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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名聲是拖累人的

黑墳 周梅森 3743 2018-03-18
小兔子暗暗感到欣喜,這短暫的歇息終於給他帶來了偷竊的機會。他屏住呼吸,悄悄地挪到二牲口身邊,用手順著煤幫的底部慢慢向二牲口身後摸去,他終於摸到那塊可愛的肉——那肉早已沒有皮了,而且丁丁掛掛的。他試著用指甲去掐,沒費多大的力氣,便在那肉上掐下了一小塊。那一小塊兒肉有拇指般大小,他把它牢牢捏在手裡,又將手緊貼著煤幫慢慢縮了回來。 他的心一陣狂跳,幾乎要跳出胸口,他不知道這是因為過度緊張,還是由於偷竊成功所帶來的興奮,他瘦小的身軀在一陣陣地顫抖。 他將那一長條不規則的、看不清形狀的肉塞到了嘴裡,先在嘴裡滾了幾滾,用口中的涎水將肉漱了漱,把髒水吐出來,爾後,才開始用腮根的大牙狠命地咬住那塊肉,緩慢而有力地咀嚼起來。他乾澀的舌頭立刻感覺到了馬肉那鮮美而酸腥的肉汁,他感覺到那肉汁在急速地順著他的喉管往下流。他不敢嚼出聲響,他怕自己的舉動被二牲口發現。他很有點緊張,他真擔心這時候二牲口和他說話;只要一開口,他嘴裡的肉就有暴露的可能。

二牲口累了,也許在打盹。 沒人說話。 他決定多咀嚼一會兒,讓那馬肉的香美滋味在自己的口腔裡多停留一會兒。可是,不知咋的,他一不小心,竟將那塊馬肉一骨碌地咽進了深深的喉管裡,連點渣兒都沒剩! 他傷心得幾乎想哭。 這馬肉的滋味太好了,實在太好了!太饞人了!他真想再品一品那鮮美的滋味,真想再好好地咀嚼一番…… 能不能再偷一次?只偷一次!對,再偷一次,他想,他只偷一塊,只偷一小塊。這一次,他得讓這一小塊馬肉長久地留在嘴裡,慢慢咀嚼——並不往肚子裡咽,讓那肉汁儿在口腔里四處滾動,四處流溢,那該是一件多美的事呵! 他又一次鼓起了偷竊的勇氣,默默地將那隻骯髒的手順著煤幫摸到了二牲口身後——可這時,他的手突然碰到了什麼東西,好像,好像是另一個人的手!他心裡猛地一驚,將手縮回了一半。

他想了一下,認為這是幻覺,是自己的過分緊張而產生的感官幻覺。 他再一次將手伸了出去…… 這一次他確確實實地碰到了那隻手! 那隻手在軟軟的馬肉上狠狠地掐著,根本沒有理會他伸過來的手;這其中的道理很明顯,那隻同樣骯髒的手,似乎在對他說:來吧,咱們一起幹吧,反正二牲口不知道…… 那隻手是胡德齋從另一個方向伸過來的。 這時,小兔子卻突然產生了一種不可抑制的厭惡感,他感到羞愧,感到痛苦,他覺著自己簡直是在犯罪!自己是怎麼了?怎麼幹起這種卑劣的勾當?怎麼竟和姓胡的王八蛋一起算計起本家二哥來了?他突然意識到:在這場卑劣的勾當中,惟一吃虧的不是他,也不是胡德齋,而是二牲口,是老實、善良、有著六個孩子的二牲口!

