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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O 利他

順生論 张中行 4769 2018-03-20
記得德國哲學家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中曾說:“有兩種事物,我們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是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感到敬畏,我的領會,是因為竟會有這樣的事物,真是意想不到。道德律是一種奇怪的像是與自然相對的強制力量。飢而思食是自然的;可是伯夷叔齊不吃,以致餓死,這強制不吃的力量來自道德律。寒而思衣也是自然的;可是羊角哀解衣與友,以致凍死,這強制不穿的力量也來自道德律。照宋儒天理、人欲的對立劃分法,道德律屬於天理,它是理應與人欲作對的。為什麼會有天理?我們現在分析,那是一種玄學信仰,是現實生活尊重道德,希望尊重不只為當然,而且有理由,才用作美夢的方式建立起來的。但為其來由的道德卻是質實的,它經常在遏止人欲方面顯示力量。這情況的主要表現是,求慾望之滿足,發現會累及他人的時候,就克制,使他人不致受累。換個說法是,利己與利他不能協調的時候,道德律經常是要求勉為其難,“利他”。為什麼要這樣?

這樣的問題,一般是不問。這是常識走的路,安於知利他為當然,而不問其所以然。早期的儒家就是這樣。孔子講立身處世,主張以“仁”為行為的最高準則。仁的含義是什麼?說:“仁者愛人。”這可以看作定義。書裡還說到如何行,積極方面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消極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至於為什麼要這樣,孔子沒有問,自然也就沒有答。孟子像是想深入一步,問為什麼要這徉。答復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惻隱之心,仁也。”這是說,天性如此。或者用《中庸》開篇的說法:“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意思就更加清楚。不管怎麼說,辨析其所以然是闌入哲學範圍,推諸天命的答复就顯得不夠。一是天命究竟何所指,有沒有,這又是玄學信仰方面的事,難得證明。二更嚴重,即使有,為什麼非順從不可?因為利己更是本性如此,為什麼就不當也百依百順?總之,走這條路為利他找根據,結果是難得滿人意。

還有一條路,是由“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深入一步,如莊子,說;“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或如宋儒,說:“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因為人己是同氣連枝,所以就不“能”不有同情心,不“當”不有同情心。這裡的問題顯然在於,天地萬物是否為一體。更加顯然,這樣的問題很難說清楚。同在,可以理解為一體;但人己又確實有分別,尤其在利害衝突的時候。還有,宋儒是說“仁者”,不是說人人,可見這還是一種道德信仰,信仰是難得用來作信仰本身的靠山的。 “天命之謂性”, “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是由“天”的方面下手,為利他找根據。此路難通,只好改由“人”的方面下手。人,古往今來,東西南北,多到數不清。但其中一個地位特殊,是“自己”。法國哲學家笛卡爾想通過懷疑建立起哲學系統,經過思路的許多周折,最後承認:“我思,故我在。”這是由哲理方面證明自己最實在。牙疼不算病,疼起來要了命,這疼,只有自己能夠感受,最清楚。這是由常識方面證明自己最親一切。因此,講人生,講社會,都不得不由自己出發,甚至以自己為中心。這自己,最突出地表現為“感知”:樂,我感知,所以歡迎;苦,我感知,所以不歡迎。古希臘有所謂快樂主義學派,評定行為、措施等的好不好,就是以自己的感知為標準的。這裡不管這樣處理能通不能通,只說,即使能通,作為利他的根據必是做不到.因為感知,只有自己是親切確實的,至於他人的,那是用“能近取譬”的辦法推出來的,隔靴搔癢,為什麼要顧及?總之,以自己的苦樂為行為的準則,我們只能找到利己的根據,不能找到利他的根據。

以上說天,說人,都是想以“理”來證明利他為當然。困難多,是因為我們在難於講理的地方偏偏要講理。在有關人生的許多問題上,我們常常要只問現實,不問理。活著,而且捨不得,為什麼?不知道。反正已經是這樣,只好順路走下去。快樂主義學派的精神也是順路走,只是把生活看得過於單純,所以路子窄了,有的地方就難通。就說快樂吧,人是有時,甚至常常,明知結果是苦也會做的。生是複雜的,但也可以一言以蔽之.一切活動,所求,總的說是“生”。生是各式各樣的慾求和行動的總和,其中有快樂,但不都是快樂。人要的是這個。有什麼究極價值嗎?像是沒有,或說不知道。但既已有生,就命定要生得順利。怎麼能順利?顯然,只有自己就必不能實現。從遠古以來,為了生,我們的祖先就養成互相依賴、互相扶助的習慣。人助我是利己,己助人是利他。就自己說,助人比助己難,可是為了生就不能不勉為其難。難而要做,是德,或說是康德的道德律。作為德的精髓的利他,就是這樣,由功用起,經過昇華而登上道德律的寶座的。

