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定是紅樓夢中人

第62章 字比笆斗大(2)

定是紅樓夢中人 周汝昌 2003 2018-03-20
那種體會感受的話,不是出自一個老古板、老頑固或“遜清遺老”,而是出自一位生在上海、久居美國、“英文比中文好”(其家屬親人的話)的女子!能想到和相信嗎? 所以,光是罵古文,恐怕只知其一,只執一端,識見還不如張女士全面、深刻。 漢字語文的極大特點特色不必要了,要的是與洋文“看齊”的“白話文”了,“古文”應當一概打倒。這個後果,就是字再不像“笆斗大”了,每日看的讀的,徹宇宙、遍世界都是些張愛玲最怕的“羅嗦”,她體會的“省一個字也是好的”那種智慧的領悟語,使我們臉紅——因為恰恰是大多數文章令人感覺的倒是“多一個字也是好的”了——那“白話文學”可真叫“白”得夠人受,滿篇是廢字廢句,浮文漲墨,拉扯扭捏,以便湊足了篇幅。

有些外國評論說曹雪芹太“羅嗦”,而脂硯齋則強調雪芹是“惜墨如金”。 你說咱們該聽誰的“意見”? 如果曹雪芹羅嗦,最怕羅嗦的張愛玲,能會單單對這部“羅嗦代表作”精熟到可以背誦嗎?道理大約是說不通了吧。 有人以為程、高本比脂本“好”。連胡適先生也特賞“程乙本”(兩次篡改,文字最壞)。其理由是“更白話化了,描寫更細膩了”。 然而,張愛玲的看法不是如此。 張愛玲女士在這篇序文裡留下了沉痛的心聲,她深刻理解了曹雪芹與他那真《紅樓》這部書自身的悲劇性。 她體會到雪芹的處境與心情,他的書在各種歷史文化原因與條件下的遭遇與命運。 曹雪芹在這苦悶的環境裡就靠自己家裡的二三知己打氣,他似乎是個溫暖而情感豐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紅了的那支歌中所謂“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賴脂硯畸笏,也情有可原……

他完全孤立。 (他當時海內海外,都無可參考)中國長篇小說這樣“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是剛巧發展到頂巔的時候①,一受挫,就給攔了回去。潮流往往如此。 清末民初的罵世小說還是繼承之前的。未完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請原諒我這混雜的比喻。 她分析並綜括了那種歷史“特徵”之後,說出了一句鯨吼鐘鳴的話—— 被庸俗化了! 張愛玲以一位“脂粉英雄”(雪芹的語言),發出了這個警醒舉世懵懵總不知悟的響亮的聲音。 這是一個女性作家的聲音,應該不同於一般讀者的理解,她是精通古今中外文化、有深厚文化教養的時代人物,大約也不會是因為“偏激”而形成的忤俗的“過言”。 她淡淡地說了這麼一句,不知是以為此亦世事之常而不足怪異,還是有意以呼聲來掩去她的痛切的情感。

是誰?是什麼?才導致這個堪悲的庸俗化的呢? 答案由她擺出來的——附骨之疽! 我以為這種比喻並不“混雜”。她說得透:雪芹的書,未完倒還不致成為最嚴重後果的真原由,糟就糟在那個狗尾像疽一般附著在一個寶物上,竟難割除根治。 這比喻透露,那個庸俗化並不是件“輕淡”的小事一段。 她舉了實例。在海外,她所知之美國大學生,男的“關心”的是寶玉的“女性性格”和“同性戀”,女的則困惑不解,充其量不過認為是舊式大家庭表兄妹的“戀愛”,和西方差不多。她所見的中國青年學生研究生的論文一概把程本就當原著——這也反映了教授的態度。我知道她是說這就是最大的庸俗化。 以上是就雪芹著書的宗旨精義的被庸俗化。至於文筆,她沒直接講,卻舉出的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起初她忽覺不對味了,後來方知那是另手夾配進去的,不是原著——她一讀過這一大截子,一到五十八回眼前一亮,就像出了黑隧道一樣!

這才是中國文評上說的“具眼”之人,對文藝的真妄高下,其感受之敏銳如水火冰炭之懸殊迥異——但庸常之人則漠然以為“都好”或“渾然一體”,並且對區分原貂與續尾的人反加以譏諷以至罵街。 張愛玲的行文也是藝術的和惜墨的,她只說到“如出隧道”即止。我這個人總想不開,總要畫蛇添足:她讀《金瓶》是畢竟還有出隧道的慶幸喜慰感,而她讀《紅樓》的流行程本百廿回,大約就是如同後尾入了隧道,一直黑昏到底,再也沒了“出來”的豁然開朗之福了。 我說這話,自信無差,因為她又說了這麼一段話—— 這兩部書②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這段妙語,充分錶明了她是如何地渴望能睹雪芹原書的全貌。 她所說的滿足部分“好奇”,殆指她研究了雪芹遺稿的部分真相的梗概。當然,“好奇心”是個有意佈置的“低調”俗語,研索原著的整體,已經建立了一門“探佚學”而且做出了成績。這是十分重大的文化問題,不是“好奇”所能標名的。 張愛玲本是個作家,但她為此卻全心貫注地做了“考證派”,受了“十年辛苦不尋常”,寫出了一部《紅樓夢魔》。 只有張愛玲,才堪稱雪芹知己。在我看來,這比她寫了很多作品還重要得多。 我還有一樁遺憾:她沒有用英文譯介。我確信:她才是最有資格英譯芹書的人。 ——她沒有做這件大事,不知因為何故?這是又一極大的遺憾! 〔附記〕

張愛玲曾英譯了,她認為三分神似芹筆。此意此語與我全合,我在初版《紅樓夢新證》中正是這麼說的,從未有第三人見及於此。 ①指出現了。 ②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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