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稱呼自己的情人,我們可以灑脫地說出他的中文全名,英文名或外號。
有人別具一格,愛對外稱自己的情人是某小姐、某先生,彷彿這樣反而分外親切。
有人愛以專業名銜代替,男朋友做律師的,向人提及時,便稱×律師。做醫生的,又稱×醫生,幸而我還沒有聽過有人稱自己的情人做×博士。
溫馨一派的,則愛稱情人做老公、老婆、蜜糖兒、darling等。一下不留神,還以為他倆真的結了婚。
對外稱呼容易,彼此稱呼卻不容易。 “老公”、“老婆”、“蜜糖兒”這些稱呼是溫馨時用的,吵架時用不上。
原來除了最初認識時會叫對方的名字之外,很多情侶是沒有叫過對方名字的。打電話給對方第一句話便是:“是我呀,你在做什麼?”
從來不用直呼其名。見面說話,開口便是內容,也用不著先點名,難道這麼熟了,還要說“陳大文,我很掛念你”嗎?
情人之間,也不是沒有直呼其名的時候的。一旦吵架,我們劈頭第一句便是喊出對方的全名:“×××,我忍無可忍了!”
“×××,你到底想怎樣?”
“×××,我有眼無珠,識錯了你!”
“×××,你會後悔的!”
“×××,我以後不要再見到你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