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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五章第八十二回至第九十回之謎(1)——賈家獲罪之謎

劉心武揭秘紅樓夢4 刘心武 8742 2018-03-20
上一講最後我跟大家說,曹雪芹的全本在八十一回以後,他會寫到皇帝對榮國府、寧國府的打擊。有人說高鶚他不是也寫了嗎?高鶚寫了皇帝下令查抄賈家,正面寫了抄榮國府,也交代了寧國府被抄,特別是賈赦住的那個院子被抄。但是高鶚關於寧國府、榮國府和賈赦獲罪的那些具體的交代,總體而言,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筆原意的。 你如果熟悉高鶚的續書的話,你會發現,高鶚把賈赦的罪定得最重。賈赦兩宗罪,一個是他私自結交外官,他和平安州的節度私自來往。在清朝,尤其在康雍乾三朝,這是皇帝最不能容忍的。高鶚這樣寫是有根據的,他是根據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伏筆寫出來的。前八十回,你記不記得在關於尤二姐、尤三姐的這段故事裡面有一筆交代啊?為什麼王熙鳳能夠到花枝巷去把尤二姐騙到榮國府?賈璉當時不在,賈璉到哪兒去了?賈赦派賈璉到平安州去找節度,所謂去辦事,去的時間還比較長,有半個月。

這筆交代,既是故事發展的需要,讓賈璉出差,好讓王熙鳳從容地將尤二姐“賺入榮國府”,遭受折磨後“覺大限吞金自逝”,同時也確實是埋伏下一個伏筆,你一個京城貴族,你居然私自派你的兒子到平安州,去跟皇帝外派的官員之間去發生關係,這是觸犯王法,早晚會發作招禍的。因此高鶚他寫賈赦因為這個事惹得皇帝生氣,皇帝就派人來抄家,他這一點應該說寫得合理。 那麼在高鶚的筆下賈赦還有一宗罪,叫做恃強凌弱,他強佔民戶手裡的財寶。賈赦知道有一個破落戶叫做石呆子,這個石呆子雖然家境很貧寒了,但是他收藏了很多古代名畫家、名書法家繪製的古扇。賈赦知道這個情況以後就想霸占這些古扇。他借賈雨村的力量,賈雨村“亂判葫蘆案”以後,到京城當官,就到賈府去聯宗,他雖然也姓賈,跟寧榮二府其實並沒有可以查證出來的血緣關係,就因為當時寧榮二府有勢力,賈元春在皇帝身邊得寵,賈雨村就跑去攀附,跟賈赦、賈政、賈珍打得火熱,每次到了榮國府,還一定要見榮國府未來的繼承人賈寶玉。賈雨村為了討好賈赦,就利用手中權力,把石呆子抓起來,說他拖欠官銀,因此沒收他的財產,將財產歸官,石呆子那些珍貴的古扇,就給抄沒了,抄沒以後,賈雨村就拿去獻給賈赦。這當然是一個很惡劣的行為。在清朝雖然這些貴族、富豪經常做這種事情,但是按當時的大清律,起碼從法律條文上看,這也是不對的,構成一宗罪。

賈赦侵占石呆子古扇這段情節,是曹雪芹在前八十回裡寫的。他沒有正面去寫,這段故事也沒概括到回目裡。他是側寫的,但是非常重要。是在第四十八回,那一回寫到薛蟠想調戲柳湘蓮,柳湘蓮不干,把他給打了,打傷以後,他就回家療治。早在更前面,寫寶玉挨打,書裡面就有一個細節,就是因為薛家是替皇家採買東西,包括採買藥品,所以手裡有非常好的棒瘡藥,薛寶釵去探望被打後的寶玉,用了什麼樣的肢體語言呢?她手里托著一個藥丸,就是專治棒瘡的。