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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姐”的應用文

大熊貓看小電影 沈宏非 1789 2018-03-18
“小姐”二字,在漢語裡筆劃不多,且簡繁通用,但是其詞意之複雜,命運之坎坷,庶幾與今日社交稱謂上最流行之“老師”無異。 今之被稱為“小姐”者,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一,未婚女性;二,已婚女性但因種種原因而使對方覺得其尚屬未婚或不明其夫姓者以 及其夫姓不明者;三,服務行業的女性從業人員——只限前台工作者,以餐廳為例,凡知客、服務生、部長、收銀、啤酒推銷員,等等,後台工作者不在此例,例如女廚師、清潔工以及老闆娘,等等;四,風月或準風月場所的女性從業人員。例如坐檯、服務生、媽咪、伴舞、陪唱、按摩女、洗頭妹、等等。 風月場所雖然在產業上亦屬服務性行業,不過,它有一個特殊之處,即前台工作與後台工作之界線比較混淆。也就是說,當該等場所處於“正常”營業期間,它的絕大部份工作人員包括老闆娘,都屬於前台工作者,也就是說,在企業內部,雖然“小姐”和非小姐”(如媽咪)這兩種崗位還是有極其清晰的界定,不過原則上通常都可以被稱為“小姐”;營業一旦受到外界衝擊——例如“掃黃”運動,上述前台工作者會立即集體變身為“後台工作者”,也就是說,立即拒絕他人(主要是執法者)稱呼(準確地說應該是“認定”)自己為“小姐”。

綜上所述,顯而易見的是“小姐”已經從一個稱謂變成了一種職業或者一種職稱。糟糕的是,雖然無需評比,但是在主流的價值觀念裡,此種職業乃一種不正當的職業。報紙的新聞標題,有時干脆直接用“小姐” 替代了“娼妓”或者“雞”,而“找小姐”亦已成為招妓的代名詞。更糟糕的是,做為一個名詞,以大趨勢觀之,不正當的“小姐”正在或已經對正當的“小姐”形成大面積的覆蓋——如果是“顛覆”倒也罷了,問題的嚴重性在於,一筆寫不出兩個“小姐”,“覆蓋”至少在當前的社交生活上造成了一些可大可小的混淆。 “小姐”今天剩下的惟一可以安全通用幷且值得信賴的涵義,似乎就只有“女人”了。 “小姐”之貶值,人皆以感慨系之。其曰:世風日下,昔日之敬語竟成一非禮之詞。事實上,白話文裡的“小姐”二字,基本上是一個文明/西化的結果。其直接的出處,乃新文化運動對英語Miss的借用。有意思的是,古漢語中恰好就有一個“小姐”對應擺在那兒。洋為中用,裡應外合,拿來主義一舉成功。雖然被賦予了時代氣息,但由於“小姐”在字面上畢竟土氣未消,故當時亦有好事者嫌“小姐” 之國產化程度偏高,遂群起使用Miss之音譯——打開新文學運動至1949年之前的各種漢語文本,稱“密斯”者有之——“密斯週今天好時髦!”(張愛玲《五四遺事》);呼“密司”者亦有之——“有一天,那個很漂亮的密司楊問我:'那高個兒,是你的什麼人?'”(丁玲)?;叫“蜜斯”者,兼而有之——“親愛的蜜斯蘇小姐,生的是不是相思病呀?”(錢鍾書)

張愛玲認為:“稱未嫁的女子為'密斯'也是時髦”。其實無論稱未嫁的女子為“密斯”、“密司”還是“蜜斯”,在當時也都是一樣時髦的。如果一定要評出個高下來,我認為以錢鍾書先生愛用的“蜜斯”為佳,因為除了“信、達”二字之外,還帶有味覺的“雅”。丁玲女士選用的“密斯”,則純屬音音譯,有點不知所云,有點偏男性化,甚至有可能令人誤解為此“密斯”乃“史密斯先生”之名。至於張愛玲以及大部份作者慣用用的“密司”,非但讀出不“甜蜜”,反而感覺到某種秘密機關的陰森。 然而,人雖受詞語的控制,但詞語的創造者始終還是人。我個人在這個問題上的經驗是,就是嚴格區分同一個名詞在詞性上的界線。比方說,不正當的“小姐”是一個集合名詞,正當的“小姐”乃專有名詞;不正當的“小姐”通常都是不可數名詞,而正當的“小姐”一般則是可數名詞。也就是說,當你要用“小姐”來稱呼一位正當的女姓時,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務必請在“小姐”之前冠之以姓——“王小姐”、“沈小姐”或“李小姐”。當然,如果你因為某種不可抗力而不幸置身於某風月場所,為了保住自己的晚節(幷非晚年的節操,而特指“晚上”的節操),除了目不斜視坐懷不亂之外,也不妨嘗試先行請教小姐之尊姓或芳名(如果堅持不說,就自做主張給她安一個),然後自始至終地將你身邊的做為集合名詞的“小姐”予以專有名詞化——“王小姐,我不會唱歌”;“沈小姐,我不會喝酒”,“李小姐,我連水果也不會吃”。

無論是“目中有小姐而心中小姐”還是“目中無小姐而心中有小姐”,最微妙的“小姐”永遠懸掛在口頭之上,運用之妙,存乎一心。病從口入,禍從口出,江湖險惡,大家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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