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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五三聚散

順生論 张中行 3652 2018-03-20
我們住在一個動的世界裡。為什麼是動而不是靜止?也許靜止就等於徹底無?我們不知道。動的本身,或結果,是變。變給人生帶來很多問題,其中之一是“聚散”。由變不可免的角度看,聚散是常事,可是(尤其是散)會引起情緒的波動,所以如何對待也就成為一個不小的問題。以己身為本位,聚散有與“人”的,有與“物”的;人重物輕,先說人,後說物。 聚散有範圍問題,如參加什麼大會,人數少則上千,多則過萬,都在一個地點,是聚;一般是三四個小時,宣布散會,各自西東,是散。又如自此地到彼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上車或上船,許多人擠在一起,也是聚;到目的地,下去,各自西東,也是散。這種偶然相遇,聚未必喜,散未必憂的情況,還無限之多,因為不會引來情緒的波動,當然就宜於不提。這是說,範圍應該縮小,限於非偶遇的關係,聚則喜,散則憂的。這樣的關係,以及聚散的情況,也是多到無限,如何述說呢?

想先泛泛地說說,何以聚則喜,散則憂。本書第二分社會部分開頭曾經談到,人在群體中生活,不能沒有別人的幫助。這就可以想見,聚喜、散憂的情緒是由生活需要來。這需要,或者算作舉例,可以分為三個等級,或三種性質。一種,可縱稱為最基本,是有之則能生、無之則不能生的。還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自己所由來,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沒有這些人就不能有自己之生;另一種是異性配偶,沒有他或她就不能傳種,也就不能有下代之生。另一種需要是生活諸多方面的幫助。幫助也有範圍大小之別,或廣義、狹義之別。廣義是各種互利,比如早點吃個雞蛋,這生蛋之雞是某養雞專業戶所養,雞蛋是某小販所運並所賣,吃的人也算是得到與雞蛋有關的許多人的幫助。顯然,所謂幫助不宜於面這樣寬。狹義的幫助指與自己有多種近關係的人的幫助,這近關係,可以近到有親屬關係,或血統關係,以及朋友直到同學、同事、鄰居之類的關係。顯然,沒有這些人的幫助,生活就會大難。還有一種需要,或者說是偏於精神的,是消除孤獨和寂寞之感。人是社會動物,像有些出家人那樣,住茅棚,不與人會面,交談,以求確能得解脫,是非常難的。所以人通常總是,或“群居終日,言不及義”;不言,晨昏林間散步,左近有個什麼人,像是也就能得到一些安慰。這幫助虛無縹緲,用處卻未必小,因為人總是人,面壁,難免有被人忘卻之感,也是苦不堪言的。總之,生,因為處處需要別人,於是日久天長,也就成為人之性,是總願意同人在一起,離開就不好過。

再說聚散的情況。先說聚。自然也只能概括說說,是喜的程度,由以下三個方面的情況來決定。其一是關係遠近,比如遠的,一般友人,希望聚的心情是三五分,近的,父母妻子之類,希望聚的心情就會成為十分。自然,這關係遠近也包括生活細節的遠近,比如夫妻關係,就會近到寢食與共,朋友關係就不同,共寢共食,至多只是間或有之而己。其二是時間久暫。一般說.越是聚的時間長,越難割難捨。聚時間的長短,有常有變,比如夫妻關係,可能白頭到老,朋友關係就大多是別多會少.這是常;但個別的,也可能夫妻不能白頭到老,朋友反而終生不斷來往,這是變。感情經常是漸漸積累起來的,所以連和尚都“不三宿桑下,恐久,生恩愛”,常人自然就更甚,多年相聚,一旦分手,專就習慣說,也會難於適應。其三是感情深淺。顯然,感情深,就會“一日不見,如三秋兮”,一日尚且如此,更不要說永訣了。感情深淺與關係遠近和時問久暫有密切關係。說密切關係,不說必然關係,因為也可能有例外,如有所謂夫妻反目,甚至法庭相見,而來自偶遇的關係,也可能由於志同道合或情投意合而相見恨晚,甚至一見傾心。以上是泛論,至於某一個人,情況自然會千差萬別,如有的人交在的人多,有的人交往的人少,多,就會視許多散為司空見慣;不過無論如何,對於曾經聚首的某些人,總會聚則喜、散則憂的。

再說散。有聚必有散,俗語所謂沒有不散的宴席,就是這個道理。有情人成為眷屬,親友祝白頭到老,當事人也希望這樣,幸而上天照顧,真就白頭到老,但同時往生淨土終歸是不可能的,這是說,總不免其中的一個先走,也就還是有散,其他沒有如此深關係的人就更不用說了。散也有各種情況。絕大多數是依常規,只舉兩種情況為例。一種,如母女關係,母比女年長三十歲,如果都按照平均年齡的規律壽終正寢,那就母要早三十年去見上帝,早行,其結果就帶來散。又如甲乙二人,在大學同班,相聚四年,畢業,仍分配在一處工作的可能性不大,於是各奔前程,也就帶失散。散,少數來於人為。最典型的例是離婚,有情人變為無情人,聚反而難忍,也就只好散。其他還有多種情況,如陶淵明不願為五斗米折腰弓賦歸去來兮,禪宗六祖慧能北上黃梅求道,都是本來可以繼續住下去而自己不願意住下去,也就帶來散。還有少數散是來於意外。這可以分量很重,如死於飛機失事、死於車禍之類。