他不能看著二牲口吃虧!他不能和姓胡的王八蛋一起算計二牲口!他要偷,也只能一個人偷,決不能讓姓胡的王八蛋佔便宜!況且,為了洗刷自己,為了使二牲口也討厭這個姓胡的王八蛋,他無論如何不能讓他再乾下去! 他一把按住胡德齋的手尖叫起來: “二哥!胡工頭偷咱們的肉吃!” 二牲口警覺起來,抱在胸前的大手向身後的地上一按,一下子按住了兩隻手:一隻是胡德齋的,一隻是小兔子的。 二牲口火了,放開小兔子的手,一把扭住胡德齋,將胡德齋從地上拖了起來,揮拳揚腳就是一頓痛打,他邊打邊罵: “婊子養的東西!早知這樣,我一口肉也不給你吃!” 胡德齋嗷嗷直叫: “二哥!我不敢了!你饒了我吧!” 二牲口打了一陣,停住了手,氣呼呼地道:

“你他媽的敢再偷,我就掐死你!吃你的肉!” “我改!我改了!”胡德齋囁嚅著。過了一會兒,他又抬起頭來,不甘心地道:“二哥,偷……偷肉的還有小兔子!” 小兔子心裡極為緊張,可嘴上卻大叫大嚷地道: “你胡說!我沒偷!沒偷!” 二牲口對著胡德齋又是一腳: “閉住你的臭嘴!小兔子要是偷了,會喊我抓你嗎?小兔子!別嚷!二哥不信!” 小兔子一下子撲到二牲口懷裡,嗚嗚地哭了,哭得很傷心、很動情、也很痛苦。他想,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他以後再也不偷了,哪怕是活活餓死,也不偷了! 他不能算計二哥的性命,因為,他的性命是和二哥的性命緊緊聯在一起的;二哥若是倒下了,他相信他即便不是餓死,也會被面前這個姓胡的王八蛋吃掉的!

他相信姓胡的在餓瘋了的時候會吃人的! 遇見了這個姓胡的,不是他們的福氣,而是他們的災難,他們生命的希望並沒有增加,反而向死亡悄悄逼近了。 小兔子惡毒地想,為了自己、為了二哥,他得設法給胡德齋製造一些麻煩,讓他早一點滾蛋!他已成功地讓胡德齋挨了二哥一頓揍,他得讓二哥第二次、第三次揍他,直到把他揍跑為止;反正,得讓他滾蛋——或者,乾脆讓他死在窯下! 三騾子胡福祥試圖把壓在他身上的兩具屍體推開,可費了很大的力氣,也沒能推動。他的兩隻胳膊軟綿綿的,彷彿不是他自己的。他只好拼足力氣翻身,想翻過身後,從那兩具屍體下爬將出來。 翻身也很困難,他正卡在兩輛翻倒的煤車當中,一輛煤車的車輪就懸在他腦袋的上方,他用手去推屍體時,就觸到了那個煤車輪。

這兩輛翻倒的煤車和壓在他身上的兩具窯工的屍體救了他的命,他既沒被爆炸的氣浪拋到煤幫上打死,也沒有被隨爆炸而來的大火燒死,在不知昏迷了多長時間之後,他醒過來了,意識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腦海裡。 他感到很驚奇——為自己的勇敢。他覺著自己十分偉大,簡直是個頂天立地的英雄!他不是窯下這些命中註定的受難者,而是這些受難者的救星,他是代表胡貢爺、代表窯上的工友們前來拯救這些受難者的!他的膽量多大呀!竟不顧一切地帶著一幫弟兄從窯上來到了窯下,竟一口氣順著主巷道躥這麼遠!這其中還有一道長約十餘米的火巷哩!他是怎麼躥過來的?這第二次爆炸又是什麼時候發生的呢? 他回憶不起來了。現在,他只知道,他活著,他得趕快從這兩節煤車皮中間,從這兩具屍體下面脫身。

四周一片漆黑,一片寂靜,只有夾雜著濃烈煙味的大巷風在緊一陣、慢一陣地刮著,那兩輛煤車組成了一個窄窄的風道,風道中的風很大,使他迎著風幾乎透不過氣來。 他用手將自己頭部上方的位置摸了摸,判斷了一下周圍的空間位置,然後,由左到右,猛地一翻身,變仰臥為俯臥。他伏在潮濕的地上喘息了一會兒,便慢慢地、小心地順著兩輛煤車之間的縫隙向前爬去。他剛開始爬動時,身上的兩具屍體也隨著緩緩移動起來,後來,煤車皮擋住了那兩具屍體,他才得以從屍體下脫出身來。 他倚著煤車的車幫坐下了。 他感到口渴,彷彿嗓子裡也起火冒煙了,他用舌頭舔了舔嘴唇,馬上發現,嘴唇也是乾裂的,舌頭上濕潤的唾液一粘到唇上馬上乾了,那兩片嘴唇簡直像兩塊乾旱的土地!

