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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08節

新工具 弗兰西斯·培根 9725 2018-03-18
二五 (四)隱微的事例——這也叫作朦朧的事例,差不多與觸目的事例正相反。在這種事例當中,所要查究的性質是在其最低度的力量下被展示出來的,好像是在搖籃中和發育未臻完全的樣子;它誠然也在奮鬥,也在作一種初步的努力,但是被相反的性質所掩埋,所壓抑。可是這種事例亦大大有助於發現法式。因為正如觸目的事例容易導向種屬區別性,這隱微的事例則最善於指點到所謂類別,就是說,最善於指點到共同性質,而所舉的某些性質則作為其中的特定情節而被包括在內。 舉例來說。假定所舉的性質為固結性,即物體規定其自己形狀的那種性質,與流動性是正相反的。 ①在這裡,所謂隱微的事例就是那些展示流質中某種微弱的、低度的固結性的事例。例如水中的氣泡,那就是由水這個物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形狀的固結的薄膜。類似的例子還有屋簷滴水。如果後面有水繼續而下,水滴就緜為細細一線,以保持水的連續;如果後水不繼,它們就以圓點下滴,而這形狀也是最善避免水之失去連續的。

②並且每當線流停止點滴開始之交,那水本身必定要向上回縮,以求免於中斷。又如在熔化中的金屬也是流質但較有黏性,其熔滴往往逃到頂層而黏在那裡。另一個多少相似的事例是孩子們用燈草和唾沫所做的鏡子,那裡也看到水所形成的一個固結的薄膜。另一種兒童遊戲把這一點表現得更好,那就是用肥皂把水調黏,吹以葦管,就把水吹成一種氣泡之宮,並且由於有空氣參加在內之故,竟固結到可以甩出相當遠而不破裂。 ③但最好的表現還在霜和雪,它們都是由水形成,都屬流質,但其固結的程度竟至幾乎可以用刀加以割切。 ④所有上述這些事實都毫不模糊地暗示出:所謂固結與流動都只是流俗的概念,都是相對於感官的;而事實則是一切物體當中都固有一種要求避免中斷的傾向;不過這種傾向在同質的物體(如流質)⑤當中是微弱無力,在異質複合的物體當中則較為活躍而強烈,理由就在異質相接就把物體結在一起,同質透入則使物體解體和鬆弛。 ①弗勒指出,“流質”和“液體”兩詞,在培根是交替使用的,而在我們說來,則前者指類(包括氣體在內),後者指種。培根所謂流質僅指液體;氣體則包括在所謂“氣狀物體”之內,以與所謂“可觸物體”相對立。參看二卷四○條及及《濃度和稀度史錄》。 ——譯者

②克欽註明,參看二卷四八條第五種運動,即'連續運動'。 弗勒註解說,這圓形係出於水中分子的黏著力。他引Ganot的話說:“在大體積的液體中,重力勝過黏著力,所以液體自身無定形,只取容器之形以為形。在較小的體積中,則黏著力占到上風,於是液體呈現圓形。露珠在植物葉子上有此形狀;以一種液體加於一種不能浸濕的固體時,例如以水銀加於木頭時,亦有此形狀。還可用水來試驗一下,把一些易化的粉末如石松粉或燈炱等灑在木頭上面,然後滴上幾點水,也會見此形狀。”見所著《物理學》,英譯本第一二版,第八四節。 ——譯者 ③若以蠶繭浸水,還能吹成一種遠遠更加膠黏堅韌的氣泡。 Porter在其論'絲製品'

