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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卷二十一

日知录 顾炎武 18372 2018-03-20
作詩之旨舜曰:“《詩言志》。”此詩之本也。 《王制》:“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此詩之用也,荀子論《小雅》曰:“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聲有哀焉。”此詩之情也。故詩者王者之跡也。建安以下泊乎齊、梁,所謂辭人之賦麗以淫,而於作詩之旨失之遠矣。 唐自居易《與無微之書》曰:“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又自敘其詩,關於美刺者謂之諷諭詩,自比於梁鴻《五噫》之作,而謂:“好其詩者,鄧魴、唐衢俱死,吾與足下又困躓,豈六義四始之風,天將破壞不可支持邪?又不知大意不欲使下人病苦聞於上邪?”嗟乎,可謂知立言之旨者矣。 晉葛洪《抱朴子》曰:“古詩刺過失,故有益而貴;今詩純虛譽,故有損而賤。”

詩不必人人皆作古人之會君臣朋友,不必人人作詩。人各有能有不能,不作詩何害?若一人先倡而意已盡,則亦無庸更續。是以虞廷之上。皋陶庚歌,而禹、益無聞,古之聖人不肯為雷同之辭、駢拇之作也。柏梁之宴,金谷之集,必欲人人以詩鳴,而蕪累之言始多於世矣。 堯命歷而無歌,文王演《易》而不作詩,不聞後世之人議其劣於舜與周公也。孔子以斯文自任,上接文王之統,乃其事在《六經》,而所自為歌止於“龜山”、“彼婦”諸作,何寥寥也。其不能與?夫我則不暇與? 宋邵博《聞見後錄》曰:“李習之與韓退之、孟東野善。習之於文,退之所敬也。退之與東野唱酬傾一時,習之獨無詩,退之不議也。尹師魯與歐陽永叔、梅聖俞善,師魯於文,永叔所敬也;永叔與聖俞唱酬傾一時,師魯獨無詩,永叔不議也。”

《五子之歌》適得五章,以為人各一章,此又後人之見耳。 《胃陽》,秦世子送舅氏也,而晉公子無一言。尹吉甫作《嵩高》之詩以贈申伯,《民》之詩以贈仲山甫,《韓奕》之詩以贈韓侯;而三人者不聞其有答,是知古人之詩不以無和答為嫌。 詩題三百篇之詩人,大率詩成,取其中一字、二字、三四字以名篇,故十五國並無一題,雅頌中間一有之。若《常武》,美宣王也,若《勺》、若《賚》、若《般》,皆廟之樂也。其後人取以名之者一篇,曰《巷伯》。自此而外無有也。五言之興,始自漢魏,而十九首並無題,郊祀歌、鐃歌曲各以篇首字為題。又如王、曹皆有《七哀》,而不必同其情;六子皆有《雜詩》,而不必同其義,則亦猶之十九首也,唐人以詩取士,始有命題分韻之法,而詩學衰矣。

杜子美詩多取篇中字名之,如“不見李生久”,則以《不見》名篇;“近聞犬戎遠遁逃,”則以《近聞》名篇;“往在西京時”,則以《往在》名篇;“歷歷開元事,”則以《歷歷》名篇;“自平宮中呂太一”,則以《自平》名篇;“客從南溟來”,則以《客從》名篇。皆取首二字為題,全無意義,頗得古人之體。 古人之詩,有詩而後有題;今人之詩,有題而後有詩。有詩而後有題者,其詩本乎情;有題而後有詩者,其詩徇乎物。 古人用韻無過十字《三百篇》之詩,句多則必轉韻。魏、晉以上亦然。宋、齊以下,韻學漸興,人文趨巧,於是有強用一韻到底者,終不及古人之變化自然也。古人用韻無過十字者,獨《悶宮》之四章乃用十二字,使就此一韻引而伸之,非不可以成章,而於義必有不達,故末四句轉一韻。是知以韻從我者,古人之詩也;以我從韻者,今人之詩也。自杜拾遺、韓吏部,未免此病也。

葉少蘊《石林詩話》曰:“長篇最難,魏晉以前詩無過十韻者,蓋使人以意逆志,初不以序事傾盡為工。至老杜《述懷》、《北征》諸篇,窮極筆力,如太史公紀、傳,此固古今絕唱。然《八哀》八篇本非集中高作,而世多尊稱之,不敢議,如李邕、蘇源明詩中極多累句,余嘗痛刊去,僅各取其半,方為盡善。然此不可為不知者言也。” 詩主性情,不貴奇巧。唐以下人有強用一韻中字幾盡者,有用險韻者,有次人韻者,皆是立意以此見巧,便非詩之正格。 且如孔子作《易·象像傳》,其用韻有多有少,未嚐一律,亦有無韻者。可知古人作文之法,一韻無字則及他韻,他韻不協則竟單行。聖人無必無固,於文見之矣。 詩有無韻之句詩以義為主,音從之。必盡一韻無可用之字,然後旁通他韻,又不得於他韻,則寧無韻。茍其義之至當,而不可以他字易,則無韻不害。漢以上往往有之。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兩韻也,至當不可易。下句云:“老翁踰牆走,老婦出門看,”則無韻矣,亦至當不可易。古辭《紫騮馬歌》中有“春持作飯,採葵持作羹”二句無韻。李大白《天馬歌》中有“自云在青天,丘陵遠崔嵬”二句無韻。 《野田黃雀行》首二句“遊莫逐炎洲翠,棲莫近吳宮燕”無韻。 《行行且遊獵篇》首二句“邊城兒生年,不讀一字書”,無韻。

五經中多有用韻古人之文化工也,自然而合於音,則雖無韻之文而往往有韻,茍其不然,則雖有韻之文而時亦不用韻,終不以韻而害意也,《三百篇》之詩,有韻之文也,乃一章之中有二三句不用韻者,如“瞻彼洛矣,維水泱泱”之類是矣。一篇之中有全章不用韻者,如《思齊》之四章、五章,《召》之四章是矣。又有全篇無韻者,《周頌·清廟》、《維天之命》、《吳天有成命》、《時邁》、《武》諸篇是矣。說者以為當有餘聲;然以餘聲相協而不入正文,此則所謂不以韻而害意者也。孔子《贊易》十篇,其《彖像傳》、《雜卦》五篇用韻,然其中無韻者亦十之一。 《文言》、《繫辭》、《說卦》、《序卦》五篇不用韻,然亦間有一二,如“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幹道成男,坤道成女。”“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此所謂化工之文,自然而合者,固未嘗有心於用韻也。 《尚書》之體本不用韻,而《大禹漠》:“帝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伊訓》:“聖漠洋洋,嘉言孔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爾惟德罔小,萬邦惟慶;爾惟不德罔大,墜厥宗。”《太誓》:“我武惟揚,侵於之疆。取彼兇殘,我伐用張,於湯有光。”《洪範》:“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玉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皆用韻。又如《曲禮》:“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禮運》:“玄酒在室,醴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磐鐘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大之祜。”《樂記》:“夫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民有德而五昌,疾不作而無妖祥,此之渭大當。然後聖人作,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中庸》:“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孟子》:“師行而糧食,飢者弗食,勞者弗息,胥讒,民乃作慝。方命虐民,飲食若流,流連荒亡,為諸侯憂。”凡此之類,在秦漢以前諸子書並有之。太史公作贊,亦時一用韻,而漢人樂府詩反有不用韻者。

