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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論扯淡》 洋人淘漿糊

論扯淡 哈里·G·法兰克福 4120 2018-03-18
孫滌/文 一位摯友2005年初來北京講學,臨別時遞給我這本小書,小小的開本,彷彿當年的袖珍版語錄,不足七十頁,至多一萬言吧,很不起眼。老友囑曰:細讀此冊,參照引申,定有收穫。 小書名(On Bullshit),是普林斯頓大學的榮休教授,哲學系前主任,著名的道德哲學家哈里·法蘭克福二十五年前撰寫的一篇講稿,前年在學生與編輯的一再敦促下,刊印成冊。怎料引起的反應是出奇得熱烈,它在年度全美非虛構類十大熱銷書榜上蟬聯了數十個星期。小書與其說是論文,不如說只是篇隨筆(essay),沒有論文的旁徵博引,幾乎沒有摘引書目,也沒有謹嚴的結構,即使作為隨筆,機智亦嫌不足。然而它遣詞造句之精當,觀念解析之精緻,又令人讚服。

我對小書愛之甚切,曾動了把它漢譯的念頭,終作罷,恐力有不逮。首先是書名的翻譯,“bullshit”一詞,殊不雅,常令人欲言還噤。英美女士故做文雅時常把“shit”發為“shute”的音。在正式的文本中,兩個兒童不宜的四字詞常被印製“s**t”和“f**k”。 “shit”或可譯為狗屎,“bull”在英語詞典裡,有“大而充胖”一層意思,與我們的吹牛皮對應,因此“bullshit”似可直譯作“糟糕的假大空”。根據法蘭克福論述的要旨,它有更深一層的含意,也更邪門,與北方話的“扯淡”相近,而以滬語中眼下的流行詞“淘漿糊”最為傳神。 法蘭克福在裡, 劈頭就是一句結論:我們的文化中,扯淡充斥著一切;他接著就坦承,雖說扯淡無處不在,卻沒有一種學說、一個理論來剖析它,甚至未曾有一篇像樣的論文來描述它,然而表示自己也無力提出一個理論模型來解析扯淡。

二十五年前的一則隨筆,直到去年在內行人的力邀之下才付梓,卻一炮而紅,頗給社會帶來了撼動。據美國暢銷書排名,擠入全美年度一百本暢銷書,排名尚在和精裝本的銷量之上,人們一定有興趣問一問,為什麼? 法蘭克福強調,謊話和扯淡的相同之處是兩者都意存欺騙和誤導,但是謊話的要害在於“假”(falsity),而扯淡的要害則是“偽”(fakery)。與其說扯淡錯在“假”不如說它錯在“偽裝”(phony)。旨在誤導他人而表達扯淡的人,不妨稱為扯淡者,目的在於誤導人們對他和他陳述的事物之間關係的認識。和撒謊者不一樣,扯淡者所陳述的可能是真實,也可能是虛假,但這不是他所關心的。換言之,他對自己陳述的是真是假完全無所謂,他所要的是聽者相信他和他陳述的事理之間的聯繫是真的。

這裡隨便舉個例子。你的一個朋友看到你女兒在學鋼琴,於是真誠地說:這個孩子天分非凡,努力之下可以成為李云迪第二。這位朋友對於鋼琴可能一竅不通,只見了你女兒一面,至於李云迪是何人,也不過在閒時讀報中略聞一二。其實,他根本也不在乎鋼琴、李云迪、你的小千金,卻能毫不遲疑告訴你他的想法,而且頗為誠摯。天才難道不是出自勤奮嗎?眼下誰又能證明,閣下的女兒不會超越李云迪呢?於是朋友內心很充實,他的確在鼓勵你女兒的琴藝飛升。起碼,他有信心期待你對這類鼓勵會欣然領受。 法蘭克福進一步論述道,扯淡者的心理負擔遠比撒謊者要輕。一個撒謊者既要撒謊,對真相或者事實應該有所了解,只是為了達到目的而反其道言之;其次,撒謊者為了得逞,需要規劃和設計,在一系列的情景中要能夠自圓其說,也因此需要不少事實來充當綠葉,扶出紅花——那個處在關鍵點的謊言。除了這類成本之外,撒謊者還得冒險:謊言被拆穿時的尷尬和責罰。因為既與真實對立,謊言就可以是被證偽的。

