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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三章史湘雲定親之謎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2 刘心武 9936 2018-03-20
上一講最後,我提出一個問題,就是第五回的《樂中悲》曲預言,史湘雲她“廝配得才貌仙郎”,這個才貌仙郎究竟是誰呢?是賈寶玉嗎?需要探討。第三十一回,史湘雲第二次到榮國府,王夫人見了她,有這樣的話:“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來相看,眼見就有婆婆家了。”這句話裡“有人家來”,“人家”不構成一個詞彙,是“有人——到家裡——來”的意思,就是說王夫人她們都知道,有人到了史湘雲叔叔家,來為她相親,而且相親有了結果,她“眼見就有婆婆家了”。第三十二回襲人見了她,更明確地說:“大姑娘,我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她紅了臉,喫茶不答。可見史湘雲真是定親了。襲人小時候服侍過她,跟她無話不說,但也不能亂開玩笑,只有小姐真的定親了,丫頭才可以公開道喜。

有位“紅迷”朋友曾經跟我提過這樣的問題:史湘雲那時候究竟多大?如果拿賈寶玉做一個標準,我們都知道,薛寶釵比他大,“寶姐姐”這個稱呼深入人心;林黛玉比賈寶玉小,“林妹妹”成了她的代號。史湘雲叫寶玉叫什麼?愛(二)哥哥,寶玉叫她呢?雲妹妹,可見寶玉比她大。那麼到小說故事發展到三十一回、三十二回的時候,你仔細想想,大觀園詩社里的小姐們,別人都沒定親,寶釵比史湘雲大,沒有定親,迎春應該更大,也還沒有定親,探春、黛玉跟她差不多大,沒定親,惜春小些,當然更沒有定親,可是一個被寶玉叫做雲妹妹的姑娘,她卻定親了,這是不是早點?但是通過上一講,大家應該明白,史湘雲她在襁褓中就父母雙亡,雖然寄養在侯門之家,居住在“綺羅叢”中,但叔叔嬸嬸們“誰知嬌養”?她嬸嬸一天到晚讓她做針線活計,彷彿是要從她的勞作中撈回些撫養她的費用。所以叔叔嬸嬸早點給她定親,早點把她打發出去,是可以理解的。當然她叔叔嬸嬸也不能做得太過分,像這樣侯門的小姐,十二三歲以前就送給人家去當童養媳,那是說不過去的,但是到了十三四歲,就立刻為其定親,各方面也沒閒話可說。

跟我討論的那位“紅迷”朋友很困惑,他說“雲妹妹”這個稱謂沒有深入人心,現在一般讀者提起這個角色,就是叫史湘雲,不像林黛玉,書裡書外人都叫她林妹妹。他非要我精確地說出史湘雲在故事那個階段是多少歲。我提醒他,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特別寫下了一段話,告訴讀者:對書裡那些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的稱呼你別太較真。第四十九回是最熱鬧的一回,那時候大觀園達到了美女雲集的一個狀態。除了原有的美女以外,又增加了四個,有薛寶釵的堂妹薛寶琴,邢夫人的一個侄女兒邢岫煙,還有李紈寡嬸帶來她兩個堂妹李紋、李綺,連眼光非常挑剔的晴雯看到了都說“到像一把子四根水蔥兒”。曹雪芹的那段話是這樣的:“此時大觀園中比先更熱鬧了多少。李紈為首,餘者迎春、探春、惜春、寶釵、黛玉、湘雲、李紋、李綺、寶琴、岫煙,再添上鳳姐合寶玉,一共十二三個。敘起年庚,除李紈年紀最長,這十二個皆不過是十五六七歲,或有這三個同年,或有那五個共歲,或有這兩個同月同日,或有那兩個同刻同時,所差者大半是時刻月分而已,連他們自己也不能記清誰長誰幼了。