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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陶弘景的《真治》考

說儒 胡适 10538 2018-03-18
這是我對《道藏》的第一次嘗試,敬獻給察等民先生六十五歲生日紀念論文集。 一九三三·四,十 《陶弘景的鎮法》分七篇,共二十卷: 運題象第一,分四卷,記楊義和許多“真靈”會遇的故事。 甄命授第二,分四卷,記眾“真靈”的訓戒,“詮導行學,誠厲懲急”。 協昌期第三,分二卷,記眾真所說“修行條領,服御製度”。 稽神樞第四,分四卷,記道教的地理,“區貫山水,宣敘洞宅”。 闡幽做第五,分二卷,“並鬼神宮府官司氏族,明形識不滅,善惡無遺”。 握真輔第六,分二卷,“此卷是三君(楊義,許誼,許翱)在世自所記錄,及書疏往來,非《真法》之例”。 翼真檢第七,分二卷,為“《真法·敘錄》也,“非《真浩》之例”。

這二十卷中,“其十六卷是真人所治,四卷是在世記述”。七篇之題目是陶弘景“仰范緯候,取其義類,以三言為題”。 在《敘錄》裡,陶弘景說: 《真話》者,真人口授之語也,猶如佛經皆言佛說。而顧玄乎謂為“真跡”,當言真人之手書跡也,亦可言真人之所行事蹟也。若以手書為言,真人不得為隸字。若以事蹟為目,則此跡不在真人爾,且書此之時未得稱“真”。既於義無旨,故不宜為號。 此段不但說明書名的意義, 並且使我們知道此書舊有顧玄乎的本子, 原題為《真跡》。 《真治》之書名乃是陶弘景改作此書後新題的。顧玄平即是顧歡(《南史》七五,顧歡一字玄平,死時約當四八五年)(適按:永明元年,世祖徵顧歡為太學博士,不就。四八五為永明三年,或稍早。他死在永明前期,則無可疑。他墓上木造理,地方官圖表上,世祖尚存),是一個有大名的道士,隱居於劉天台山,晚節服食,不與人通。每旦出戶,山鳥集其掌取食。事黃老道,解陰陽書,為術數多效驗。 (《南齊書》五四)

顧歡曾著《夷夏論》,很偏袒道教,他說: 佛道齊乎達化,而有夷夏之別。 ·,…·理之可貴者,道也;事之可賤者,俗也。舍華效夷,義將安取?若以道耶?道圖符合矣。若以俗耶?俗則大乖矣。 他答袁集的駁論,曾說: 佛道實貴,故成業可遵。戎俗實踐,故言貌可棄。 這都是有意的排斥佛教裡的外國成分;這種思想最可代表當日的道教運動的思想背景。道教運動的意義只是要造出一個國貨的道教來抵制那外來的佛教,要充分採納佛教的“道”,而充分排斥佛教裡的“戎俗”。 《顧歡傳》中說他講《老子阿以提精勝,又教人恭敬《孝經》,可以治邪病(《南史》七五)。據陶弘景的記載,顧歡曾抄寫道教經典,又到處訪求道經。他答袁菜論中極力誇道教的偉大:

神仙是大化之總稱,非窮妙之至名。至名無名,其有名者二十七品:仙交成真,真變成神,或謂之聖,各有九品。品極列入空寂,無為無名。指南文》七五,《南齊書》五四。 ) 他編纂的《真跡》,即是記一些他真降授楊義的事蹟。 陶弘景的侄兒陶期也說: 《真語》一秩七卷,並是晉興寧中眾真降授楊許手書遺跡。顧居士已模,多有漏謬,更詮次敘注之爾。 (《華陽隱居本起錄》) 這是陶弘景生時所記,也與本書《敘錄》互相印證。在《敘錄》中,我們還可以考見顧歡《真跡》的大致體例。如雲: 按眾真辭旨皆有義趣,或詩或戒,互相酬配。而顧所撰《真跡》,枝分類別,各為部卷,致語用乖越,不復可領。今並還依本事介日月紙墨相承貫者,以為詮次。