易韻《易》之有韻,自文王始也,凡卦辭之繁者時用韻。 《蒙》之“瀆”、“告”,《解》之”复”、“夙”,《震》之“”、“啞”,《艮》之“身”、“人”是也。至周公則辭愈繁,而愈多用韻。疑古卜辭當用韻,若《春秋傳》所載懿氏之“鏘”“姜”、“卿”、“京”,驪姬之“渝”、“俞”、“蕕”、“臭”,伯姬之“”、“貺”、“償”、“相”、“姬”、“旗”、“師”,“丘”、“孤”、“弧”、“姑”、“逋”、“家”、“虛”,鄢陵之“蹙”'、“目”,孫文子之“陵”、“雄”,衛侯之“羊”、“亡”,“竇”、“逾”。又如《國語》所載晉獻公之“骨”、“猾”、“ㄏ”,《史記》所載漢文帝之“庚”、“王”、“光”,《漢書·元後傳》所載晉史之“雄”、“乘”,“崩”、“興”,皆韻也。故孔子作《彖像傳》用韻,蓋本經有韻而傳亦韻,此見聖入述而不作,以古為師而不茍也。

《彖像傳》猶今之箋注者,析字分句以為訓也;《繫辭》、《文言》以下猶今之箋注於字句明白之後,取一章一篇全書之義而通論之也,故其體不同。古詩用韻之法古詩用韻之法大約有三:首句、次句連用韻,隔第三句而於第四句用韻者,《關雎》之首章是也,凡漢以下詩及唐人律詩之首句用韻者源於此;一起即隔句用韻者,《卷耳》之首章是也,凡漢以下詩及唐人律詩之首句不用韻者源於此;自首至末,句句用韻者,若《考》、《清人》、《還》、《著》、《十畝之間》、《月出》、《素冠》諸篇,又如《卷耳》之二章、三章,四章,《車攻》之一章、二章、三章、七章,《長發》之一章、二章、三章、四章、五章是也,凡漢以下詩若魏文帝《燕歌行》之類源於此。自是而變則轉韻矣。轉韻之始亦有連用、隔用之別,而錯綜變化不可以一體拘。於是有上下各自為韻,若《兔》及《采薇》之首章,《魚麗》之前三章,《卷阿》之首章者。有首末自為一韻,中間自為一韻,若《車攻》之五章者。有隔半章自為韻,若《生民》之卒章者。有首提二韻,而下分二節承之,若《有替》之篇者。此皆詩之變格,然亦莫非出於自然,非有意為之也。

先生《音學五書》序曰:《記》曰:“聲成文謂之音。”夫有文斯有音,比音而為詩,詩咸然後被之樂,此皆出於天而非人之所能為也。三代之時,其文皆本於六書,其人皆出於族黨庫序,其性皆馴化於中和,而發之為音,無不協於正。然而《周禮》大行人之職,“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所以一道德而同風俗者,又不敢略也。是以《詩》三百五篇,上自商頌,下逮陳靈,以十五國之遠,千數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嘗有異。帝舜之歌,皋陶之賡,箕子之陳,文王、周公之系,無弗同者。故三百五篇,古人之音書也。魏晉以下,去古日遠,詞賦日繁,而後名之曰韻,至宋周容、梁沈約,而《四聲之譜》作。然自秦漢之文,其音已漸戾於古,至東京益甚,而體文作譜,乃不能上據雅、南,旁摭騷、子,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為定本。於是今音行而古音亡,為音學之一變。下及唐代,以詩賦取士,其韻一以陸法言《切韻》為準,雖有“獨用”、“同用”之注,而其分部未嘗改也。至宋景之際,微有更易,理宗末年,平水劉淵始並二百六韻為一百七韻。元黃公紹作《韻會》因之,以迄於今。於是宋韻行而唐韻亡,為音學之再變,世日遠而傳日訛,此道之亡蓋二千有徐歲矣。炎武潛心有年,既得《廣韻》之書,乃始發悟於中而旁通其說,於是據唐人以正宋人之之失,據古經以正沈氏、唐人之失,而三代以上之音,部分秩如,至賾而不可亂。乃列古今音之變而究其所以不民為《音論》二卷;考正三代以上之音,註三百五篇,為《詩本音》十卷;注《易》為《易音》三卷;辯沈氏部分之誤,而一一以古音定之,為《唐韻正》二十卷;綜古音為十部,為《古音表》二卷。自是而《六經》之文乃可讀,其他諸子之書離合有之,而不甚遠也。天之未喪斯文,必有聖人復起,舉今日之音而還之淳古者。

古人不忌重韻杜子美作《飲中八仙歌》用三“前”、二“船”、二“眠”、二“天”。宋人疑古無此體,遂欲分為八意,以為必分為八而後可以重押韻無害也,不知《柏梁台詩》三“之”、三“治”、二“哉”、二“時”、二“來”、二“材”已先之矣。 “東川有杜鵑,西川無杜鵑,涪、萬無杜鵑,雲安有杜鵑”,求其說而不得,則疑以為題下注,不知古人未嘗忌重韻也。故有四韻成章成唯用二字者,“胡為乎株林,從夏南;匪適株林,從夏南“是也。有二韻成章而惟用一字者,“大人占之,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是也。有三韻成章而惟用一字者,“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是也。 如《采薇》首章連用二“獫狁之故”句,《正月》一章連用二“自口”字,《十月之交》首章連用二“而微”字,《車犖》三章連用二“庶幾”字,《文王有聲》首章連用二“有聲”字,《召》卒章連用二“百里”字。又如《行露》首章起用“露”字,未用“露”字,又如《簡兮》卒章連用三“人”字,《那》連用三“聲”字。其重一字者,不可勝述。漢以下亦然。如《陌上桑詩》三“頭”字,二“隅”字,二“餘”字,二“夫”字,二“須”字。 《焦仲卿妻作》三“語”字,三“言”字,二“由”字,二“母”字,二“取”字,二“子”字,二“歸”字,二“之”字,二“君”字,二“門”字,又二“言”字。蘇武《骨肉緣枝葉》一首,二“人”字,《結髮為夫婦》一首二“時”字。陳思王《棄婦詞》二“庭”字,二“靈”字,二“鳴”字,二“成”字,二“寧”字。阮籍《詠懷詩·灼灼西頹日》一首,二“歸”字。張協《雜詩·黑戾躍重淵》一首二“生”字。謝靈運《君子有所思行》二“歸”字。梁武帝撰《孔子正言競述懷詩》二“反”字。任《哭範僕射詩》二“生”字,三“情”字。沈約《鐘山詩》二“足”字。然則重韻之有忌,其在隋、唐之代乎?

