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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條雙桅船上的故事

我也有一個夢想 林达 13936 2018-03-18
盧兄,你好! 收到你的來信真是很高興。你在信中說,看到有關美國電影界的報導,說是世界著名的電影導演斯匹爾勃格,繼“辛德勒的名單”之後,在今年又拍攝了一部歷史巨片,恰好是與美國建立之後反奴隸制的一段歷史有關。你說,你看過“辛德勒的名單”,領教過這位導演對於歷史題材的藝術塑造能力,相信電影一定會很有魅力。由於最近我們通信聊的內容,正好是這一段美國歷史,所以很想讓我介紹一下,在這部藝術化了的新片後面,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歷史背景和歷史事實在支撐。這樣,將來看這部電影的時候,也許就會有更大的收穫。 你提到的這部電影叫做“阿姆斯達”。斯匹爾勃格確實是一個很有眼力的導演,他選中的這個題材,在美國歷史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照美國人的說法,是一個“里程碑案例”。你的問題也非常有道理信息域(Domainsofinformation)美國科學哲學家夏皮,電影可以非常形象化地重現一段歷史,使人們有身臨其境的強烈感受,這是我的信和任何一本歷史書都無法做到的。但是電影畢竟是藝術化的結果,它有時使你在非常確切地想了解歷史事實的時候,有一種疑惑和不滿足的感覺。它自有它的優勢和局限性。回答你的問題,恰好可以彌補這樣一個不足。

說斯匹爾勃格是一個非常有眼光的導演,不僅因為這部影片所依據的歷史事實,非常典型地反映了美國建國之後,直至南北戰爭之間,這一階段在反奴隸制問題上的狀況,還因為事件本身就是如此地戲劇化,甚至情感化。你一定還記得,我在上一封信裡提到,在美國的這一段歷史演變裡,充滿了太多的心靈掙扎和感情波瀾,這也是一個歷史事件不僅吸引了一些紀錄片的導演,居然也感動了一位故事片的大師級導演的原因。沒有對真實歷史的感動,斯匹爾勃格是不會產生這樣的創作衝動的。 在講述真實的“阿姆斯達”事件之前,我還必須把當時的歷史背景,接著我上次的信再聊下去。 上次我寫到在製定美國憲法中,南北雙方有關奴隸的問題上,達成了三條妥協。這三條妥協歸納起來,實際上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在禁止進口奴隸的問題上在中國共產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毛澤東1957,給了南方二十年的緩衝期。第二個部分是,在如何以及何時解決殖民時期遺留的奴隸制問題上,聯邦承認無權對各州作出強制性裁定,而是由各州自己立法解決。

我在上封信也提到,這個妥協建立在一個基礎上,就是南方對於廢奴原則的承認。南方聲稱只是需要緩衝期去達到這個目標。另一方面,當時看上去態度頑固的只有兩個極端的南方州,南卡羅萊納和佐治亞。在這種形勢下,北方覺得,在這個以“平等自由”為原則建立起來的新國家裡,既然大家公認這個原則,那麼,即使在南方,對於人性必勝,甚至會很快取勝,都完全可以持有信心。 應該說,這樣的信心反映了美國建國時的推崇自由平等精神的大勢所趨。一個證明是,雖然不是所有的州都像馬薩諸塞和賓夕法尼亞那樣,在獨立之前就廢奴。但是至少,在美國憲法所限定的禁止進口奴隸的1808年限期之前,幾乎所有的州,都已經紛紛立法禁止進口奴隸。而且大多數州的立法時間都遠在限期之前,甚至有的立法就在聯邦憲法生效的前後不久。不少州在立法之前,就早已經事實停止了奴隸交易。而只有這兩個極端南方州,在立法之後,仍然有違法的進口奴隸的事件發生。

另一個證明是,北方各州在立法禁止進口奴隸的同時,紛紛開始了下一步的步驟,即通過禁止內部的奴隸交易和徹底廢奴的立法。 看上去,一個新生的美國似乎可以比較順利地逐步解決這個殖民時期的遺留問題,開始書寫屬於自己的新一頁歷史了。可是,歷史河流偏偏向著另一個方向淌去。 有一個原因,也許是對於兩個極端蓄奴州,南卡羅萊納和佐治亞的能量,北方似乎是遠遠估計不足。 這裡,還有一個小插曲,就是一個意外的技術發明,也進一步堅定了南方維護奴隸制的決心。這就是軋棉機的誕生。以前,生產棉花的南方受到手工軋棉速度的限制,種多了也沒有意思,反正多了也來不及軋。勞力的需求也就是有限的。軋棉籽機的誕生,使得棉花成為美國南方的一個白色金礦。

