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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為了特權去唱戲!

痛快日記 蔡康永 2907 2018-03-18
每個人都翹課。 有的人翹得很靈巧, 有的人翹得很粗魯; 有的人為了翹課,讓自己早已過世的外祖母“一再病危”、每個月固定在生死邊緣徘徊。 我當然也翹課。 我靠的是“特權”。 特權如果來自於拍老師馬屁、打同學小報告這類不入流的行徑,那是很沒出息的。 但如果特權來自於“專業技能”的話,就不失為“有格調的”翹課之道。 什麼樣的“專業技能”呢? 像打球、演講、心算、彈琴這類的,當然都是很符合“當局利益”,很能製造翹課機會的。 至於染髮、飆車、用牙齒咬開酒瓶蓋、用舌頭把櫻桃梗打結這類的專業技能,就最好自行在民間發展,不太能指望用來翹課。 什麼樣的專業技能,可以得到學校最大的放縱,換來最多的翹課機會?

當然必須是這所學校的“顯學”。 如果你的學校最重視電腦,你就不要老是練習扯鈴;如果學校專在棒球上揚名,你的西班牙文造詣可能也就會受冷落。 那麼,我念的小學,當紅的“顯學”是什麼呢? 說出來,一定讓人覺得“深具時代意義”—— 吾校之顯學,正是“唱平劇”! “唱平劇”,實在是很冷門的課外活動,我後來情竇漸開,常常忍不住懊悔自己選了平劇——如果學拉小提琴,起碼可以用來對暗戀的對像下蠱,一邊拉出摧心的曲調,一邊緊鎖雙眉,做出痛苦又陶醉的迷人表情。或者起碼應該學素描,把對方聽課的側影畫下來,偷偷放在對方書包裡,在瀟灑的簽一個鬼也看不懂的簽名。 然而,我既沒學拉小提琴,也沒學素描。 我選了學平劇。有誰能靠唱一段平劇,而擄獲佳人芳心?

神經的小朋友還不只我一個。大概在那個年代,我們這類家庭看平劇的比例還是非常高的。 學校請來了余老師和孫老師,余老師是年華正茂的美艷名伶,帶著女生組學青衣花旦,孫老師是輩分很高的前輩師傅,帶著男生組學唱老生。 學校派下來的第一齣戲碼,正是鼎鼎大名,可是實在滿無聊的“四郎探母”。 為什麼第一出就學“四郎探母”? 大概是因為這是所有平劇當中,被表演次數最多的一出,就像在各國的哥劇院,蝴蝶夫人必須一再的自殺,卡門必須一再的被殺一樣,楊四郎也必須一再探望他的媽媽。探到他媽媽吐出來為止。 “四郎探母”這齣戲既沒有死半個人,也不會打半場仗,純粹是出“親情倫理大悲劇”。 一個中年男人,被迫放棄宋朝的公民身分,用假護照居留在番邦,為了生存,甚至犯下重婚罪,宋國有個太太,在番邦又娶一個太太,而且娶的還是番邦公主,不但娶了公主,還生了孩子!

結果老母親竟然代表大宋國,帶兵來攻打番邦,番邦當政的老太后當然起兵抵抗;是自己的老媽媽,來攻打自己的老岳母。 楊四郎的故事,聽起來就像每一個大時代造成的小悲劇一樣,有點殘忍的可笑。 可是,對我們這一群十歲不到的小孩來說,“四郎探母”實在不是一個令人躍躍欲試的故事。跟“孫悟空大鬧天宮”根本不能比嘛。 但總還是比上課有趣多了。 我們越玩越逼真,戲也學會了,角色也分派好了,竟然就要上台公演了。 一群十歲上下的小鬼,要公演“四郎探母”這樣的政治宮闈醜聞劇,實在是奇妙的安排。要是換了別家小學,大概校慶同樂會上亂七八糟瞎演一場也就夠了。 我念的這所小學,狀況不太一樣,校長是平劇的大行家、愛戴人士,她找記者來看彩排、拍劇照、印節目單,我們在容納千人的紀念館公演,面對滿場大人觀眾,然後第二天上各大報去出風頭。