他需要水!他得立即想法找到水源。他知道:只要能走馬車的大巷裡都有排水溝,排水溝裡有的是水,他可以喝個夠。現在,他根據記憶判斷著自己所處的位置——他眼下離主井井口最多七百米,他還在主巷道裡,而主巷道的一側是有排水溝的! 他開始向身體的左側摸去,沒摸兩下,手便觸到了煤壁上,他順著煤壁摸到地下,結果沒發現水溝。他又向右側摸,也沒摸到排水溝。摸的過程中,他奇怪地發現:這巷道很窄、很矮,而且巷道當中沒有走馬車的鐵道。 這裡根本沒有什麼排水溝! 這裡根本不是什麼主巷道! 他的記憶欺騙了他。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的,這肯定是出了點什麼問題!他恍惚記得,在和工友們一起衝進主巷道時,他感到頭暈、噁心,那麼,是不是他暈倒之後,被工友們架到這個煤洞裡來的?這個煤洞距大井主巷道有多遠?他是不是還能活著爬上井去?

他突然感到極度的恐懼,這恐懼像一陣強大的電流,眨眼間便把他的精神擊垮了。他暫時忘記了口渴,忘記了尋找排水溝的急迫感,頹然倚坐在煤幫上,幾乎想放聲大哭一場。 他好後悔呀!他為什麼放著安穩的日子不過,偏要硬充好漢,跑到窯下來救人呢?他究竟有多大的能耐、多大的神通,憑什麼來和窯下的死神較量?作為單個的人,能夠抗拒得了這種滅頂的災難麼?他是上當了,上了胡貢爺的當,上了自己虛榮心的當,上了那種正義氣氛的當!他根本沒來得及好好思索一番,便急匆匆地下了窯,把自己的性命送到了死神的魔爪裡!他還連帶著這麼多弟兄也送了命! 不錯,他的一個看風門的兒子被埋在了地下,他是下來救他的,可他能救得了他麼?兒子說不定早已死於爆炸,死於大火,死於冒頂,兒子的命運不是他這個做老子的能夠安排的!

他知道了死神的厲害,也知道了在死神面前,他個人是無能為力的。他得放棄一切非分的念頭,依靠自己的經驗、自己的力量,爬上窯去。他管不了這麼多,也不能管這麼多了——縱然他能夠領著幾千窯工弟兄鬧罷工,縱然他能在地面上呼風喚雨——而在這深深的地下,他卻無法主宰任何一個人的命運,哪怕這人是他的兒子! 在地面上,他確實是個大英雄。民國七年,田家鋪鎮上發生霍亂,公司怕窯工們得病影響生產,就從外國傳教士那裡搞來了一些預防針,要求窯工區的男女老少人人打針。不料,這事卻激怒了廣大窯工,他們認為,這是公司害人的一個陰謀,於是,便推舉了一個窯工代表團和公司交涉,當時,他就是那個代表團的總代表。交涉的結果是:公司堅持自己的立場。他火了,當天便領著大夥兒鬧起了聲勢浩大的罷工,罷工持續了三天,迫使公司的打針陰謀未能得逞。民國八年三月,因公司各大櫃延長工時,他又帶著胡姓窯工狠狠地鬧騰了一番,雖說由於田姓窯工的破壞,罷工沒取得什麼實質性的勝利,可他的顯赫大名卻打出來了。 名聲和義務、責任素常是聯在一起的,正因其有了名聲,他才在災難發生時,義不容辭地率眾下窯搶險;也正因為有了名聲,他才步入了今日的絕境! 名聲是拖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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