當時南方莊園主們聽到軋棉籽機發明的消息,就和一個人聽到自己的土地上發現了一個富金礦的感覺,幾乎相同。與真正的金礦開採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棉田裡需要數量巨大的,“挖金礦”的廉價勞力,因為土地與當時的人口相比,幾乎是無窮盡的。尤其是對於佐治亞這樣窮了幾世的地方,說是要在這個關鍵的時刻讓他廢奴,在他看來,就跟下一紙通令不准他開自己家的金礦的意思是一樣的。 另一個情況是在建國時沒有想到的。那就是從1796年到1821年,在短短的二十五年裡,建國時只不過擁有十三個州的美國,就有八個區域進入聯邦,逐漸成為美國新的獨立州。美國一下子擴大了一多半。 問題是加盟的這些新的獨立州,也包括了由極端的南方蓄奴州居民向西逐步移民所形成的一些區域。它們的態度和狀況,和兩個極端的南方州非常相似。也就是極端蓄奴力量的擴大。這樣一來,美國建國初期,在對待奴隸制態度上的力量對比,發生了本質的變化。逐步形成了雙方可以抗衡的均勢力敵的陣勢。原來看上去比較有把握的發展趨勢,一下子懸乎起來。

於是,北方終於發現,原來以為,在大家共同認可的自由立國精神之下,奴隸制是一個期望由各州自己逐步解決的殖民地遺留問題。然而,現在眼看著南方利用憲法所放給各州的自主權,不僅不打算經過一個時間緩衝,解決這個問題。反而充分利用這段時間,試圖使這個制度鞏固下來,長期合法化。 也就是說,由於極端南方州的堅持,和新的蓄奴州的加盟,奴隸制在這塊土地上的性質,與美國獨立時的狀態相比,又發生了一個本質變化。它已經不再是期望中走向消亡的一個“殖民時期歷史遺跡”,它已經成為這個新國家本身的一個最大的現實問題。 這時,代表著美國精神主導的北方,終於意識到,美國已經無可避免地要在歷史上留下這個污點,美國的自由精神也已經無法不因此而蒙上永久的羞辱。儘管北方大多數的州,在建國前後,就依靠自身的能力,自己清除了這個殖民地遺留的污跡。但是,他們不能否認,南方也是美國的一部分。雖然在分治的狀態下,每個州擁有自己的基本主權,他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僅北方無權干涉,就連聯邦政府,同樣無權干涉。

整個形勢清楚了以後,以北方為代表的美國精神主流,開始對南方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他們下決心重新開始一個新的反對奴隸制的漫漫征程。在此之前,北方反奴隸制的過程,基本上是一場“自我革命”。現在開始,卻是在一個同叫美利堅合眾國的名稱之下,一個正義的力量和一個邪惡力量的較量。 但是,與殖民時期相比,反奴隸制力量的處境已經完全不同。因為這個國家已經有了明確的公認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建國精神。憲法也已經提供了一個嚴格的民主體制,一個獨立的司法體系和完善的立法體系,為他們一步步地達到目標,提供了切實可以依據的章法。一切就看他們如何去運用這個制度了。 說實在的,觀察他們如何利用整個制度進行操作,是我最感興趣的部分,使得對於這樣一場反對非人道製度的鬥爭,顯得理性,有邏輯,也非常經琢磨。

“阿姆斯達”事件,就發生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之下。那是1839年,美國誕生五十六年的時候。 “阿姆斯達”是一艘雙桅船的名字,後來成為由這艘船所引發的事件的名稱。本來,這艘船上就沒有一個美國人。這是一艘貨船,它的船長是一個西班牙人,兩名貨主隨船,也是西班牙人。它起航的港口是今天的古巴首都哈瓦那,目的地是古巴的另一個地方--普多.普林西,航程並不太遠。一般來說,三,四天的行程足夠了。 之所以船長船員大多數都是西班牙人,這是因為當時的古巴還是西班牙殖民地。應該說,這是一艘與美國毫不相干的船,不論船上發生些什麼,這也是一個和美國毫不相干的故事。可是,在它起航兩個月之後,疲勞破敗地在紐約的長島附近拋錨,放下小船,尋求給養。闖入了美國海防隊望遠鏡的視線,就這樣,“阿姆斯達”也隨之漂進了美國的歷史。

