。

依理,如果確信實際就是這樣,心情也就可以輕鬆,放手不管了。然而又是不然.鮮明而有力的證據是,如果不是措手不及,都會或說或寫,或繁或簡,立遺囑。其意若曰,某某事,如何如何處理。我就心安了。如果這時候邏輯闖進來,說,心安,先要有心,有心,先要有人,事實是人沒了,心也就沒了,還有什麼安不安呢?可見遺囑式的心安,追問來由,是渴望活著的心情放射為仍有知的幻象.核定實質,是求死前的心滿意足,縱使本人未嘗這樣想。或擴大一些說,只有活人能活動;因而一切得失、一切問題都是活人的;人死就不再有所需,也就不再有間題。扣緊本題說,所謂身後云云,其實都是為生時;一切願望,求實現,不能實現則心不安,都應該是指死前的生時。

這樣理解遺囑一類的期望和行動,有所失,是不得不犧牲身後的一段,因為這一段不屬於自己;不屬於,因為其時已經沒有自己。但也有所得。理由有實惠的和邏輯的兩種。先說實惠的,以唐太宗為例,據傳疾大漸之時,求將繼承皇位的李治,用王羲之的《蘭亭序》帖殉葬,兒子當然跪答遵命。依照我們上面的論證,真用王帖殉葬,唐太宗並沒有什麼獲得,因為其時己經沒有他。但他又有獲得,而且很大,是兒子表示遵命之時,心裡的欣慰。這樣說,也許過於唯心了嗎?而其實,人生的任何所謂受用,不管來由如何唯物,不通過唯心這條路,是不能受而用之的,再說邏輯的理由,是上面提到的那個闖進來的邏輯,就沒有插嘴之地了.因為把身後的移到死前,則期望、幻想、得失、心安等等就都有了著落,因為人還在,能感知的心也就還在二這樣一來,談到身後問題,我們就等於使陰間的問題陽間化,說為身後,可以費苦心,但所求不過是生時的心安。求心安,馳騁的範圍可以大,比如一個人,不管賽先生怎樣在耳邊大喊沒有鬼神,還是相信死後用錢處不少,那就會多用真錢換紙錢,燒。範圍還可以更大,是擴張到己身以外,比如立遺囑,讓兒孫也多用真錢換紙錢,不斷為自己燒。為求心安,這都情有可原,但化為行動就會觸及是非、好壞問題。分辨的原則仍是上面說到的,一切問題都是活人的,所以一切舉措的好壞.都要看對於活人(包括己身以外的),能否利較多,害較少。

以下進一步,或縮小範圍,說為身後事而求心安,通常是做什麼,或應該做什麼。可以分作兩類:一類偏於保守,是“盡責”;另一類偏於進取,是“求名”。自然,這只是為了解說的方便,就某一種情況或某一個人說,兩者常常是不能截然分開的。先說盡責。仗古詩十九首》說:“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清人徐大椿作詩有這樣一聯:“一生那有真閒日,百歲應多未了緣。”人,即使謙退,而且高壽,總不會感到,一切心期都已經滿足,一切心債都已經償還,可以輕裝去見上帝。也為了解說的方便,我們稱一切當做的以及想做的為人生之債。就老之已至以及未老而死之將至的人說,人人有債。有的人債多,有的人債少。有的人債重,如青壯年夭折,撇下嬌妻弱子;有的人債輕,如還想看看黃山。有的人債複雜,如想以己力求得治平;有的人債單純,如一部書,想寫完。債的性質也各式各樣。有的債非還不可,如扶養無工作能力的親屬;有的債還不還兩可,如想坐坐超音速飛機。有的債影響面大,如研究抗某種病毒的新藥;有的債影響面小,如想學會拉小提琴。有的債容易還,如想寫一篇以教師為題材的小說;有的債不容易還,如把二十四史翻譯成白話。總之,如果把當做的以及想做的都看作債,那就就性質說多到無限,就數日說也多到無限。通常,一個人的債總不會多到無限。但也不會少到稀稀落落,舉目可見,屈指可數,應如何對待?自然只能說說原則。那是一,爭取早清,即今年能做的不要推到明年,因為明年怎麼樣,不能預知。二,爭取多清,多清則遺憾少,有利於心安。三,要分緩急,如影響大的必急,影響小的可緩,應該先急後緩。四,除非萬不得已,以少拉新債為是。五,盡人力,由於客觀原因或主觀原因,不能如願,無妨用道家的態度,即安之若命,而不怨天尤人。