薛蟠被打了,他家裡的棒瘡藥當然就要拿出來用,那麼就有另外一個人到他們那去討要棒瘡藥,誰呢?是平兒。平兒為什麼去薛家要棒瘡藥呢?一來知道薛家有這種特效藥;二來,平兒跟薛寶釵講了情況,說我們賈璉二爺被打了,為什麼被打?就是因為開頭賈赦是讓賈璉給他把石呆子的古扇弄來,賈璉沒弄來,賈雨村通過手中的權力,製造冤獄弄來了,於是賈赦就質問賈璉,說人家怎麼就弄來了呢?賈璉雖然也是個很糟糕的人,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他多少有點兒良心,就說為這麼點事兒,把人家弄得傾家蕩產也不算什麼能耐。賈赦一聽氣壞了,不知道當時操起個什麼東西,把賈璉給打傷了,需要治棒瘡,所以來問薛家索要。平兒還對薛寶釵這樣罵賈雨村:“半路途中那裡來的餓不死的野雜種,認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來!”高鶚的續書裡面,他交代賈赦的兩宗罪最後都被人檢舉揭發,惹怒了皇帝,所以導致了抄家。

高鶚寫寧榮二府被抄,正面寫到榮國府,側面寫到寧國府。寧國府被抄以後,尤氏及賈珍的姬妾,包括賈蓉續娶的媳婦,全都沒有地方待了,只好哭哭啼啼跑到榮國府來借住。寧國府賈珍為什麼被抄呢?高鶚的寫法非常可笑。怎麼可笑呢?他說皇帝抄賈珍是有三宗罪。 第一宗,強占良民妻女不從致死。話說的很嚴重,其實指的是尤二姐之死。那麼大家仔細想,是誰偷娶了尤二姐?不是賈珍,是賈璉,是賈璉包養二奶,包養的空間是在寧國府裡面嗎?不是。當然也不是在榮國府裡面,是在花枝巷。後來尤二姐就被王熙鳳騙到榮國府去,遭受迫害“吞生金自逝”,就是梗著脖子把金塊吞進去,那種自殺的方式很慘。就算賈珍有責任,賈珍也頂多是個脅從犯,主犯應該是賈璉,這宗罪應該算到賈赦他們那一房。可是高鶚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他說賈珍獲罪,第一宗罪就是尤二姐的事兒。尤二姐的事兒當然後來鬧得很大,鬧得很複雜,因為王熙鳳當時覺得自己很有權勢,為了讓賈璉難堪,讓尤二姐的地位受到徹底的毀滅性的打擊,她就唆使她的親信僕人旺兒,找到當年尤二姐的未婚夫張華,讓他出面去官府告賈璉,說尤二姐原來是跟他訂婚的,賈璉強娶是違法。其實賈璉偷娶尤二姐之前,尤家是跟張家解除了婚約的,張華在字據上劃過押,也拿了退親的銀子。張華開始不敢去告,那時王熙鳳氣粗,讓旺兒跟張華說,就是告我們家謀反也沒關係,那時候她只以為賈元春在皇帝身邊得寵,官府都得聽她擺佈,只圖鬧得賈璉沒臉、尤二姐無容身之地,她不去考量以後會不會給自己惹出禍端。權勢正旺的人總是根本不把道德法律放在眼裡,但是在權力鬥爭當中,你的對立面,卻會利用所謂王法,來彈劾你,你的權勢走下坡路了,那就更會有許多人以冠冕堂皇的道德、法律的名義,“破鼓萬人捶”“牆倒眾人推”,這是後話。當時,王熙鳳指使旺兒,旺兒再唆使張華,跑到官府去告,鬧得沸沸揚揚。後來張華覺得官司鬧大了,害怕,就逃跑了,王熙鳳還指使旺兒去追殺滅口,旺兒由於良心未泯,沒有下這個狠手。這個事兒到後來,賈家的對立面,政敵什麼的,就給告發了,皇帝肯定震怒,責令追查,當然是一宗罪。可是這個罪,大家想一想,應該是賈璉、王熙鳳的罪,但是高鶚寫得很滑稽,他卻把它說成是寧國府的罪,賈珍的首罪。