是的,我沒有寫錯,這艘應該幾天就到達目的地的雙桅船,確實在海上整整漂了兩個月。這並不是一個通常發生的遭遇風暴的海難事故,而是在這艘小小的雙桅船上,發生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暴動。在斯匹爾勃格執導的“阿姆斯達”電影中,一開始就以濃烈的筆墨描繪了這場暴動。原來,這是一艘奴隸船。 那麼,在當時的古巴,奴隸制的狀況如何呢?你一定記得,最開始在整個美洲殖民地上推行奴隸買賣的,就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後來,才加入了英帝國。 但是,在“阿姆斯達”的年代,不僅美國,英國也同樣出現了強有力的反對奴隸制的力量。他們第一個目標,就是立法禁止奴隸貿易,而且通過國際協議,整個切斷從非洲出發的販奴航線。這不單單因為這是整個奴隸制中最殘酷的一個部分,同時,也必須先切斷新的奴隸來源,使得原來的奴隸制被限制在歷史遺留的範圍之內,這樣,才有可能早日解決。

在這樣的歷史潮流中,西班牙王朝也迫於國際壓力,在1817年與英國簽下了禁止從非洲購買奴隸的協議。並且在古巴有了一個“反奴隸交易法”。 但是,在立法問題上,迄今為止一直存在這樣的狀況。那就是,不論是國際間的協議,還是一個國家自己制定的法律,都大致不出乎兩種狀況。 一種法律來源,是這個國家,地區或者群體,對於一個命題的思考和反省的結果。他們因此制定一個規則,願意共同遵守。對違規者按法規進行認真懲處。這樣的法律邏輯性強,執行的過程也比較清楚。誠然,這樣的法律仍然會帶有歷史的局限性,因為人類在某一個階段的認識,總是有局限的。但是,它是認識一步走一步,也許前進的腳步緩慢,但卻是紮實的。這種法律,我常常用大白話叫它是“真誠的法律”。

另一種法律來源,是對外部壓力妥協的結果。一些地區,它自身並沒有產生與這條法律相適應的認識基礎,但是出於種種壓力,不得不誕生這樣一個法律。在這種情況下,整個系統從一開始就有著“違法”的強烈衝動。這樣的法律,它的目標可以定得非常高,看上去可以比那些“真誠的法律”更“漂亮”。可是一觸及現實就會完全面目全非。我把它叫做“虛假的法律”。 古巴當時的西班牙殖民當局執行的“反奴隸交易法”就是一個虛假的法律。 “阿姆斯達”事件,就是這樣一個虛假法律所結出的一個惡果。 也就是說,事實上,當時的古巴當局對於奴隸制還完全沒有反省,這個迫於外部壓力而簽署的法律,也就形如虛設。當局對奴隸交易實際上是予以支持。官員也勾結奴隸販子瓜分利益。在古巴,違法從非洲販奴完全是公開的秘密。 在這樣的大形勢之下,1839年4月,一艘名為“泰格拉”號的葡萄牙奴隸船,在叫做“盧姆波科”的一個西非最大的奴隸市場,裝載了一船奴隸,運往古巴。在這艘船上,有著幾個月後“阿姆斯達”號上暴動的主要成員,暴動的領袖辛蓋,也在其中。於是,“泰格拉”號的這次非洲之航,為幾個月後的“阿姆斯達”事件,拉開了序幕。 在電影裡,你所看到的西非“盧姆波拉”的巨大城堡一般,石砌的奴隸市場建築,都是真實的。因為,我曾經在一個紀錄片裡看到過它的遺跡。電影裡奴隸市場的賣主都是西非當地的黑人首領,這也是真實的。 這樣一個歷史事實,至今還困擾著許多被賣到美洲來的黑奴的後代。他們能夠理解白人奴隸主購買和奴役了他們的祖先這樣一個事實,因為這可以歸咎於種族歧視和貪欲。而且,接受另一個種族的罪惡,在心理上畢竟更容易一些。但是,他們從感情上不願意接受“盧姆波拉”,不願意接受這樣一個事實:他們祖先的“黑人兄弟”,也是製造這個人類悲劇的一部分,其原因同樣是貪欲。曾經有一些黑人學者經過研究之後,認為“盧姆波拉”現象的存在,是因為當時的黑人賣主,並不知道這些被他賣掉的奴隸,可能會遭遇多麼悲慘的境遇。 我依然認為那些白人奴隸船的船長,比“盧姆波拉”的黑人首領在道義上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其原因是他們的“進化”程度更高,實際上更“明白”。但是,我對黑人學者的上述研究結果,是持有疑問的。我懷疑這些黑人賣主會僅僅因為他們是黑人,就會更少地被貪欲所控制。 “盧姆波拉”的存在,實際上證明,善與惡的分裂,人性與獸性在內心的抗爭,是存在於任何一個人類的種族之中的。 可以印證的,是電影中的另一個細節也是歷史真實。就是“阿姆斯達”號暴動的領袖辛蓋,是在前往自己家稻田的途中,被他的黑人鄰居綁架,然後被脅迫步行三天,走到西非海岸,被賣到“盧姆波拉”抵債的。 “盧姆波拉”的奴隸貨源,基本上都是由類似的黑人綁架者,通過同樣的方式捕捉和提供的。 一些白人和黑人,在同一個貪欲的引導下,攜手葬送自己的同類。一場悲劇就是這樣開始的。