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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宋人話本八種》序

胡適書話 曹伯言 8011 2018-03-18
《宋人話本八種》序 -------------------------------------------------------------------------------- 錢曾的《也是園書目》的戲曲部有《宋人詞話》十二種,其目為: 燈花婆婆風吹轎兒 馮玉梅團圓種瓜張老 錯斬崔寧簡帖和尚 紫羅蓋頭小亭兒 李煥生五陣雨女報冤 西湖三塔小金錢 這十二種書很少人見過,見過的人也瞧不起這種書,故《也是園》以後竟不見於記載了。 王國維先生作《戲曲考原》初稿(載《國粹週報》第五十期,與《晨風閣叢書》內的定本不同),提及這十二種書,他說:……其書雖不存,然雲“詞”,則有曲;雲“話”,則有白。其題目或似套數,或似雜劇。

要之,必與董解元弦索《西廂》相似。 後來王先生修改舊稿,分出一部分作為《曲錄》(《晨風閣》本),也引這十二種詞話,他有跋云:右十二種,錢曾《也是園書目》編入戲曲部,題曰“宋人詞話”。遵王(錢曾)藏曲甚富,其言當有所據。且其題目與元劇體例不同,而大似宋人官本雜劇段數,及陶宗儀《輟耕錄》所載金人院本名目,則其為南宋人作無疑矣。 (《曲錄》一) 民國十年(1921),我作《水滸傳後考》,因為百二十回本有一條發凡雲: 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既不可複見。 所以,我疑心王國維先生的假設有錯誤。我說:《燈花婆婆》既是古本《水滸》的“致語”,大概未必有“曲”。錢曾把這些作品歸在“宋人詞話”。 “宋人”一層自然是錯的了,“詞話”的詞字大概是平話一類的書詞,未必是曲。

故我以為這十二種詞話大概多是說書的引子,與詞曲無關。後來明朝的小說,如,每篇正文之前往往用一件別的事作一個引子,大概這種散文的引子又是那《燈花婆婆》一類的致語的進化了。 (《胡適文存》初排本卷三) 我這段話也有得有失:(1)我不認這些詞話為宋人作品,我錯了;(2)我說“詞話”的詞字大概是平話一類的書詞,這是對的;(3)我又以為這些詞話多是說書的引子,我又錯了。 ——當日我說這番話,也只是一種假設,全待後來的證據。但證據不久也就出來了。 第一是《燈花婆婆》的發現。民國十二年二月,我尋得龍子猶(即馮猶龍的假名)改本的《平妖傳》,卷首的引子即是“燈花婆婆”的故事。我恍然大悟,百二十回本的發凡所說“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乃是一時記憶的錯誤。 “燈花婆婆”的故事曾作《平妖傳》的致語,而楊定見誤記為古本的致語。相傳《平妖傳》也是羅貫中作的,故楊氏有此誤記。 (謝無量先生在他的《平民文學之兩大文豪》裡也提及這篇引子,但謝先生的結論是錯誤的。)而後來周亮工《書影》說的“故老傳聞,羅氏一百回各以妖異語冠其首”,又是根據楊氏百二十回發凡之說,因一誤而再誤。多年的疑團到此方才得著解決。

用作《平妖傳》的引子的,不是《燈花婆婆》的全文,只是一個大要。 全文既不可得見,這個節本的故事也值得保存,故我把它抄在這篇序的後面,作個附錄。 最重要的證據是《京本通俗小說》的出現。此事是繆荃孫先生(江東老蟫)的大功,在中國文學史上要算一件大事。 民國十一年的舊曆元宵,我在北京火神廟買得《煙畫東堂小品》,始見其中的《京本通俗小說》七種。其中《錯斬崔寧》與《馮玉梅團圓》兩種,見於《也是園書目》。原刻有江東老蟫乙卯(民國四年)的短跋,其中記發 見此書的緣起雲: 餘避難滬上,索居無俚,聞親串中有舊鈔本書,類乎平話,假而得之。雜庋於《天雨花》、《鳳雙飛》之中,搜得四冊,破爛磨滅,的是影元人寫本。首行“京本通俗小說第幾卷”。通體皆減筆小寫,閱之令人失笑。三冊尚有錢遵王圖書,蓋即“也是園”中舊物。 《錯斬崔寧》,《馮玉梅團圓》二回見於書目。 ……