又如雲: 按此書所起,以真降為先,然後眾事繼述。真降之顯在平九華(九華是書中下嫁楊義的紫清上官九華真妃,姓安,故書中又稱安妃)。而顧撰最致末卷。 又如雲: 先生(書中稱“先生”者為許邁,小名映,後改名玄,字遠遊,王素之的朋友,《晉書》八十有傳)事蹟未近“真”階,尚不宜頓在此部。而顧選載王右軍父子書傳(王盛之作許邁傳, 事見於《晉書》八十。傳文似即《雲發七箴》)-O六所收之《許邁傳》,其文甚佳,不似平常道士追記之作),並於事為非。又以安記(即安妃下降事)第一,省除許傳,別充外書神仙之例。惟先生成後與弟書一篇(此書載於《雲复七箴》一OA許ff傳》之末)留在下卷。 (現在《真浩握真輔》卷二,今本頗多割裂,當用《七簽》本校之。)

我們看這幾條,可見陶弘景改動顧歡的《真跡》的情形。 《敘錄》又說: 又接起居《寶神權擁堂》夢祝述敘諸法,十有餘條,乃多是抄經,而無正首尾,猶如日芒月象玄白服霧之屬。而顧獨不撰用,致命遺逸。今並詮錄,各從其例。 此處所指《寶神經》中起居咪,及《明堂玄真上經》祝法,現均收在《真話》第三篇中。依上條所記, 這一篇中的材料大概全是顧本所無,是陶弘景加入的。 《敘錄》又說: 鄧真語》凡有紫書大學者,皆隱居(陶弘景自稱“華陽隱居”)別抄取三君手書經中雜事各相配類,共為證明。諸經即非聊爾可見,便於例致隔。令同出在此,則易得尋究。 這又是他增添的部分,分量當不少。現在原書的“紫書大字”都一律變成了墨書,也就無從辨別了。又第六篇中的材料,一部分是顧本所有,一部分是陶氏所添,這也是《敘錄》中承認的。

這樣看來,陶本《真法》雖是源出於顧本《真跡》,已有了很大的改動,又有很多部分是陶弘票增添的。 《真法》所記眾真靈降授的話,據陶弘景說都是楊素所記;其中有口授許長史(許誼,又名穆)及許攝(許翱,小名玉斧)的話,都是楊差轉達的。據《真治》本卷所附《真冑世譜》。 許溫死於晉孝武寧康元年(三七三)。 許礎死時年三十,約當太和五年(三七o)。 標差死年不可考,所記眾真降授之年為哀帝興寧三年(三六五)。 這都是四世紀的人物。顧歡死於五世紀晚期,已在他們之後一百多年了。陶弘景與顧歡先後同時(適按,顧歡死在齊世祖(武帝)永明中,約在四八五,即永明三年),而年輩更晚;他生於宋孝建三年(四五六)。死於梁武帝大同二年(五三六)。他的侄兒陶翊做他的《本起錄》,是一部同時人的傳記,其中有這樣的記載:

先生以甲子乙丑丙寅(四八四——四八六)三年之中,就與世館主東陽別、遊獄(死於四八九)諮禀道家符日經法。雖相承皆是真本,而經歷模寫,意所未愜者,於是更博訪遠近以正之。 這是道教中的“求經”事業。 成辰年(四'八)始往茅山,便得楊許手書真跡,欣然感激。至庚平年(四九O) 又啟假東行浙越,處處尋求靈異。至會稽大洪山謁居士婁慧明(賈嵩《陶隱居內傳》及《真治·敘錄》皆作樓惠明),又到餘姚太平山竭居士杜京產,又到始寧晁山(《真借》作昭山)謁法師(《內傳》不知此是女子,誤作“沙門”)鐘義山,又到始豐天台山謁諸僧標(《真治》作朱,此似誤作諸),及諸處宿舊道士,並得真人遺跡十餘卷。 《本起錄》所記經本來源,皆與《真浩·敘錄》相印證。