電影中有關奴隸船上的一幕,斯匹爾勃格是在逼迫人類了解自己,了解人的獸性可以發揮到如何淋漓盡致的地步。 電影中奴隸船一幕的歷史基礎是,當時從西非到美洲的航行接近兩個月,在辛蓋所在的“泰格拉”號的旅途中,就有超過三分之一的黑人,在惡劣的條件下死亡。而且這樣的“損耗率”,在幾百年來的非洲奴隸販運過程中,並不是罕見的。 當“泰格拉”號抵達鄰近古巴水域的時候,已經是六月份了。感覺中幾乎是沒有盡頭的航行,終於接近終點。可是,“泰格拉”號卻在船長的命令下拋了錨,靜靜地停在六月酷熱的烈日之下。船長不敢貿然進去,他還是感到害怕。他究竟怕的是什麼呢? 他害怕的並不是古巴的西班牙殖民當局,他怕的是英國人。這又是怎麼回事呢?正因為古巴當局對於限制奴隸交易,只有一個“虛假法律”,根本不認真執法。因此,奴隸船才依然猖獗。在這種情況下,英國的反奴隸制力量組織了一些船,盡最大的可能在接近古巴的水域,把古巴團團圍住,擺出“你們不抓我們抓”的勁頭,確實也有足夠的威懾力量。 因為根據1817年的英國與西班牙的協議,任何違反從非洲販奴的禁令的人,最高可以判處死刑。在這裡,你一定發現,哪怕是一個在壓力下產生的“虛假法律”,相對於根本“沒有法律”來說,也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因為,畢竟可能產生這樣的機會,據法力爭一個實質性的,哪怕是微小的勝利。 “泰格拉”號靜待到夜幕降臨。然後,悄悄地潛入了古巴海岸。辛蓋和其他黑人被迅速卸下船,拖進灌木叢。經過一段夜行之後,在一個倉庫裡被關了十來天。在又一個六月的夜晚,他們最終被帶到了哈瓦那的一個奴隸市場。到了這裡,“泰格拉”號的船長終於可以徹底鬆一口氣了。因為,在古巴,儘管進口奴隸在非法之列,但是,國內的奴隸交易卻依然是合法的。而且,對於在國內的奴隸市場中,正在大量販賣非法進口奴隸的這樣一個事實,古巴官員的態度,一向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就在六月下旬的一天,“阿姆斯達”事件的兩個西班牙人主角,出現在哈瓦那的奴隸市場。他們是五十八歲的蒙岱和年僅二十五歲的路易茲。他們是古巴另一個叫做普多.普林西的地方的兩個莊園主。他們結伴而行,遠途趕到這裡,是為了在哈瓦那採買。問題在於,他們的貨物採購單上,還包括奴隸這樣一種“貨物”。 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哈瓦那的奴隸市場上,天天在出售非法進口的非洲奴隸,在這個國家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因此,蒙岱和路易茲熟門熟路地尋上門來,在剛剛運來這船“新鮮貨”的“泰格拉”號葡萄牙船長的陪同下,走進了奴隸市場的其中一個院子。蒙岱挑選了辛蓋和同船而來的另外幾十個黑人,總共四十九名,全部是男性。而路易茲看來財力並不雄厚,他買不起需要450美元一個的男性成年黑奴。於是,他去逛了屬於另外幾個船長的院子,最終帶回了四個只有十來歲的黑人孩子,其中有三個還是女孩。 銀貨兩訖之後,他們很快去哈瓦那的海關當局辦理了通行證。在他們的通行證上,註明了他們攜帶旅行的貨物裡,包括53名“拉丁裔黑人”。這是什麼意思呢?由於漫長的奴隸制,在古巴已經有了大量長期居住在這裡的黑人,甚至有了在古巴出身的黑人,所以,當地政府就承認他們已經是歸化後的本國人了。因為西班牙人是拉丁民族,所以就稱這些黑人為“拉丁裔黑人”。 看上去,這似乎只是一個簡單的海上通行證明。然而,對於這些黑人的身份,卻是一個本質性的概念偷換。 如果他們是剛從非洲來的“移民”,那麼,就有一個移民身份的問題。因為在當時,根本沒有大量從非洲來的正常移民。所以,他們的身份定義,就應該是被奴隸販子非法帶進古巴的受害者。然而這兩名西班牙貨主有了這樣一個攜“貨”證明之後,所有這些黑人,根據古巴合法的奴隸制,就成了長期在此居住的“拉丁裔黑人”,成為合法奴隸了。從人到“貨”的過程,就是由這張證明完成的。 對於這些黑人狀況的鑑別,實際上應該是極為簡單的。然而,正是由於“禁止奴隸交易法”對於古巴只是一個虛假法律,因此,這些官員可以非常放心地在這個問題上,違法地協助奴隸交易中買賣雙方。因為他們明白,自己並不會因此受到上一級官員的查處。這些官員,當然更知道這張通行證對於“貨主”的利害關係,所以,他們也不失時機地從中牟利。