諸葛孔明《梁父吟》雲:“間是誰家墓,田疆古冶子。”又云:“誰能為此謀?國相齊晏子。”用二“子”字。古人但取文理明當而已,初不避重字也。今本或改作“田疆古冶氏”,失之矣。 潘岳《秋興賦》:“宵耿介而不寐兮,獨展轉於華省。悟時歲之遒盡兮,慨俯首而自省。”用二“省”字。 初唐詩最為嚴整,而盧照鄰:“別有豪華稱將相,轉日回天不相讓。意氣由來排灌夫,專權判不容蕭相。”用二“相”字,今人謂必字同而義異者方可重用,若此詩之二“相”固無異義也。且《詩》曰:“王命南仲,往城於方。”其下文又曰:“天子命我,城彼朔方。”有何異義哉! 李太白《高陽歌》二“杯”字,《廬山謠》二“長”字;杜子美《織女詩》二“中”字,《奉先縣詠懷》二“卒”字,《兩當縣吳十侍御江上宅》二“白”字,《八哀詩》張九齡一首二“省”字,二“境”字,《園人送瓜》二“草”字,《寄狄明府》二“濟”字,《宿鑿石浦》二“系”字;韓退之《此日足可惜詩》二“光”字,二“鳴“字,二“更”字、二“城”字,二“狂”字,二“江”字。詩有以意轉而韻須重者,如“今夕何夕,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嚶其鳴矣,求其友聲。相彼鳥兮,猶求友聲。”“有杖之杜,其葉萋萋。王事靡監,我心傷悲。卉木萋止,汝心悲止。”於論鼓鐘,於樂闢n。於論鼓鐘,於樂闢n。 ”又若“公無渡河,公竟渡河! ”此皆承上文而轉者,不容別換一字。七言之始昔人謂、《大招》去其“些”、“只”,即是七言詩。餘考七言之興,自漢以前,固多有之。”《靈樞經·剌節真邪篇》、“凡刺小邪日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界。凡刺寒邪日以溫,徐往徐來致其神,門戶已團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宋玉《神女賦》:“羅紈綺繪盛文章,極服妙彩照萬方。”此皆七言之祖。 《素問·八正神明論》:“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慧然獨悟,口弗能言,傑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三部九侯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其文絕似荀子《成相篇》。 一言《緇衣》三章,章四句,非也,“敝”字一句,“還”字一句。若曰“敝予還予”,則言之不順矣,且何必一言之不可為詩也? 《吳志》:歷陽山石文:“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楚”字一句,“吳”字一句,亦是一言之詩。古人未有之格語助之外,止用四字成詩,而四字皆韻,古未之有也,始見於“父邪母邪,天乎人乎”是也。三章,章各二句,而合為一韻,古未之有也,始見於《孟嘗君傳》“長鐵歸來乎,食無魚;長鋏歸來乎,出無車;長鐵歸來乎,無以為家”是也。 古人不用長句成篇古詩有八言者,“胡瞻爾庭有懸兮”是也。書》:“盧群在吳少誠席上作歌調之曰:“祥瑞不在鳳凰麒麟,太平須得邊將忠臣。但得百僚師長肝膽,不用三軍羅綺金銀。 '”此則通首八言。又如李長吉“酒不到劉伶墳上土”之類,則不過一二句而已。有九言者,“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是也。然無用為全章者,不特以其不便於歌也,長則意多冗,字多懈,其於文也亦難之矣。以是知古人之文可止則止,不肯以一意之冗、一字之懈而累吾作詩之本義也。知此義者不特句法也,章法可知矣。七言排律所以從來少作,作亦不工者。何也?意多冗也,字多懈也。為七言者必使其不可裁而後工也,此漢人所以難之也。 詩用疊字詩用疊字最難。 《衛詩》:“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え穢穢,鮪發發,葭揭揭,庶姜孽孽。”連用六疊字,可謂复而不厭、賾而不亂矣。 《古詩》:“青青河畔草,鬱鬱園中柳,盈盈樓上女,皎皎當窗牖。娥娥紅粉妝,纖纖出素手。”連用六疊字,亦極自然,下此即無人可繼。 屈原《九章·悲回風》:“紛容容之無經兮,罔芒芒之無紀。軋洋洋之無從兮,馳逶移之焉止。漂翻翻其上下兮,翼遙遙其左右。汜其前後兮,伴張弛之信期。”連用六疊字。宋玉《九辯》:“乘精氣之摶摶兮,鶩諸神之湛湛。駿白霓之習習兮,歷群靈之豐豐。左朱雀之茇茇兮,右蒼龍之瞿瞿。屬雷師之闐闐兮,通飛廉之衙衙。前輕京之鏘鏘兮,後輜乘之從從。載雲旗之委蛇兮,扈屯騎之容容。”連用十一疊字,後人辭賦亦罕及之者。 次韻令人作詩動必次韻,以此為難,以此為巧。吾謂其易而拙也。且以律詩言之,平聲通用三十韻之中,任用一韻,而必無他韻可易;一韻數百字之中,任押五字,而必無他字可易。名為易,其實難矣。先定五字,而以上文湊足之,文或未順則曰牽於韻耳,意或未滿則曰束於韻耳。用事遣辭小見新巧,即可擅場。名為難,其實易矣。夫其巧於和人者,其胸中本無詩,而拙於自言者也。故難易巧拙之論破,而次韻之風可少衰也,、嚴滄浪《詩話》曰:“和韻最害人詩,古人酬唱不次韻,此風始盛於元白、皮陸,本朝諸賢乃以此而鬥工,至往復有八九和者。” 按唐元稹《上令狐相公啟》曰:“稹與同門生白居易友善。居易雅能為詩,就中愛驅駕文字,窮極聲韻,或為千言,或為五百言律詩,以相投寄,小生自審不能有以過之,往往戲排舊韻,別創新詞,名為次韻,蓋欲以難相挑耳。江湖間為詩者或相仿效,或力不足,則至於顛倒語言,重複首尾,韻同意等,不異前篇,亦目為元和詩體。而司文者考變雅之由,往往歸咎於稹。”是知元、白作詩次韻之初,本自以為戲,而當時即已取譏於人。今人乃為之而不厭,又元、白之所鄙而不屑者也。 歐陽公《集古錄》論唐薛苹倡和詩曰:其問馮宿,馮定、李紳皆唐顯人,靈澈以詩名後世,然詩皆不及蘋,蓋倡者得於自然,和者牽於強作。 ”可謂知言。朱子《答謝成之書》謂:“淵明詩所以為高,正在不待安排,胸中自然流出,東坡乃篇篇句句依韻而和之,雖其高才,似不費力,然已失其自然之趣矣。 ”凡詩不束於韻而能盡其意,勝於為韻束而意不盡,且或無其意而牽人他意以足其韻千萬也。故韻律之道,疏密適中為上,不然則寧疏無密。文能發意,則韻雖疏不害。 柏梁台詩漢武《柏梁台詩》本出《三秦記》,雲是元封三年作,而考之於史,則多不符,按《史記》及《漢書·孝景紀》:“中六年夏四月,梁王薨。”《諸侯王表》:“梁孝王武立,三十五年,薨。孝景後元年,共王買嗣,七年,薨。建元五年,平王襄嗣,四十年,薨。”《文三王傳》同。又按《孝武紀》:“元鼎二年春,起柏梁台。”是為梁平王之二十二年,而孝王之薨至此已二十九年,又七年始為元封三年。又按平王襄,元朔中以與太母爭樽,公卿請廢為庶人。天子曰:“梁王襄無良師傅,故陷不義,乃削梁八城,梁餘尚有十城,又按平王襄之十年為元朔二年,來朝;其三十六年為太初四年,來朝,皆不當元封時。又按《百官公卿表》:“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大初元年更名大鴻臚。治粟內史,景帝后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中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內史,景帝二年分置左內史、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左內史更名左馮翊。主爵中尉,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大初元年更名右扶風。凡此六官,皆太初以往之名,不應預書於元封之時,又按《孝武紀》:“太初元年冬十一月乙酉,柏梁台災。”夏五月,正歷以正月為歲首,定官名,則是柏梁既災之後,又半歲而始改官名,而大司馬,大將軍青則薨於元封之五年,距此已二年矣。反复考證,無一合者。蓋是後人擬作,剽取武帝以來官名及《梁孝王世家》乘輿駟馬之事以合之,而不悟時代之乖舛也。按《世家》“梁孝王二十九年十月入朝,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迎梁王於闕下。”臣聯曰:“天子副車駕駟馬,此一時異數,平王安得有此?” 詩體代降三百篇之不能不降而楚辭,楚辭不能不降而漢、魏,漢、魏之不能不降而六朝,六朝之不能不降而唐也,勢也。用一代之體則必似一代之文,而後為合格。 詩文之所以代變,有不得不變者。一代之文沿襲已久,不容人皆道此語。今且千數百年矣,而猶取古人之陳言一一而摹仿,以是為詩,可乎?故不似則失其所以為詩,似則失其所以為我。李、杜之詩所以獨高於唐人者,以其未嘗不似,而未嘗似也。知此者,可與言詩也已矣。 書法詩格南北朝以前,金石之文無不皆八分書者,是今之真書不足為字也。姚鉉之《唐文粹》,呂祖謙之《皇朝文鑑》,真德秀之《文章正宗》,凡近體之詩皆不收,是今之律詩不足為詩也?今人將由真書以窺八分。由律詩以學古體,是從事於古人之所賤者,而求其所最工,豈不難哉! 鄞人薛千仞岡曰:“自唐人之近體興,而詩一大變,後學之士可兼為而不可專攻者也。近日之弊,無人不詩,無詩不律,無律不七言。”又曰:“七言律,法度貴嚴,對偶貴整,音節貴響,不易作也,今初學後生無不為七言律,似反以此為人門之路,其終身不得窺此道藩籬無怪也。” 詩人改古事陳思王上書:“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注謂:“赦盜馬,秦穆公事,秦亦趙姓,故互文,以避上'秦'字也。”趙至《與嵇茂齊書》:“梁生適越,登岳長謠。”梁鴻本適吳,而以為越者,吳為越所滅也。謝靈運詩:“弦高犒晉師,仲連卻秦軍。”弦高所犒者秦師而改為晉,以避下“秦”字,則舛而陋矣。李大自《行路難》詩:“華亭鶴唳詎可聞,上蔡蒼鷹安足道。”杜子美《諸將詩》:“昨日玉魚蒙葬地,早時金碗出人間。”改“黃犬”為“蒼鷹”,改“玉碗”為“金碗”,亦同此病。 自漢以來,作文者即有迴避假借之法。太史公《伯夷傳》:“伯夷,叔齊雖賢,得夫子而名益彰。顏淵雖篤學,附驥尾而行益顯。”本當是附夫子耳,避上文雷同,改作驥尾。使後人為之,豈不為人譏笑?謂高祖也。 庾子山賦誤庾子山《枯樹賦》雲:“建章三月火。”按《史記》:“武帝太初元年冬十一月乙酉,柏梁台災。春二月,起建章宮。”《西京賦》:“柏梁既災,越巫陳方,建章是經,用厭火祥。”是災者柏梁,非建章,而三月火;又秦之阿房,非漢也。 《哀江南賦》雲:“栩陽亭有離別之賦。”《夜聽擣衣曲》雲:“栩陽離別賦。”按《漢書·藝文志》:“別栩陽賦五篇。”詳其上下文例,當是人姓名,姓別,名栩陽也。以為“離別”之別,又非也。 於仲文詩誤隋於仲文詩:“景差方人楚,樂毅始遊燕。”按《漢書·高帝紀》:“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齊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王逸《楚辭章句》:“三閭之職掌王族三姓,日昭、屈、景。”然則景差亦楚之同姓也。而仲文以為人楚,豈非梁、陳已下之人,但事辭章,而不祥典據故邪? 梁武帝天監元年,詔曰:“雉兔有刑,姜宣致貶。”此用孟子“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而不知宣王乃田氏,非姜後也,與此一類。 李太白詩誤李大白詩:“漢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關道,天涯去不歸。”按《史記》言,匈奴左方王將直上谷以東,右方王將直上郡以西,而單于之庭直代云中。 