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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花吃

食相報告 沈宏非 3284 2018-03-18
花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吃的。這是一般的日常生活經驗,也是一項基本的美學準則。 當然這些東西也並非不可改變,從種花、採花,到賞花、惜花、摧花,我們終於邁上了“吃花”的新台階,進入了飲食的“花樣年華”。 據報紙上講,食花,即人類與鮮花發生“美味關係”,已“漸成今日都市餐飲消費的最新景觀”。 “讓鮮花盛開在餐桌上,真正實現餐桌上的秀色可餐。” 理由:吃花有益健康;證據:鮮花中含有豐富的維他命。據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水果、蔬菜奇缺,不少婦女、兒童因嚴重缺乏維生素C而患上壞血病。為解此危機,英人收集當地的玫瑰花並從中提取維生素C以解燃眉之急,一九四三年間,英國就提取製作了二百五十萬瓶玫瑰花果醬,有效地緩和了急劇蔓延的壞血病發展勢頭,最終使壞血病得到防治。

這個我信,牛糞裡的養分一定也不會輸給英格蘭玫瑰,不過,凡含有某種養分的東西是不是就非吃不可,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經驗告訴我們,食物之所以成為食物,除了營養之外,很大程度上必須取決於好吃、經濟、效率等等因素,並且受到習俗和文化的影響。我並不是說花不能吃,我的意思是花不“可”吃,我的疑問還在於,花卉的天性及其後天被賦予的品格,使它的入饌面臨著很大的障礙。 美學及社會學的教科書上有一條著名的定理,位置的不恰當。就是說,人若見到一隻蟑螂在街邊的水溝裡出沒,雖然未必會心花怒放,卻也不會心煩到哪裡去,如果蟑螂現身於餐桌之上,人就會驚恐乃至憤怒。反過來,鮮花也是一樣。 據李時珍說,吃花在我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春秋戰國時,長江中下游及江淮楚地之人就有食花的習俗。

吃花的倡導者還白紙黑字地掌握著一個鐵證,即《離騷》中的“朝飲木蘭之墜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有沒有從早到晚這樣餐餐吃花,只有他自己知道,反正我是不信的,我甚至覺得,除了木蘭/秋菊以及墜露/落英在對仗上堪稱工整,《離騷》在整體上都不太可信。我們為了屈原而每年都吃一回粽子,倒是千真萬確的。 過去吃過沒有,這一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後來還有沒有吃,原始社會那會兒,還興過吃人呢。無論如何,人要吃花總得有一個合理的理由,不可以沒花找花來吃。比方說,雲南的少數民族有吃花的傳統,這是因為他們住的地方花多,漫山遍野的有二千五百多種,他們通常食用的品種如木棉、幽蘭、茉莉、杜鵑及木蘭等,都是隨手可得。另外,如此之多的花一旦隨風飄落,想必是屍橫遍野,令人在傷心之餘難免會生出“杜絕浪費”的俗念來,因此,雲南的少數民族往往是一邊唱著山歌一邊將行將開謝的一朵朵可食之花采回自己的家中,原因就是捨不得。

合情合理之外,剩下就是文人們的杜撰了:裡的香香公主,天性愛嚼鮮花,因而身上散發出一陣陣“不是脂粉香,也不是世間任何花香”的芳香,顛倒眾生。據她向紅花會舵主陳家洛自稱:“有許多許多好看的花,開在草地上……我寧可不吃牛羊,也要吃花。想是因為我愛吃花,所以自幼身上就有股氣味,你不喜歡嗎?”這個時候陳家洛坐在她身邊,“只覺得一陣陣淡淡幽香從她身上滲出,明明不是雪中蓮的花香,也不是世間任何花香,只覺淡雅清幽、甜美難言。” 畢竟是小說家言,果真能吃花吃成這樣的,不是人,那是蟲子。 花並不是不能吃的,事實上,在我們今天的日常食品清單上,時時都能見到花之芳踪。 據《群芳譜》:“凡杞菊諸品,為蔬、為粥、為脯、為粉,皆可充用……”就算是在廣式的茶樓之上,我們也隨口就能說出兩種以上的花名。粵人為去濕所飲的“五花茶”,就是用金銀花、白菊花、木棉花、雞蛋花、槐花配成。此外,入酒、入藥(例如用曼陀羅花製成蒙汗藥)的花卉更是不勝枚舉。杭州人把他們的“三秋桂子”曬乾了用來泡茶、煮粥,或藏在瓶子裡灑上砂糖釀成“桂花露”,用來泡藕粉,味道好極了。