當時“求經”的運動起於什麼動機呢?原來東晉晚期,有兩大組道教新經典出現於江左,其~組為葛洪的後人葛巢甫所傳出的《靈寶經》,《真話·敘錄》中所謂“葛巢甫造構《靈寶人風教大行”是也。另一組為楊泰與許家父子祖孫所傳出的《上清大洞真經》以及附屬的符錄圖經等。楊親自稱是南嶽魏夫人下降親授與他的,他用隸字寫出,傳與二許,更由許翔的兒子許黃民(極錄》中稱“許丞”)傳授下去。後來又有一個王靈期, 傳得許黃民的抄本道經,放手改削增飾,傳寫於世, “流布京師及江東數郡,略無人不有”。宋齊之間,經典大出,人人說是楊許所傳真本。顧次與陶弘景也都是寫經造經之人,他們要尊崇他們自己所傳的經典,所以都要造作一部傳經故事的書。顧氏的《真跡》就是這樣的一部書,陶氏的《真浩》也是這樣的一部書。

顧歡是家齊兩朝的一位大名士,陶弘景要改造他的書,不能不抬出更有力的根據來。所以陶弘景不能不東奔西走,到處搜求所謂楊許三人的手書真跡。他自負有鑑別法書的特別眼力,一見就能辨別手稿的真偽。他說: 隱居昔見張道恩善別法書照其神識。今睹三君跡,一字一畫,便望影懸了。自思非智藝所及,特天假此監,令有以顯悟爾。 (《華陽陶隱居集》有與梁武帝往復諸啟,皆是考辨晉人手書真蹟的討論,可以參看。) 在那個很早的時期,在那個考證校勘之學未成立的時期,陶弘景編纂《真法》的方法真是很可以嚇倒人的精密的考訂方法!看此書開卷第一行的校勘: 瓊林蔚蕭森(原註)“此一字被墨濃賠不復可識。正中抽一腳出下,似是羊字,其人名權。”

這是何等謹嚴的校勘記!以下常有這樣的校記: 右三條,楊君草書於紙上。 右二條,有長史(許襤)寫。 右一條,楊書,又有長史寫。 右一條,楊書,後被割不盡。 右八條,楊書,又有椽(許擁)寫。 這樣詳細記載材料的性質,使人不能不感覺編書者的科學的精神! 他在《敘錄》裡詳細標出他的方法,如雲: 又按三君手書,個既不摹,則混寫無由分別,故各注條下。若有未見真手,不知是何君書者,注云“某書”。又有四五異手書,來群為同時便寫,寫後人更寫。既無姓名,不證真偽。今並撰錄,注其條下,以甲乙丙丁各甄別之。 如雲: 又按三方手書作字有異今世者。 ……鬼廉字皆作摩,淨潔皆作盛潔,盛貯皆作清貯。凡大略如此,亦不可備記。恐後人以世手傳寫,必隨世改動,放標示其例,令相承謹按爾。 又按三方書字有不得體者,於理乃應治易,要宜全其本跡,不可從實閣改,則澆流散亂,不復因真。今並朱郭疑字而注其下。 這都是最謹嚴的校勘方法。 用這樣精密謹嚴的方法來編纂一部記天神仙女降授的語言,這是最矛盾的現象。這書裡的材料,自從開卷記仙女愕綠華事以下,自然全是鬼話。用最謹嚴的方法來說鬼話,雖不能改變鬼話的性質,倒也可以使一般讀者覺得方法這樣謹嚴的人應該不至於說謊作偽!所以我們看了陶弘景的校訂方法那麼自覺的謹嚴,真不能不格外疑心他或者是一個“讀書萬餘卷”的大傻子,或者是一個“好著述,尚奇異”的大騙子。他自己著有《周氏冥近記》,記一個十九歲的道士周子良感降他在的事,性質與《真治》最相像。我們可以聯想那個中古時代的迷信空氣裡,那樣出類拔草的學者也不能完全逃出這種迷信的勢力。陶弘景的母親郝氏就是一個最虔誠的佛教弟子,他自幼就生養在那佛教道教混合的空氣裡,所以他大概真心相信周氏冥通的故事,也真心相信仙真降授楊許的故事。在這一方面,我們可以說他不過是一個博學的愚人。