然而扯淡者卻沒有這種成本和風險。他不怕被證偽,因為他無意編造謊言,他甚至會調用不少常識、各種通行流行的說辭、偉人哲人的語錄、《聖經》、佛經的故事,等等,又有誰有能力、有興趣、有膽識來挑戰那些“大家都認同的真理”呢?他的表白旨在驅使你相信,他和他所陳述的是一致的。你若能夠輕信,他的目的就達到了;你如將信將疑,他則部分達到了目的,仍需努力繼續扯淡。即便你心中覺得可笑,甚至暗罵“又是一套扯淡”時也無損大雅,畢竟他沒有說謊啊。儘管他也許“淘了漿糊”,但是或多或少,大夥不都在幹糊弄的事嗎?! 法蘭克福認為,正因為扯淡者對事理的真假無所謂,而且對證實還是證偽自己所表達的內容全然不繫於心,扯淡其實離真實更遠,是追求真實的更大的頑敵。記不清是哪位前賢說過的,愛的死敵不是恨,而是冷漠。以此觀照,真的反面雖說是假,它的大敵卻是偽,偽對真橫加利用,對真假之別卻完全不在乎。

有點令人奇怪的是,教授並沒有對扯淡和扯淡者做道德上的譴責。他僅僅簡要地引用聖奧古斯丁在《說謊》一文,給扯淡做了歸類。聖奧古斯丁把謊言分為八類,認為除了其中的一類以撒謊本身為樂,所謂純粹的謊話和撒謊者,餘下的七類都屬於被動性的,都要通過形形色色的誤導來達到為騙而騙之外的目的。 的精彩段落出現在結尾的幾頁。法蘭克福指出,扯淡充斥我們的社會,人們越來越習以為常,除了聖奧古斯丁在十二世紀提出的古典理由之外,民主社會和市場經濟裡的種種扭曲也推助了扯淡的膨脹,特別是在政治、道德和宗教等分配權益的關鍵領域,在那裡既難以有真偽的判別,而追求真偽判別又有風險和麻煩。靠扯淡來搪塞、敷衍、扭曲、誤導遂成為權宜之計,更有蔚為主流的趨勢。美國在民主和市場的運作方面都相當成熟發達,然而各種所謂“政治上正確”(politically correct) 的說辭,以人權和公義的名目、以消除差別待遇和糾正種族歧視的理由、以發展和效率的理由、以反恐清剿邪惡的名義、以秉承上帝意旨替天行道的行為……往往不過是扯淡者的各種變奏,讓自己渾身充滿使命感,使別人相信他們在主持公道、倡導進步,是應和天意、崇尚真理的。對於扯淡的橫行流布,美國人民日趨厭煩,日漸憤懣,日益感到無奈和無力,就像受到帶著棉手套的拳頭悶擊,嘴裡卻被塞進棉球無從呻吟。因此,二十五年前的一篇舊稿,刊發之後竟也讓窩火的美國大眾小小地透了一口窩囊氣。

法蘭克福對扯淡的批評,涉及了一個意義深遠的課題,也引起了許多有識之士的共鳴。由著名政論家和傳媒人南方朔先生親自翻譯的中譯本新近在台灣出版。在他和多位賢達的薦書評語裡指明,台灣的民眾,無論政客選民,受扯淡之毒以及用扯淡害人都極為猖烈,人民極有必要來正視和糾正這種極有危害的趨向。 “扯淡”充斥美國,引起了嚴重的不滿,它在我國的狀況又如何?曾有一段歷史時期,國人的話語權被牢牢地綁定在意識形態的堅硬板塊上,對錯的準則極為生硬,唯我獨尊的判定又極為僵硬。直到這些板塊發生劇烈碰撞,在地震般暈眩過後,人們猛然省悟,相撞的板塊中至少有一塊,更多的時候是數塊,都不過在扯淡而已。然而,取而代之的卻未必是對真理的認同和追求的執著努力,人們今天所必鬚麵對的是改頭換面的扯淡,漿糊越淘也越顯得柔性,越訴諸於人性,也更富於自由選擇的迷象。