再談進取的一類,求名。人過留名,雁過留聲,正如有了生,兢兢業業活一場,同樣沒有究極意義。這裡談身後,已經肯定了死前心安的價值,也就可以不必往形而上的悶葫蘆裡鑽,自討苦吃。不形而上,也就是信任常識,我們都認為,有名比無名好,名大比名小好。名有好壞問題,比如依照歷史的評價,岳飛和秦檜都有名,前者好,後者壞。歷史時期長,難免變,因而好壞的定評也會成為不定。最突出的例是前不久的孔老二又復位為至聖先師,在這裡,我們可以不岔出去,只說所謂名,都是指流芳而不包括遺臭的,那就會想到一種情況,是求名,想到身後的時候就更加急迫。原因有二:一是時間不多了,慢慢積累必須變為搶修;二,想到生命結束,才更珍視流芳千古。流芳,就是不求幹古也大不易,要如何努力?古人有立德、立功、立言之說,三種成其一就可以不朽。我們也未嘗不可以來個二合一,說求名而得,就要在利人(或說造福社會)的事業方面有較大成就。舉古今中外的二人二事為例。司馬遷,流芳千古,是因為寫了《史記》。華盛頓,也流芳千古,是因為爭得獨立,還為美國創建了個民主制度。傳名後世,也有多靠機遇的,如楊貴妃,是因為長得美,又碰巧有個皇帝愛她。憑機遇而得名更難,所以較穩妥之道還是在立德、立功、立言方面多想想辦法。當然,再說一次,所謂身後名,名者,實之賓也,連帶他人和社會得到的福利不管有多大,本人的所得,仍只能是膜目前的心情欣慰而已。

還有兩個與身後密切相關的問題,葬和遺囑,也想談談。先說葬,昔日相信靈魂不滅,兼為名(闊氣、孝等)利(死後享用),都願意厚葬;只有極少數例外,如西漢楊王孫(主張裸葬,求速朽)之流。這樣,以君王為首,富貴人家隨著,老百姓是草上之風必堰,浪費就太多了。現在靈魂隨著形體滅了,如果厚葬(買墓地,立碑,著華貴衣服,開各種紀念會,等等),就成為只求名而無利。但不會完全躲開利的問題。這是說,為死者多耗費一文錢,就是生者多損失一文錢,根據以上一切問題都是活人的這個原則,把活人可用之物消耗於死人,是不合理的。還有,所謂名,不過是有錢,肯花,有什麼值得炫耀的呢,所以應該薄葬,越薄越好,把節省下來的財物、時間、精力等為活人用。至於死後留痕問題,我以為可以因人而異。極少數人,真正流芳千古的,當然會有不少後代人懷念他(或她),那就入墓地,立豐碑,也好,因為後代人需要。至於一般人,名不見經傳,功伐不入史冊,即使有錢,似乎也不必買墓地,立石碑,因為這樣可以為活人減輕多種負擔(花錢,佔地,直到過路人不得不看一眼,等等),也算為身後做一件好事。近年還有遺體捐贈醫院的新辦法,據說那就連一文錢也不用花,而且有益於社會,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後來居上,人都應該取法一乎上了。

再說遺囑,人,縱使高壽,也難免有些未了事,所以,如果來得及,遺囑以有為好。人的情況萬殊,遺囑應該說些什麼,情況也就萬殊。但考慮到所求,處理的原則卻是單一的,是一切要為有關的生者的利益和方便著想。以應該佔重要地位的遺產為例,可以用利取其大、公平照顧為分配的原則,比如數目很大,先提出一部分贊助公共福利事業(建立學校、設獎學金之類),其餘分與親屬,以及窮苦友人等,又,分配提前於生對就辦理完畢,就可以說是盡善盡美。也是根據一切為生者的原則,有些關係不太大的事也以說清楚為是。如喪事一切從簡,遺囑未說,生者也許就要大辦。死後都通知什麼人,也最好開列清楚,因為人生一世,忠恕待人,總會有些心心相印的,你不辭而去,他們會放心不下,雖說事不大,也總是小遺憾吧。還有一點,是生者或心太好,或依時風,蓋棺論定,會說些說者欣賞的溢美之辭,即悼詞八股,這,如果不是自己喜歡聽的,也最好於遺囑中帶上一筆,說本人尚有自知之明,請勿架空關照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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