可以較輕,如杜甫《石壕吏》所寫,閉門家中坐,有吏來捉人,萬不得己,只得由老嫗去應河陽役,也就帶來散。還可以更輕,如在一地按部就班工作,早出晚歸,忽然傳來下放之令, 只能服從,也就帶來散。散的情況,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分類,這是永訣和暫別。永訣,有的是確定不移的,如雙方,有一方離開人世就是;有推想的,如應徵奔赴沙場,想到“古來征戰幾人回”就是。推想會與實際有參差,所以有時候,以為是永訣,卻意外地又得相聚;而以為只是暫別的,卻不幸成為永訣。不管是實際還是推想,暫別和永訣,引來的情緒波動會大異,借用文言常用的詞語形容,多數情況是,暫別只是悵惘,永訣則成為斷腸。 聚散的情況說了不少,其實關係不大;關係重大的是我們應該如何對待。說句近於幻想的話,當然最好是,與合得來的,或進一步,與感情深的,長聚而不散。顯然,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人能有這樣大的力量。那就退一步,或退幾步,只說力所能及的,如唐人詩所說,“忽見陌頭楊柳色.悔教夫婿覓封侯”,就真不去覓,以求朝夕不離好不好?人生是複雜的,如果聚與封侯不能兩全,就一定宜於取聚而捨封侯嗎?不同的人必有不同的選擇。就是不管不同的人,專顧理論,斬釘截鐵地說此優於彼,或彼優於此,也必有困難。而且不只此也,還有個實際,是長聚會引來,縱使是輕微的,淡薄甚至煩膩,如果竟是這樣,對於聚散,取捨的決定就變簡單為複雜了。複雜還會因具體情況的千變萬化而加甚,以假想的某一個人為例,他有親屬,可能很不和美,他本人呢,也可能或木然寡情,或好靜而不願近人,對於這樣的情況,談到聚散的孰優孰劣,顯然就更難一言定案。不得已,只好就常情,說幾句近於原則的話。計有三點。其一是,對於各種形式的聚,都應該珍重。人生短促,應該求多有價值高的所得。所得有多種,而深摯的人情必是重要的一種。顯然,這樣的人情只能由聚來。聚有這樣高的價值,所以應該重視。如何重視?不過是努力求向上,避免向下。如和美、親切是向上,反之是向下;互相關心、幫助是向上,反之是向下;共同勉勵,趨高趨雅是向上,反之是向下。總而言之,既然有了相聚的機緣,就應該善於利用此機緣,求散之後回想,不至有悔恨的心情。其二,有聚必有散,有的是關係至深的散,尤其來於意外的,會引來極大的痛苦,這也是人之常情,但苦總是不值得歡迎的,怎麼辦?可以用儒家的辦法,節制,或甚至加一點道家的辦法,“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天命也罷,人為也罷,反正這散已成為不可免,也就只好安之。動情,甚至斷腸,自然也是不可免,但明聚散之理,心情總會平靜些,這就是節制之功。其三,曾聚,散了,經過較長時期,這筆心情帳如何結算才好?我的想法,淡忘不如懷念。為什麼?因為這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只要我們還不能不摯愛人生,回首當年,忘掉昔時人總是不對的。

到此,人的聚散算說完了,轉而說物的聚散。本諸“傷人乎?不問馬”的精神,物不得與人並列,間題就比較簡單。與人生活有關的物很多,所以也須縮小範圍,說這裡所謂物,只指心愛之物。這可以大,如金谷園,可以小,如一粒雨花石,但既然限定心所愛,日常的衣食住等用品就都不能算。心愛之物有個愛字,因而也就與情緒拉上關係,又也就會引來應如何對待的問題。先說說心愛之物,一般指書籍、金石、書畫、文玩之類,或下降,兼指財富之類。財富,發家致富,如何評價,問題複雜,這裡想只談書籍、金石、書畫之類,即有不少所謂風雅之士為之著迷的。為之著迷,好不好?應該說沒有什麼不好,尤其書籍,如果買得之後還讀,應該說很好。這裡著重說聚散,只想指出兩點,一是聚可以,不要流於貪。有的人是因愛之甚而流於貪,其結果是一,為求得而無所不為,包括巧取豪奪;二,求而不得就如喪考妣。這就必致害己,或兼害人。所以應該不貪,即得之固然好,不得也無妨.二是聚之後,或天災,或人禍,或其他種種原因,難免散,最好是能夠不流於戀。戀是難割難捨,這就會引來大痛苦。我們讀歷史,算耳聞,經歷所謂事變和運動,算眼見,散,以及因散而肝腸斷絕的情況,真是太多了。這就會引來教訓,借用李清照《金石錄後序》的話說:“然有有必有無,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人亡弓,人得之,又胡足道!”雖然這位易安居士自己並未如此曠達,她的話總是值得因物之散而痛不欲生的人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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