這是最忠厚的看法。但他又恐怕別人不相信他的記載,所以有心做出那一大套的校勘考訂的架子來,抬高那些鬼話的可信的程度。在這一點上,即使他是被宣傳教義的虔誠心所驅使,他總不能逃避有心詐欺的罪名。 這就是說,陶弘景相信那舊本記載的眾他真降的故事,那也許是時代的影響,不完全是他的過失;可是他有心要把一大堆鬼話編成一部道教傳經始末的要典,所以特別誇炫他的材料如何真實,方法如何謹嚴,這就是存心欺詐了。 《真借》為傳經而作,其著作動機即有詐欺性質,已如上述。今舉一組最無可疑的證據,使人更明白此書的編撰者確是有意作偽。 《真潔》全書多是半通半不通的鬼話,很少可讀的部分。但其中第二篇(《甄命授》)的第二卷裡忽然有十幾條很有趣味的文字,也都是最尊貴的“高真”說的議論。我讀這十幾條時,覺得文字怪順口,好像是我曾經念熟的,可是我一時想不起在哪裡見過。後來我重讀到“惡人害賢,猶仰天而唾”一條,忽然大悟這是全抄《四十二章經》的。我檢出《四十二章經》來對勘,才知道這十幾條全是抄襲《四十二章經》的。四十二章之中,有二十章整個兒的被偷到《真浩》裡來了! 我現在把這二十條都按在這裡,把《四十二章經》的原文也抄在這裡,《真治》裡的校注也全抄在這裡,請大家看看: 《真浩》《四十二章經》 (用高麗藏利()方諸青童君告日……(42)佛言:吾視諸侯之位視諸侯之位如過客,視金玉之怖過客,視金玉之寶如礫石,寶如磚石,視紈績如弊帛者川視布素之好如弊帛。始可謂能問道耳。 (2) 方諸青童君日:4)佛言:諸沙J行道,為道,……喻中負重行泥中,當如牛負重行深泥中,疲極不疲極不敢左右顧,趣欲離泥以敢左右顧,趣欲離泥以自蘇蘇息。道士視情慾,甚於彼泥息。沙門現情慾甚於被泥,直中,直。念道,可免眾苦,亦得卜念道,可免眾若。道矣。 (原註:謹案上相都無降受事,唯有此二告及歌詩一首,恐未必是楊君親所瞻奉受記也。) (3) 西城王君告曰:夫人(劉佛言:人離三惡道,離三惡道得為人,難也。既得得為人難。既得為人,去女即為人,去女為男,難也。既得男難。既得為男,六情完具為男,六情四體完具,難也。難。六根已具,生中國難。即六情既具,得生中國,難也。處中國,值奉佛道難。既奉佛既處中國,值有道父母國君,道,值有道之君難。既值有道難也。既得值有道之君,生學之君,生菩薩家難。既生菩薩道之家,有慈仁善心,難也。家,以心信三尊值佛世難。善。既發,信道德長生者,難也。既信道德長生,值太平主辰之運為難也。可不景哉? (對太上問道人口:人命在(刃)佛問諸沙門,人命在幾日間?或對日,在數日之間。幾間?對日,在數日間。佛太上日,子未能為道。或對日,言,子未能為道。復問一沙人命在飯食之間。太上日,子]門人命在幾間?對日,在飯去矣,未謂為道。或對日在呼食間。佛言,子未能為道。復吸之間。太上日,善哉,可謂為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道者吳!吾昔聞此言。今以告曰,呼吸之間。佛言,善哉!子。子善學道,庶可免此呼吸。卜可謂為道者矣。 弟子雖去吾教(原註:教(38)佛言:弟子去吾數千應作校字,皆猶差懸也)千萬里,意念吾戒,必得道。在吾裡,。存吾戒,必得道矣。研左側,意在邪、終不得道。王經寶書,必得仙也。處吾左側者,意在邪行,終不得道也。 