為了法律形式上的無瑕可擊,在這張通行證上,所有的黑人,都像久居古巴的真正的拉丁裔黑人那樣,有了一個西班牙語的姓名。 1839年6月28日,當蒙岱和路易茲,押著這53名黑人,走上這艘他們租來的“阿姆斯達”號雙桅船的時候,這一事件的正劇,就正式拉開大幕了。 這是一艘典型的為近海運送奴隸而建造的小型運輸船。所以,船上的僱員並不多。船長只帶了兩名水手,他們都是西班牙人,這就算是駕船的主力了。同時,船長還有一個十六歲的打雜的小黑奴,他倒是一個真正的拉丁裔黑人,有一個自己的西班牙名字,叫安東尼奧。另外,還有一名黑白混血的廚子。船上還裝載了近四萬美元的貨和給養。 對於辛蓋和黑人們來說,這是他們兩個多月來漫長里程的最後一小段了。此後,他們就將像無數的同樣經歷的黑奴一樣,投入熱帶的甘蔗園,漸漸變成一個“拉丁裔黑人”。他們的後代,也將永遠不知道非洲是什麼樣的一塊土地。 但是,正如斯匹爾勃格在“阿姆斯達”的電影裡所成功表現的,這些黑人自從被捕獲之後,就自始至終處於極度的驚恐和惶惑不安之中。 可以想像,在這幾百年裡,不論有多少黑人曾被賣往美洲,卻始終沒有人回去過。沒有人知道那些登上奴隸船甲板的黑人,離岸之後的結局。當然明擺著不會有好的結果,但是沒有人能確切了解,能夠糟到什麼地步。 因此,對於“阿姆斯達”號上的其他人來說,這只是一次普通的短途旅行。然而,對於辛蓋和他的同伴來說,他們越是感覺即將接近他們的最終目的地,越是覺得大禍將臨,幾乎無法承受這最後的精神壓力。 誰也沒有想到,正是船上那個看上去最無關大局的廚子,繃斷了黑人們精神忍受的最後一根弦。 那名廚子是一個黑白混血兒。在習慣上,人們都把黑白混血的人,依然看作黑人。所以,按說這名廚子,應該對“阿姆斯達”號上的黑人具有更多的同情心,才比較符合常理。但是,事實偏偏不是這樣的。 辛蓋是一個比較有心的人。他一直在試圖為自己憂心如焚的問題找出答案。在一個偶然可以上到甲板上的時候,他抓住機會用手勢向那名廚師比劃,詢問到了目的地之後,他們將會被如何處置。一個惡作劇的念頭突然冒了上來,這個廚子獰笑了一下,然後用手比劃著回答:他們將被殺了,醃成鹹肉風乾,然後吃掉。看著辛蓋突變的臉色,廚子以為,自己只是成功地開了一個惡毒的玩笑。他不知道,實際上他在比比划划之中,已經給自己開了一張通向地獄的路條。 1839年7月1日,這已經是航行第三天的夜晚。辛蓋決定無論如何要在抵達之前,掙脫這個任人宰割的厄運。這就是電影“阿姆斯達”一開始的鏡頭,一個毫不虛構的歷史上真正的風雨之夜。暴風雨中,辛蓋設法打開了自己的鎖鏈,帶著黑人們打開了隨船的貨物中裝有甘蔗刀的幾個箱子。他們靜候到風暴過去之後的凌晨,在烏雲遮月的黑暗中,經過一場短暫搏鬥,甲板上到處流淌著腥紅的鮮血。 電影對於這場奴隸暴動驚心動魄的刻劃,並不是虛構的,雙方都有傷亡。歷史事實是,僅有的兩名西班牙船員在搏鬥之後,自知將不敵數量眾多的黑人,嚇得冒死跳海,從此失踪。船長和那名廚師在暴動中被黑人所殺。船長在抵抗的時候,打死了一名黑人。另有幾名黑人在混亂中受傷。最後,當這艘失去駕駛的雙桅船,象喝醉了酒一樣,在烏云密布的漆黑大洋上晃蕩的時候,船主一方只剩下了三個人:船長的小黑奴安東尼奧,以及幾處受傷的西班牙貨主,蒙岱和路易茲。 蒙岱和路易茲的倖存,是“阿姆斯達”號的狀況所決定的,因為黑人沒有任何駕駛經驗。於是,黑人們刀下留人,留下他們操縱這條船。辛蓋就像在電影裡所表現的一樣,指著太陽,用自己的語言大叫:回非洲去! 他們只知道太陽的方向就是家鄉,他們不顧一切地要回家。他們不知道,這艘船並不完全適合遠洋,也根本沒有在出發的時候作遠行的裝備。所幸的是,僥倖活下來蒙岱,居然真的有過航海經驗。 可是,他們怎麼會來到美國呢?看上去是電影中的戲劇化情節,講述的卻完全是歷史真實:這是兩名西班牙人在駕船的時候,利用了黑人對於航海的無知。他們在接手駕船的那一刻,就用黑人們聽不懂的西班牙語作了一個決定。去鄰近的美國取得救援。 這個決定對於他們是很自然的。他們沒有任何理由要去遙遠的非洲,再說,如今他們活命的理由就是這點駕駛技術,一旦到了非洲,他們再憑什麼相信自己不會被殺掉呢?可是,他們又無法不順從辛蓋。於是,他們耍了一個小計謀。白天,他們向著太陽走,一到夜晚,就設法調轉船頭,向美國的方向靠近。就是這樣一個走兩步退三步的怪誕走法,曲曲拐拐地把這一段航程,整整走了兩個月。 這兩個月“阿姆斯達”號在海上的航行,可以稱作是真正的冒險。所有的人只能利用船上有限的給養,這裡面雖然包括了兩個西班牙貨主在哈瓦那採購的,打算帶回莊園去的東西,但還是遠遠不夠。