還有一宗罪,我不知道高鶚是怎麼想的,他湊不出數,亂湊。說尤三姐死了以後,私自掩埋,沒有報官。尤三姐自刎而死。她是自殺,自殺以後就掩埋了。他就說現在皇帝來追究了,怎麼沒報官呢?你沒到有關部門登記註冊,就私自把她掩埋了,違法。就算當時賈珍做了這麼個事情,這算多大的罪?更何況尤三姐自刎和賈珍真是沒多大關係。尤三姐暗戀柳湘蓮,賈璉知道以後,就幫著撮合這個婚事,最後柳湘蓮反悔,尤三姐就用柳湘蓮的鴛鴦劍自刎了。經辦掩埋尤三姐的應該是賈璉。硬把這麼一條罪名也擱到賈珍頭上,更加滑稽。 那麼第三宗罪,是引誘世家子弟聚賭。賈珍召集世家子弟賭博,這種情形,在前八十回裡是寫到過的,在第七十五回,你會看到,他召集一些世家子弟聚賭。但是大家想一想,第七十五回寫世家子弟聚到寧國府賭博的原由是什麼?是為賭而賭嗎?不是。當時賈珍在天香樓下設了一個箭道,組織世家子弟在那裡練習射鵠子。按說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線索,要說賈珍有罪,這才應該是最嚴重的一宗。但是高鶚很奇怪,他不提習射,只說聚賭,而且他通過書裡面薛蟠的堂弟薛蝌,去向賈政匯報,把皇帝下令查抄寧國府,賈珍犯的罪,召集世家子弟賭博這一宗,放在最後,並且特別說明“這款還輕”。我認為高鶚是成心這麼寫。他和程偉元攢出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前面的第七十五回,也沒有刪去曹雪芹寫下的賈珍聚眾習武的那些文字,在曹雪芹的構思裡面,賈珍他聚眾賭博是一個掩護,實際上他是聚集政治上的一派勢力在他家習射,是要準備實施一些武裝行為,這個武裝行為是針對他們的政敵的,實際上也是針對皇帝的,是彌天大罪。可是高鶚續書,卻把這一條輕輕抹去。他說賈珍有三宗罪,第一宗與尤二姐有關,第二宗與尤三姐有關,第三宗最輕,是聚眾賭博。高鶚這樣續,公然違背曹雪芹前面的伏筆,是在掩飾什麼?實在令我生疑。

那麼有的紅迷朋友聽到這以後可能有點兒不耐煩,說你老說高鶚這也不通,那也不通,就你通。不說別的,就說賈家的罪,賈政他總沒罪吧!因為高鶚正面描寫了榮國府被抄,賈政正大宴賓客,抄家的就來了,賈政非常狼狽。但是賈政很無辜。抄出的東西,無非是兩種,一種是違例的一些用品。當時皇家有規定,你到了什麼級別,你才能用什麼東西。他們家抄出一些違禁的用品,那麼這個不是抄家的原因,這是抄家的一個成果。還有就是從賈璉、王熙鳳的住處抄出借券,就是王熙鳳她私下放高利貸,違例取利,她違反當時有關放貸的那些“例則”,她放的是超過法定限度的高利貸。但這不是賈政做的事,而且抄出以後,當時賈璉就跪下承認了,說這跟我的叔叔沒關係。而且這也是一個抄家的成果,而不是抄家的原因。在高鶚筆下,賈政很清白。所以有的讀者,到現在一直有一個印象,就是說這家人都很糟糕,按照當時皇帝的標準來看,只有賈政是很正派的一個人,他應該是無罪的。高鶚順著這個思路往下寫,引導讀者順著這個思維定勢往下想,說你看榮國府多冤枉,最後通過北靜王的維護,賈政自己表現得也很好,皇帝就不但原諒了他,也原諒了賈赦,原諒了賈珍,賈家最後就不但恢復了原來的狀態,還往上提升了。

