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鮑鵬山新說《水滸》

第65章 第三章不許告狀

鮑鵬山新說《水滸》 鲍鹏山 1210 2018-03-20
武松終於證實了自己的懷疑:武大是被害死的。 何九叔同時告訴武松,一個叫鄆哥的半大孩子曾經和武大一起去捉姦,於是武鬆又和何九叔一同去找鄆哥。 鄆哥是個精靈小鬼,一看武松和何九叔來找他,馬上明白了。 便說道:“只是一件:我的老爹六十歲沒人養贍,我卻難相伴你們吃官司耍。” 吃官司卻是玩耍,既是孩子口吻,也是老於世故的口吻。 因為這句話明明是向武松講價錢。 在市井討生活,大人個個精明,小孩個個早熟。 《水滸》寫市井,異樣的好。 武松道:“好兄弟。”便去身邊取五兩來銀子。 “你把去與老爹做盤纏,跟我來說話。” 武鬆對這個半大孩子的態度,和剛才對何九叔完全不同了。他非常溫和,給他銀子,還稱他為“好兄弟”——眼前這個貧苦弱小混跡社會底層的孩子,讓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武大,甚至想起了自己——自己小時候,不也這樣嗎?

確實是兄弟。套用一句階級分析的術語:他們是階級兄弟。 五兩銀子,對武松可能不算什麼,但可以讓鄆哥父子二人生活三五個月了。 三人出巷口一個飯店樓上來。 武松叫了三分飯,對鄆哥道:“兄弟,你雖年紀幼小,倒有養家孝順之心。卻才與你這些銀子,且做盤纏。事務了畢時,我再與你十四五兩銀子做本錢。” 後來武松真的兌現了諾言,在自己被解送東平府前,給了鄆哥老爹十二三兩銀子。 鄆哥告知武松,姦夫乃是西門慶。至此,不到半天時間,除了具體的作案細節,案情基本清楚。 武松便把何九叔、鄆哥一直帶到縣廳上。對知縣說:“小人親兄武大被西門慶與嫂通姦,下毒藥謀殺性命。這兩個便是證見。要相公做主則個。” 知縣與縣吏商議。可是縣吏是與西門慶有關係的,他說:“這件事難以理問。”其實知縣也同樣和西門慶有關係,於是對武松說道:“武松,你也是個本縣都頭,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姦見雙,捉賊見贓,殺人見傷。'你那哥哥的屍首又沒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姦;如今只憑這兩個言語便問他殺人公事,莫非忒偏向麼?你不可造次。”

也就是說,立案依據不足,不能立案。 武松懷裡去取出兩塊酥黑骨頭,十兩銀子,一張紙,告道:“覆告相公:這個須不是小人捏合出來的。” 這下總有依據了吧? 知縣看了道:“你且起來,待我從長商議。可行時便與你拿問。”何九叔、鄆哥都被武松留在房裡。 有證人,有證物,剩下的,就是拘捕嫌疑人了。 至少是立案偵查。 但是,沒想到,第二天一早,知縣卻回出骨殖和銀子來,說道:“這件事不明白,難以對理。聖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後之言,豈能全信?'不可一時造次。” 獄吏馬上幫腔道:“都頭,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屍、傷、病、物、踪,五件俱全,方可推問得。” 原來,當日西門慶得知武松告他,早已使心腹人來縣里送官吏銀兩了!

按說,武松也不是一般平民百姓。他的身份還是很特殊的。 第一,他是縣步兵都頭,相當於今天的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第二,他剛剛幫知縣辦過一件私密的家事,也算得上知縣的心腹人了。 這樣的人,尚且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不能得到官府的公正對待,一般普通百姓,在這樣的社會得到的待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