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紅樓夢的真故事

第17章 (七)萬苦不怨

紅樓夢的真故事 周汝昌 1153 2018-03-20
中秋聯句,有這麼幾句—— “…… 寶婺情孤潔,銀塘氣吐吞。 藥經靈兔搗,人向廣寒奔。 犯鬥邀牛女,乘槎待帝孫。 虛盈輪莫定,晦朔魄空存。 ……” 這說的表面上是詠月,實際上卻正是寶釵、黛玉、湘云三人即將發生的事故。上面一節講的,你先明白了,然後再重溫那“藥經靈兔搗,人向廣寒奔”,方覺得雪芹原著是個精密計劃的大整體,結構章法,胸有成竹,筆無泛詞。那麼,就該聽到你追問了:如此一解,那麼“寶婺”、“犯鬥”、“乘槎”,又都是何事何義呢? 這就先要理解,雪芹寫書,並不是裡那種妻妾丫環的爭風吃醋的俗套,也不同於後世中西小說常見的“矛盾鬥爭”的那種模式。 還得再從黛玉講起。上文所說的,只是藥的一層致命之由,但事情還沒有那樣簡單。使黛玉精神上也無力支承的,乃是趙姨娘誣陷她與寶玉有了“不才之事”,散佈她二人之間的個“私秘”和“醜聞”。這一莫須有的大罪名,東院邢夫人的一些生事者也正樂於隨聲附和,加葉添枝。造成了“不由你不信”的形勢。那時候的一位小姐,一旦被上了這個惡名聲,有口不能辯,只有用生命來洗雪冤屈辱垢。

但黛玉起先還不能因此即死,是為了寶玉一人。為寶玉的安全與幸福,她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哪怕承擔萬苦,也甘心情願,此外皆非所計。 這是見過雪芹原書的一位批書人所指出的: “補不完的是離恨天;所餘之石,豈非離恨石乎?而絳珠之淚,偏不因離恨而落——為惜其石而落。可見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為之惜乎?是以絳珠之淚,至死不干,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讀此一段痛語,便知黛玉那時處境萬難,內心萬苦,然而她為知己而犧牲一切,並無一絲一毫的怨尤之意——這也才是“還淚”答報恩情的本心本義。但這種特殊崇高的精神境界與感情昇華,已非常人所能想像理解,以至不相信,不“接受”天地間有那樣的“有人無己”的性情境界[注]。

寶玉的不自惜,是他的行徑言詞越發與世俗難合,越發“乖僻”“瘋顛”了,以至時有身蹈危機的趨勢,令人擔心焦慮了。千方百計為之惜,正是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以保住寶玉的安全。 所以,黛玉之自沉,不是一個世俗的“活不下去”的淺層次的問題,而她的故事的悲劇品格性質之迥異於所有小說戲本的俗套,正在於此。 黛玉自葬於寒塘之內,冷月之中,時當秋氣生悲,金風蕭瑟。她在“兩宴大觀園”時作詩,單單“菊夢”這個題目屬她,其結句是——“醒時(夢醒也)幽怨同誰訴,衰草寒煙無限情。” 這是說菊,又兼帶自己的“夢醒”,正也是秋景的寫照。這兒的“幽怨”,是自嘗萬苦,無人理解,還被著惡名——這也並不真去計較;所重所求,仍然只在那一個“無限情”上,這情,早已大大超越了世俗爭奪的那種所謂的“愛情”。等到寶玉回來,重到瀟湘館,只見“落葉蕭蕭,寒煙漠漠”,與往時的“鳳尾森森,龍吟細細”(翠竹的風致)早已是恍如隔世,兩種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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