尚有《定州三怪》一回,破碎太甚;《金主亮荒淫》兩卷,過於穢褻,未敢傳摹。 與《也是園》有合有不合,亦不知其故。 後來《金虜海陵王荒淫》也被葉德輝先生刻出來了。故先後所出,共有八種,其原有捲第如下: 第十卷碾玉觀音 第十一卷菩薩蠻 第十二卷西山一窟鬼 第十三卷志誠張主管 第十四卷拗相公 第十五卷錯斬崔寧 第十六卷馮玉梅團圓 第二十一卷金虜海陵王荒淫 看這卷第,我們可以想見當時這種小說的數量之多,但其餘的都不可見了。 江東老蟫的跋裡說“三冊尚有錢遵王圖書”。刻本只有《菩薩蠻》一篇卷首有“虞山錢曾遵王藏書”圖章。 《菩薩蠻》一篇也不見於《也是園書目》,可見這幾篇都是錢曾所藏,編書目時只有十二種,故其餘不見於書目。

我們看了這幾種小說,可以知道這些都是南宋的平話。 《馮玉梅》篇說“我宋建炎年間”;《錯斬崔寧》篇說“我朝元豐年間”;《菩薩蠻》篇說“大宋紹興年間”;《拗相公》篇說“先朝一個宰相”,又說“我宋元氣都為熙寧變法所壞”;這些都可證明這些小說產生的時代是在南宋。 《菩薩蠻》篇與《馮玉梅》篇都稱“高宗”,高宗死在一一八七年,已在十二世紀之末了,故知這些小說的年代在十三世紀。 《海陵王荒淫》也可考見年代。金主亮(後追廢為海陵王)死於一一六○年,但書中提及金世宗的諡法,又說“世宗在位二十九年”;世宗死於一一八九年,在宋高宗之後二年。又書中說:我朝端平皇帝破滅金國,直取三京。軍士回杭,帶得虜中書籍不少。

端平是宋理宗的年號(1234—1236);其時宋人與蒙古約好了,同出兵伐金,遂滅金國。但四十年後,蒙古大舉南侵,南宋也遂亡了。此書之作在端平以後,已近十三世紀的中葉了。 但《海陵王荒淫》一篇中有一句話,初讀時,頗使我懷疑此書的年代。 書中貴哥說: 除了西洋國出的走盤珠,緬甸國出的緬鈴,只有人才是活寶。 這句話太像明朝人的口氣,使我很生疑心。緬甸不見於《宋史》外國諸傳,但這卻不能證明當時中國民間同緬甸沒有往來的商業貿易。 《元史》卷二百 十說: 世祖至元八年(1271)大理、鄯闡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遣奇塔特托音等使緬,招諭其王內附。 其時宋朝尚未滅亡。這可見十三世紀的中國人同緬甸應該可以有交通關係。

又《明史》卷三一五說: 宋寧宗時(1195—1224),緬甸、波斯等國進白象。緬甸通中國自此始。 此事不見於《宋史·寧宗本紀》。 《寧宗本紀》記開禧元年(1205)有真裡富國貢瑞象。但《宋史》卷四八九記此事在慶元六年(1200)。真裡富在真臘的西南,不知即是緬甸否。 《宋史》記外國事,詳於北宋,而略於南宋,故南宋一代同外國的交通多不可考了。若《明史》所記緬甸通中國的話是有根據的,那末,十三世紀中葉以後的小說提及緬甸,並不足奇怪。 又元世祖招諭緬甸之年(1271),即是意大利人馬可·波羅(Marco Polo) 東遊之年。中國與“西洋”的交通正開始。不過當時所謂“西洋國”並不很“西”罷了。大概貴哥口中的“西洋”,不過是印度洋上的國家。