在小書的啟發下,人們對扯淡至少能多了一層審視:假如有人在推介如何瘦身、如何壯陽,無論他是否確知方法能否奏效,目的是要你掏錢出來購買;假如有人在談論股、經、房、市、民生國計時充滿著為民請命的義憤,目的不過是要你相信他是個專家,然後開始兜售自己的私貨;假如有人宣稱他堅信西風壓倒東風或者主張東風壓倒西風(套用王熙鳳的話),而又不願意招致是否在弄潮使舵的猜疑,那麼你盡可以面帶微笑表示領受,就像笑納對你女兒日後將超越李云迪的鼓勵那般,不過暗中還應多思忖,這算不算扯淡? 那麼我們,作為社會各行各業的成員,能否避免扯淡?從書裡得知,這幾乎是不可能的。由於人性的易變、取巧、投機,即便我們真誠相信“我能”,也不很靠得住。那麼該怎麼做呢?教授迴避掉了,他確有難處,就像魯迅先生的塾師。魯迅在他的名篇《世故三昧》裡討教他在私塾的老師,如何能夠說話既誠實又不扯淡, 老夫子可被問住了,只能“嘿嘿嘿……”

筆者自己的一個經歷也許有助於理解扯淡。我已故的母親非常令我敬重,她對我無限的母愛是我能夠踏實地蹈踐人生之路的主要支柱。媽媽又是一個優秀的中學化學教師,她八十壽慶時,有近百名學生從各地趕來祝賀。當看到那些六七十歲已經有孫兒孫女的學生們聚資分幾批籌辦宴會,推出碩大蛋糕向她道賀的時候,人們一定錯不了,母親做了不少善事義舉。要知道,這種師生的情誼要熬得過三反五反、反右鬥爭、文革清洗和市態炎涼的種種劫難呵。記得在二十世紀的五十、六十、七十年代,母親在每個學期開始和結束時必須寫思想小結,也曾要我幫助謄寫,她的報告開頭總有些套話。當時我還幼稚,認為相當無聊。及長,才逐漸明白,這些典型的扯淡是用來展示她要求進步的立場、她接受知識分子改造、她忠誠教育事業,等等。無論母親在內心怎麼想,扯淡都是必須的:藉此她得到了一些空間,去做她在做和想做的事情,那些學生們一生都在感念鮑老師的事情。

法蘭克福教授閱世極深,自然明白扯淡在人類社會的弊端是淪肌浹髓難以杜絕的道理。上文述及的扯淡的兩類根源:一、為了潤滑人際關係,尤其是充滿了鄉愿的人們的交往,就像朋友稱讚你女兒將要成為李云迪第二之類。即西人所謂的“無傷大雅的謊話”(white lie);二、為了應付權勢者的箝制和強行灌輸而不得不曲意為之的。但它們都不足以說明扯淡何以能在當今社會大行其道。扯淡在現代社會裡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是市場。在種種“市場暴力”(例如時尚)的強大壓力之下,人們越來越習慣於用扯淡來敷衍、蒙混、媚俗,甚至在一些出入重大、必須明辨真假的題目上都是便宜行事。法蘭克福對於這類“後現代主義弊端”的批駁並沒有在中進行,而是在他另一本小冊子《論真實》(On Truth)裡展開抨擊的。他痛切地指陳:後現代主義式的思維認為真偽並無客觀基礎,而以為所謂真假的差異不過是感知層面的不同(perceived variation)而已的謬誤,導致“責任推諉”的虛無,對於現代社會的危害是既深且巨。

在現代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供應鏈的環節越來越多,對協同的要求尤其是各個環節的信息真偽的依存度越來越大。一言以蔽之,對社會合作的誠信的要求也是越來越高。所以扯淡導致的蒙混、敷衍、推諉,對風險、責任、法規的扭曲,及其產生的假藥、假工程、假商品、偽合約、偽學術、偽承諾所造成的危害也越可怕。因此,我們不得不認為,法蘭克福教授對扯淡的惡質比“真實的謊言”更要不得的判斷,是極有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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