因此,兩個月的艱難航行,酷暑病餓之下,又有十名左右的黑人死於途中。 我想提醒你一個細節,就是這艘船上其實還有一個黑人,是知道這個航行把戲的,他就是原來船長的小黑奴安東尼奧。儘管他也是一個黑人,也是一個奴隸,但是,在整個過程中,不論是他自己還是那些黑人,在“陣營劃分”的時候,都是把他的定位定在西班牙人這一邊的。因此,在整個航行中,他對於西班牙人的計劃,予以充分的配合。 你在電影中會看到,他們與其他的船隻擦肩而過的緊張場面。在真實的事件裡,“阿姆斯達”號在美國的水域裡,確實數次遭遇其他船隻,也確實是在黑人的嚴密防範下,兩名西班牙人始終沒有求救的機會。但是,已經有一些看見“阿姆斯達”號的人,對上面的異常景象感到疑惑,報告了當時紐約附近的海軍基地。他們也已經派出了兩艘船,在海上尋找這艘可疑的雙桅船。只是,大海無涯,搜尋並沒有什麼結果。 最後,西班牙人的計劃終於還是成功了。 已經是八月下旬了。一天,“阿姆斯達”號正如我前面已經講到的那樣,筋疲力盡地下錨在紐約長島附近的水面。實際上,這已經不是黑人第一次這樣放下小劃子,向陸地尋求給養了。因為即使船上有足夠的食物,也必須利用一切機會補充淡水。但是,以前他們不是利用晚上,就是在一些荒僻的地方。這一次,顯然是情況不同。 劃子上的黑人們一靠岸,就遇上了一個叫格林的美國水手和他的四個水手朋友。 “阿姆斯達”的黑人開始和他們用手勢交談,願意用整個“阿姆斯達”和船上的貨物,交換送他們去非洲。而格林只一心考慮如何從這個奇怪的船上得到好處。雙方講好第二天再決定。就在第二天他們再次商討時,他們進入了一個名叫米德的海防隊員的瞭望視線。在米德的上級吉尼中尉的指揮下,他帶人登上了“阿姆斯達”號。 船上的情景是令人驚怵的。破敗的滿地狼藉的甲板上,站著幾十個的衣衫襤褸甚至赤裸的黑人,有的還以蔗刀武裝。他們看上去飢渴交迫,甚至還夾雜著四個黑人孩子,看上去不到十二歲。米德解除了黑人的武裝,他們也並沒有反抗。在長期日光暴晒之下斑駁的船身上,米德還能依稀讀出船名--“阿姆斯達”,米德感到有點荒誕,因為他懂一點西班牙語,知道這是“友誼”的意思。 在米德的手下人檢查船艙的時候,才發現了那兩個西班牙人。他們一到甲板上,就跪下大哭著用西班牙語求救。最終,還是由會說英語的路易茲大致講述了“阿姆斯達”號的“黑奴暴動”故事。米德發現,所有的黑人都只會說一種陌生的土語。因此,他只可能聽到涉及兩個對立方面的其中一方的說法。可是,不管怎麼說,米德至少可以判斷,這無論如何不是一艘在正常運行之中的船。而且船上似乎真的發生過涉及命案的非常事件。 於是,在吉尼中尉帶領增援人員抵達之後,他們把所有的“阿姆斯達”號乘客,連同後來從海灘返船,由辛蓋帶領的兩個小劃子的黑人,一起帶到海防隊的船上。在這個過程中,辛蓋也確實像在電影裡講述的一樣,幾乎是本能地跳入海中企圖逃離,但是,終於筋疲力盡,又被拉上了船。 這時,又有了一個小小的插曲。你一定還記得,事情發生在紐約的長島。按理說,船一靠岸,就是紐約了。但是,這位海防隊的吉尼中尉,卻命令把船開往與紐約相鄰的康乃迪克州。為什麼他要捨近求遠呢? 原來,所有當時吃“海洋飯”的人,都知道有這麼一條“海上救難獎金”的公約。在那個時代,海上航行特別不安全。不僅是因為各種設備落後,抵御風浪的能力差,還因為海盜猖獗。因此,如果什麼人能夠在海上救下一條遇難的船,救助者就可以依法得到船上的一部分貨物,作為獎勵。獎勵的比例一般相當大。應該說,這也是公平的。因為不僅救難者往往要冒很大的危險,而且對於貨主來說,如果沒有救難者,他就可能損失全部貨物,甚至連自己的命都一起送掉。 所以,在事情基本平定的時候,吉尼中尉已經打開了小算盤。這艘船是否載有多少值錢的貨物,他還不清楚。可是,這是一條奴隸船,船上有黑奴,這是明擺著的事實。在奴隸制中,奴隸是主人的一份財產,在船上也是作為“隨船貨物”論處的。因此,假設船上什麼值錢的東西都沒有,這幾十名黑奴就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所以,吉尼中尉立即當機立斷,把他好不容易撞上的這筆財富,迅速帶離紐約。 為什麼呢?這就是我前面提到過的當時的美國現狀:在奴隸制問題上,南方完全是站在反面的,而北方有關徹底廢奴立法的進展也不盡相同。此刻,紐約已是一個自由州,而同為北方的康乃迪克州,在北方屬於廢奴過程比較緩慢的。它是在“阿姆斯達”事件發生的九年之後,才立法徹底廢奴的。所以,如果吉尼中尉和他的海防隊想要得到的貨物獎勵中,也包括黑奴的話,他必須速速帶著他們的“戰利品”,離開自由的紐約。 