《漢書》言呼韓邪單于自請留居光祿塞下,又言天子遣使送單于出朔方雞鹿塞,後單于競北歸庭。乃知漢與匈奴往來之道,大抵從雲中、五原、朔方,明妃之行亦必出此。故江淹之賦李陵,但云“情往上郡,心留雁門”。而玉關與西域相通,自是公主嫁烏孫所經,太白誤矣。 《顏氏家訓》謂:“文章地理必須愜當。”其論梁簡文《雁門太守行》,而言“日逐康居、大宛、月氏”,蕭子暉《隴頭水》,而云“北注黃龍,東流白馬”。沈存中論白樂天“峨眉山下少人行”,謂峨眉在嘉州,非幸蜀路。文人之病蓋有同者。 梁徐徘《登琅邪城》詩:“甘泉警烽侯,上谷抵樓蘭。”上谷在居庸之北,而樓蘭為西域之國,在玉門關外。即此一句之中,文理已自不通,其不切琅邪城又無論也。 郭璞賦誤郭璞《江賦》:“總括漢、泗,兼包淮、湘。”淮、泗並不入江,豈因盂於而誤邪? 陸機文誤陸機《漢高帝功臣頌》“侯公伏軾,皇媼來歸。”乃不考史書之誤。 《漢儀注》“高帝母,兵起時,死小黃,後於小黃作陵廟。”《本紀》“五年,即皇帝位於汜水之陽,追尊先媼為昭靈夫人。”則其先亡可知。而十年有太上皇后崩,乃太上皇崩之誤,文重書而未刪也。侯公說羽,羽乃與漢約中分天下。九月,歸大公、呂后,並無皇溫。 字春秋以上言文不言字,如《左傳》“於文止戈為武”,“故文反正為乏”,“於文皿蟲為蠱”。及“史闕文”,《中庸》“書同文”之類,並不言字。 《易》:“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詩》:“牛羊排字之。”《左傳》:“其僚無子,使字敬叔。”皆訓為乳。 《書·康浩》:“於父不能字厥子。”《左傳》:“樂王鮒,字而敬,小事大,大字小。”亦取愛養之義,唯《儀禮·士冠禮》“賓字之”,《禮記.郊特牲》“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與文字之義稍近,亦未嘗謂文為了也,以文為字乃始於《史記》。秦始皇琅邪台石刻曰:“同書文字。”《說文》序云:“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周禮》:“外史掌達書名於四方。”注云:“古曰名,今曰字。”《儀禮·聘禮》注云:“名,書文也,今謂之字。”此則字之名自秦而立,自漢而顯也與? 許氏《說文》序:“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解說凡十三萬三千四百四十一字。”以篆書謂之文,隸書謂之字。張揖《上博雅表》“凡萬八千一百五十文。”唐玄度《九經字樣》序:“凡七十六部,四百計一文。”則通謂之文。 三代以上,言文不言字。李斯、程邈出,文降而為字矣。二漢以上,言音不言韻,周容、沈約出,音降而為韻矣。 古文古時文字不一。如漢汾陰宮鼎其蓋銘曰:“汾陰供官銅鼎蓋二十枚。”二十字作“十十”。鼎銘曰:“汾陰供官銅鼎二十枚。”二十字作“亍”。其未曰:“第二十三。”二十字作“廿”。一器之銘三見而三不同。自唐以往,文字日繁,不得不歸一律,而古書之不復通者多矣。 說文自隸書以來,其能發明六書之指,使三代之文尚存於今日,而得以識古人製作之本者,許叔重《說文》之功為大,後之學者一點一畫莫不奉之為規矩。而愚以為亦有不盡然者。且以《六經》之文,左氏、公羊、梁之傳,毛萇、孔安國、鄭眾、馬融諸儒之訓,而未必盡合;況叔重生於東京之中世,所本者不過劉欲、賈逵,杜林,徐巡等十驚人之說,而以為盡得古人之意,然與否與?一也,《五經》未遇蔡邕等正定之先,傳寫人人各異,今其書所收率多異字,而以今經校之,則《說文》為短,又一書之中有兩引而其文各異者,後之讀者將何所從?二也。流傳既久。豈無脫漏?即徐鉉亦謂篆書湮替日久,錯亂遺脫,不可悉究。今謂此書所闕者必古人所無,別指一字以當之,改經典而就《說文》,支離回互,三也。今舉其一二評之。如秦、宋、薛皆國名也。 “秦”從禾,以地宜禾,亦已迂矣,“宋”從木為居,“薛”從辛為罪,此何理也? 《費誓》之費改為“{北米}”,訓為惡米。武王“載旆”之旆改為“”,訓為土。 “威”為姑,也為女陰。 “”為擊聲。 “困”為故廬。 “普”為日無色。此何理也? “貉”之為言惡也,視“犬”之字如畫狗,“狗,叩也”,豈孔子之言乎?訓“有”則曰“不宜有也”,《春秋書》“曰有食之”。訓“郭”則曰“齊之郭氏善善不能迸,惡惡不能退,是以亡國”,不幾於剿說而失其本指乎? “居”為法古,“用”為卜中,“童”為男有罪,“襄”為解衣耕,“吊”為人持弓會《區支》禽,“辱”為失耕時,“臾”為束縛ㄏ扌世,“罰”為持刀罵詈,“勞”為火燒門,“宰”為罪人在屋下執事,“冥”為十六日月始虧,“刑”為刀守井,不幾於穿鑿而遠於理情乎!武空師之而製字,荊公廣之而作書,不可謂非濫觴於許氏者矣,若夫訓“參”為商星,此天文之不合者也;訓“毫”為京兆社陵亭,此地理之不合者也。書中所引樂浪事數十條,而他經籍反多闕略,此採摭之失其當者也,今之學者能取其大而棄其小,擇其是而違其非,乃可謂善學《說文》者與? 《王莽傳》:“'劉'之為字卯、金,刀也,正月剛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又曰:“受命之日丁卯。丁,火,漢氏之德也。卯,劉姓所以為字也。”光武告天祝文引《讖記》曰:“卯金修德,為天子。”公孫述引《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謂西方太守而乙絕卯金也。是古未嘗無劉字也。魏明帝太和初,公卿奏言:“夫歌以詠德,舞以像事,於文文武為'斌',臣等謹制樂舞名曰《章斌之舞》。”魏去叔重未遠,是古未嘗無“斌”字也。 《說文》原本次第不可見,今以四聲列者,徐鉉等所定也。切字,鉉等所加也。 旁引後儒之言,如杜預、裴光遠、李陽冰之類,亦鉉等加也,又云:“諸家不收,今附之字韻末”者,亦鉉等加也。 “始”字《說文》以為“女之初”也,已不必然,而徐鉉釋之以“至哉坤元,萬物資始”,不知經文乃是“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若用此解,必從男乃合耳。 說文長箋萬曆末,吳中趙凡夫宦光作《說文長箋》,將自古相傳之《五經》肆意刊改,好行小慧,以求異於先儒。乃以“青青子衤今”為淫奔之詩,而謂“衤今”即“衾”字,如此類者非一。其實《四書》尚未能成誦,而引“虎兕出於柙”,誤作《孟子》“虎豹出虧”然其於《六書》之指不無管窺,而適當喜新尚異之時,此書乃盛行於世。及今不辯,恐他日習非勝是,為後學之害不淺矣,故舉其尤刺謬者十餘條正之。 《舊唐書·文宗紀》:“開成二年,宰臣判國子監祭酒鄭覃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九經者,《易》、《詩》、、《三禮》、《春秋》三傳,又有《孝經》、、《爾雅》、其實乃十二經。又有張參《五經文字》,唐玄度《九經字樣》,皆刻之於石,今見在西安府學,凡夫乃指此為“蜀本石經”。又云:“張參《五經文字》、唐彥升《九經字樣》亦附蜀本之後,但可作蜀經字法。”今此石經末有年月一行,諸臣姓名十行,大書“開成二年丁巳歲”。凡夫豈未之見而妄指為孟蜀邪? 又云:“孫忄面《唐韻》文、殷二韻三聲皆分,獨上聲合一;咸嚴、洽業二韻平入則分,上去則合。”按今《廣韻》即孫忄面之遺文,殷上聲之合則有之,咸嚴、洽業則四聲並分,無並合者。 切者,兩字相摩以得其音,取其切近。今改為盜竊之“竊”。於古未聞,豈凡夫所以自名其學者邪? “瓜分”字見《史記·虞卿傳》、《漢書·賈誼傳》。 “灶突”字見《漢書·霍光傳》。今雲瓜當作“瓜”,突當作“突”,然則鮑昭《蕪城賦》所謂“竟瓜剖而豆分”,魏玄同疏所謂“瓜分、瓦裂者”,古人皆不識字邪?按張參《五經文字》雲:“突,徒兀反。作{穴┧}者訛,” 顧野王,陳人也,而以為晉之虎頭,陸龜蒙,唐人也,而以為宋之象山。王筠,梁人也,而以為晉。王禹,宋人也,而以為南朝。此真所謂不學牆面者與? “晉獻帝醉,虞侍中命扶之。”按《晉書·虞嘯父傳》:“為孝武帝所親愛,侍飲大醉,拜不能起。帝顧曰:'扶虞侍中。'嘯父曰:'臣位未及扶,醉不及亂,非分之賜,所不敢當。'帝甚悅。”傳首明有孝武帝字,引書者未曾全讀,但見中間有貢獻之“獻”,適與“帝”字相接,遂以為獻帝,而不悟晉之無獻帝也。萬曆間人看書,不看首尾,只看中間兩三行,凡夫著書之人乃猶如此! “恂”字箋:“漢宣帝諱。”而不知宣帝諱“詢”,非詢也。 “衍”字箋:“漢平帝諱。”而不知平帝諱“衍”非衍也。 《後漢書·劉虞傳》:“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引之雲:“後漢尾敦路,劫劉虞首歸之莽。”若以敦路為人名,而又以“葬”為“莽”,是劉幽州之首竟歸之於王莽也。 《左氏成六年傳》:“韓獻子曰:'易覯則民愁,民愁則墊隘。'”。 《說文》{執}、墊二字兩引之,而一作厄者,古隘、厄二字通用也。箋乃云:“未詳何出。”“野”下引《左傳》“身橫九野”,不知其當為“九畝”;又《梁傳》之文,而非左氏也。 “鵲臭,其飛也。”此《爾雅·釋鳥》文,箋乃曰:“訓詞未詳,然非後人語。”“燕馬,白州也。”本之《爾雅·釋畜》“白州,燕。”注:“州,竅也。謂馬之白尻者。”箋乃云:“未詳,疑誤。” 中國之稱夏尚矣,今以為起於唐之夏州,地鄰於夷,故華夷對稱曰華夏。然則言“蠻夷猾夏”,《語》雲“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其時已有夏州乎?又按夏州本朔方郡、赫連勃勃建都於此,自號曰夏,後魏滅之,而置夏州,亦不始於唐也。 雲:“唐中晚詩文始見'簿'字,前此無之。”不知孟子言“孔子先簿止祭器”,《史記·李廣傳》“急責廣之莫府對簿”,《張湯傳》“使使八輩簿責湯”,《孫寶傳》“御史大夫張忠署寶主簿”,《續漢·輿服志》“每出,太僕奉駕上鹵簿”,《馮異傳》“光武署異為主簿”,而劉公詩已雲“沈迷簿領書,回回目昏亂” “”字云:“字不見經。”若言《五經》則不載者多矣,何獨字。若傳記史書則此字亦非隱僻,《晉語》“被羽先升”注:“係於背,若今將軍負矣。”《魏略》:“劉備性好結。”《吳志·甘寧傳》:“負帶鈴。”梁劉孝儀《和昭明太子詩》:“山風亂採,初景麗文轅。”“禰衡為鼓吏,作《漁陽撾摻》。摻乃'操'字。”按《後漢書》:“衡方為《漁陽參撾》,蹀而前。”注引《文士傳》作“漁陽參槌”。王僧孺詩云:“散度廣陵音,參寫漁陽曲。”自註雲:“參,音七紺反。乃曲奏之名,後人添手作'摻'。”後周庚信詩:“玉階風轉急,長城雪應暗,新緩始欲縫,細錦行須,聲煩,杵急《漁陽摻》。”隋煬帝詩:“今夜長城下,雲昏月應暗。誰見倡樓前,心悲不成摻。”唐李頎詩:“忽然更作《漁陽摻》,黃雲蕭條白日暗。”正音七紺反。今以為“操”字,而又倒其文,不知漢人書操固有借作“摻”者,而非此也。 “叩,京兆藍田鄉。”箋雲:“地近京口,故從口。”夫藍田乃今之西安府屬,而京口則今之鎮江府,此所謂風馬牛不相及者。凡此書中會意之解,皆“京口”之類也。 寸,十分也。 《漢書·律曆志》:“一黍為一分,十分為一寸。”本無可疑,而增其文曰:“析寸為分,當言十分尺之一。”夫古人之書,豈可意為增改哉?五經古文趙古則《六書本義》序曰:“魏晉及唐能書者輩出,但點畫波折,逞其姿媚,而文字破碎,然猶賴《六經》之篆未易。至天寶間,詔以隸法寫《六經》,於是其道盡廢。”以愚考之,其說殆不然。按《漢書·藝文志》曰:“《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又曰:“《孝經》古孔氏一篇,皆出孔氏壁中。”又曰:“有中古文。”而不言其所出。又曰:“《禮》古經五十六卷,《春秋》古經十二篇,古二十一篇。”但言古,不言文。