我們這所私立小學,眾集了多少當時厲害人物的小孩呢?這個答案,可從“演出說明書”的“演員表”上得知—— 這很可能是“四郎探母”演出有史以來,最古怪的一張演員表了。 演員表上,“楊四郎”有兩個,可是“候補楊四郎”有八個! 番邦那位“鐵鏡公主”有一個,可是“候補鐵鏡公主”也有八個! 這張演員表看起來真的很嚇人,簡直不像平劇演出的演員表,而是神風特攻隊的隊員名單,彷彿每五分鐘就會陣亡一名,需要馬上遞補的慘狀! 事實當然沒有這麼慘烈,楊四郎之所以會有兩個人演,是因為一位同學演前半段,我演後半段,至於“候補楊四郎”,“候補鐵鏡公主”,其實是為所有扮演“龍套”和“宮女”的同學所創出來的頭銜。

這些位演“龍套”和“宮女”的同學,他們的爸爸媽媽都大有來頭,不是大官、就是耆宿,不是富商、就是名流,為了得到他們的捧場,實在不宜逼他們承認自己的小孩在“四郎探母”裡演的是八個一組的龍套宮女,改說成是“候補楊四郎”和“候補鐵鏡公主”,當然皆大歡喜。 光是一張演員表,已經讓十歲的我,充分體會了娛樂界競爭的殘酷鐵律:“演員只有兩種,一種候補,一種等著被補”。當然也學會了社交界的生存法則:“你給別人面子,別人才會給你面子”。 “四郎探母”是一出充滿人情世故的戲。演“四郎探母”的過程,也是出充滿人情世故的戲。 “四郎探母”演完以後,我的“演藝生涯”並沒有跟著結束。 我開始擁有一些“高齡歌友”,有些老太太會送我糖果禮物,有陌生的老伯伯會跟踪我,等在校門口要找我說說話。

我也奉父母之命,沒事就要簽幾張“公關用簽名劇照”給各家親朋。 有時還得“應召出席”,在餐前酒後為來家的貴賓“清唱”一段。 當然,我們這幾個演公主、演太后、演四郎的小鬼,也都因為唱戲而得寵、而得到校內的高知名度、而得到不少“特權”。 這些特權包括“翹課合法化”,“經常進出校長府第”,“造型的空間增加”等等微不足道,但又很有搞頭的小事。 我在感受這些小小特權、小小知名度、小小樂趣的同時,漸漸不自覺的明了了這小小人類社會的奧妙—— 大人老想把我們關在課本里,可是真正的樂子,都在課本外面,那個無邊無際的險惡世界裡。 當然我會了一些墮落的技巧——比方說,利用體制來擴張自己的權力,比反抗體制要方便得多了。

我在這所私立學校,待了將近十五年的時間,從幼兒園一再直升,一直念到高中畢業。我代表這個學校,參加無數的比賽——作文、演講、辯論,拿到的獎狀,足夠當壁紙;搬回學校的冠軍杯,足夠圓桌武士一人一個拿去吐痰。我也不間斷的當班長、當模範生、當學生會主席、當畢業生代表,可是,我自己心裡很明白—— 對所有這些事、這些比賽、這些“公職”,我都沒有熱情。 我從來沒有把那些冠軍杯當成是光榮,我也從來不認為擔任那些“公職”是為了“服務人群”。 我只是憑叢林動物的本能知道,這些冠軍杯,這些公職頭銜,都可以讓我更任性、享受更多特權,也更方便的擺脫困頓的、愚蠢的、課本里的世界。 我很冷淡而有效率的完成一次又一次的比賽,像個“個人工作室”那樣靠“接案子”來賺取我要的空間。

爸媽常常困惑,搞不懂我為什麼出去比賽得了冠軍,回到家卻絕口不提。 他們不曉得,我是以這些冠軍為恥的。 我的作文、演講、辯論,全部都充滿了我一點也不信的謊言,用盡了我覺得很廉價的表達技巧。我不得不引以為恥,因為這些跟光榮無關、跟熱情無關,只是為了換取更多不被控制的特權而已。 這是我在這家學校,從幼兒園到高中,學到的最重要的東西。 高中的最後一年,我終於用行動唾棄了自己的特權,我編了叛逆的校刊,讓自己被記了大過,用驚險的成績畢業,離開這個學校。 我很喜歡這段“高度政治化”的少年歲月,我從中體會到的,不管是腐化的樂趣,還是反叛的快樂,都替後來的我省掉了很多時間,不會再耽溺在無聊的權力遊戲裡。

教育,本來就應該是這樣的——把你拋到空中,接近一下星星,再讓你跌進溝裡,聞聞自己的臭。 當然,接著你就會把自己洗乾淨,如果你運氣還不錯的話。 我的運氣,好像還不錯。 我聞得到我自己的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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