人之為道,讀道經行道事](39)佛言:人為道猶若食者,譬若食蜜,遍口皆甜產腑蜜,中務皆甜,吾經亦爾。其皆美,而有餘味。能行如此義皆快,行者得道矣。者,得道矣。 (原註:上宰亦無降楊事。) (5)太虛真人南嶽赤君告(4)佛言:人有眾過而不日:人有眾惡而不自悔,頓止自悔,頓止其心,罪來歸身,擾其心,罪來赴身,如川歸海,田水歸海,自成深廣矣。有過知成深廣耳。有惡知非,悔過從非,改惡得善,罪日消滅,後會善,罪滅善跡,亦得道也。得道也。 (6)又告回:惡人害賢,猶(7)惡人富賢者,猶仰天仰天而唾,唾不垮夭,還培己而唾,唾不得夭,還污己身;送別(原註:刑字應作形);逆風風份人,塵不污彼,還紛己身。揚塵,塵不培技,還准其身。賢者不可毀,私必滅己也。道不可鼓,禍必滅己。 ()太虛真人曰:飯凡人(附言:飯凡人百,不如百.不如飯一善飯善人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飢千,不如飯一學道者。寒栖山持五我者一人。飯持五戒者林者,益當以為意。(原註:赤萬人,不如飯一須陀亙。君亦無復別授事。) (8)紫元夫人告回:天下(0)佛言:天下有五難:有直難:貧窮惠施,難也;豪富貧窮布施難,豪貴學道難,制學遺,難也;制命不死,難也;命不死難,得睹佛經難,生值得見洞經,難也;生值壬辰後份世克聖世,難也。 5(9)我昔問太上,何緣得(f)有沙門問佛,以何緣識宿命?太上答曰:道德無得道,奈何知宿命?佛言:道形.知之無益。要當守志行無形,知之無益。要當守志遺,譬如磨鏡,垢去明存,即自行,譬如唐鏡,垢去明存,即自見形。斷六情,守空淨,亦見見形。斷欲穿空,即見道真,道之真,亦知宿命矣。知宿命知(0)紫微夫人告回:為道(4)佛言:夫為道者,譬者譬彼持火入冥室中,其冥即如特炬火入冥室中,其冥即滅,而明秋存。學遺存正,愚滅,而明稅在。學道見諦,盡痴即滅,而正常存也。痴都滅,得無不見時色之於己也, 譬被小兒5(20)佛言:對色之於人,貪刀刃之蜜,其甜不足以美譬如小)貪刀刀之蜜,甜不足口,亦即有我青之患。一食之美,然有截舌之患也()玄清夫人告曰:夫人 佛言:人係於妻子寶係於妻子空宅之急,甚於牢獄宅之患,甚於牢獄近格。根檔輕搖。牢獄徵格會有原放,而牢獄有原赦,妻子情歌雖有虎妻子情歌雖有虎。之禍(原O之患, 己優十投焉,其罪注:有此一異手寫本無此十九無赦。字,恐是脫漏),已猶甘。投焉,其罪無赦。 情累於人也,猶執炬火逆。牌)愛欲之於人,猶執炬風行也。愚者不釋炬,大必燒火逆風而行,愚者不釋炮,必手。貪欲息怒愚癡之毒(原有燒手之患。貪婬息怒愚癡注:又鬧此十五字,於辭有不之毒,處在人身,不早以這除應爾。貪噴凝所謂三毒),處卜禍者,必有危殃,猶愚貪機人身中,不早以道除斯禍者,炬自燒其手也。必有危範,愚癡者火燒手之謂也。為道者猶木在水,尋流而(25)佛言:夫為適者猶本行,亦不左觸岸,亦不右觸岸,在水,尋覓而行,不在觸岸,亦不為人所取,不為鬼神所遮,卜右觸岸,不為人所取,不為又不腐敗,吾保其入海矣。人鬼神所遮,不為煙流所住,亦為迫,不為穢欲所惑,不為眾卜腐敗,吾保其入海矣。人為邪所依,精進不疑,吾保其得道,不為倩歌所惑,不為眾都遭矣。所證,精進無疑,吾保其得道矣。 (2)南極夫人口人從愛(3)佛言:人從愛欲生生憂,優生則有畏,無愛則無憂,從憂生畏。