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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七纏足的習俗

吾國與吾民 林语堂 2173 2018-03-19
纏足的本義和起源曾被一般人大大地誤解過。但無論怎樣,它曾是代表一種束縛並壓迫女性的記號,而且這個方法是很適宜於這種效用的。宋時,儒學大師朱熹也曾很熱心地推行纏足制度於南部福建,作為傳播漢族文化的工具而教人以男女有別。倘使纏足只當作壓迫女性的記號看待,那一般做母親的不會那麼熱心地替女兒纏足。實際上纏足的性質始終為性的關係,它的起源無疑地出於荒淫君王的宮闈中。它的所以獲得男子的歡迎,乃緣於男人崇拜金蓮和繡鞋兒作為戀愛的偶像,並欣賞其婀娜的步態,其所以能獲得婦女的歡迎,則緣於她們的慾勾動男人的愛悅而已。 纏足制度的起源時代問題,為一大爭辯的題目。這其實是不必要的,因為比較適宜一些的,還是談談它的演進吧。所謂纏足的惟一確切之解釋為用幾碼長條子的布,把足部束緊起來而廢棄短襪。這種方法歷史上第一次有明確記載者為南唐後主的艷跡,其時期約當第十世紀初期或宋代之前。唐代的楊貴妃還穿著短襪,因為她死後有一隻短襪流落於一個老嫗手中,而輾轉傳覽於民間,凡納錢百文,都得一觀。瘋狂樣的讚美女人之纖足和她們的弓鞋的風氣盛行於唐代。弓鞋的式樣系鞋頭向上彎翹,大類羅馬划船的船首,或即為纏足之起源或一種初步的形式。此種弓鞋本為宮中舞女所用,在這種奢華的氛圍中,充滿著女性的舞蹈,笙歌,縈繞著麝香龍涎,錦繡珠簾,天然會產生一種別出心裁的意匠,其結果即為此種性的矯飾。這一個創造的心意,係屬於南唐後主,他原來是一個細膩的詩人,他有一個纏了足的宮女,能輕盈地緩步於六尺高的金質蓮花瓣上,四周复綴以珠花金鍊。從此這個風尚受民間的模仿,這纏小了的足,因以飾地稱為金蓮或香蓮,此等字眼且常點綴於詩句中。這個“香”字倒是下得很有意義,因為它指示出中國富貴家庭中的多肉慾的氣息,他們的書齋固充溢著異香,而巨帙著作便寫作於這樣的書齋中。

婦女們非但極願意而且很愛悅犧牲其肉體上一部分之安適以趨應時髦。這樣的特性,非為中國女子所特具。晚近如一八二四年,英國女子很願意躺臥地板上,讓她的母親手足並施的用鯨須束壓她的身體。那時有本時裝雜誌上說:“束鯨索的方法,小姑娘應該面部向下的躺伏閨房地板上,她的母親可將一足緊踏於她的背部腰際,俾易於用力絞轉,這樣,不難使鯨索兩端接合。”這種鯨須一定大有助於十八世紀及十九世紀初期歐洲女子在適當場合的昏暈。婦女在中國,可以成為懦弱,但從不趨時髦以致於昏暈。俄羅斯舞隊中的足尖舞,是肉體痛苦造成的美的另一模型,然此種痛苦,可美其名曰藝術。 中國婦女的小腳不僅使男人的眼光感覺可愛,卻是微妙地影響及於婦女的整個風采和步態,致使她們的粉臀肥滿而向後凸出,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的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看纏足婦女的走路,有如看走繩索的舞女,使人可望而不可及,撩起無限煩愁的心緒。纏足卻為中國人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秘。

此外,完全無關於女性姿態的本身,男人們乃從而歌詠之,崇拜之,蓋把小腳看作戀愛的偶像。金蓮的尊崇,無疑導源於性的詭祕境界。鑑賞各種不同式樣的纏足藝術之著作之多,不讓於批評唐詩之著作。倘你能設想真正纖小的形式美觀的小腳之稀少——大率一個城市裡找不到十雙——那就很容易明白男人見了這樣的小腳,將如何感動,豈將不如受精美的詩的感動一樣?清人方絢,嘗著一部專書,叫做《香蓮品藻》,專門論述纏足的藝術,將各式各樣的小腳分成五大類十八品式。謂香蓮(小足)有三貴,(一)曰肥(二)曰軟(三)曰秀。又說: 瘦則寒,強則嬌,俗遂無藥可醫矣!故肥乃腴潤,軟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軟不在纏,秀不在履。且肥轉或可以形求,秀但當以神遇。

凡能明了時髦在女子心理上所占之勢力者,類能明了這種制度的何以能持續而不衰。所更可怪者,康熙皇帝禁止漢人纏足之聖旨不多幾年就被廢棄,而滿族婦女反迅速地模仿漢人也纏起足來,直到乾隆皇帝再度下旨而禁止她們。母親凡慾望其女兒長大成為少奶奶典型而得嫁給士紳之家,便得從小把她的足好好纏起來,這一舉動為做父母的一種先見之明。至新嫁娘受了人家對於她的小腳的讚美,宛像受了孝順的讚美。因為次於容貌的美麗,婦女便以其腳之纖小無限地引為自傲,有如摩登姑娘之誇耀其足踝骨的瘦小,因為此等足踝使她們在任何社交集會中立刻引人注目。婦女的纏足是痛苦的,毫無悲憫的痛苦,當其發育之際;但一旦纏成美麗的一雙小腳,她的光榮,終身享受不盡。

但這種可怕而怪僻的嗜好,至少受過三位學者的駁斥,那三位學者是(作於一八二五)作者李汝珍,詩人袁枚(一七一六——一七九九)和經學家俞正燮(一七七五——一八四○)。這三位學者都是具有獨立的精神和偉大的精神的。但這種風尚不遽廢止,直至基督教會推行社會改革事業時始漸有收效。這種改革事業,中國婦女對之應該深深感謝的。但基督教會的成效,也受了當時環境的協助,因為中國婦女從其他方面獲得了較可忍受的代替品,即摩登姑娘的高跟鞋。高跟鞋提高了女人的形體,發展一種婀娜的步姿,更產生一種幻象,使覺得她們的足部看去好像較實際者為小。李笠翁所著關於生活的藝術的精深的觀察,至今猶為真理。其語云:“嘗有三寸無底之足而與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處,反覺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則趾尖向下,而禿者疑尖;無底則玉筍朝天,而尖者似禿故也。”此種對於無聊人生之精深的觀察,常為中國人天才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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