故我們可以不必懷疑這些小說的年代。這些小說的內部證據可以使我們推定它們產生的年代約在南宋末年,當十三世紀中期,或中期以後。其中也許有稍早的,但至早的不得在宋高宗崩年之前,最晚的也許遠在蒙古滅金(1234)以後。 這些小說都是南宋時代說話人的話本,這大概是無疑的了。 (參看魯迅《小說史略》第十二篇)據灌園耐得翁的《都城紀勝》和吳自牧的《夢粱錄》等書所記,南宋時代的說話人有四大派,各有話本:(1)小說。 (2)講史。 (3)傀儡。 “其話本或如雜劇,或如崖詞,大抵多虛少實。” (4)影戲。 “其話本與講史書者頗同,大抵真假相半。”(以上說“四家說話人”,與王國維先生和魯迅先生所分“四家”都不同。我另有專篇論這個問題)

大概“小說”一門包括最多,有下列的各種子目:(a)煙粉靈怪傳奇。 (b)說公案。 “皆有搏刀趕棒及發跡變態之事。” (c)說鐵騎兒。 “謂士馬金鼓之事。” (d)說經。 “謂演說佛書。” (e)說參請。 “謂賓主參禪悟道等事。” 我們現有的這八種話本,大概是小說和講史兩家的話本。 《海陵王》和《拗相公》都該屬於“講史”一類。 《馮玉梅》一卷介於“說公案”和“鐵騎兒”之間。 《碾玉觀音》、《西山一窟鬼》、《志誠張主管》(和附錄的《燈花婆婆》),都是“靈怪傳奇”。 《錯斬崔寧》一卷是“公案”的一種,開後來許多偵探小說式的“公案”(《包公案》、《施公案》之類)的先路。 崔寧冤枉被殺,起於十五貫錢,後來“十五貫”也成了偵探小說的一個“母題”,如崑曲中有況太守的《十五貫》,便是一例。 《菩薩蠻》一卷雖不純粹是“說經”,卻是很進步的“演說佛書”的小說。 “說經”的初期只是用俗話來講經,例如敦煌殘卷中的《法華》俗文之類。後來稍進步了,便專趨重佛經裡一些最有小說趣味的幾件大故事,例如敦煌殘卷中的《八相成道記》,《目連》故事,《維摩詰》變文等。到了更進步的時期,便離開了佛書,直用俗世故事來演說佛教的義旨,《菩薩蠻》便是一例。