無愛則無憂,憂,無憂則無畏。不憂即無畏。 昔有一人,夜誦經甚悲,(刀)有沙門夜誦經甚悲,悲至意感,忽有懷歸之表。太意有悔疑欲生思歸。佛呼沙上真人忽作凡人徑往問之:子門問之:汝處於家將何修為?嘗彈琴耶?答曰,在家時常彈對田,恆彈琴。佛言,弦緩何之。真人日:弦緩何如?答卜?曰,不鳴矣。弦急何如?曰,不鳴不悲。又問:弦急何卜,聲絕矣。急緩得中何如?如?答曰,聲絕而傷悲。又]對日,諸音普矣(“矣”字麗本問:緩急得中如何?答曰,眾作“悲”。此從宋元本)。佛音妙合,八音奏矣。真人口:言:學道猶然。執心調適.道學道亦然。執。調適,亦如彈可得矣。琴,道可得矣。 愛欲之大者莫大於色,其(22)愛欲莫甚於色。色罪無外,其事無赦。賴其有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一;若復有二,普天之民莫能矣。假其二,普天之民無能為為道者也。 ]道者! (3)有人怨我者,我不納(6)有人聞佛道守大仁惡,惡自歸己。將禍而歸身慈,以惡來,以善往.故來寫中,猶景(原註:應作影字)響佛。佛默然不答,怒之痴冥狂之隨形聲矣。愚依然。罵止,問日:“子以禮右眾靈教戒所言。從人,其人不納,寶(此從宋元本。麗本作實)禮如之乎?” 按此三男真,二女真,並日,“持歸。”“分子罵我.我亦同縣之尊貴者,降集甚希。恐博納,子自持歸,禍子身矣。此是諸降者敘說其事,猶如猶響應聲,影之追形.終無免——秋分日瑤台四君吟耳,非必親離。快為惡也。”受楊君也。附註:經文各條上的數目字是我依高麗藏本的次第加上去的。這次第與通行本稍不同。 以上十三條(其實是二十條)全抄《四十二章經》,這是毫無可疑的。陶弘景的校注及跋語都是很分明的,要我們相信這十三條都不是他補做的,都是他根據舊有的寫本轉寫的。在這十三條之後幾行,又有一條校注: 從前卷《有待》歌詩十篇接戒來至此,凡八紙,並更手界紙書。後裁半行書字,即是楊書“淨睹天地”行。此前當並有楊續書,後人更寫別續之耳。所以前脫三十四字。暢所書,今未知何事。 這一條校語很可怪。此中有不很可解的字句,但大意是很明白的:陶弘景要告訴我們,從《有待》歌詩至此,凡八紙(古人寫書用統計算,一紙往往可寫二三千字),沒有楊表的手稿,是“更手”書寫的。然而我們翻看此十三條以前,各條皆註明“楊書”,或“長史書”,或“椽書”,都很分明,只有這十三條未註明有楊許寫本。這十三條既是“更手”寫的,既無楊許寫本可校,那麼,上文第十一條脫文兩處,一處十九字,一處十五字,共三十四字,又是用什麼本子校補的呢?陶弘景在那兩處脫文之下注的很奇怪,一處他說: 有此一異手寫本無此十五字,恐是脫漏。 然則不只一個“更手'寫本,還有一個“異手寫本”可供校勘了。另一處他說: 又闊此十五字,於辭有不應爾。 上文說“恐是脫漏”,此處說“於辭有不應爾”,這又像是說,無別本可校,只是陶弘景揣摹文義,補足這三十四字的了。究竟這校補的三十四字是依據別本呢?還是因為陶氏覺得“於辭有不應爾”而補足的呢? 其實他既無“異手寫本”可據,也不是揣摩文義“於辭有不應爾”。他依據的是當時的一部《四十二章經》,他校補的三十四個字都與現存最古本《四十二章經》完全符合。最可注意的是他校補的脫文內的“貪噴痴三毒”也正是佛家的術語。