美國在這個時候,奴隸制問題所造成的分裂與矛盾,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關口。因為,正如我前面向你談到的,以極端南方為代表的堅持奴隸制的一方,已經一改在美國獨立前後所表達的願意順應立國精神,逐步廢奴的主張,轉而堅決主張蓄奴。 南方也知道,轉這麼大的彎子,徹底與大家當初講好的聯盟基礎背道而馳,是必須對美國這個“聯盟”有所交代的。於是,就出現了所謂“後奴隸主義”的理論。 “後奴隸主義”說穿了其實很簡單。就是它不再承認奴隸制與“自由平等”的立國精神相違背,也就不再需要承諾廢奴。那麼,從道理上怎麼“順”過來呢?他們採用的方式,就是把奴隸制徹底地與種族屬性相聯繫。記得我以前告訴過你,北美的蓄奴歷史上,有過大量的白人奴隸。然而現在,後奴隸主義者一口咬定奴隸就必須是黑人。 他們的依據就是“種族差異”。他們把黑人定位在半人半獸的位置上。他們宣稱,黑人的種族禀性就是與白人不同的。他們天生野蠻,傾向於暴力,無法教化。因此,把他們留在奴隸的社會層次上是合適的,他們不適合享有自由。否則將會產生災難性的後果,就像把野獸從籠子裡放出來的道理是一樣的。因此,他們辯稱,奴隸制與美國自由平等的立國精神並不違背,因為,只有真正的人才能夠享有自由平等,黑人並不在此範圍之內。 現在看來,這和法西斯的理論差不多,幾乎不值一駁。然而,在一百五十年前,這樣的“理論”可以“振振有辭”地提出來,就是因為當時在整個世界範圍內,大多數人對於種族差異的認知,都還有著極大的局限性。多元文化的概念還根本沒有產生。 “南蠻北夷”,“吃人生番”的講法,在到處都很流行。你一定還記得我講過的康有為遇到黑人的反應吧?對於種族差異的偏激反應,那個時候在多數地區都出現過,只是衝突的機會大小,程度的深淺不同而已。 問題是,美國南方提出這些論點的人,並不一定都是認知問題。相信有一些人僅僅是利用了當時大多數人程度不同的認知局限。而在那個時候,這種認知局限確實是普遍存在的的。比如,當時在美國,即使是在強烈反對奴隸制的北方,依然有大量的人認為,應該解放奴隸,這是毫無疑問的。可是,解放以後的黑人,則必須另外為他們找一個居住的地方,讓他們自己生活。因為,許多人依然無法想像,如何與一群尚未“開化”的“野蠻人”共同相處,更不要說去想像給他們以同樣的政治權利了。 結果,當時的“後奴隸主義”者,倒是很簡單,理論也很“清楚”。然而,反對奴隸制的人們,反而顯得十分複雜,他們的思考出發點各不相同,也有著各種各樣的認知差異。原因就在於,在多元文化的概念誕生之前,人們實在不知道如何處理種族差異所帶來的巨大的文化鴻溝。但是,有一個最基本的東西,在冥冥之中維繫著這些背景不同,構成複雜,宗教信仰各異的反對奴隸制的人們,那就是他們對於起碼人性的理解。這些人成為當時自由北方的基礎。 在他們中間,有一批人是在反奴隸制的運動中站在最前沿的。他們被稱為是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這就是你在電影裡將會看到的,那個為黑人辯護的律師的形象。 你設想一下就會發現,“阿姆斯達”是一個與美國毫無關係的事件。不管它上面發生了什麼事情,都是古巴和西班牙人的事情。它漂來美國,也只是一個誤入境的情況。它可能在美國根本無聲無息,根據慣例,連人帶船讓古巴領回去,一切讓他們自己去處理。海防隊“海難救助獎金”的判定,也只不過是一個小法庭的小小民事案件,簡簡單單就可以解決。確實是這樣,如果沒有北方這批激進的反奴隸主義者,“阿姆斯達”事件將會是完全另一種面貌。 然而,歷史注定了“阿姆斯達”事件將成為美國的一個里程碑案件。因為當時的美國南北雙方,在奴隸制問題的“戰場”上,已經開始了“寸土必爭”的公開較量。每一個相關事件都會成為導火索。所以,“阿姆斯達”號的闖入,根本不可能被北方死守前線的激進反奴隸主義者“忽略過去”。 海防隊的吉尼中尉,把他的“阿姆斯達”號俘虜帶到了康乃迪克州一個叫做新倫敦的港口小城。有趣的是,當時美國雖然只成立了五十年,還是一個非常落後的農業國。然而,由於它的建國方式,致使它的許多基本狀態已經和今天十分相像。例如,這些黑人一到,首先引起了當地新聞界的強烈騷動。各種報紙,不僅發出新聞性的報導,還就相關的奴隸制的問題,發出了種種評論。 這些反應都是必然的。一方面奴隸制問題已經成了當時美國的頭號問題,另一方面,我前面提到過,在此九年之後,康乃迪克州就自己立法徹底廢奴了。