賈赦的罪最嚴重,賈珍的罪開列出來算不了什麼,可是寧國府被抄得很慘,賈政所在的榮國府是被牽連受一場虛驚,這是高鶚續書對賈家獲罪的寫法。 那麼現在我要很鄭重地告訴你,賈政在曹雪芹的總體構思裡面,在皇帝面前,他不但有罪,而且罪行越查越嚴重。有的人會問了,你說賈政的罪很大,根據是什麼?那我們就一塊兒對前八十回進行文本細讀。 在第七十五回,寫到尤氏心氣不順,因為她小姑子惜春跟她鬧,從惜春住處出來以後,她就想到王夫人那裡歇會兒,再說她是王夫人的一個晚輩,應該去問安。這個時候跟隨她的老嬤嬤就跟她悄悄地說,說了什麼?有的讀者看得不仔細,嘩啦嘩啦一翻全過去了,其實這塊兒您應該細讀。老嬤嬤就悄悄地匯報,說奶奶別往上房去,這個上房指的是榮國府中軸線建築群的那個榮禧堂,那個空間叫上房,就是賈政和王夫人住的正房。說那兒有甄家的幾個人來,不光有人來,還有東西,不知道是做什麼機密事兒,奶奶去了恐不便。江南的甄家,和賈家是老親,實際上在小說裡面,甄家是賈家的影子,大家如果讀得更細的話,就會發現,在抄檢大觀園的時候,抄到賈探春那兒,賈探春當時很生氣,說你們今早議論甄家的事兒,甄家先自己抄家,後來你看,甄家就被皇帝抄了,可知這樣的大戶人家一定是先窩裡鬥,先自己殺起來,外面再殺進來,最後滅亡。那麼尤氏聽到這個話以後,是不是非常驚訝呢?不是很驚訝。尤氏就回憶起來了,尤氏就跟她們說,昨日你們爺——尤氏稱賈珍為你們爺——說賈珍看了《邸報》,《邸報》是當時官員之間流通的一種類似現在“內參”的東西,皇帝下了什麼詔書,有些什麼特別的政情,哪些人被告了,哪些人被判了,裡面都會寫出來。賈珍他作為三等威烈將軍,有資格閱讀《邸報》。他讀完以後,就跟尤氏叨唸過,《邸報》上說了,甄家“現今抄沒家私”,就要調取進京治罪了。尤氏奇怪的是,已經抄了,治罪了,怎麼還有人來?正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前面交待過,甄家來了幾個女人來給賈母請安,賈母就提起來,說你們甄家嫁到京里面的大姑娘二姑娘,跟我們走動得很親密。甄家在京城還有住房,有財產,南邊剛被抄,北邊趕緊行動,京城一些甄家的成員,就開始往榮國府移動他們家的這些罪產,要求榮國府幫他們藏匿起來。這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甄家敢於藏匿皇帝下一步會抄到的財物,是罪行。榮國府敢於接納這樣一些罪產,更是嚴重的罪行。這是曹雪芹明明白白寫出來的伏筆,高鶚他視而不見,續書不接這個茬儿,他是有意還是無意,咱們且不忙分析,反正你看在他筆下,賈政沒這麼個事兒。其實藏匿罪產比高鶚給賈珍所開出的那些罪行都更嚴重。當然第七十五回寫到尤氏和老嬤嬤對話時沒提到賈政,只是說上房裡面有人做這個事兒。根據書裡的交代,當時賈政已經履行完皇帝外派的學差任務,回到榮國府了。那麼榮國府藏匿甄家的罪產,不可能是王夫人瞞著賈政做的,也不可能是賈母同意就能做的,更不可能是賈璉、王熙鳳這兩口子仗著管理府裡的事務就敢瞞著長輩做的。這事賈政一定點了頭,負有完全責任。所以在曹雪芹筆下,賈政他是有罪的,而且是自覺犯罪。