而赤眉之亂,則已焚燒無遺,《後漢書·杜林傳》曰:“林前於西州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常寶愛之,雖遭艱困,握持不離身。出以示衛宏、徐巡曰:'林流離兵亂,常恐斯經將絕,何意東海衛子,濟南徐生復能傳之,是道竟不墜於地也,古文雖不合時務。然願諸生無悔所學。'宏、巡益重之,於是古文遂行。”是東京古文之傳惟《尚書》而已。 《晉書·衛恆傳》言:“魏初傳古文者,出於邯鄲淳。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經,轉失淳法,因科鬥之名,遂效其形。”未知所立幾經。而唐初魏徵等作《隋書·經籍志》,但有三字石經《尚書》五卷,三字石經《春秋》三卷,則他經亦不存矣。 《冊府元龜》:“唐玄宗天寶三載,詔曰:'朕欽惟載籍,討論墳典,以為先王令範,莫越於唐虞;上古遺書,實稱於訓誥。雖百篇奧義,前代或亡;而六體奇文,舊規猶在。但以古先所製,有異於當今;傳寫浸訛,有疑於後學,永言刊革,必在從宜,'”《尚書》應是古體文字,並依今字繕寫施行,其舊本乃藏之書府。是玄宗所改亦止於古文《尚書》,而不聞有他經也。夫諸經古文之亡,其已久矣。今謂《五經》皆有古文,而玄宗改之以今,豈其然乎? 孔安國序曰:“科鬥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之書考論文義,定其可知者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是則西漢之時所云古文者,不過隸書之近古,而共王所得科鬥文字久已不傳;玄宗所謂六體奇文,蓋正始之書法也。 宋晁公武《古文尚書》序曰:“餘抵少城,作《石經考異》之餘,因得此古文全篇於學宮,乃延士張{卣火},仿呂氏所鏤本書,丹刻諸石。方將配《孝經》、《周易》經文之古者,附於石經之列。”今其石當已不存,而摹本亦未見傳之人間也。世無好古之人,雖金石其能保與? 急就篇漢魏以後,童子皆讀史遊《急就篇》。晉夏侯湛抵疑鄉曲之徒,一介之士,曾諷《急就》習甲子。 《魏書》崔浩表言:“太宗即位,元年,敕臣解《急就章》,劉芳撰《急就篇續注音義證》三卷,陸擬《急就篇》為《悟蒙章》,又書家亦多寫《急就篇》。《魏書·崔浩傳》:“浩既工書,人多托寫《急就章》。從少至老,初不憚勞,所書蓋以百數。 ”《儒林傳》:“劉蘭始入小學,書《急就篇》,家人覺其聰敏。 ”《北齊書》:李繪六歲未入學,伺伯姊筆牘之閒,輒竊用,未幾,遂通《急就章》;李鉉九歲入學,書《急就篇》月餘,便通。自唐以下,其學漸微。 千字文《千字文》原有二本。 《梁書·周興嗣傳》曰:“高祖以三橋舊宅為光宅寺,敕興嗣與陸亻垂制碑。及成,俱奏,高祖用興嗣所製者,自是《銅表銘》、《柵塘碣》、《北伐檄》、《次韻王羲之書千字》,並使興嗣為之。”《蕭子範傳》曰:“子範除大司馬南平王戶曹屬從事中郎,使製《千字文》,其辭甚美,命記室蔡註釋之。”《日唐書·經籍志》:“《千字文》一卷,蕭子範撰;又一卷,周興嗣撰。”是興嗣所次者一千字文,而子範所製者又一千字文也。乃《隋書·經籍志》雲:“《千字文》一卷,梁給事郎周興嗣撰;《千字文》一卷,梁國子祭酒蕭子云注。”《梁書》本傳謂子範作之,而蔡為之註釋;今以為子云注。子云乃子範之弟,則異矣。 《宋史·李至傳》言:“《千字文》乃梁武帝得鍾繇書破碑千餘字,命周興嗣次韻而成。”本傳以為王羲之,而此又以為鍾繇,則又異矣。 《隋書》、《舊唐書》志又有《演千字文》五卷,不著何人作。 《淳化帖》有漢章帝書百餘字,皆周興嗣《千字文》中語。 《東觀餘論》曰:“此書非章帝,然亦前代人作,但錄書者集成千字中語耳。歐陽公疑以為漢時學書者多為此語,而後村劉氏遂謂《千字文》非梁人作,誤矣。”黃魯直跋章草《千字文》曰:“章草言可以通章奏耳,非章帝書也。” 草書褚先生補《史記·三王世家》曰:“至其次序分絕,文字之上下,簡之參差長短,皆有意,人莫之能知。謹論次其真草詔書,編於左方。”是則褚先生親見簡策之文,而孝武時詔即已用草書也。 《魏志·劉傳》:“轉五官將文學,文帝器之,令通草書,”則漢魏之間箋啟之文有用草書者矣。故草書之可通於章奏者謂之章草。趙彥衛《雲麓漫鈔》言:“宣和中,陜右人發地得木簡,字皆章草,乃永初二年發夫討畔羌檄。”米元章帖言:“章草乃章奏之章。”今考之既用於檄,則理容概施於章奏。蓋小學家流,自古以降,日趨於簡便,放大篆變小篆,小篆變隸。比其久也,復以隸為繁,則章奏文移悉以章草從事,亦自然之勢。故雖曰草,而隸筆仍在,良由去隸未遠故也。右軍作草,猶是其典型,故不勝為冗筆。逮張旭、懷素輩出,則此法掃地矣。 北齊趙仲將學涉群書,善草隸,雖與弟書,字皆楷正。雲:“草不可不解,若施之於人,似相輕易,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其疑,是以必須隸筆。”唐席豫性謹,雖與子弟書疏及吏曹簿領,未嘗草書。謂人曰:“不敬他人,是自不敬也。”或曰:“此事甚細,卿何介意?”豫曰:“細猶不謹,而況巨邪!”柳仲郢手抄《九經》、《三史》,下及魏、晉、南北諸史,皆楷小精真,無行字。宋劉安世終身不作草字書,尺牘未嘗使人代。張觀平生書必為楷字,無一行草,類其為人。古人之謹重如此。 《舊唐書》:“王君廓為幽州都督,李玄道為長史。君廓入朝,玄道附書與其從甥房玄齡,君廓私發之,不識草字,疑其謀己,懼而奔叛。玄道坐流雋州。”夫草書之釁乃至是邪! 金石錄《金石錄》有宋公亦饣束鼎銘雲,按《史記·世家》,宋公無名亦者,莫知其為何人,今考《左傳》,宋元公之太子欒嗣位,為景公。 《漢書·古今人表》有宋景公兜欒,則《史記·宋世家》元公卒,子景公頭曼立。是兜欒之音訛為頭曼,而宋公亦即景公也。 宗均之誤為“宋”,不必證之碑及《黨錮傳》,即《南蠻傳》雲:“會援病卒,謁者宗均聽悉受降,為置吏司,群蠻遂平。”