道德律,要遵守,即盡力照辦,在人己利害不能協調的時候,要克己,多為對方著想。這樣做,所求,說穿了不過是生順利的可能性大一些。如果嫌這樣解說近於功利主義,不高雅,那就說為了人的品格向上、精神文明之類也可以。剩下一個問題是:利他的“他”,以什麼樣的範圍為合適。常識像是限於“人類”,如常說人權,而不說鳥權、獸權。本此,吃烤鴨不算違反利他的道德律。但同樣本諸常識,對於毫無必要的虐待動物的行為,也總是譴責而不是讚揚。孟子早已說過這類意思,是:“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這是利他的範圍擴大到牛羊之類,雖然程度不深,只是“君子遠庖廚也”,而不是不吃。佛家就走得遠多了,把利他的範圍擴大到“諸有情”,並把殺生定為第一大戒。怎麼樣才可以算作適當呢?顯然很難說。照佛家的辦法,連蚊蟲、跳蚤也放過,我們辦不到;走向另一端,把不忍之心嚴格限於人,見天鵝、海豹等被殺害而無動於衷,我們也辦不到。折中之道,由理的方面定一個一以貫之的原則,行的方面能夠無往而不心平氣和,恐怕很難。可行的辦法似乎只能是:既要貴生,又要重德,遇事就事論事,勉為其難,不幸而未能盡善,安於差不多而已。

一一增補 有“存在”,是個大神秘;“存在”中有“生命”,又是個大神秘,我們詼人生,先要知道生命是怎麼回事。但這很難說,譬如想到何自來、何所為的問題,我們就會感到茫然。 “所為”指最終的目的,這正如俗語所說,只有天知道。我們所能知道的不過是生命的一些現象,或者說,生命活動的大致趨向,這概括說就是求“生”,或說是求“生命的延續”。首先是已身的生存;己身永生,自然規律不容許,於是求傳種。生存,傳種,生命得以延續,這有什麼至上意義嗎?古今中外的哲人設想出很多理由,但這些都是閉門造車,充其量不過是自我安慰的幻想而已。 探討生活之道,宜於少注意幻想,多注意事實。事實是求“生”,生之上不知所求,或者竟是無所求,因此,我們說“生”就是自的也未嘗不可。 “生”是目的,求之,如何才能求得呢?除了己身的活動之外,要靠外界的條件。外界的條件幹差萬別,但是就一般的生物看,數量卻不見得需要很多。例如草木,所需不過是有限的土地、陽光、水分、肥料而已。魚蝦,所需不過是有限的池水而已。人,所謂萬物之靈,如果只是為求“生”,所需外界的條件也許不必過於繁複,例如原始人,現在看起來條件很差,可是就求“生”而言,還是滿足了願望的。

但是人終歸與一般生物不同,——不是說特別高貴,而是說,因為肉體的活動能力,尤其是精神的活動能力,遠遠超過一般生物,所以就不能安於僅僅能夠生存的最低限度,就是說,不僅要“生”,而且要生得美好,豐富,更如意。生活更如意,要靠多方面的條件,概括說,其中包括社會方面的,物質方面的,還有精神方面的,我們可以總名之曰文化。 人是生在社會裡,沒有一個有組織的社會,不能適當地安排人與人的關係,美好的生活,甚至只是最低的生存,也就難於求得。這個道理容易明白,可以不說。物質方面的條件也是這樣,不具備,或者貧乏而低劣,生活就會受到大影響。這個道理更容易明白,也可以不說。需要注意的是另外一些條件,沒有它,似乎生活也不致受到顯著的影響,可是有它,生活就會更美好,更豐富。這類條件大致說是偏於精神方面的,我們可以稱之為“增補”。