那麼除了這一宗,賈政還有什麼罪?有一件事情你可別忘了,曹雪芹的第七十八回,他寫到賈政忽然把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孫子,叫到跟前,出了一個題目,讓他們寫詩,歌頌一位林四娘,這個女子還有一個稱號叫“將軍”。賈蘭賦了一首七絕,賈環賦了一首五律,寶玉來勁了,寶玉寫了一首長歌,好多好多句。寫的過程當中,在場的賈政的那些清客幕僚紛紛叫好,賈政最後也多有表揚。 有人可能會說,你這人哪,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裡這一段,歷來評論起來最困難。為什麼?因為從字面上看,林四娘是怎麼回事? 賈政講這個事情,說有一個地方叫青州,那個地方有一個恆王,養了一群娘子軍,領頭的就是林四娘,最後黃巾赤眉的賊攻過來了,恆王抵擋不住,戰死了,城裡面恆王的部屬,慌得不行,就打算獻城投降,唯獨林四娘率領的娘子軍,這個時候英勇出擊,殺進敵營,當然最後娘子軍寡不敵眾,被消滅掉了,林四娘壯烈犧牲了。來打青州的,賈政說是黃巾赤眉,黃巾軍是東漢末年出現的農民起義軍,大家裹黃色的頭巾為記號;赤眉是西漢末年出現的農民起義軍,則是一律把眉毛染紅;把黃巾赤眉並提,似乎是對過去農民起義軍的一種籠統的稱呼。所以過去有的人評論,就覺得這是個難點。說賈寶玉這樣一個藝術形象,是反封建的,是那個時代裡面的一種新人,在那個時代屬於先進人物,可就是這麼一個人物,在第七十八回,卻寫將軍詞,長篇大套寫長詩,歌頌一個跟農民起義軍對抗的,忠於封建統治者的女奴才,這算怎麼回事?覺得很難為賈寶玉辯護,覺得他做錯一件事。而且最古怪的是,這個第七十八回,前面寫了賈寶玉歌頌將軍,賦長詩一首,下半回呢,又表現他哀悼晴雯,寫了《芙蓉誄》,《芙蓉誄》裡面那些文句又鋒芒畢露,對封建的主流意識形態的挑戰性十分明顯,那這賈寶玉不是人格分裂嗎?怎麼回事啊?所以過去講,或者講賈寶玉,都迴避這段情節,能不講就不講,就是哪壺不開咱們別去提。更有人認為,曹雪芹筆下關於將軍的半回文字,是的污點,是曹雪芹的大敗筆。

現在我把我的觀點告訴你,供你參考。實際上賈政是在做一件很危險的事兒。賈政忽然不知道怎麼的,那天就來了情緒,他就要他的子孫來歌頌一個“將軍”。說是在青州地區有一個恆王,請注意:在清朝,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定都北京以後,皇帝的兒子,是不興分封到外地為王的。皇子分封到貴族頭銜,包括封為王以後,王爺府都要建在京城,都在皇帝的眼前,所以在清朝,沒有一個漂到外面的滿清王爺,沒有什麼青州恆王。滿清入關以後,它既是民族壓迫,也是階級壓迫,農民起義連綿不斷,但是在康、雍、乾三朝,因為清朝進關以後,實行了大屠殺,推行了嚴酷的統治政策,大局鼎定以後,又休養生息,對農民有一些讓步政策,所以在康、雍、乾三朝,沒有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發生,沒有可以用黃巾赤眉來比喻的,強大到攻陷城池的農民起義軍出現。那麼什麼時候,存在皇帝把兒子分封到外地去當王的現象呢?恰恰明朝就是那樣的。在明朝,在青州,封沒封過一位恆王呢?是封過的,不過寫出來應該是衡王,曹雪芹在寫第七十八回的時候,他通過賈政之口所說的,應該就是暗指明朝的這個王,他聲音都沒變,只是把平衡的衡,寫成了是永恆的恆,字眼上,故意來點兒小小的變化。那麼明朝青州的衡王,是不是面臨過來犯者的攻擊呢?是面臨過的。

