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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不吃

食相報告 沈宏非 3214 2018-03-18
吃喝是為了活命。不過,吃了的並不一定保證都能活,但是如果我們不吃,則必死無疑——這就是區別吃與不吃的基本結果。 在研究“不吃”之前,先來弄清楚人到底為什麼要吃飯。 關於這個白痴問題,古今中外、諸子百家之眾,墨子的觀點最得我心,他老人家教導我們說:“其為食也,足以增氣充虛,強體適腹而已矣。”(《墨子·辭過篇》)今人解釋道,墨子說的“氣”,就是熱量,“增氣”就是增加熱量的攝入;“充虛”指的是補充消耗,保證新陳代謝的需要;“強體”是供給有益的營養,以增強體質;至於“適腹”,則是滿足口腹,使大腦皮層從合適的口味中得到良性刺激,興奮味覺,以保證食慾,增強吸收機能。 與其他的“子”們相比,平民出身的墨子是一個不太講究吃喝的“賤人”,但是,不管墨子懂不懂“大腦皮層”以及“卡路里”之類,除了對於飲食功能之最全面、最簡潔的論述之外,我最欣賞的其實是他對飲食的那種“而已矣”的態度(這種理論十分西化難怪有中國思想史家懷疑翟莫先生既不是魯國人也不是宋國人,而是一個來歷不明的外國人),最起碼,他的“其為食也”的理論框架大大地簡化了對於“不吃”、即“其不為食也”的界定工作,因此,兩千六百年之後,我可以在這裡放心地把所謂“不吃”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一、“放氣”,即減少熱量的攝入;二、“抽空”,即不補充機體的消耗,不滿足新陳代謝的需要;三、“弱體”,即中斷供給有益的營養或轉供無益甚至有害的營養,以削弱體質;四、“難腹”,即盡量與口腹之欲作對,使大腦皮層從不合適的口味中得到惡性刺激,萎靡味覺,打擊食慾,徹底摧毀吸收機能。

講到飲食的目的及其對人的重要性,許多人都會不暇思索地把“民以食為天”脫口而出。遺憾的是,我們大概都忘了管仲的原話是:“王者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 吃喝是極其私人的事,我個人是很不吃這一套把萬事都納入君王之術的理論的,其實,當我們理直氣壯地口稱“民以食為天”的同時,就已經自我授予了被統治者的角色。相比之下,V·伍爾夫就說得比較“民間”:“假使一個人吃飯吃得不好,他就不能好好地思想,好好地戀愛,好好地睡覺。” 不過新的問題又來了:不吃會死,吃了卻又吃不好,後果同樣是可大可小。也就是說,別以為有口飯吃就可以得過且過了,如果吃的質量不能得到保證,人也會鬱悶,會不爽,會搞事。這種情景,可重溫革命現代京劇《紅燈記》第三場“粥棚脫險”,劇情是:在北方某地的一名叫“破爛市粥棚”的大排檔裡,聚集著一群草根階層的食客,地下黨員李玉和表面上也來吃早餐,但真實目的是為了和從山上下來的抗日游擊隊偵察員街頭,傳遞一個密碼。戲文是這樣的:

群眾戊:掌櫃的,給我來碗粥。 (接過粥剛要喝)掌櫃的,這粥什麼味?都發了黴啦! 群眾甲:嘿!這是配給的混合面! 群眾乙:哎喲! (沙子硌牙,啐出)硌著了我啦! 群眾甲:這裡頭淨是沙子! 群眾乙:哼!真拿咱們不當人哪! 群眾乙:這怎麼吃?沒法活呀! 李玉和:(感同身受)唱[西皮流水] 有多少苦同胞怨聲載道, 鐵蹄下苦掙扎仇恨難消, 春雷爆發等待時機到, 英勇的中國人民豈能夠俯首對屠刀! 這真是:一粒沙子看世界,一碗黴粥見人心啊。 就像“中國可以說不”可以成為一本暢銷書那樣,“不吃”也可以從一種反常的行為上升為一門自成體系的高深哲學。 在這個問題上,我的女兒曾經做過非常直接而精確的表述。在她兩歲多的時候,一度十分抗拒進食,有一回,正在角落裡負隅頑抗的她,大概實在是被那隻總在嘴邊晃來晃去的勺子逼急了,遂一臉誠懇地央求我道:“爸爸,我要吃'不吃'。”

