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鮑鵬山新說《水滸》

第21章 第二章世間豈有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林沖對泰山丈人所說的這番話的第二層是這樣的:今日有句話說,上禀泰山:自蒙泰山錯受,將令愛嫁事小人,已經三載,不曾有半些兒差池;雖不曾生半個兒女,未曾面紅面赤,半點相爭。 林沖這第二層意思是說夫妻恩愛,順便還說到了他們沒有兒女,這是為後文省事,也是寫小說突出主要情節而省去不必要的枝節的主要方法,這一段敘述說得夫妻情深誼長,顯示出是一對恩愛夫妻,《水滸》中的夫妻,恩愛的不多,至少作者費筆墨寫恩愛處不多,所以這一段很珍貴,也給讀者很深的印象,尤其是在這生離死別之時說出,更是令人惻然心傷。所以,無論李贄還是金聖嘆,都被感動了,以至都讚嘆他們夫妻情深,卻忘了這段話另外的意思,尤其是第三層的意思。 第三層的意思與第二層的意思截然不同,如果說第二層是敘夫妻情,憶夫妻情,戀夫妻情,那麼,第三層則是要斷夫妻情,絕夫妻情,忘夫妻情,兩相對比,寫出人間慘劇,所以賺了多少讀者或聽者的眼淚。但是,仔細一琢磨,卻不大對勁了,因為林沖未免太絕情,而絕情的理由,卻是因為他太懦弱、太自私!

我們看他說的:今小人遭這場橫事,配去滄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穩,誠恐高衙內威逼這頭親事;況兼青春年少,休為林沖誤了前程。卻是林沖自行主張,非他人逼迫。小人今日就高鄰在此,明白立紙休書,任從改嫁,並無爭執。如此,林沖去得心穩,免得高衙內陷害。 你看,前面說好說歹,好像是為了娘子考慮,擔心她誤了青春,但最後一句“免得高衙內陷害”,卻吐露了心跡:原來,他是擔心高衙內不放過他,所以主動交出自己的老婆! 漢語中有一個詞,叫“壯夫斷腕”,很悲壯的一個詞。而林沖這樣做,叫什麼呢?只能叫“懦夫斷腕”,很可悲。 而且,他還是“今日就高鄰在此,明白立紙休書,任從改嫁,並無爭執。”為什麼要當著眾高鄰的面?因為要大家做個證見,他已經當眾表態放棄,從此與他無關了,什麼叫“明白”立紙休書?要讓誰明白?就是要讓高衙內明白,我已放棄了老婆,任從她改嫁,剩下的事是你高衙內與我老婆的事了,與張教頭的事了,與我無關了,你不用再陷害我了!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