一併賈母、王夫人及家中丫鬟也不能細細分別。不過是姊妹弟兄四個字隨便亂叫。”第二十九回,癩頭和尚說跟通靈寶玉青埂峰一別十三載,也就是說賈寶玉銜著通靈寶玉落生十三年了,按我們現在的算法就是賈寶玉十三周歲了,但以往說人的歲數,習慣說虛歲,通靈寶玉沒有虛歲,賈寶玉得論虛歲,他虛歲得說十四了。故事從那個地方往下流動,雖然還在一年裡頭,可是四十九回已經是冬天了,快過年了,論虛歲寶玉也就差不多十五了,所以這段話概括這群人“皆不過十五六七歲”,當然鳳姐應該不止十七歲,大約二十出頭了。這段話給我們的啟發就是,這些人物即使有的比有的大一點,大的也有限,小的其實也未必真小了多少,而且,過去和現在都有這種現象,就是如果一男一女年齡差不多的話,一般來說,總是女方叫男方哥哥,男方叫女方妹妹,沒人硬去查他們的年庚。上一講已經揭示了,在書裡面沒有一段敘述性文字,對史湘云作明確的介紹,所以她的年齡尤其模糊,她應該和寶玉相差無幾,或者隻小一點點,甚至於她不一定比寶玉小,她叫愛(二)哥哥,寶玉叫她雲妹妹,不過是像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所說的那樣,為了親熱,隨便那麼一叫而已。

那位“紅迷”朋友特別喜歡史湘雲,而且他從書裡也看到,史湘雲和賈母有著血緣關係,賈母也很疼愛史湘雲,於是他又提出一個問題:史湘雲叔叔嬸嬸對她不好,賈母不可能完全不知道;她叔叔嬸嬸急著給她定親的信息,賈母更應該率先得悉;那賈母為什麼不把史湘雲要來嫁給寶玉呢? 我的看法是:第一,前面講林黛玉的時候我已經論證了,賈母是一心一意想讓寶玉和黛玉結為夫妻的,她公開宣布寶、黛“不是冤家不聚頭”,只要她還有一口氣,就要為二玉的婚配保駕護航。在這個前提下,賈母雖然疼愛湘雲,卻不會有將她要來配給寶玉的想法。那個時代那個社會雖然是一夫多妻制,但是像黛、釵、湘這樣的貴族小姐,她們定親出嫁,應該都是成為正妻,而正妻只能有一個,賈母既然為寶玉確定了娶黛玉作正妻,那麼釵、湘當然都不會再加考慮。第二,按當時封建倫理的處世規則,賈母是不能去干預湘雲婚事的,雖然姓史,但是她已經嫁到賈家了,“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史家的事情她就沒有決定權了。再加上無論是史鼐也好,史鼎也好,跟她的血緣也不是最貼近的,不是她的兒子,只是侄子,所以對湘雲的婚事她可以關注,卻不僅不能包辦,也不便於插嘴。即便賈母真想讓湘雲嫁給寶玉,她也難以開口,因為榮國府當時的地位已經不高了,府主賈政並沒有爵位,只是一個員外郎,寶玉只不過是員外郎的兒子,人家保齡侯、忠靖侯可都是侯爵,史湘雲雖然是寄養的,身份畢竟是侯爵家的小姐,人家叔嬸如果考慮門當戶對,給湘雲選婆家,起碼得是有爵位的家庭,你眼前的這個寶玉,你認為是金鳳凰,人家可能還覺得不夠格。更何況那時候,像湘雲叔嬸那樣的人,儘管平時對她並不好,卻會在給她找婆家時,希望能攀附上更有地位財富的家庭,比如說把她嫁給一個公爵的公子,那他們豈不是多了一個往上發展的台階?所以賈母無論從哪個角度,都不會去跟她那兩個位居侯爵的侄子或侄媳婦提出來,讓湘雲嫁給寶玉。當然這兩個理由,第一個是決定性的,賈母就是認定了二玉的結合。賈母疼湘雲,但女大當婚,父母沒了,她叔嬸就相當於父母,兩處叔嬸做事,大面上一直是過得去的,上一講我提到,史湘雲到榮國府來串親戚,衣服穿得整整齊齊,一群丫頭婆子圍隨,侯府小姐的氣派還是給足了的,那麼叔嬸給她定親,大路子也肯定不會錯到哪裡去,賈母聽其自然,是可以理解的。