因此,這個州本身,當時也處在兩種力量抗爭的最後緊張階段。因此,當你在電影中所看到的,這一群外海漂來的黑人,被押著走在小城的街上,無疑像是一塊天外巨石,轟然砸向一片平靜的水面。 使我感到非常有意思的部分是,儘管是發生在一百五十年前,它的處理程序卻基本就像美國今天會產生的反應一樣。在美國憲法的基本設計下,相關的各個部門,有條不紊地自動進入固定的程序,幾乎一步都不會錯。 雖然吉尼中尉出於自己的考慮,把人帶到了遠離紐約的小城新倫敦。可是,他還是必須按照程序,立即向位於紐約州紐黑文市的聯邦海防隊的上司報告。 海防隊的官員的邏輯是這樣的:儘管“阿姆斯達”號的乘客已經被帶往新倫敦,但是,這並不是發生在這個小城的地方案件,因此,應該把案子交到聯邦地區法庭,而不是交給州或市的地方法庭。同時,又由於涉案人都已帶到屬於康乃迪克州的新倫敦,所以,在選擇報案法庭的時候,選擇的應該是管轄並且也位於康乃迪克州的聯邦地區法庭。 所以,案子就這樣到了康乃迪克州的聯邦地區法官裘迪森那裡。裘迪森法官在接到報案之後,當天就前往新倫敦調查。司法的程序就這樣開始啟動了。 你已經看到,“阿姆斯達”號的乘客分為兩個部分,一邊是黑人,可是誰也聽不懂他們的語言。另一邊就是兩名西班牙貨主和原來屬於船長的小黑奴安東尼奧。法官一開始只可能向一方取證。他們的供詞是一致的:他們是在西班牙法律下,合法運送奴隸。運送過程中,奴隸非法劫持該船(這一條可涉及海盜罪),並涉嫌謀殺。 法官在無法取得另一方證詞的情況下,先檢查船上的合法文件。古巴當局發給蒙岱和路易茲的通行證,也從書面上支持了他們的基本供詞。就是他們合法擁有這些奴隸,合法運送。 這樣,法官初步判斷,黑人的首犯辛蓋就可能是一個謀殺案的高危險嫌疑犯。在這時,裘迪森法官才命令將辛蓋戴上鐐銬,單獨囚禁。歷史記載上,在上鐐的時候,辛蓋顯得很平靜。他還笑了一笑,用手比劃了一個被吊死的動作。你想想,對於辛蓋,這不是太簡單太明白了:這當然是最自然,甚至是唯一可能的結果。他殺了白人,搶了船,又落到了白人手裡。不等著被吊死,還能等出什麼別的結果來呢? 兩名西班牙貨主提出,要求法官立即將“阿姆斯達”號,船上的貨物,以及黑人送往波士頓的西班牙使館,因為所有這一切,都是他們的財產。可是,法官迄今為止聽到的只是“一面之詞”,儘管聽上去相當可信。然而,即使在一百五十年前,這樣的單方面取證也是不能在美國作數。法官按照司法程序,不可能根據這樣的“一面之詞”就採取什麼結論性的動作。 所以,裘迪森法官當時能夠作出的決定只可能是:根據司法程序,法庭將會開庭,對兩名西班牙人的財產申訴作出一個裁決。也將考慮是否應該對黑人提出海盜罪和謀殺罪的起訴。 然而,被告方的“不會說話”,始終是個大問題。當時已是八月底,裘迪森法官決定至少暫時把這39名黑人留到九月聯邦巡迴法庭大陪審團會議。對於沒有參與暴動嫌疑的安東尼奧和四名黑人孩子,也必須作為證人確保到時候出庭,但是鑑於無人出面為他們簽據保書,所以也只能暫時拘押。 同時,另一個申訴進入了此案的司法程序。就是吉尼中尉,代表參與“阿姆斯達”號救難行動的全體人員,基於“海難救助”的有關法律,對船上的貨物提出分成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一筆財產已經有了兩個“主權申訴”者。所以,司法程序也已經限定了“阿姆斯達”號必須經過法庭裁定,才有可能“開出去”了。 當時,“阿姆斯達”號的嫌疑犯在新倫敦的關押地點,是海防隊在碼頭的簡陋的臨時看守所,顯然不可能這樣關下去。所以,裘迪森法官決定,讓海防隊把他們送往隊部所在的紐黑文市監獄。 就在執行這個轉監命令的時候,正準備離開的裘迪森法官突然皺起了眉頭,他注意到一個不正常的情況。當海防隊員拿著哈瓦那當局簽發的那份通行證,按照上面的西班牙姓名,大聲地對黑人一一點名的時候,所有的黑人對“自己的名字”都一概毫無反應。 就在黑人們茫然地看著那些對他們大叫著什麼的白人,感到莫名其妙和驚恐不已的時候,他們決不會想到,遠在紐約,也有一群他們素不相識的白人,已經開始醞釀一個艱鉅的營救計劃。營救的目標,就是他們這些來自遠方,在這裡無親無故的陌生黑人。 這封信太長,很抱歉只能先寫到這裡了。下一次再接著給你介紹“阿姆斯達”事件在美國的“重頭戲”。盼來信! 祝 好! 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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