誰來侵犯它?南下的清兵。明朝的覆滅,固然農民起義是個重要因素,但是最後政權的轉換,包括各地皇帝分封的那些王的覆滅,其中很多都是被清兵掃蕩的。所以曹雪芹在小說裡面所提到的黃巾赤眉,不過是對來犯者的一種代稱而已,這個來犯者指的就是清兵。因此林四娘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物呢?是一個在明朝崩潰的時候,在青州危難之時,男性官員都主張迎降,她卻挺身而出,帶領娘子軍起來抗清的一位巾幗英雄。 把這個謎底一揭穿,你可能會嚇一跳,哇噻,賈政他在做什麼事兒? 你讓你的兒孫寫詩歌頌什麼人呢?所以我們應該注意到,曹雪芹筆下的賈政,也是個複雜的藝術形象,而且曹雪芹通過他,在關於歌頌將軍這個段落裡,也就流露出了一種哀明之亡的情緒。這在清朝是不允許的,會導致很嚴重的文字獄。 因此,將軍這一回,實際上也是一個伏筆,就說明按皇帝的標準衡量,賈政的問題很嚴重,他除了幫助甄家藏匿罪產,還公然讓自己的子孫寫歌頌抵抗清軍的娘子軍領袖的詩歌,該當何罪? 當然又會有紅迷朋友來跟我來討論:你說曹雪芹筆下設定賈政有罪,還能不能拿出更過硬的根據?其實這根據就在第五回裡。第五回裡面,關於秦可卿的冊頁上的判詞,和關於秦可卿曲裡面的句子,都直截了當給你寫出來了。在小說的後面,皇帝為什麼要打擊賈氏宗族,為什麼要抄榮國府和寧國府,他都預言出來了。冊頁里關於秦可卿的判詞,有兩句說:“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首在寧”。意思是,最後皇帝打擊賈家,首先沖著榮國府來,但是你且不要隨便地認定,“不肖之子”全出在榮國府,你別急著說,都是榮國府惹的事兒,告訴你吧,整個賈氏宗族被皇帝摧毀的罪源,也就是最開端的事情,是寧國府做出來的,首罪還是寧國府! 有人可能會說,你對這兩句這麼解釋,我覺得耳生,過去都解釋成,秦可卿是淫蕩的女性,男女關係上有問題,那麼不要說男女之間不雅的事情都出在榮國府,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那些不雅之事,都是從寧國府開始的。原來許多人都是這麼去理解,就是這兩句講的是貴族家庭的淫亂,你現在怎麼往政治上說?我認為曹雪芹在這兩句裡面,可能有你所說的這個含義,但那絕對是其次的。因為在當時那個社會,一個貴族家庭,如果只是男女關係上有問題,構不成嚴重的罪行,不至於導致皇帝的抄家。皇帝后來發現榮國府有嚴重問題,做了“不肖”之事。不肖就是不像,過去一個人,背叛了自己祖宗的美德,叫做不肖子弟。 賈寶玉挨打那一回的回目,就叫做“不肖種種大受笞撻”。那麼榮國府的榮國公,幫助皇帝奪取全國政權,是立下汗馬功勞的。他們的子弟理應繼續像他們的祖上一樣,去為皇帝效勞,可是出現了賈政這樣的人,他固然也有為皇帝效勞的一面,但是他內心裡面,經常有悼明之亡的情緒在騷動,又把跟甄家的感情,置於對皇家的忠誠之上,竟然接納藏匿甄家罪產,對比於他的父輩、祖輩,他不能百分之百地為皇帝貢獻,確實屬於“不肖之子”。 那麼什麼叫做“造釁開端首在寧”呢?這個我就不多說了。你聽我前面講的關於秦可卿的揭秘就明白了。到頭來,榮、寧兩府最大的罪惡,是藏匿了義忠親王老千歲的血骨,就是秦可卿。這件事情當然發生在賈政為甄家藏匿罪產和讓自己的子孫寫歌頌“將軍”的詩之前,所以造釁開端從哪算起呢?要從寧國府把秦可卿當做賈蓉媳婦藏匿算起。