史湘雲定親,是通過人物對話讓讀者知道的,沒有一段敘述性交代告訴讀者她究竟是怎麼定的親,定的究竟是哪門子親。這確實是個謎。為了把這個謎解開,我們可以先捋一遍,看裡都寫到了哪幾種貴族家庭的婚配模式,也許,通過比照,我們能夠分析出史湘雲定親屬於其中哪一種。 裡面寫到了很多跟婚姻有關的事情,把那個時代一般富裕家庭直到貴族家庭的小姐定親出嫁的方式,通過不同的人物,進行了多種多樣的展示。當然書裡也寫到了丫頭的婚配,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好不好,拉出去配一個小子”,但丫頭的婚配咱們這次不作討論,咱們討論的範疇只在有小姐身份的人物之內,當然,有的小姐是富豪千金,有的家境差一些。 貴族家庭的小姐,如果有參與選秀的資格,被選中了,而且被皇帝、王爺,再或被王子、世子看中,加以接納,給予封號,即使不能成為正妻,按那個時代那種社會的價值標準,無論是對其本人還是對其家族,當然都是一種幸運與榮耀。榮國府的賈元春就先被選入宮中作女史,後來得到皇帝寵幸,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這是最高級的一種婚配模式。

還有一種,就是由皇家指婚。書裡寫到元春通過端午節頒賜節禮,表達了她對寶玉和寶釵的一種指婚的意向,當然,由於意向還不等於正式的諭旨,賈母就裝糊塗,進行巧妙的抵制,使這個指婚沒有能夠化為現實,但這種指婚在當時社會裡面,確實是一種婚姻模式,也是很多貴族家庭和貴族小姐自己所企盼的事情。如果是皇帝親自指婚,那是天大的榮耀,康熙朝江寧織造曹寅的一個女兒,也就是曹雪芹的一個姑媽,就由康熙皇帝指婚,到京城嫁給平郡王兒子為福晉(又可以寫成“福金”,滿語正妻的意思)。她的丈夫後來接襲了平郡王,她也就成了王妃,而且還給小平郡王生下世子,取名福彭,後來成為乾隆皇帝小時候的伴讀,乾隆繼位後一度得到重用,成為曹家的一大驕傲。那時候即便不是由皇帝本人指婚,比如說由重要的妃嬪給指婚,也是無上光榮的。書裡的賈母居然抵制元春的指婚,對於王夫人和薛姨媽來說是沉重的打擊,對於薛寶釵來說,也使得她內心波瀾迭起,飽受煎熬。

第三種模式,就是貴族家庭之間互相婚配,這應該是最常態的一種模式。第四回講到“護官符”的時候,就告訴讀者賈、史、薛、王四大家族皆聯絡有親,從書里人物關係來看,賈母由史家嫁到賈家,王夫人和王熙鳳都由王家嫁到賈家,王夫人的妹妹又由王家嫁到了薛家,到了第七十回,似乎不經意,其實卻很有意味,曹雪芹寫下這樣一句話:“偏生近日王子騰之女許與保寧侯之子為妻,擇日於五月初十日過門,鳳姐又忙著張羅,常三五日不在家。”從“偏生”起句的口氣,這個地方“保寧侯”應該就是保齡鼐,那麼“四大家族”又一次進行婚配。即使“保寧侯”是另外的一個侯爺,也同樣說明貴族家庭之間,“門當戶對”的婚配是最普遍的。 緊跟著上面“偏生近日”那句話,後面就又寫到,這日王子騰夫人又來接鳳姐,一併請甥男甥生女閒樂一日,於是賈母和王夫人就命寶玉、探春、黛玉、寶釵四人同鳳姐去。那麼在第七十回,故事的那個階段,史湘雲在不在賈府啊?她在,七十回情節的重點是填柳絮詞,柳絮詞怎麼填起來的?誰填的第一首?史湘雲啊。可是這個往王家赴會的名單裡沒有史湘雲。有的讀者就很納悶,為什麼不讓史湘雲一起去呢?如果說史湘雲跟王子騰家血緣離得遠,可是黛玉離得難道近嗎?當然,也可以理解為王家不知道她正好在榮國府,沒有特別提出來請她去,可即便王家沒請,賈母、王夫人也可以命她一起去啊,按親戚算她也是甥女輩之一啊。難道又是曹雪芹隨便那麼一寫,忘了把她名字列上?一位“紅迷”朋友跟我說,他覺得史湘雲最應該去了,因為王子騰的一個女兒要嫁給誰呢?嫁給保寧(齡)侯的兒子是不是?保寧(齡)侯兒子是誰呢?就是史湘雲的堂兄啊!這個王子騰之女,就是史湘雲未來的堂嫂啊,她們關係很近呀!