這個baby詭辯家似乎於情急之下發現了關於“不吃”的真諦,即“不吃”其實是可以吃下去的食物一種,只是我們不習慣吃它同時也不會輕易把它列入日常的飲食清單罷了。換言之,所謂“不吃”也是吃的一種,其實就是“吃不”,“吃”的正是一個“不”字。 主動的不吃,分為絕食和厭食兩類。絕食和厭食其實都是抗議性的,只是前者針對著他人的言行,後者則針對自己的靈肉。現代醫學認為,絕大部分的厭食症是由減肥所引起的。在自我形象“過肥”的巨大壓力之下,減肥者的腦下垂體功能逐漸出現失調,嚴重的就會進入厭食狀態,最後,患者或因體內欠缺營養,免疫能力削弱所導致的各種並發症而斃命,或因無法承受的心理和生理的雙重壓力而自殺。

具有反諷意味的是:厭食症患者其實並不厭惡進食,只是為了要達到極端的減肥效果而給自己選擇了一種叫做“不吃”的風險性食物。因此,相當部分厭食症患者在厭食的同時,常常又會夾帶暴食的傾向,已故英國王妃戴安娜,生前就一度因受到厭食症和暴食症聯手打擊而備受體形和情緒的雙重困擾。 至於“木匠”的主音歌手Karen Carpenter,則是與厭食症進行了八年的艱苦抗戰之後,終於在一九八三年不支倒地。 與厭食相比,絕食要酷得多,它是一種事先張揚的,帶有濃厚表演和博弈性質的公開的“吃不”,是“吃不”的最極端、也是最複雜的體現。他的極端和復雜,主要表現在厭食是一種單向操作,而絕食卻是一種互動遊戲。 為了表達某種情感或達到某種目的,人和動物都會採取絕食的行動。就連智力發育正常的三歲小孩也深諳以慢食、怠食或絕食來與父母抗爭,進而爭取到自己的心儀之物。因此,絕食者的目的是為一己私利還是為大眾福祉,乃是對於絕食行為的價值和道德評估之基準。

如果說到了晚期的厭食症已因其自作自受而逐漸失去他人的同情,那麼,自覺的絕食卻往往能自始至終地讓旁觀者處於飽滿的激動狀態。古往今來,絕食的萬般激情,可以歸結為這樣七個字:“我餓,但是我吃不下。” 絕食是壓迫之下的一種劍走偏鋒的抗爭,我們當然不能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絕食”,但是,甚為中式酒囊飯袋的一員,儘管我一向對中外絕食者心懷景仰之意,卻從來都不贊成絕食這種通過跟自己過不去來達到與別人過不去之目的的表達或抗爭手段。相比之下,我更欣賞“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以及“身體是革命的本錢”這一類現實主義的信條。 甘地是歷史上最偉大、最成功的絕食者,對於甘地來說,絕食是家常便飯,也是他的終極武器。據統計,他的一生共有十六次絕食,其中有兩次絕食三週,最長的一次竟堅持了七七四十九天。作為“不合作”思想的外在行動,絕食以其與自己的口腔腸胃的“不合作”,揭示了一個天真的道理:正常地按時定量進食,竟然也是權威、體制和主流話語要求大眾予以“合作”的項目之一。

甘地的絕食技能及其絕食成就,乃經過特殊訓練,大小朋友切勿模仿。 要知道,這種所謂的“特殊訓練”,除了長期的素食和節食訓練以及印度“瑜伽文化”的滋養之外,“特殊訓練”更多的實際還是指因絕食固有的互動性特徵而要由雙方共同遵守的一種遊戲規則:一方面,絕食的一方除了信念、意志的堅定,還必須嚴格履行絕食諾言,即絕食期間除了水、橙汁和牛奶等流質之外,不可以任何方式攝入任何食品,並且得接受大眾監督,此外,絕食者最好是一個本身就偏瘦的人,胖人絕食,非但不能有效地感動公眾,反而有可能蒙上“趁機減肥,假公濟私”的不白之冤。另一方面,“被絕食者”也必須是一個或一群能夠把另一個人的主動不吃飯當成一件嚴肅的事情去看待的人,不然的話,甘地傳記裡就不會特別地指出“甘地用絕食的極端方式來使受過教育的殖民者感到羞愧”。在某種意義上,甘地以艱苦卓絕的絕食最終征服了殖民主義者,同樣的行動,卻無助於正確處理文盲人數高達85%的印度人民的內部矛盾。

當然,絕食者不太可能在絕食行動開始之前驗證對方的文憑,事實上,“受過教育”也並非任何時候都是牢靠的,一九六三年在西貢街頭一絕食的最激形式——自焚向吳庭艷當局表示抗議的越南佛教徒,非但無助於使受過高等教育的吳庭艷感到“羞愧”,反而被他的弟媳輕蔑地戲稱為“人肉BBQ”。 不管怎麼樣,飯還是要吃的。有條件要吃,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吃,而且要盡可能地吃得飽一些,好一些,故意讓自己挨餓是沒有出路的,正如張岱在《陶庵夢憶序》中寫道:“然瓶栗屢磬,不能舉火,始知首陽二老,直到餓死,不食週栗,還是後人裝點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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