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牆倒眾人推”,又道是,“破鼓亂人捶”。這時的榮國府,家裡家外,巨變疊生,府第的支柱一根一根倒下去。往時按兵不動的敵對,投井下石的幫兇,乘機倒戈的兩面派,一齊動手進攻了。府牆外有外敵,府牆內又有內祟——這“忽喇喇大廈傾”的危勢,不是需要久漸方顯,而是立時即判了。賈赦的罪狀,一條一款地被人告發了。
他於賈母亡故之後,私用嚴刑拷逼,誣陷鴛鴦的“姦”、“盜”之罪,活活害死了她。
他因強買古董,抄了人的家,逼死了物主。
他的兒媳王熙鳳,受賄三千兩,壞人婚姻,致使男女二人自盡身亡。
她又支使官府,誣害原告張華,並遣人伏擊欲置之死地以滅口。
賈政縱子窩藏王府優伶,縱子“強姦母婢”以致使女投井身亡。
賈政私修府園,窩藏罪家之女,假作尼裝,包庇縱容,傷風敗俗。
一串串真假罪名罪跡,被揭發參奏了。
當然也就株連上東府,賈珍葬媳,竟敢取用獲罪在案的義忠親王的棺木!這又鉤連上尤二姐、尤三姐兩條命案……。
還有,賈家與甄家的戚黨關係……。
還有我們一時弄不清的“罪”,一時並發!
這就好比說書唱戲常見的:“聖上聞奏,龍顏大怒”,一點兒不假。皇帝命下,抄家拿問!
上面因提甄家獲罪時,已然說過:那時的抄家,實在是嚴厲可怖、殘酷至極的一種政治毒計。清代官檔,就記錄分明,因抄家,一門妻妾有都上吊自盡的,幼兒竟至於“怖死”!
榮國府的末局,雖未必即如那般之至極,然其慘境也就不難推知大概了[注]。
~~~~~~~~~~【注】抄家是“掃地出門”,一切東西,纖毫不許擅動,造詳冊列明,加以封固,聽候處置(發落變賣),並非像有些劇本所寫的“見東西就砸”,人口也在入官或變賣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