我把我的意見告訴他:可見古本里這個地方的“保寧侯”就是保齡侯史鼐,曹雪芹寫的時候,他的文筆非常細膩,他為什麼這樣寫呢?道理很簡單,就是無論是寶釵還是黛玉,當然包括迎春、探春,都還沒有定親,沒有定親的小姐在這種社交活動當中行為比較自由,可是史湘雲卻已經定親了,一個定親的堂妹和另一個定親的堂兄之間就不能夠再見面了,就不方便了,當然如果她也去,是去王子騰家,王子騰的女兒即將成為她的堂嫂,按當時封建倫理規範,史湘雲就不方便去了。可見曹雪芹不僅寫得很細,也寫得很準確。這裡插進來講這麼一段,意在提醒大家,既是一部小說,也是一部關於中國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從中我們可以對一些封建倫理道德規範有所了解。

第四種模式呢,就是父母包辦。當然上面講的那種模式也往往屬於父母包辦,不過前提是“護官符”上豪族之間的“門當戶對”,公子小姐到了適婚年齡,族長就會首先從一貫聯絡有親的家族裡進行掃描,如果正好有現成的一對,就可以“偏生”又締結出一樁姻緣,當年王夫人嫁賈政、賈璉娶王熙鳳,應該都是那麼一回事。在那種情況下,豪族間既然有默契,父母出面表態只是個形式。這裡說的第四種模式指的是純粹由父母意志形成的婚姻,門未必當戶未必對,但父母執意要把女兒嫁給某人,女兒只能認命。書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迎春。所謂父母包辦,其實就是父親包辦,邢夫人在賈赦跟前是一個很軟弱的存在,賈赦在邢夫人面前是絕對權威,沒有什麼夫妻共同商量的餘地,賈赦做主把迎春許給了孫紹祖,就是第五回提到的“中山狼”,迎春最後就被這匹色狼蹂躪吞噬了。孫家和賈家並不門當戶對,雖然當時孫紹祖也比較發達了,但是從根兒上說,沒法和賈家相比。那為什麼賈赦非要把迎春許給孫紹祖啊?孫紹祖後來打罵迎春,意思就是說你等於是我用五千兩銀子買來的丫頭,怎麼回事啊?就是賈赦曾經問他們家挪用過五千兩銀子,到那時候還沒還,等於把閨女給了人家去抵債了。迎春大不幸。但這是當時一種也並不少見的婚姻模式:並非門當戶對,而且其中還有某種隱情,父母就把女兒硬給嫁出去了。

那麼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由世交或者朋友做媒提親,這在當時社會裡面也是一種婚配模式。比如在清虛觀打醮的時候,張道士就為賈寶玉提親,他是世交,更進一步說他是榮國公的替身——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身份,所以他有資格在賈母面前為寶玉提親,不想被賈母拒絕了。書裡還寫到賈璉作為柳湘蓮的朋友,把自己的小姨子尤三姐介紹給柳湘蓮,柳湘蓮一開始還挺高興,把珍藏的鴛鴦劍拿來作為信物,讓賈璉帶給尤三姐。當然最後是一個悲劇,如果成功的話,那就是當時社會中也很正常的一種婚配。書裡寫賈母作保,鳳姐為媒,撮合成薛蝌與邢岫煙的婚事,有點第三種模式的味道,但邢家不屬於“四大家族”,邢夫人雖然是賈赦正妻,娘家卻已經衰落,因此,也可以把蝌、岫的這樁婚事,劃歸親朋提親促成這一模式。

還有一種形式你要注意,就是當時有官媒婆,媒婆不都是私家的,官府本身有一個媒婆組織,其中有很多官養媒婆,她們專門為達到一定社會地位的家庭裡的公子小姐做媒,到這些家庭裡去走動。多數情況下是帶著男方的意思——某一個家庭的公子到了年齡需要擇偶,但是沒有現成的線索,就委託官媒婆到相應的家庭裡面去,找年齡相當、八字相合的小姐,來說媒,只要家長同意,通過官媒婆的撮合,也能形成一樁婚姻。這在清代是很流行的一種做法。裡有沒有這方面的描寫?展開的描寫不多,但是有這方面筆墨。