他自抄,自閉,自校,自補,又自己做出那種故沒迷陣的注語來欺一世與後世的讀者。這兩段脫文的校補是最無可疑的鐵證,證明了陶弘景不僅僅自己補足了這三十四個字的脫文, 他簡直是這二十條的作偽者。他採取了《四十二章經》的二十章,把“佛言”都改作了道教高真的話,文字也有了極微細的改動,又故意加上了兩個誤字的校勘和兩處脫文的校補,——擺出他的十足的謹嚴方法的架子——使人知道他是有所本的。然而《四十二章經》是久已流行的怫書,儘管顛倒次第,儘管改佛為仙真,儘管改竄文字,終不免有被人搜出娘家的危險。所以陶弘景不敢把這生吞活剝的二十條歸到楊許的真跡,也不敢說是顧歡舊本所有,只說了許多迷離恍他的鬼話,好像連他自己也不很相信似的!這樣的費大勁繞大彎子,豈非作偽心勞日抽嗎? 《四十二章經》有後漢譯本,見於梁僧信所見的“舊錄”。桓帝延銀九年(一六六)襄指上書弓*桑下不三宿”及“革囊盛血”二事,似是引用舊本《四十二章經》。後漢末年牟子博作《理惑論》,也提及此經。隋費長房《歷代三寶記》又著錄吳支謙譯的一部《四十二章經》,注云:“第二出,與摩騰譯者小異,文義允正,辭句可觀。 ”此支謙譯本(或改本)似即是現存的本子。《高僧傳》的《竺法蘭傳》說他與攝摩騰同來,他所譯的五部經,四部失本,不傳江左。唯《四十二章經》今見在,可二千餘言。漢地見存諸經,唯此為始也。 湯錫予先生(用彤)疑心當對江左所傳本即是支策本。然考資長房所記,似當時實有“小異”的兩種本子。陶弘景生於佛教的家庭,他又是博學的人,不見得不曾讀過此經。大概他受了此經的文字的引誘,決心要把經中要義改成道教高真的訓減,所以他一口氣輸了二十章。他的博學條名,他的謹嚴的校訂方法,都使人不疑心他作偽,所以這二十條居然經過了一千四百年沒有被人偵查出來! 其實整部《道藏》本來就是完全賊贓,輸這二十短章又何足信怪!我所以詳細敘述這二十章的竊案,只是要人看看那位當年“脫朝眼掛神虎門”“辭世絕俗”的第一流博學高土的行徑也不過是如此而已。 一九三三·三·二十九夜寫完 參考書目: 陶弘景:《真話》,《道藏》本,《道藏輯要》本。 又:惆氏冥通記》,《道藏》本。 陶M:《華陽隱居先生本起錄》,《雲复七簽》一①七。 賈嵩:《華陽陶隱居內傳》,《道藏》本,葉德輝例古堂匯刻書》本。 《雲發七簽》卷三至卷四(敘靈寶上清兩系道經始末);又卷五(李渤的《真係》);又卷一O六(《許近傳風揚我傳》)。 《四十二章經》,縮刷《大藏經》(藏字五)本。 (金陵刻經處及其他流行本改竄太多,不可用。) 鋪齊書》卷五四;又《南史》卷七五。 (《顧歡傳》) 後記 昨夜傅孟真先生告訴我, 陳寅烙先生說朱子語錄中也曾指出《真話》 有抄襲《四十二章經》之處。我聽了很高興,就檢出《朱子語類》的《老氏民釋氏》兩卷查看,在解氏卜卷中(卷百二六碰得這一條:…… 道書中有《真話》,末後有《道授》篇,卻是竊《四十二章經》之意為之。 … … 此條是輔戶所錄,他似未覆檢《真治》原書,故有小誤兩點:抄襲《四十二章經》的一篇名《甄命授》,不稱《道授》篇;其篇第在七篇之第二,不在“末後”。朱子說此篇是“竊《四十二章經》 之意為之” ,也是不曾細考,其實是囫圇盜竊《四十二章經》的文字,不僅是竊其意旨而已。 我在本文裡曾說陶弘是偷了這二十條,居然經過了一千四百年沒有被人偵探出來。現在得此一條,始知我的一位同鄉先哲在七百多年前已偵探出這一件竊案了。