說到桂花,古人曾將桂花樹視為“百藥之長”。說:“桂可食,故伐之。”《禮記》則稱:“桂,人君燕食所加庶饈也。” 百合也是一種可食之花,一般用來與綠豆一道煮成糖水,中醫相信它有潤肺、止咳、清熱及安神的作用。至於味道,亦舒說它“味甘帶澀,不知象徵人世間什麼事”。 事實上,百合花雖能入饌,可吃而且甚有“咬頭”,惜乎飯桌上的“百合”只是百合花的莖部,要是真的把那嬌美的花瓣也拿來大嚼,就不是“野百合也有春天”,而是“野百合也有今天”了。 因此,我們見到的所謂“吃花”,大都不是真吃,只是用來做適當的調味或裝飾之用(許多香料也離不開花的攪和)。簡而言之,花可以混進菜裡,但花並不是菜。鮮花不錯很香,但這種香也不是我們對菜所要求的那種香,反而還有很重的澀味。姑且把花歸類為“蔬菜”的一種,但是那種質感也不是我們可以接受的“蔬菜”的質感。

鮮花至今沒有被列入蔬菜的正冊,是因為人一般只會吃植物的根、莖、葉、果或種子等,唯獨對作為其生殖器官的花朵沒有胃口,儘管精明的廣州家庭主婦都有在菜市場購鮮花的習慣。 報上說:“香港人吃鮮花熱潮方興未艾,漸有蔓延之勢。據說,在香港還出現了專門給人介紹如何吃鮮花的研究機構,不定期出版一些宣傳圖片,因而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吃花行列。” 我查了一下資料,發現媒體上所謂的“吃鮮花熱潮”,有很大一部分因用的都是香港的“據說”:“香港有許多鮮花宴飲,幾乎都有濃郁的香味,香港人吃的鮮花品種很多,玫瑰、茉莉、菊花、荷花、杜鵑、桂花,各種蔬菜瓜果的花,甚至蒲公英等等,都是杯中之茗、盤中之餚。” 雖然姓名帶“香”,但是除了一小撮激進的環保分子之外,香港人並沒有因此而瘋狂地吃花,為了證明這一點,我找到了香港九龍酒店曾經推出的轟動一時之“花宴”菜譜,廿六道菜,代表著十七種中國名花,其中有“王牡丹系列”:石斑魚起肉,捲起再炸,上盤時砌成牡丹形狀。原盅高湯灼象拔蚌,即是被擺弄成白牡丹模樣的加拿大象拔蚌刺身。 “富貴杏牡丹”:其實就是海螳螂和瀨尿蝦,因尾部形似牡丹而得名。此外還有“四君子系列”,包括“採菊東籬”,即菊花桂魚,“竹林雙十”,雙竹炆大芥菜豆苗是也,“踏露尋梅”,梅菜乳酪蒸竹蓀腐竹。就連從日本菜那裡借來的“鹽漬櫻花”,不過是像玩拼圖遊戲那樣用日本酸薑和黃瓜片堆砌而成的櫻花圖案而已。

總之,二十六道菜,美其名曰“花宴”,事實上除了壁上價值千餘萬港幣的工筆花卉和造型、名目上的“借意”之外,一瓣花也沒有出現過。我在這里之所以要把這些所謂的“花菜式”公之於眾,無非是想藉此說明兩個問題:一,香港不錯是個“花花世界”,但是此“花” 與彼“花”並無關聯;二、港人的智商儘管在總體上表現一般,不過還沒有愚蠢到吃花的程度,當然,西蘭花和椰菜花除外。 說了半天,其實我也不太明白提倡吃花的背後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市場因素和文化心理。我只是隱隱約約地覺得,一定是有人嫌這世界上的花太多了,於是靈機一動打起了吃花的主意。當然,這些人可能也是出於對人類未來的深度擔憂,地球上包括食物在內的資源日益萎縮,人和口卻都有增無減,肉吃完了,糧食吃完了,蔬菜吃完了,到了那一天,我們拿什麼糊口呢?也是,現在試試吃花,也算是未雨綢繆,搞不好到時候連花都沒得吃呢。與這可能的暗淡前景相比,藏在口腔裡的那點可憐的“美味標準”以及靈性中的“文化心理”又算得了什麼呢?我們一向都把竹子視為“氣節”和“不俗”的象徵,可是誰又沒有將“氣節”和“不俗”大嚼於萌芽狀態呢?正是:儂今吃花人笑痴,他年吃儂知何人?

什麼花可吃,什麼花不能吃,說來說去其實更像是糊塗賬一本。我只知道餐桌上有一種花是能吃卻又萬萬不可吃的。這就是廚師用蘿蔔或水果雕刻而成的飾花。 既然用瓜果雕成,既然公然出現在我們花錢買來的那一碟菜裡,即使不吃,你又有什麼理由反對俺們吃呢?凡在中國餐館打過工的朋友都會告訴你同樣的答案:此花絕對不能吃,更不可褻玩。為了雕刻此花,廚師們很花了一番心血,而且是打算循環再用的,也就是說,當菜碟被撤下時,最好將此花毫髮無損地原物奉還,廚師們會把它浸在水里,留待下一次再讓它“水靈靈”地見客。廚師若是見到那花消失於被撤回的盤中或是出現了任何殘缺,一頓破口大罵是在所難免的,什麼鄉下人啊,沒見過世面啊,什麼餓死鬼啊,什麼沒教養啊……總而言之,區別只是用詞的惡毒程度而已。他罵誰?當然不會是樓面的同事了,正是摧花者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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