比如第七十二回,就說有官媒婆朱大娘,天天弄個帖子來到榮國府,為孫大人家裡求親,這個孫大人家看來不像是孫紹祖家,可能是另外姓孫的,比較有錢有勢的家庭。第七十七回,那個時候王夫人抄檢了大觀園,又處置了一些丫頭,在繁亂當中,有一筆寫到,王夫人為官媒婆來為探春說媒,心緒甚繁。孫大人家來求親,沒說盯准了哪位小姐,但第七十七回來的那個官媒婆,就是衝著賈探春來的,可能查閱了有關的戶籍,知道這個女孩子到年齡了,而且可能生辰八字也符合男方要求,於是就來活動了。王夫人當然得管這事——現在的年輕人一定要懂得,探春雖然是趙姨娘生的,但按封建倫理,她母親是王夫人,她的婚事是由父親賈政和母親王夫人來決定來操辦的。官媒婆來,首先要見的是王夫人,王夫人如果有了主意,再跟賈政匯報、商量,賈政點頭通過,就可以進入具體的定婚程序,賈政如果不點頭,那王夫人自己願意也沒用。至於趙姨娘,她不僅沒有任何決定權,連正式的發言權也沒有,書裡寫探春只認王夫人是母親,對生母就叫姨娘,認為屬於奴僕一類,或者僅比奴僕略高一點,是符合那個時代那種社會的封建倫理秩序的。當然故事發展到第七十七回的時候,王夫人處置丫頭,心緒甚繁——注意曹雪芹寫的不是“煩”字而是“繁”字,就是說王夫人要處理很多事情,線頭很多,忙不過來。她作為府邸的第一夫人,本來很多事情都委託給王熙鳳去管,現在她親自出馬,心裡頭盤算的事情非常繁雜,但是她並不一定感覺煩惱,她反倒覺得經過她親自出馬,一番整頓清理,榮國府、大觀園都更“純淨”了。官媒婆偏這個時候跑來為探春說媒,她一時難以應付,所以探春直到第八十回也還沒有定親。曹雪芹這樣寫,當然也是為八十回後探春的遠嫁留下餘地。儘管書裡沒有通過官媒結成婚姻的正面情節,但穿插點染出官媒婆的活動,也就讓我們知道,這是當時貴族家庭小姐出嫁的又一種模式。

還有一種,裡也寫到了,就是攀附求親。兩家本來門不當戶不對,互相之間原來也沒關係,但是有一家現在有點發達,就想攀附到一個世代簪纓之族、鐘鳴鼎食之家,通過聯姻,進一步帶動自己的發達。書裡寫到一個叫傅試的人——這名字不消說諧音喻意,點明是個趨炎附勢的小人——他的官職是通判,不大不小,當然他希望能夠變得更大。他有一個妹子叫傅秋芳,他把傅秋芳當做自己進一步發達的一個砝碼,到處去攀附,看哪家有錢有勢,他就挨家去試,看能不能把妹子嫁給那家的公子。但是傅試拿他妹子攀附豪門的計劃總未落實,把他妹妹耽誤到二十四歲還沒有嫁出去。二十四歲呀,即使在今天,二十四歲的女子也可以談婚論嫁了,在那個社會,絕對是一個奇怪的高齡小姐。你想想史湘雲,才十三四歲,都已經定親了。傅秋芳二十四歲還待字閨中,可想而知,她這哥哥“人心不足蛇吞象”,抱定非豪門之家絕不將她嫁出去的主意。傅秋芳應該是父母雙亡了,那麼“長兄如父”,她的婚姻只能由哥哥做主,自己是完全處於無奈的狀態。可能傅試最早都還沒考慮到員外郎的公子賈寶玉,現在妹子這麼老大了,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何況賈寶玉從他祖父上算,也還稱得上是“王孫公子”,於是他就竭力想把他妹妹推銷給榮國府,嫁給賈寶玉,哪怕賈寶玉比他妹子小十來歲也無所謂,他就總打發一些婆子到榮國府去請安,每次去了還提出來要見賈寶玉。榮國府裡的任何一位家長對傅秋芳都不可能感興趣,只是不好駁傅家的面子,勉強接待,寶玉呢,本來是最厭惡那些蠢婦的,只因傅秋芳“也是個瓊閨秀玉,常聞人傳說才貌雙全,雖未親睹,然遐思遙愛之心十分敬誠”,於是破例接見了從傅家來的婆子。賈寶玉的“遙愛之心”裡的那個“愛”當然並非愛情,更不是想娶傅秋芳為妻,賈寶玉認為閨中女子都是水做的骨肉,都尊重愛惜,他的這一表現,再次體現出他“情不情”的性格特徵。根據我的探佚,傅秋芳這個人物在八十回後會正式出場,那時候她已經嫁了出去,給忠順王當了填房。