這幾篇小說又可以使我們想見當時“說話人”的神氣,和說話的情形。 陸放翁有“小舟游近村”的詩云:斜陽古柳趙家莊,負鼓盲翁正作場。 身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說蔡中郎。 這是鄉村的說話人。京城裡的說話人便闊的多了。他們有“書會”,有“雄辯社”(均見周密的《武林舊事》)。至少他們有個固定的說書場。他們自稱為“說話的”(見《菩薩蠻》)。他們說一個故事,前面總有個引子,這個引子叫做“得勝頭回”。本書《錯斬崔寧》一卷說:這回書單說一個官人只因酒後一時戲笑之言,遂至殺身破家,陷了幾條性命。且先引下一個故事來,權做個“得勝頭回”。 魯迅先生說這種話本的體制: 什九先以閒話或他事,後乃綴合,以入正文。 ……大抵詩詞之外,亦用故實,或取相類,或取不同,而多為時事。取不同者由反入正;取相類者較有淺深,忽而相牽,轉入本事。故敘述方始,而主意已明。 ……凡其上半,謂之“得勝頭回”。頭回猶云前回;聽說話者多軍民,故冠以吉語曰得勝。 魯迅先生說引子的作用,最明白了;但他解釋“得勝頭回”,似不無可以討論之處。 《得勝令》乃是曲調之名。本來說書人開講之前,聽眾未到齊,必須打鼓開場,《得勝令》當是常用的鼓詞,《得勝令》又名《得勝回頭》,轉為《得勝頭回》。後來說書人開講時,往往因聽眾未齊,須慢慢地說到正文,故或用詩詞,或用故事,也“權做個得勝頭回”。 《碾玉觀音》用詩詞作引子,《西山一窟鬼》連用十五首詞作引子,但《錯斬崔寧》使用魏進士的故事作引子,《馮玉梅》便用徐信夫妻團圓的故事作引子,這都是開場的“得勝頭回”。 這個方法——用一個相同或相反的故事來引入一個要說的故事——後來差不多成了小說的公式。短篇的小說如、《醉醒石》等都常常保存這種方式。長篇的小說也往往有這樣的引子。 《平妖傳》的前面有《燈花婆婆》的一段;的前面有《洪太尉誤走妖魔》的一段。 《醒世姻緣》更怪了,先敘晁家的長故事,引入狄家的故事,而引入正文之後,晁家的故事依舊繼續說完。後來清朝學者創作的小說如,如,如,如,各有一篇引子。有時候,這種引子又叫做“楔子”,但這個名稱是不妥當的。元人的雜劇裡,往往在兩折之間插入一段,叫做“楔子”,像木楔子似的。元曲的“楔子”沒有放在篇首的。在篇首如何可用“楔”呢? 不但這個引子的體裁可以指示中國小說演變的痕跡,還有別的證據可以使我們明白“章回小說”是出於這種話本的。本書《西山一窟鬼》的引子說:自家今日也說一個士人,因來行在臨安府取選,變做十數回蹊蹺作怪的小說。 《西山一窟鬼》全篇不過六千字,那有“十數回”呢?大概當時說話的人隨時添枝添葉,把一個故事拉的很長,分做幾回說完,也有分做十數回的。 《西山一窟鬼》本是一片鬼話,添幾個鬼也不嫌多,減掉幾個也不算短,故可以拉長做“十數回”說完。但寫成話本時,許多添的枝節都被刪節了,故只剩得六千字了。 一“回”不是一章,只是一“次”,如明人小詩“高樓明月笙歌夜,此是人生第幾回”的“回”字。說書的人說到了一個最緊要的關頭,——一個好漢綁上了殺場,午時三刻到了,劊子手舉起刀來正要砍下;或者一個美貌佳人落在強暴之手,聳身正要跳下萬丈懸崖,——在這種時刻,聽的人聚精會神,瞪著眼發急,——在這個時候,那說書先生忽然敲著鼓,“鏜,鏜,鏜”,他站起來,念兩句收場詩,拱拱手說,“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他說了這句話,收了鼓,收了攤,搖頭去了。這便叫做“一回書”。 本書的《碾玉觀音》分上下兩回,上回之末說崔寧和秀秀逃到潭州同住,這一天崔寧到湘潭縣官宅里承攬了玉作生活,迴路歸家,正行間,只見一個漢子,頭上帶個竹絲笠兒,……挑著一個高肩擔兒,正面來,把崔寧看了一看。崔寧卻不見這漢面貌,這個人卻見崔寧,從後大踏步尾著崔寧來。正是:誰家稚子鳴榔板,驚起鴛鴦兩處飛! 