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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二十八篇石破天驚雲垂海立

定是紅樓夢中人 周汝昌 3225 2018-03-20
張愛玲的“紅學”特點是“大拆大改論”。她的“五詳”,先由各抄本年代先後、不同稿本的早晚等問題入手,然後根據她的十分瑣細的考證的幾點結論“基石”而構建出一幅常人不能想像的“大拆大改”的多個層次的“過程”。 她對此,如數家珍,甚至比家珍還要清楚得多,一一列明,自信無差。 我已說過,照她的理論和考證,曹雪芹之著作方式是下棋挪格子。舊時有一種兒童智力玩具叫“七巧板”和“益智圖”,前者是七塊不同形狀的小紙板,可以拆拼成多種圖形“畫面”。後者道理一樣,而板數加多,拼出的圖形更多更細——曹雪芹一生血淚,淚盡書殘,四十年華而逝,原來他的大部分生命是付與了上述那種拆改拼配的“工程”上了! 張愛玲對此,興趣之濃令我驚訝;其不厭其煩的說理證事,也令我敬佩。

但我與她的性情確有不同之處。她是不厭其煩,我則不耐其煩——好在我這小冊子本來就不是紅學論著,更不是“全面地系統地”與她切磋商量。不過是讀書隨筆,希望像我們這樣的兩個人,在談文論藝上、在精神靈性上有所契合,哪怕有一百個討論“熱點”中,只有二三是相同相近的,就可以引以為榮,攀為“知己”了。 在她的“五詳”中,討論了“舊時真本”,舊時真本的最有關係的內容是,原著本以寶玉湘雲重會為結局。因為這是我的“紅學”的“結穴”或“聚焦”,所以特感興趣,便又信筆所云,略陳幾句拙想。 她的“五詳”,開篇寫湘雲,文字特別優美,讓我如飲醇醪,擊節以賞。她說早先一向暗笑有人要把寶湘撮合了才罷,而寫到“四詳”《改寫與遺稿》時,看法不同了。

欣賞,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愛書中某一個少女。像選美大會一樣,內中要數史湘雲的呼聲最高。也許有人認為是近代人喜歡活潑的女孩子,賢妻良母型的寶釵與身心都病態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實自有以來,大概就是湘雲最孚眾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獨湘雲沒有面貌的描寫,除了“醉眠芍藥裀”的“慢起秋波”四字,與被窩外的“一彎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雙眼睛與皮膚白,並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鶴勢螂形”,極言其高個子,長腿,國人也不大對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兩句詩說得清楚:“眾中最小最輕盈,真率天成詎解情?”(董康《書舶庸譚》卷四,題玉壺山人繪寶釵黛玉湘雲《瓊樓三豔圖》,見周汝昌著《紅樓夢新證》第九二九頁。)她稚氣,帶幾分憨,因此更天真無邪。相形之下,“任是無情也動人”的寶釵,寶玉打傷了的時候去探望,就脈脈含情起來,可見平時不過不露出來。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項聯如下: 縱使期期生愛愛(去幼時口吃,呼二哥哥為愛哥哥),從無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稱大舌頭——誤作口吃,而且通常長成後還有這毛病。下句也不正確,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點道理。 ……湘雲倒是寶玉對她有感情的。但是湘雲對黛玉有時候酸溜溜的,彷彿是因為從前是她與寶玉跟著賈母住,有一種兒童妒忌新生弟妹奪寵的心理。她與寶黛的早熟剛巧相反。 她引了拙著中列舉的十條資料,逐一評析。認為:十條中,有的是傳說附會,有的是續書(而非真本),只剩幾條可以討論。 ——當然,她不及見的,後來我又加引了數條資料,其中有明確細節記載的就有兩條—— 一是陳其泰記述祖父所見吳菘圃相國家真本,結局是寶、湘除夕重和中秋夜聯句之舊韻,其中佳句讓他祖父愛誦不已。

二是金啟孮先生在他著作中記載:他家(清榮郡王后裔)請過一位家塾先生,和的作者文康為相識。從文康處得知,曾見一部,八十回後與程高本不同,並記下了幾個要點。這幾個要點大致與“三六橋本”相同。 三是姜亮夫教授回憶少年在北京讀中學時,從圖書館借到“異本”,結尾寶、湘橋、船相會;後又補憶其書共16冊。我揣想,如照我曾考舊抄皆兩回為一冊,那麼16×2=32回,與“後之三十回”是相合的。 四是齊如山的回憶錄中講到早年家藏《紅樓》與坊本不同;後為淶水縣友人借去,遂不可複得。 若照張女士的分析,前10條資料已載明實有好幾個類似的異本,都是續書,並非“真本”。如再加上這後4條,恐怕就多了吧? 她批評我所集資料是“大雜燴”,不能分辨;並有微詞“階級意識”云云(大約揣想我是個“左”得很的“階級鬥爭論者”)。