的著述中曾提到有關此題的一些奇異的實驗。 ④弗勒指出,培根沒有註意到,大概不論什麼物體,只要在溫度有足夠增減的條件下,都是可以變作固體、液體或氣體的。參看二卷三三條下有關的注。 ——譯者 ⑤弗勒指出,培根以為液體比固體有較多同質性,這是錯的。黏著力之所以在固體中比在液體中使出得較強,理由蓋在其能率因被由熱而來的推拒力所對消,乃隨溫度之增加而降減。黏著力絕不是在異質物體中比在同質物體中較大,它之使力正是在同一性質的分子之間。 ——譯者 另舉一例。假定所舉的性質為相吸性,也即物體相互靠攏的那種性質。在查究這個性質的法式當中,一個最可注意的觸目的事例就是磁石。但是亦有一種與相吸性相反的性質,即不相吸性,那是存在於同類質體之間的。例如鐵不吸鐵,鉛不吸鉛,木不吸木,水亦不吸水。這裡所要說的隱微的事例卻是裝置上鐵的磁石,或毋寧說是這樣裝置起來的磁石中的鐵。自然界中一個事實是,一個裝上鐵的磁石在一定距離之外並不比一個未裝上鐵的磁石具有較大的吸鐵力量。可是如把鐵拿近到與裝鐵磁石中的鐵相接觸的地方,那就看出裝鐵磁石所能牽引的鐵的重量要比未裝鐵的磁石所能牽引的大得多。這是由於兩鐵係屬同類質體之故。而鐵之中的這種動作在未應用磁石以前卻是完全隱而不彰的。

①由此我們就看明白,交合的法式在磁石中是活躍而強烈,在鐵中則微弱而隱伏。還有一例。我們曾看到,一枝不裝鐵頭的小木箭,經由重的機括發出,能比裝有鐵頭的同箭鑽入木質(如木船邊緣之類)更深。這亦是由於兩木係屬同類質體之故。 ②可是木頭之中的這種本性顯然一直是隱伏的。同樣還有一例。雖然從整個物體看來,空氣和空氣或者水和水都不顯著相吸,但一個水泡在另一水泡靠近時就比在那一水泡遠離時較易解體。 這亦是由於水和水以及空氣和空氣之間有交合的慾望之故。 ③應當指出,這種隱微的事例(如我已經說過,它是最有暗號效用的)以在物體的細小和精微的部分中展示得最為顯著,理由是那較大的體量是要遵從較普遍的法式的。這一點在適當的地方就會講到。 ④①在出版以前,伽利略已經說明接極子借產生一種更完善的接觸而起作用,參看“Dialogidei Sistemimassim”一文,見《伽利略全集》,(Giornata Terza,Florence,一八四二年版,第一卷第四四○頁)。 (弗勒指出,事實是真的,但所舉理由則純出虛想。磁力為什麼憑藉接極子而增加,其真正的理由在Ganot的《物理學》

(第一二版,第七一八節)中可找到說明。這個例子是完全不對的。 ——譯者 )②弗勒註解說,據Clifton教授提示,培根所述事實如果不錯,這或許是由於木箭輕,因而運行速度較大;也或許是由於鐵頭箭的遊隙比木箭的遊隙較大。 ——譯者 ③弗勒註明,兩氣泡接觸而破裂或有時合一起來,這許是由於許多原因合起而致,毛細管的吸引則是其中之一。 ——譯者 ④參看二卷四八條中第七種運動,即“大趨聚運動”。 ——譯者 二六 (五)能資組成的事例——這也叫作手製式的事例。 ①這種事例是把所舉性質的一個單獨種別組成一種較狹的法式。 由於真正的法式(那永遠是能與所舉性質對等掉轉的)位於深處,不易尋找,於是事情的各種情況以及人類理解力的脆弱性就要求對於一些特定的法式②——那是把某組某組的事例(雖然不是全部)集合在一起而形成某種公共概念的——不要忽略過去,而要勤謹地加以注意。因為凡是能把一些性質聯合在一起的東西,縱使所聯合的並不完全,總是為發現法式鋪平道路的。因此在這一點上有用的事例就具有不可輕視的權力,也享有某種優先權。 ①克欽引赫薛爾的話作註釋說:“在培根的分類中,所謂集體的事例不外是一些帶有普遍性的事實,或具有某種程度的普遍性的法則,其本身就是歸納的結果”見(《自然哲學論》第一九四節)。他又指出,在培根的體系中,性質怎樣又能有所謂較狹的和較大的法式,似乎殊難理解。若拋開他之追求法式不論,這些事例確是最可寶貴的。不過可怪的是,開勃勒的三條法則那時已經出版,卻不見培根加以引用。那些法則正是他所講的集體的事例,並幫助了牛頓以後發現那條更加普遍的萬有引力的法則。培根絕不借數學來作例解,亦很少借同時人的發現來作例解。 ——譯者