這正是全書的吃緊關頭,但說話人說到這裡,念了兩句收場詩,忽然停止了。 “第一回”便完了。下回說話人卻遠遠地從劉兩府的一首詞說起,慢慢說到崔寧的東人郡王派了郭排軍送錢與劉兩府,路上遇著崔寧。這種分段法,和後來的小說分“回”完全相同。如第八回之末寫林沖被綁在樹上,薛霸便提起水火棒來,望著林沖腦袋上劈將來。可憐豪傑束手就死!正是:萬里黃泉無旅店,三魂今夜落誰家? 畢竟林沖性命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又如第三十回之末寫武松和庵里那個先生相鬥,兩個鬥到十數合,只聽得山嶺旁邊一聲響亮,兩個里倒了一個。但見:寒光影里人頭落,殺氣叢中血雨噴。 畢竟兩個里廝殺倒了一個的是誰,且聽下回分解。 我們拿這兩條例子來比《碾玉觀音》的分段之處,很可以看出“章回小說”是從這些短篇話本里演變出來的了。 我有一天問汪原放先生道:“你看這幾篇小說之中,那一篇作得最好?” 原放說:“我看《拗相公》一篇最好。作者要罵王荊公的新法,要寫一位“拗相公”,便捏造出一個故事來,處處寫新法害民,處處寫出一種天怒人怨的空氣,同時處處寫一個執拗的王荊公,總算能達到作者的目的了,所以我說這篇最好。” 原放的話頗有見地。這八種之中,《拗相公》一篇必是智識階級中人所作,章法很有條理,內容正代表元祐黨人的後輩的見解,但作者又很有點剪裁的能力,單寫王安石罷相南歸時途中親身經歷的事,使讀者深深地感覺一種天怒人怨的空氣。 《宣和遺事》裡也有罵王安石的一大段,但毫無文學意味,比起這篇來,真是天懸地隔了。我們在今日也許要替王安石打抱不平,為他辯護,但我們終不能否認南宋時代有這種反對他的輿論,也終不能否認這篇《拗相公》有點文學的趣味。罵人罵的巧妙,便成一種藝術。此篇中寫王安石踏月而行,在一個老嫗的茅屋內借宿。第二天——將次天明,老嫗起身,蓬著頭,同一赤腳蠢婢,趕二豬出門外。婢攜糠秕,老嫗取水,用木杓攪於木盆之中,口中呼“羅,羅,羅,拗相公來”!二豬聞呼,就盆吃食。婢又呼雞,“喌,喌,喌,王安石來”!群雞俱至。 江居和眾人看見,無不驚訝。荊公心愈不樂,因問老嫗道:“老人家何為呼雞豕之名如此?” 老嫗道:“官人難道不知王安石即當今之宰相?拗相公是他的諢名。自王安石做了相公,立新法以擾民,老妾二十年孀婦,子媳俱無,止與一婢同處,婦女二口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錢。錢既出了,差役如故。老妾以桑麻為業,蠶未成眠,便預借絲錢用了;麻未上機,又藉布錢用了。桑麻失利,只得畜豬養雞,等候吏胥裡保來徵役錢,或準與他,或烹來款待他,自家不曾嚐一塊肉。故此民間怨恨新法入於骨髓,畜養雞豕都呼為拗相公:今世沒奈何他,後世得他變為異類,烹而食之,以快胸中之恨耳。” 荊公暗暗垂淚,不敢開言。 …… 這個老嫗的政論固然是當日士大夫的議論,不見得一定代表民間的輿論,卻也未必完全出於捏造。王荊公在幾年之中施行了許多新法,用意也許都很好,但奉行的人未必都是好人:大臣可信,而小官未必可靠;縣官也許有好人,而吏胥裡保未必不擾民敲詐。在一個中古時代,想用乾涉主義來治理一個大帝國,其中必不免有許多小百姓受很大的苦痛。干涉的精神也許很好,但國家用的人未必都配干涉。不配干涉而偏要干涉,百姓自然吃苦了。故王安石的敢做敢為,自然可以欽敬;但當日一班正人君子的反對新法,也未必完全沒有事實上的根據。 《拗相公》一篇裡有許多誹謗王荊公的故事,都是南宋初年的元祐後輩捏造出來的,讀者不可深信。如蘇老泉的《辨姦論》全是後人的偽作,曾經李紱和蔡上翔證實了。又如荊公恍惚見兒子王雱在陰司受罪,如邵雍天津橋上聞杜宇而歎,如“誤吞魚餌”的故事,都是偽造的話。讀者若有興趣,當參考李紱的《穆堂初稿》(卷四十六),蔡上翔的《王荊公年譜》,(此書原本不易得,有楊希閔刻《九家年譜》中的節本)及梁啟超的《王荊公》。 