增補在人類生活中佔有很重要的位置,不僅由來已久,而且無孔不入。莎士比亞劇作裡說過這樣的話,即使是乞丐,身上也有幾件沒用的東西。沒用,當然是就簡單的維持生存說的;如果此外真沒有任何功用,乞丐當然也就早棄置不要了。增補之用是生活最低需要之外的另一種用,你說它不重要嗎?也不盡然。 衣,似乎可以只求取暖,但是,紅裝,碧裙,各種花紋,各種形式,爭奇鬥艷,所圖的都是增補之用。居室也是如此,本來能蔽風雨就可以了,但是,只要條件許可,就要雕樑畫棟,朱戶綺窗,其外圍還要假山流水,花木竹石。再例如小至日常瑣事,桌椅怎樣佈置,頭髮怎樣修剪,商店買物,鈕扣發卡之微,也要挑選顏色樣式。這類事,我們不憚煩,反而譽之為審美觀點,或說是求生活的美化。

已經能夠生存,又進而求便利,富厚,美化,等等,這是為什麼? 一種解釋,可以稱之為現象的,常識的。人生而有欲,只是最低限度的能夠維生,還不能使欲得到比較充分比較合適的滿足。舉個最淺近的例,飢而求食,脫粟並非不能果腹,只是不能使欲得到比較充分比較合適的滿足,所以進而求粱肉。外界條件求便利,求富厚,求美化,其目的都是希求欲能夠獲得更充分更合適的滿足。 一種解釋,較深一層,可以稱之為本質的,哲理的。生命,受之自然,也許竟如老子所說,“天地不仁”嗎?或然,或未必然。不過無論如何,生命定於一身為“我”,而“我”之在世間,只此一瞬間,則是不可變易的事實。如何對待?家有敝帚,尚且享之千金,何況“一生”!所以,至少就一般常人而論,都應該善自利用。所謂善自利用,一個總的精神,是以人力勝天,就是說,自然雖然冷漠無情,我們卻偏偏要以人力謀補救,短者長之,薄者厚之,醜者美之,鄙者雅之(當然是在自然規律所容許的範圍之內),以求不負此“一生”,這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勞動,生產,對人對社會盡責,這些,我們方便稱之為本分的,社會的,外物的,當然都很重要。但是只有這些還不夠。這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外界求而難得,不得,需要“代”,需要“化”;另一種是,雖已有所得而尚不滿足,需要“補充”,需要“擴大”。這正面說就是,需要一種精神方面的境界,可以供神遊而使生活更美好,更豐富,更如意。

上面的話也許玄虛一些,我們可以換個方式,從實例方面講。某些科學,如數學、天文、物理等,研究到某種程度,可以使人神遊於一種“知”的境界。這種感受,雖然未必像斯賓諾莎所說,應該算作至上的“知天”,但是它能夠豐富、擴大生活的境界,卻是不容否認的事實。這或者還不夠明顯。更明顯的是各種形式的藝術。例如繪畫,顯而易見,可以引人進入一種造境。看宋人長江万裡圖,會使人多少感到身經三峽的心情。看密勒拾穗圖,會使人感到農田生產的樸厚可親。正如宗少文好臥遊,幾乎人人部喜歡繪畫,其原因就是繪畫的造境可以擴大生活的境界。再例如小說、戲劇也是這樣,。寫好漢,寫江湖,,寫興衰,寫離合,都能創造一種活生生的境界,讀它(或看排演), 常常可以使人與作品中的人物共感受,同呼吸,這類入小說、戲劇之境,也是一種神遊。再例如詩詞,我們讀“黃河遠上白雲間,一片孤城萬仍山”是一種感受,讀“菡萏香銷翠葉殘,西風愁起綠波間”是另一種感受,這也是一種神遊,雖然與繪畫、小說等相比,詩詞的境界顯得縹緲一些。此外,雕刻、音樂等也是這樣,所謂欣賞,都是神遊其造境,其結果是,外界求而不得者可以得到(性質當然不盡同),已有所得而尚不滿足者可以補充而擴大之。這是藝術的增補之用(理智的訓誡之用這裡不談)。以上是談欣賞,自然還可以更進一步,自己從事創作。這當然比較難,但是就其功用說,道理卻是一樣的。

生也有涯,生活之道難言.無論如何,正如某生物學家所說,生只此一次總是個遺憾。這自然是我執。如果我們不能或不願走佛家的路,破執,那就最好還是順常道而行,重視增補而求生得更美好,更豐富,更如意。去日苦多,而世間萬有,所以要及時努力,善自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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