②弗勒註釋說,這裡所謂較狹的或特定的法式,相當於第一卷中所謂最低級的公理或某些較低程度的中級原理(例如,參看一卷一○四條)。它們可說是對於某一性質就其種屬的(雖然仍是普遍的)例證所作的定義。看本條末節。 ——譯者 但在這裡必須使用很大的警惕性,切不可使人類理解力在發現了那許多特定法式並據以確立了對所舉性質的剖分和分劃之後,就滿足而停留在那裡,不僅不復進而對大的法式謀求合格的發現,反倒認定性質根本就是多面而分隔的,從而就把任何更進一步將性質加以聯合的工作視為多餘的精細和傾向於抽象而加以拒絕或拋在一邊。 舉例來說。假定所舉性質為記憶,①或是刺起和幫助記憶的東西。在這裡,所謂能資組成的事例就是這些:首先是秩序或配置,這顯然是能幫助記憶的。其次是人工記憶中的借題或所謂“所在”。這“所在”可以依這字的本義來解,那就是如門邊、牆角、窗下以及類此等等;也可以是一些所熟識的和知名的人,或是任何其他所喜悅的東西(只要把它們安置在某種秩序之內),如動物、植物、文字、字母、劇中人物、歷史偉人以及其他等等,雖然它們的合用程度和便利程度各有不同。這種人為的所在對於記憶有驚人的幫助,能把記憶提到遠高於其自然的能力。第三是韻文;韻文是比散文較易念會和記住的。從這一組三個事例,即秩序、人為的所在和韻文,對記憶的幫助的一個種別就組成起來了。這個種別可以確當地稱為無限性的切斷。因為當我們力圖回憶一個事物也即把一個事物重複喚上心頭時,假如對於所尋覓的東西沒有什麼預存的概念或感認,那麼我們就得東尋西覓,跋涉無盡,到處徘徊,好像是處於無限空間之中。但若一有任何確定的預存概念,無限性就立刻切斷,記憶也就無須遊歷得那樣遠了。而上述三個事例正把這種預存概念指得極其清楚而且確定。第一個事例說,那必須是合於秩序的東西;第二個事例說,那必須是與固定的所在有某種相合之處的影像;第三個事例說,那必須是葉韻的字:這樣一來,就把無限性切斷了。以上是說這樣一組事例組成了這第一個種別。 ②還有其他事例則給我們指出幫助記憶的第二個種別,譬如說,凡把智力方面的概念和感官連在一塊的東西(這正是記憶術中最常用的方法)都能幫助記憶。另外一些事例還可組成第三個種別,那就是說,凡事物給人印象時系通過強烈的情緒,例如引起恐怖,引起驚嘆,引起羞恥,引起歡喜等等,那亦能夠幫助記憶。還有一些事例則給我們指出第四個種別,那就是說,凡事物印入人心主要係當人心在感受前後都屬清明純淨、無物縈懷的時候,就如兒時所學事物,就睡以前所想事物,③還有初次所遇事物,那都在記憶中保存得最為長久。還有另一些事例組成第五個種別的幫助,那就是說,若有一群情況或點劃可資把握,那也有助於記憶;例如寫作中有句讀,分段落,誦讀時發高聲,有音節,就是這樣。最後還有一些事例給我們指出第六個種別,那就是說,凡勞人期待、提起注意的事物比那迅速掠過的事物能在記憶中保存得較久;例如,你把一段文章讀二十遍,並不容易記住;可是假如你在讀時每隔一會試背一次,想不起時再看原書,這樣只讀十遍就能記住。綜上所述,可見對記憶的幫助有六種較狹的法式:

一是無限性的切斷;二是智力的事物向感覺的事物的還原;三是心在強烈情緒下所感受的印象;四是心在空洞清閒狀態下所感受的印象;五是可資把握的一群點劃;六是預先的期待。 再舉一例。現在所舉的性質為味覺或嚐味。在這裡,下述諸例就是所謂能資組成的事例。凡生來沒有嗅覺的人都不能以味覺去感知或辨別腥臭的或腐臭的食物,同樣亦不能感知或辨別調上大蒜或調上玫瑰等等的食物。還有凡鼻孔偶然為黏膜炎所障礙的人也都有上述情形。還有,像上述黏膜炎患者,假如他們當有臭的或香的食物在口腭時以猛力醒出其鼻涕,他們就立刻能夠覺知那個臭味或香味。 ④這些事例於是就給出也是組成味覺的這樣一個種別,或毋寧說是一個分枝,那就是說:所謂味覺,一部分乃不外是一種內裡的嗅覺,從鼻子的上部孔道下達至口和腭。 ⑤但另一方面,甜、咸、苦、辣、酸、澀等類的滋味卻又是那些缺乏嗅覺或嗅覺受阻的人們能夠和別人一樣知覺到的。合起來看,我們就可以明白,所謂味覺乃是一個內裡嗅覺和一個精細的觸覺力量的複合物。 ⑥關於後一點,這裡就不講了。 ①弗勒指出,這個例子與一卷一二七條聯繫起來看,頗有意味,這表明培根之舉例已不復限於其哲學改革的範圍即通常所謂自然哲學之內。

培根關於記憶和幫助記憶的一般學說,見其另一著作“De Augmentis Scientiarum” 第五卷第五章。 這裡所描述的某些精神現像以及一些人工幫助記憶法,現在都可用聯想說(doctrine of Associationof Ideas)來解釋。 ——譯者 ②弗勒註明,這個種別,在“De Augmentis Scientiarum”一書中叫作'記號',描述比此處較詳,並作有例解。見五卷末尾。 ——譯者 ③弗勒註明,這現象的產生大概是由於我們在睡眠中還重複地回到那些思想,雖然一醒已忘記是那樣。這屬於這樣一類現象,在Leibnitz稱之為“朦朧的意念”,在Hamilton稱之為“隱秘的精神變種”,在Carpenter稱之為“無意識的大腦活動”,在Lewes則更加適當地稱之為“下意識”。在睡眠中,心實際仍在施展其力量,雖然人已完全忘記這種施展;我們每能在指定的時刻從睡中覺醒,這就是一個很好的常見的例證。

——譯者 ④弗勒註解說,這些事例許是稍經誇大了;但從其為真實來說,那可用Bain的一段話來加以解釋:“所謂滋味,顧名思義,實僅影響味神經,所以不論鼻孔張閉都是一樣的。不過許多有味之物同時也是芳香的。在呼氣伴同咀嚼的動作中,特別是當吞嚥之後的一刻,芳香的分子被帶入鼻腔,於是影響嗅覺,或說是使其香氣能感覺出來。這個結果正是我們所謂香味。有些東西,例如肉桂,經咀嚼後並不發出滋味而只發出香味,換言之即只發出一種香氣。”見所著《感官與智力》一書,第三版,一五八至一五九頁。 ——譯者 ⑤弗勒指出,可是必須記住,儘管嗅覺和味覺是密切相聯,儘管兩個器官也緊密相近,它們卻仍是完全各自有別的。 ——譯者

⑥弗勒註明,味覺和嗅覺究竟以何種方式起作用於器官,這點還模糊未明,但大概各為化學作用。至於觸覺,當然是全體五種外部感覺的共同條件,儘管它們在特徵上各不相同,儘管它們彼此之間也不能相互還原。 ——譯者 還有一例。假定所舉性質為傳送屬性而不混合質體。在這裡,光這事例給出或組成這類傳送的一個種別,熱和磁石則給出或組成另一個種別。因為光的傳送是臨時的,原光一經移去,傳送立告停止。 ①而熱和磁性則當其一經傳遞到或毋寧說是激生於一個物體,在運動的來源移去之後還在那里居留和保存相當一段時間。 ①克欽註明,光線不留存於空氣之中,熱線則為空氣所阻留。參看二卷一三條第三五項事例。 ——譯者 總之,能資組成的事例是應享有很大優先權的,因為它在形成定義(特別是特定的定義)方面與分劃和剖分性質方面都有很大用處。關於這一點,柏拉圖有句話說得很不壞,他說:“凡深知怎樣去界定和怎樣去分劃的人就該視為神”。 ①①見柏拉圖《對話集》中“Phaedrus”篇,二六六B。 二七① (六)相契的事例或類比的事例——這也叫作平行物,或叫作形質相似性。 ②這種事例是顯示事物的相似和連屬,但不是顯示在較狹法式中(像能資組成的事例那樣),而是僅僅顯示在具體的事物中。因此這種事例可以說是走向性質的聯合的最初和最低的步驟。它也不是一開始就直接地構成什麼原理,而只是簡單地指出和標舉物體之間的某種一致性。它雖然在發現法式方面沒有什麼用處,但在顯示宇宙各部分的結構及解剖其成分方面卻是大有幫助的;而正是由這裡它就往往引導我們進至貴重而高尚的原理,特別是進至那種涉及世界結構而不止涉及簡單法式和單純性質的原理。 ①克欽註明,從六至十這五種享有優先權的事例是具有準備性質的,在進行探究自然時它們應走在前頭,它們亦是導向動作或實踐的。參看二卷三二條。他在那裡又注道,既是這樣,又很難明白培根為什麼把它們安插在這個地方。 ——譯者 ②克欽註解說,所謂相契的事例乃是這樣一些事實,它們彼此間在一些具體的東西上而不是在其較為普泛的法則上有某些相似之點。如哈維(W.Harvey,公元一五七八至一六五七年,英國著名醫生)因見水壓機中的弇與心臟瓣膜有相似之點而發現血液循環,又如消色透鏡之構造系本於人眼與望遠鏡之相類,都屬此例。參看培根另一著作“Advancement of Learning”,第一三○頁。 ——譯者 舉例來說。鏡子與眼睛,耳朵的構造與傳遞迴聲的山谷,這些就是相契的事例。從這種相契性當中,且不說把事物相似之點僅僅觀察一番就在許多方面都有用處,我們便容易測知並形成這樣一條原理:感覺器官和產生反射於感官的物體在性質上是相像的。 而在這一暗示的基礎上,理解力便容易又升至一條更高級的也是更高貴的原理,就是說: 享有感覺的物體之間的感應或交感和沒有感覺的無生物體之間的感應或交感並無不同,所不同的只是在前者那樣秉性的物體當中加有一個動物元精,①而後者則沒有。由此我們接下來又說: 動物的感覺可以多至和無生物體之間的交感相等,假如它們身上廣開孔竅以容動物元精自由通入任一秉賦適當的肢體如同通入適合的器官一樣的話。我們還可以說:動物中有多少感覺,缺乏動物元精的無生物體中無疑也就有多少運動,雖然由於感覺器官為數甚少之故後者還必然要比前者多得多。 關於這一點,有一個顯著的例子就是疼痛。動物中有多種多樣的疼痛(灼燒的疼痛是一種,極冷的疼痛又是一種,還有受刺,受拶,受擀等等的疼痛),而所有這些,作為運動來說,毫無疑問也都存在於無生質體之中。例如木頭和石頭,當它們受到火燒,遭到冰凍,或被鑿、被斫、被折和被擀的時候便是這樣,雖然它們因缺乏動物元精之故而不能有所感覺。 還有植物的根與枝也屬相契的事例(這看來可能有點奇怪)。凡植物性的物質都把其各個部分擴張和向表面推展,向上向下都一樣。樹根和樹枝二者之間,除前者係埋於地下而後者係暴於空氣日光之中外,並不更有什麼別的不同。 ②我們如把一條柔嫩而滋榮的樹枝按入一個土坑,它雖不與土壤黏合,可是隨即生起根來而不是生出枝來。反之,如果把土蓋在它上面,並以石頭或其他硬物壓住使它不得向上生髮,那麼它就會向下在空氣中生出枝來。 ①克欽註明,關於所謂動物元精,二卷四○條有詳盡的討論。 ——譯者 ②克欽指出,這不能說明寶石之起源:寶石係出於結晶。 ——譯者 還有樹膠與大多數岩石中的寶石也屬相契的事例。因為二者都不外是汁液的滲出物和過濾物:①前者出於樹,後者出於岩石;而二者之燦爛澄淨也都是由於過濾精細的緣故。獸毛一般之所以不及鳥羽那樣美麗,那樣顏色鮮明,其原因也在於此,就是因為汁液經皮膚過濾不及經羽莖過濾那樣精細。 還有男性的陰囊與女性的子宮也屬相契的事例。可以說,兩性間機體上一點大的區別(至少就陸地動物說)看來只在一個機關是在外的而另一個機關是在內的。 ②這就是說,男性有較大的熱力能把生殖器官推發在外;而女性的熱力則太微弱不能做到這樣,所以那個器官就被包在裡邊。 ①參看Galen所著“De Usu Partium”,第一四卷第六章。 (弗勒說,這個想像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譯者 )②此說似係出自Telesius所寫大意相同的一段文字,見“De Rerum Natura”一書第六卷第一八章。而首作此說者實為Galen,Telesius又係引申其言。 還有魚的鰭與四足獸的腳或鳥類的足及翼也屬相契的事有許多植物,其莖有一部分生長於地下;同時也有其他植物,其根至少有一部分是在地面之上的。根與莖的真正區分是在這兩種器官的職能。根中沒有和芽或結節相類似的東西(在特殊情況下者除外),因而就沒有真正的小枝。 例;①亞里斯多德於此還加上蛇類運動中的四重摺疊。 ②由此我們看到,在宇宙結構當中,凡生物的運動一般都是以四部肢體或四種彎折來進行的。 ①弗勒指出,以鳥、魚、四足獸相類比,這是對的。 Aristotle和Pliny均有此說。 參看Aristotle所著“Historia Animalium”第一卷第五章,Pliny所著“NaturalHistory”第九卷第二○章第七三節。 ——譯者 ②見Aristotle所著“De Insessu Animalium”第一卷第七章。 (克欽指出,Aristotle加上這一點,是錯誤的;而培根於此所作的推論亦是躁急輕率的。——譯者 )還有陸地動物的牙齒與鳥類的喙也屬相契的事例。由此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一切完備的動物都有一個規定性,就是口部要有某種堅硬的質體。 若說人與植物之間也有一種顛倒的相似之點或相契性,那也不算荒唐的說法。在動物中,神經和各種官能的根子是在頭部,而精子的部分則在最下部,腿和臂的兩端在外不計。 在植物中卻恰恰顛倒過來,根子(相當於頭)正常地總在最下部,而種子則在最上部。 ①①另一方面,人們也可跡尋到植物中的花與人類以及一般脊椎動物中的頭蓋骨二者之間有類似之點:二者都出現在發展軸之頂端,二者都有四個片段,即螺環或者脊椎。 而植物與動物間最為顯明的類比尤在其組織的發展方式,即那些組織,有理由可以相信,都是首先由細胞所形成。關於這條命題的有利證據現在或許還非十分完備。可怪的是,當這一點在植物方面已經成立之後,Schleiden又認為,在種原始結構上的統一性之中,他卻發覺出菜類生命別有其獨特的性質。這樣,植物動物之間的類比似乎又因這一發現而告破損了。 總之,我要不憚煩地諄諄告誡大家,人們在調查和蒐集自然歷史方面的辛勤此後應當完全改變,應當轉到和目前所行相反的方向。迄今為止,人們用了很大的亦可說是過於好求的辛勤去觀察事物的多樣性,去說明動物、草類和化石的精確的種屬區別性,其大部分毋寧說是自然的遊戲,對於科學是沒有什麼真正用處的。