說真的,我自幼不愚笨,人誇聰敏;今日自量,“十個捆在一起”也比不了她,簡直是個考證怪才,細到“不可思議”,萬難“望其項背”。 不過,在心悅誠服的同時,也應指出:她的那麼多的考證(名曰“詳”者)和“大拆大改論”,也不盡牢靠,破綻不少,“想當然”太多,以假設為“理據”之基礎而又一延再伸……。與她辯論,那是巨大工程,本書意不在此。 奇怪的是,她的“想當然”有時過分而不能自圓。如,在湘雲問題上,她把批語讀得很“守舊”,因而力主湘雲嫁的是衛若蘭,沒有寶湘重會這麼回事。但是—— 一,她無法解決“拆改、修改”之後仍存“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個關鍵釘子難題。 她說,這是初稿回目,較早的“全抄本”三十一回回目已改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了,因“不愜意”,又“保留”了老回目,故存之至今。

請看這種“詳”法。 既然“改”了,那新回目與正文內容扣得很緊,文字亦佳,怎麼又“不愜意”? 是誰“不愜意”?作者?批書人?別人?既“不愜意”,完全可以再改再擬,如何又把早已“矛盾”(照她說法)的廢回目“恢復”了?難道就都是為了給她留個最大的“夢魘”不成? 殊不知,《菊花詩》一組七律,整個兒是喻寫湘雲為對象的悲歡離合曲折過程。聰慧如她,竟讀不透“霜清紙帳來新夢,圃冷斜陽憶舊遊”正是寶湘的後幅情景?她也不想:“數去更無君傲世,看來唯有我知音”,以及“孤標傲世偕誰隱,一樣開花為底遲?”、“休言舉世無談者,解語何妨片語時。”等句意,句句說的是後來寶湘重會的情景。 批語“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何顰兒為其所惑?”她沒讀懂。因她尚不悟“金玉”之說有真假二局:金鎖之金是後造後出;而麒麟之金方是原來之配。 “已定”的,是麒麟與通靈玉雖百折千辛,終歸於合。而“又寫出一個”清虛觀的金麟來!這叫“間色”,加多了藝術效應。

南京小友高颺就於通訊中指出:如果不是著重“又一個”,只說“……已定,又寫麒麟,間色法也……”那方是說明麟是“外加”之點綴,而“又寫一”者,是強調又添出一個新的來為“已定”者“間色”也。不然,何用“又一個”句法? 這才是真懂了古人的筆意。這“又寫一”,絕非閒文贅筆。試看,它是“道友”所贈,與“道因寶玉”之批切合。一也。史太君問:好像誰也有一個?獨寶釵(假金)。答曰:“史大妹妹!”雪芹的筆,哪有虛設? 不但如此,接著就是黛玉的諷刺。還有寶玉聽說湘云有之,便揣在懷裡,又怕人見——單單又是黛玉點頭而笑之……!而且,隨後湘雲即到,黛玉第一句就是“你哥哥給你留著好東西呢!” 再後,黛玉聽寶玉贊湘雲還是那麼會說話,還有醋語:“她不會說話,她的金麒麟會說話!”

這種妙絕細極的筆法,句句暗示了這完全是與三人婚姻有微妙關係。 ——如果這只為了湘雲後與衛若蘭為配,那麼這些“好看煞人”的精彩文字,又都是乾什麼的?雪芹竟會如此“閒得無聊”起來? 不再絮絮。看來張愛玲對此漠然無動於衷?似難置信。 她還批我讀錯了檔案,因中有將犯罪者李家婦女“交崇文門五十一等變賣”一句,將“五十一”解為滿人官員之名,是錯了;她則解為“按51等級(抄沒法)”去變賣。但她未註明所據何書?抄沒變賣之法令竟有五十多“級次”?此聽起來是有些詫異的。但我也不敢遽斷她是誤讀,而又大知道滿洲人的名字確多有“數目字”的。 拉拉雜雜,已然夠“煩”。其實我心裡仍然是對她不勝敬佩。例如,她在這一“詳”中說了:她十四五歲時,讀胡適《考證》,看到引及《續閱微草堂筆記》載有寶湘歷經苦難、雪夜重逢的“真本”,她是“石破天驚,雲垂海立,永遠不能忘記!”

——行了!只要有這麼一行字,我就百倍地欣喜而自慰了:畢竟是同好同道;難逢難覯。若干“考證”意見分歧,又算得了什麼? 我惋惜的是:她十四五歲的強烈感受震動——又驚又喜,後來變成了“夢魘”。 我說什麼呢? 詩曰: 雲垂海立地天驚,少女心懷即性靈。 可惜老來成夢魘,令人無限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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