她哥哥傅試當然會非常滿意,因為終於通過妹子達到了攀附權貴的目的。傅秋芳在賈府崩潰、賈寶玉落難後,對賈寶玉有所救助。攀附求親構成婚事也是當時社會的一種婚姻現象,當然不是所有期望攀附的人最後都能如願以償,但成功的例子也不少,只是攀附式的婚配,女方往往都是去給男子填房,像邢家把邢小姐嫁給賈赦填房、尤家把尤小姐嫁給賈珍填房,都屬於這一類婚配模式。 還有一種,就是指腹為婚。一般大富大貴的公侯之家,不會採取這種方式,但是從貧寒百姓到小康之家,有時候都會把指腹為婚作為一種婚姻形式。什麼叫指腹為婚?就是兩對夫妻,妻子都懷孕了,還沒生下來呢,那麼雙方的父母——其實主要是父親——就有一個約定,如果都生男孩子,就讓他們結拜為兄弟,如果都生女孩子,就讓她們結拜為姊妹,如果正好一男一女,就讓他們結為夫妻。那時候父母雙方會很認真地履行這個諾言。書裡面就寫到尤二姐跟張華是指腹為婚。尤氏她家看來是越來越走下坡路,她父親死了妻子,娶來一個寡婦填房,就是書裡的尤老娘,這尤老娘把跟前夫生的兩個姑娘帶到尤家來,就是尤二姐和尤三姐——舊社會把這種隨母親改嫁的孩子叫“拖油瓶”。尤老娘前夫在世的時候,應該是她懷著尤二姐那陣子,她丈夫跟一位姓張的朋友就指腹為婚,後來兩家果然生下一男一女,張家的男孩就是張華。那個時代那個社會指腹為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隨意改弦更張,退婚需要雙方同意,並履行一定的手續。後來張家衰落得更快,張華無力迎娶尤二姐,雖然尤老娘死了丈夫帶著兩個閨女改嫁到尤家,但從法律上說,尤二姐還要算張華的人,這就在尤二姐後來的命運中埋下了一個“地雷”,成為她悲劇人生中的“爆破點”。 還有一種模式,就是女孩子去給男家當童養媳。一般富貴家庭很少這樣做,但也並非完全沒有。小說裡面的巧姐,她在賈府敗落之後被劉姥姥解救,解救出來時年齡還很小,劉姥姥把她帶回家,後來成為了劉姥姥外孫子板兒的媳婦,那麼在她和板兒正式成婚之前,就是一個童養媳。巧姐的命運在第五回金陵十二釵正冊中的判詞,以及《留餘慶》曲裡,都有預言,在第四十一回裡,曹雪芹還特意埋下一個伏筆:劉姥姥二進大觀園,帶著外孫子板兒,板兒當時拿著一個佛手,這個佛手是從探春那屋裡要來的,結果大姐兒——那時候劉姥姥還沒有給她取出巧姐的名字——看見板兒的佛手就想要,板兒開始不願意給,後來經過大人勸說,佛手就歸了大姐兒,大姐兒原來抱著一個香櫞,就是大柚子,這個大柚子後來歸了板兒,板兒覺得大柚子可以當球踢,很高興,也就不再去要那個佛手了。在這個地方,脂硯齋有一條批語:“小兒常情,遂成千里伏線。”實際上就是告訴你,佛手和香櫞的置換,就說明他們兩個最後在一種佛力的保佑下,能夠結成一個圓滿的姻緣,是一個伏筆。 當然也有另外一種婚姻模式,就是有的富裕家庭、貴族家庭的公子,他自己看中某一個女子,自己回家跟父母說,就娶這個,而父母通過了解和商量,也可能答應他。這種婚配在當時那樣一個男權社會裡,也是經常出現的。薛蟠娶夏金桂就屬於這種模式。 咱們這麼捋一遍,書裡面小姐定親、婚配的模式,多少種了?我這兒算了算,已經有十種之多了,可能還有別的情況,您還可以從書裡面去翻查。的文本,確實是封建社會的一個百科全書。那麼不管是哪種方式,看起來差別很大,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作為閨中小姐,作為一個春情萌動的女性,即使你貴為侯府的千金,公府的千金,你本身沒有擇偶的自由,在婚配上,完全處於被動的狀態。相對來說,貴族家庭的公子,還多少有那麼點選擇的自由,當然也只是非常有限的那麼一點選擇權。 我們梳理這些個婚配模式,目的是什麼啊?是為了探討史湘雲的定親,屬於其中哪一種。您覺得是哪一種呢?