事與本傳合,而《南蠻傳》作“宗”,本傳作“宋”,其誤顯然,注未及正,房彥謙高祖法壽,自宋歸魏,封壯武候,子孫承襲。魏、隋、唐三書皆同,獨碑作“莊武”。按漢膠東國有壯武縣,文帝封宋昌為壯武侯。正義曰:“《括地志》雲:'壯武故城在萊州即墨縣西六十里。'《後漢志》:“壯武,故夷國。 '《左傳·隱元年》'紀人伐夷,是也。 ”《賈复傳》:“封膠東侯,食鬱、秩、壯武等六縣。 ”晉張華亦封壯武侯,字並作“壯”,獨此碑與《左傳》杜氏注作“莊”。 鑄印作減筆字太原府徐溝縣有同戈驛,其名本取洞渦水,此水出樂平縣西四十里陡泉嶺,經平定州壽陽、榆次至徐溝縣入汾,今徐溝縣北五里洞渦河,其陽有洞渦村是也。 《水經》:“洞渦水出沾縣北山,西過榆次縣南,又西到晉陽縣南西入於汾。”酈道元注:“劉琨之為并州也,劉淵引兵邀擊之,合戰於洞渦,即是水也。”《舊唐書·昭宗紀》:“天復元年四月,氏叔琮營於洞渦驛。”《新唐書。地理志》:“太原郡有府十八,其一曰洞渦,”《宋史·曹彬傳》:“為前軍都監,戰洞渦河北。”《漢世家》:“李繼勳敗繼恩兵於洞渦河。”後人減筆借書“同戈”字,而今鑄印遂作“同戈”,以減借之字登於印文,又不但馬文淵所言成皋印點畫之訛而已。 今驛多用古地名者。洪武九年四月壬辰,以天下驛傳之名多因俚俗,命翰林考古正之,如揚州府曰廣陵驛,鎮江府曰京口驛,凡改者二百三十二,徐溝無古地名,故以水名之。 畫古人圖畫皆指事為之,使觀者可法可戒。上自三代之時,則周明堂之四門墉,有堯舜之容,桀紂之象,有周公相成王,負斧,南面以朝諸侯之圖。楚有先王之廟及公卿祠堂,圖畫天地山川神靈,琦瑋亻亻危,及古賢聖怪物行事。秦漢以下見於史者,如《周公負成王圖》,《成慶畫》,《紂醉踞妲己圖》,屏風圖畫列女,《宋公傳》。戴逵畫《南都賦圖》之類,未有無因而作,逮乎隋唐,尚沿其意。唐《藝文志》所列漢王元昌畫《漢賢王圖》;閻立德畫《文成公主降蕃圖》,《五華宮圖》,《鬥雞圖》,閻立本畫《秦府十八學士圖》,《凌煙閣功臣二十四人圖》;范長壽畫《風俗圖》,《醉道士圖》;王定畫《本草訓戒圖》;檀智敏畫《游春戲藝圖》;殷《攴》、韋無忝畫《皇朝九聖圖》,《高祖及諸王圖》,《太宗自定輦上圖》,《開元十八學士圖》;董萼畫《ひ車圖》;曹元廓畫後周、北齊、梁、陳、隋、武德貞觀永徽間《朝臣圖》,《高祖太宗諸子圖》,《秦府學士圖》,《凌煙圖》;楊畫《望賢宮圖》;安祿山、真張萱畫《妓女圖》,《乳母將嬰兒圖》,《按羯鼓圖》,《鞦韆圖》;談皎畫《武惠妃舞圖》,《佳麗寒食圖》,《佳麗妓女圖》;韓畫《龍朔功臣圖》,《姚宋及安祿山圖》,《相馬圖》,《玄宗試馬圖》,《寧王調馬打球圖》;陳宏畫《安祿山圖》,《玄宗馬射圖》,《上黨十九瑞圖》;王像畫《鹵簿圖》;田琦畫《洪崖子桔木圖》;竇師綸畫《內庫瑞錦對雉鬥羊翔鳳遊麟圖》;韋畫《天竺胡僧渡水放牧圖》;週畫《撲蝶》、《按箏》、《楊真人降真五星》等圖各一卷。 《唐文粹》有王藹《記漢公卿祖二疏圖》,舒元輿《記桃源圖》。 《通鑑》:蜀嘉州司馬劉贊獻《陳後主三閣圖》、皆指事象物之作。 《王維傳》:“人有得《奏樂圖》,不知其名。維視之,曰:'此霓裳第三疊第一拍也。'好事者集樂工按之,無差,”自實體難工。空摹易善,於是白描山水之畫興,而古人之意亡矣。 宋邵博《聞見後錄》雲:”觀漢李翕、王稚子、高貫方墓碑,多刻山林人物,乃知顧愷之、陸探微、宗處士輩尚有其遺法。至吳道玄絕藝入神,然始用巧思,而古意少減矣。況其下者。”此可為知者道也。 宋徽宗崇寧三年,立畫學,考畫之等,以不彷前人,而物之情態形色俱若自然,筆韻高簡為工。此近於空摹之格,至今尚之。 謝在杭《五雜俎》曰:“自唐以前,名畫未有無故事者,蓋有故事便須立意結構,事事考訂,人物衣冠制度宮室規模大略,城郭山川形勢向背,皆不得草草下筆。非若今人任意師心,鹵莽滅裂,動輒託之寫意而止也。余觀張僧繇、展子虔、閻立本輩,皆畫神佛變相,星曜真形。至如石勒、竇建德、安祿山有何足畫,而皆寫其故實。其他如懿宗射兔,貴妃上馬,後主幸晉陽,華清宮避暑,不一而足。上之則神農播種,堯民擊壤,老子度關,宣尼十哲;下之則商山采芝,二疏祖道,元達钅巢諫,葛洪移居。如此題目,今人卻不肯畫,而古人為之,轉相沿仿。蓋由所重在此,習以成風,要亦相傳法度,易於循習耳。 古器洪氏《隨筆》謂:“彝器之傳,春秋以來固已重之,如郜鼎、紀之類,歷歷可數。不知三代逸書之目,湯有典寶,武有分器,而春官有典庸器之職,祭祀而陳之,則固前乎此矣。故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密須之鼓,闕鞏之甲,班諸魯公、唐叔之國,而赤刀,弘壁、天球、河圖之屬,陳設於成王之顧命者,又天子之世守也。然而來去不恒,成虧有數。是以寶出河,九鼎淪泗,武庫之劍穿屋而飛,殿前之鐘感山而響,銅人入夢,鐘ね生毛,則知歷世久遠,能為神怪,亦理之所必有者。《隋書》:'文帝開皇九年四月,毀平陳所得秦、漢三大鐘,越二大鼓。十一年正月丁西,以平陳所得古器多為禍變,悉命毀之。'而《大金國志》載:海陵正隆三年,詔毀平遼、宋所得古器,亦如隋文之言。蓋皆恣睢不學之主,而古器之銷亡為可惜矣。” 讀李易安《題金石錄》,引王涯、元載之事,以為“有聚有散,乃理之常;人亡人得,又胡足道?”未嘗不歎其言之達。而元裕之作《故物譜》,獨以為不然,其說曰:“三代鼎鐘,其初出於聖人之製,今其款識故在,不曰'永用享',則曰'子子孫孫永寶用',豈聖人者超然遠覽,而不能忘情於一物邪?自莊周、列禦寇之說出,遂以天地為逆旅,形骸為外物,雖聖哲之能事,有不滿一叫者,況外物之外者乎?然而彼固未能寒而忘衣,飢而忘食也。則聖人之道,所謂備物以致用,守器以為智者,其可非也邪?《春秋》之於寶玉、大弓,竊之書,得之書。知此者,可以得聖人之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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