以小說的結構看來,《拗相公》一篇固然很好,但此篇只是一種巧妙的政治宣傳品,其實算不得“通俗小說”。從文學的觀點上看來,《錯斬崔寧》一篇要算八篇中的第一佳作。這一篇是純粹說故事的小說,並且說的很細膩,很有趣味,使人一氣讀下去,不肯放手;其中也沒有一點神鬼迷信的不自然的穿插,全靠故事的本身一氣貫注到底。其中關係全篇佈局的一段,寫的最好,記敘和對話都好:劉官人馱了錢一步一步挨到家中敲門,已是點燈時分。小娘子二姐獨自在家,沒一些事做,守得天黑,閉了門在燈下打瞌睡。劉官人打門,他那里便聽見?敲了半晌,方才知覺,答應一聲:“來了!”起身開了門。 劉官人進去,到了房中,二姐替劉官人接了錢,放在桌上,便問:“官人何處挪移這項錢來?卻是甚用?”那劉官人一來有了幾分酒;二來怪他開得門遲了;且戲言嚇他一嚇,便道:“說出來,又恐你見怪;不說時,又須通你得知。只是我一時無奈,沒計可施,只得把你典與一個客人。又因捨不得你,只典得十五貫錢。若是我有些好處,加利贖你回來;若是照前這般不順溜,只索罷了!” 那小娘子聽了,欲待不信,又見十五貫錢堆在面前;欲待信來,他平白與我沒半句言語,大娘子又過得好,怎麼便下得這等狠心辣手?疑狐不決,只得再問道:“雖然如此,也須通知我爹娘一聲。”劉官人道:“若是通知你爹娘,此事斷然不成。你明日且到了人家,我慢慢央人與你爹娘說通,他也須怪我不得。” 小娘子又問:“官人今日在何處吃酒來?”劉官人道:“便是把你典與人,寫了文書,吃他的酒才來的。” 小娘子又問:“大姐姐如何不來?”劉官人道:“他因不忍見你分離,待得你明日出了門才來。這也是我沒計奈何,一言為定。”說罷,暗地忍不住笑;不脫衣裳,睡在床上,不覺睡去了。那小娘子好生擺脫不下:“不知他賣我與甚色樣人家?我須先去爹娘家裡說知。就是他明日有人來要我,尋道我家,也須有個下落。”沉吟了一會,卻把這十五貫錢一垛兒堆在劉官人腳後邊。趁他酒醉,輕輕的收拾了隨身衣服,款款的開了門出去,拽上了門,卻去左邊的一個相熟的鄰舍,叫做朱三老兒家裡,與朱三媽借宿了一夜,說道:“丈夫今日無端賣我,我須先去與爹娘說知。煩你明日對他說一聲,既有了主顧,可同我丈夫到爹娘家中來討個分曉,也須有個下落。”那鄰舍道:“小娘子說得有理。你只顧自去,我便與劉官人說知就理。”過了一宵,小娘子作別去了。 這樣細膩的描寫,漂亮的對話,便是白話散文文學正式成立的紀元。可以比上這一段的,還有《西山一窟鬼》中王婆說媒的一段,同《海陵王荒淫》中貴哥、定哥說風情的一大段。這三大段都代表那發達到了很高的地步的白話散文;《五代史平話》裡,《宣和遺事》裡,《唐三藏取經》裡,都沒有這樣發達完全的白話散文。 我從前曾很懷疑宋元兩代的白話文學發達的程度。在我的《水滸傳考證》裡,我曾說:元朝文學家的文學技術程度很幼稚,決不能產生我們現有的。 我又說:我從前也看錯了元人的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的位置。近年我研究元代的文學,才知道元人的文學程度實在很幼稚,才知道元代只是白話文學的草創時代,決不是白話文學的成人時代。 (《胡適文存》初排本卷三) 我在那時這樣懷疑元代的白話文學,自然更懷疑宋代的白話文學了。 但我現在看了這幾種南宋話本,不能不承認南宋晚年(十三世紀)的說話人已能用很發達的白話來做小說。他們的思想也許很幼稚(如《西山一窟鬼》),見解也許很錯誤(如《拗相公》),材料也許很雜亂(如《海陵王荒淫》,如《宣和遺事》),但他們的工具——活的語言——卻已用熟了,活文學的基礎已打好了,偉大的小說快產生了。 一九二八年九月十日夜 《胡適文存三集》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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