這好像是個簡單的問題,可是回答起來又不那麼簡單,書裡面沒有明寫。但是書裡扇面般地展現了這麼多種小姐定親、婚配的模式,我們可以作為參照系,來破解史湘雲的定親之謎。從王夫人的口氣:“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來相看,眼見就有婆婆家了。”我個人認為,這就意味著,是官媒婆到了她叔嬸家,這官媒婆之所以到史家去,未必是有男方點名來說親,多半是她叔嬸急著想把湘雲打發出去,主動跟官媒通了氣,說我們這兒有個小姐,年歲到了準備出嫁,看能不能給找個門當戶對的人家,官媒婆於是就搖搖晃晃地來了,來了以後就相看,當然史湘雲的面貌體態、舉止修養都很中看,官媒婆拿上她的生辰八字,去為她尋一個門第相當的公子,絕非難事,很快就有了反饋,她的叔嬸一聽,很不錯,於是就給她定了親。史湘云自己完全沒有辦法掌握自己的婚姻命運,只能聽天由命。 有個“紅迷”朋友跟我討論,他說從史湘雲那性格上看,她可未必是個聽天由命的人,她應該主動爭取嫁給賈寶玉呀!我告訴他,從前八十回書裡的描寫來分析,湘雲、寶玉他們兩個相處得非常好,但是所流溢出來的,應該只是一種兄妹之情,或者叫做同齡男女之間的天真爛漫的友情,在他們兩個人的接觸當中沒有出現什麼愛情因素,而且曹雪芹還有意識地寫到他們兩個思想上的差距與抵牾。薛寶釵不斷勸賈寶玉讀書上進,林黛玉從來不說那樣的“混賬話”,史湘雲介乎薛寶釵和林黛玉之間,有時候她跟著薛寶釵學舌,有時候她跟林黛玉一樣無視封建禮教規範,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於寶玉和黛玉之間的特殊情感關係,她是非常清楚的。像二十二回,當時寶、黛、釵、湘他們發生了一些微妙的情況,後來賈寶玉就在湘雲面前發誓,說“我要有外心,立刻化成灰,叫外人踐踹”——賈寶玉的誓言都是古古怪怪的——這個時候湘雲就說:“大正月裡少信嘴胡說。這些沒要緊的惡誓散話歪話,說給那些小性兒,行動愛惱的人,會轄治你的人聽去,別叫我啐你。”真是快人快語,給林黛玉定位定得那個準啊,當然同時也給寶玉定了位,她就知道,在整個府第裡,只有一個人能轄治寶玉。誰啊?就是黛玉,她知道他們倆關係不一般,當然寶釵也知道二玉關係不一般,但寶釵裝愚守拙,不動聲色,湘雲卻心胸坦蕩,不怕大聲說出,這就是因為她對寶玉並無情愛需求,也不認為黛玉是個情敵,自己也絕對無意充當“第三者”。湘雲和寶玉既然並不構成一對戀人關係,她內心里當然不會有爭取嫁給寶玉的自主意識,行為上就更不可能有相關的表現。前八十回裡的湘雲是個在戀愛、婚姻方面還完全處於無追求狀態的天使般純淨的女孩。你要注意到,書里當王夫人和襲人先後跟史湘雲點出來,你定親了後,史湘雲否認了嗎?解釋了嗎?都沒有。這就是史湘雲當時的生命狀態。 雖然是被動地進入婚姻,史湘雲卻嫁了個才貌仙郎。有人嫌我絮叨,說你上一講末尾就提出一個問題,問湘雲所嫁的那個才貌仙郎是誰?是不是賈寶玉?您現在說了這麼半天,該把答案講出來了吧? 當然要向大家提供我的答案。但要得出答案實在並非一件簡單的事。要討論清楚這個問題,先得把一個障礙排除,什麼障礙啊?就是第三十一回,故事裡邊出現了金麒麟,而且回目裡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預言。可見,史湘雲所嫁的那個才貌仙郎,一定跟金麒麟有關。很抱歉,這一回的末尾我還不能告訴你這個才貌仙郎究竟是誰。那麼請聽我下一回從金麒麟說起,把這個謎徹底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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