這種東西誠然能夠娛悅人心,有時甚至對實踐亦能有所幫助,但說到要洞然察入自然之內,那麼它們就很少或根本沒有用處。因此,人們的勞力應當轉而去調查和觀察事物間的相似和相類之點,從整個看亦要從部分看。只有這些方面的調查和觀察才偵察出自然的統一性,並為科學的建立奠定一個基礎。 ①①克欽評論說,培根的這段忠告與一卷五五條所論不盡相合。培根自己喜愛類似事物,遂作此說;若就物理學而論,則注意區別性比注意相似性能學知得更多。 ——譯者 但這裡必須提出一個嚴格的也是誠懇的警告,就是說,只有那種指明(如我在開頭所說的)形質相似性的事例才能算作相契的或類比的事例。這就是說,這種事例所指明的必須是實在的,實質上的、在自然當中有根據的相似性,而不是偶然的或僅僅表面上的相似性,更不是如自然幻術的作家們(一些極其淺薄的人,幾乎不應聯繫到像我們現在所從事的這樣嚴肅問題來提的)所到處炫示的那種迷信的或奇異的相似性;那是他們以高度虛妄和愚蠢所描寫出來或有時甚至是杜撰出來的事物之間的一些相似性和交感性,根本不是實在的。 撇開這些不談。不可忽視的是世界結構本身在其較大各部分上就表現為相契的事例。 就以非洲與秘魯地區連同伸到麥哲倫海峽(Straits of Magellan)的那片大陸之間的形勢為例,這兩大塊地面上隨處都有相似的地峽和相似的海角,這不能說是純出偶然的。 ①①克欽註明,一切國家都具有向南趨尖的地形,像日本、南美、印度、非洲那樣,這是自然界的一個事實,已常為人所注意。 ——譯者 還有舊大陸與新大陸,它們同樣都是北面寬而廣,南面狹而尖的。 ①①弗勒則指出,兩組事實誠然是這樣,但係出於不同的原因,所以實在說來並不能成為相契的事例。 還有一對極為顯著的相契的事例,就是存在於空氣的所謂中界中的酷冷與時常從地下爆發出來的烈火。二者都是所謂頂點或極端:一個是朝向天邊的冷的極端,一個是朝向地腹的熱的極端,①都是出於反對性質的相反相激的作用。 最後,還有科學原理當中的一些相契的事例也是值得注意的。例如修辭學中奇峰突起出人意表的轉喻法與音樂譜中將近尾聲忽翻新調的頓揚法就有相契之處;又如數學中“凡兩物同與另一物相等則它們彼此相等”這條假設與邏輯中藉中詞來聯結兩個命題這條三段論式的規則也是兩相契合的。 ②①克欽註解說,這一對事實之所以稱為類比,只謂其相反性之增或減是有規則的: 入地愈深則熱度愈增,升天愈高則冷度愈增。 ——譯者 ②弗勒指出,一般地說,也是更確當地說,這應當稱為一條公理。 ——譯者 亨保爾特(A.von Humboldt)曾指出,大西洋對面兩岸有相契之處,即此岸突出各點與彼岸凹入各點約略相應。培根在此以非洲海岸與美洲海岸相比,則不是比其相反相應之點,而是比其相合相當之點,例如Concepcion角便相當於Negro角;但此中平行性並非嚴密吻合。 總結一句,我們若在調查和獵取事物間的形質相契性和相似性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明敏,那是在許多情節上都有很大用處的。 ①①克欽指出,第七、第八、第九三種事例似可歸在一個項目之下:蓋在種別上謂為獨特的事例者在個別事物上即謂之出軌的事例,而跨界的事例則係獨特的事例的支流,即不過是兩個種別相互越界的一些情節而已。 ——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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