我很感謝陳寅烙先生的指示。 記此條後,我又想《四庫提要》也許有考證《真治》的話,因檢《提要》子部道家類《真潔》條(卷一四六)下,果然也弓《本子語錄》雲: 《真話·甄命》篇卻是竊佛家徹十二章經》為之。至如地獄括生妄誕之說皆是竊佛教中至鄙至陋者為之。 此條即是上文我引的《輔片錄》的一條,而顯然有妄改妄刪之處:《道授》篇改為《甄命》篇,此是覆檢《真潔》篇名而改語錄原文的;又刪去“竊《四十二章經》之意為之”一句中“之意”二字。此條下文“至如地獄託生妄誕之說”一段,似是朱子泛論道書,不是論《真治》,故下文說: 某嘗請其徒曰:自家有個大寶珠被他竊去了,卻不照管,亦都不知,卻去他牆根壁角竊得個破瓶破罐用,此甚好笑! 《提要》誤把這段泛論也認作考訂《真借》的了。 《提要》又引黃伯思《東視餘論》雲: 《真語·眾靈教戒》條後方圓諸條,皆與佛…十二章經》同,後人所附。 今拉《津逮秘書》本《東觀餘論》卷下,有《跋(真治·眾靈教戒)條後》一則,其文云: 此下方圍諸條,皆與佛…十二章經舊,恐後人所附益,非揚許書。 “'方圍諸條”,《提要》妄改為“方圓諸條”。 “方圍”大概是黃伯恩校讀後用筆作“方圍”鉤出的諸條。黃伯思死於政和八年(——一八),又遠在朱子之前了。 據李綱的《黃公墓誌銘》 , 黃伯恩“廣讀佛書,恍若有悟,遂篤好之;嘗作《西方淨土發願記》,以述見聞及家世歸依之意,甚詳。將沒之夕,沐浴易衣西向修念佛三昧而逝”。但他“亦好道家之言,自號雲林子,別字霄賓。其再至京師,夢人告之日,'子非久人間,上帝有命,典司文翰。'覺而書之冊。不踰月,遂謝世”。他既好道,又信佛;既想替道教的上帝典司文翰,又要修“念佛三昧”,想往生西方淨土。這個人最像陶弘景,所以他最佩服陶弘景,《東現餘論》中論及棋譜》的有六條之多,或跋崇寧所書鎮法冊後》雲: 《真話》所載楊許三公往反書賦,語存而跡遍,深可嗟慨,故聊書之,珠愧劉朝不倫也。然予書格本出魏晉,知者觀之亦可以求古人之筆意。丙戌歲(—一O六)三月二十日書。 又《跋所書<莫浩微紙後》雲: 數日夜旦考校,殊無間功,今日已競,燈前現陶華陽《真話》。戲書此數條。吾於書字,比分人差知古意,非於漢魏晉諸人書中掙者不愛。大現成子(—一0八)八月十九日夜。 又《跋陶隱居書後》雲: 陶隱居書故自入流,其在華陽,得楊許三真君真跡最多而學之,故蕭遠活雅若其為人。 ……政和乙未歲(——一五)。 我們讀這幾條,可知黃伯思深信陶弘是確曾得著楊許三君的手書真跡,只可惜“語存而跡逸”,所以他自己有時還想在六百年後追想他們的筆意,另寫一種《真治》本! 因為他深信陶弘景, 所以他不疑《眾靈教戒》 諸條是陶弘是偽作的,他只說“恐後人所附益,非楊許書”。這就是說,此請條是與《四十二章經》全同,但抄來附益是在楊許之後,陶弘景之前。黃伯恩也被陶弘景的校語欺騙了:他相信《真治》是陶弘景根據楊許真蹟的原本,不過這些眾靈教戒非楊許書,恐是後人所附益,而陶弘景不曾刪去的。 《四庫提要》妄刪“非楊許書”一句,就失去黃氏的本意了。 一九三三·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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