我在前面的講座已經展開得很充分了,就是說由於賈元春的告密,秦可卿的身份暴露。可是皇帝當時還喜歡賈元春,所以就放賈家一馬,秦可卿必須死掉,但是可以不公開真實身份,賈家可以表面風光地來舉辦喪事,這個事兒暫時就算放過去了。但是在八十回後,在我現在所講到的第八十一回到第九十回,以及九十回以後,在曹雪芹的原本里面,就會寫到皇帝對賈家是舊賬、新賬一起算,發現賈政的問題,立刻要處置,同時又想起來了,這個賈家還有前科,什麼前科?就是寧國府那個事兒。 那麼第五回在關於秦可卿的那個曲子裡面,還有兩句說的是:“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就預言得更清楚了,賈家獲罪,不是因為有男女關係方面淫蕩的事情,因為賈敬從書裡面你看的話,這個人你可以說他有很多毛病,但是這個人不淫蕩,這個人很早就到城外的道觀裡面去煉丹去了。什麼叫箕裘頹墮?就是祖宗的家業賈敬他都不管了,箕就是簸箕,裘就是指皮襖,這在古代作為家業的兩個最重要的象徵,一個箕,一個裘,他都頹墮,就是任其掉到地上也不拾,大撒手。根據我前面分析,賈敬對於家族收養藏匿秦可卿,他是有看法,有意見的。可能是當時寧國公還在,或者是賈母的丈夫榮國公還在,他們兩個或其中一個作出了決定。賈敬的態度是,你們既然主張收留,那行,你們負責任,我不管了,我到城外的道觀去,在那里長住,後來家裡面給他慶壽他都不回去,在那煉丹,最後吞丹而死。所以寧國府的問題,就在於賈敬撒手不管了,他把爵位,整個家業,族長的職務,都交給賈珍了,書裡的描寫大家印象深刻,賈珍就是把寧國府翻過來,誰也拿他沒辦法,而且更冒險跟所藏匿的秦可卿產生曖昧關係,所以叫做“家事消亡首罪寧”。 經我這麼梳理,可以認定,曹雪芹他的構思,他筆下寫賈家獲罪,絕不會是高鶚寫出的那個局面,按高鶚的意思,成了“家事消亡首罪赦”——這裡的“赦”指賈赦,就是他寫來寫去,罪最大,也最落實的,是賈赦。高鶚全然不顧第五回裡上面我所引的那些預言,他亂寫,甚至還寫了甄家的一個男僕包勇,在甄家被抄家治罪以後,帶著一封甄應嘉的信,投奔到賈府,賈政竟然就收留了他,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那個時代,你是一個被抄家調取進京治罪的罪官,給囚禁起來了,你寫信給你的親戚朋友,已經不允許了,你的僕人都收歸官家了,或打、或殺、或賣,怎麼還容得你自由支配,讓他帶著你寫的信去投靠你指定的人家?高鶚所寫的這些內容,都不可能出現在曹雪芹曾經寫出的八十回後的故事裡,他實在是以假亂真。 那麼下面我就要告訴你,在賈府獲罪,走向敗落的過程當中,有一個人物的命運結局,會在八十二回以後,比較早地呈現出來,那就是賈惜春。有的人會說,賈惜春好像也沒有什麼可講的,賈惜春不是出家了嗎?就在攏翠庵里面嘛!高鶚寫得很清楚啊!但是起碼有兩個問題需要討論。第一,賈惜春她出家是在整個賈府覆滅之前還是之後?第二,賈惜春出家,真的就在妙玉住過的攏翠庵里面嗎?我認為,高顎又寫得不對。那麼賈惜春的結局在曹雪芹的筆下,應該是什麼樣呢?下一講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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