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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一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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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

  • 雜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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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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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洛杉磯騷亂

我也有一個夢想 林达 15777 2018-03-18
盧兄:你好! 謝謝你寄來的漂亮賀卡。你的賀卡上除了春節的新春祝賀,還附上了這麼一句,讓我在寫完那些介紹去年美國大選的信之後,別忘了在新的一年裡繼續把介紹美國的信給你寫下去。你說,等候和閱讀這些信,成了你生活中的一個小小樂趣。我也希望能夠不使你失望。 我想,在美國,相對於過去的1996年來說,1997年應該將是比較平靜的一年。總統大選的結果一經確定,整個美國就像風暴過去之後的海洋、《扎拉圖士特拉如是說》、《人性的,太人性,水手們各就各位。喧鬧和緊張都一掃而光。這當然也是這個國家全民直選的特點之一。既然每一滴海水所聚成的浪花,都對“載舟复舟”的選擇起著如此關鍵的作用,那麼,一場大選,競選雙方當然都要竭力去激起每一滴水花。這是十分自然的。

同樣,此後的迅速歸於風平浪靜也是自然的。政治家們在大選中盡量去影響每一個選民的這種努力,產生的最直接副產品之一,就是增加了這個國家的政治透明度和公開化。老百姓們作出了他們的選擇之後,政治家的任務就是好好就職幹活了。不論選上選不上的,都會爭取在此後的幾年裡,給選民們留下個好印象,以利下一次的競選。暗中拉幫結派,擴張個人勢力,給對手安套子下絆子之類的小動作,在一個政治透明度很高的社會,就不再是政治家們的必修課。如果偶有哪一個政客想在這方面小試身手,以獲取額外的利益,反而很難逃過如尼克松那樣被罰出局的結果。 所以,美國自開國以來,兩百多年幾十次大選過來了。人們已經完全習慣於這樣週期性的全民參與的政治運作。大選開幕就看戲,也品頭論足,一起選出最佳明星。大幕一落,生活照常。雖然如我在去年的信中提到,克林頓總統在今年連任之後,還留下了在大選中是否非法募款,以及他本人面臨性騷擾民事訴訟等一系列的未決懸案。但是,經歷了尼克松“水門事件”的操練之後,一切有關的監督調查機構的運作已經完全成熟。美國的老百姓知道,整個調查將立即公開地在立法司法兩個分支循序而進,自然會有結論出來。因此,這並不影響大選之後1997年的美國,像以往的歷次總統就任一樣,整個社會也會很快地回复寧靜。

也許你會問:那麼,在這個預計將是平靜的一年裡,我將以什麼主題作為向你介紹美國的切入點呢?我想試試你已經多次問及的美國種族問題。 種族問題可以說是美國幾個最大的問題之一。我當然也知道你非常關心這個問題。但是,儘管我在以前的信中談到過一些,基本上卻還是避免觸及這個話題的。它的複雜性使它成為一個十分“艱難”的話題。促使我去正視它,重要原因之一顯然是它的“不可迴避性”。如果我要向你介紹美國,就不可能躲避這個話題。再者,雖然去年我給你的信著重於介紹美國的大選,但是同時,一場“是否應該取消平權法案”的討論正在美國熱烈進行,其核心就是種族問題。這場討論的重要性可以說一點不比“總統大選”來得遜色。可是,使我對種族問題真正產生一種切入剝離的衝動,這還是必須從我們的塞凡那之行講起。

去年的美國除了大選之外,其實還有一場“百年奧運”在那裡湊熱鬧。可是,在去年給你寫的那些信裡,我幾乎都沒有提到它。因為除了奧運會的舉辦城市,美國人對奧運的興趣並不太大,對美國人的生活也幾乎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奧運會確實給佐治亞這個一向安靜的南方州帶來了許多外來游客。也給亞特蘭大市打了一針強心劑。使得這個城市的許多人,也一度誤以為它真的就像自己提出的口號一樣,立馬就可以因為這場奧運會而變得“國際化”了。 誠然,相對於世界上的許多其它國家,美國的大城市由於其大量的流動移民人口,都可以算得上足夠的“國際化”。這使得一些短期出訪美國的遊客很難察覺出這些城市和地區之間的本質差異。然而,美國人自己知道,其間實際上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即使在交通如此發達,信息傳遞如此快捷的當今美國,如果你深入下去,還是會發現,北方是北方,南方是南方。

這場亞特蘭大奧運會對於我們去年的生活卻是有影響的。安靜地在鄉間蟄居多年的我們,第一次成為好幾撥來訪者的業餘導遊。儘管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奔著奧運而來,但正是由於這個“百年奧運”,使得奧運會的舉辦地成了必遊之處。以致於我們在短短的一年之內,第一次集中收拾起如此之多的閒情逸致,悠悠地遊蕩在美國南方的大城小鎮。踩著已經被歲月磨得光滑的石塊街路,聽著年老的黑人街頭音樂家信手吹奏的動人的爵士樂。 1996年的最後一天,我們又一次帶著到訪的朋友來到塞凡那。這是我們在這一年中,第五次來到這個南方的港口小城了。這次的來訪者,是我們已經一別九年不見的老朋友,一對澳大利亞建築師。 他們早早地就把塞凡那這個小城排入他們的行程,他們點名要來這裡,是因為遠在澳大利亞時,他們就听說了這個美國南方的歷史小城。這個小城出名的原因之一,正在於它是美國南北戰爭中佐治亞州少有的“倖存者”,沒有被戰火所焚毀。因此,在歷史短暫的美國,它就顯得非常寶貴。這裡的建築很有特色,你幾乎可以一遍遍地在那些住宅,庭院,墓地和教堂裡,讀出美國南方的歷史來。

在塞凡那的城郊還有一個普拉斯基城堡。在這一年裡,是我們第三次造訪這個城堡了。不知為什麼,我還想再去看一眼那個土紅色的戰爭建築,還想再一次跨過它的護城河,在它的厚實的護城牆上站一站。儘管這里大大小小的城堡遺址很多,但是,普拉斯基城堡的規模較大。一般情況,遊人很少繞到它的後面去,我們每次去,卻都要到護城河外的外牆去走一圈,在美國以解放奴隸著稱的南北戰爭中,無數砲彈轟塌了它的一個角落,至今牆上彈跡累累。 此後,我們又來到塞凡那河的河邊,河邊的這條小街是最有歷史感的。不知哪年鋪下的石塊街面凹凸不平,窄窄的小街一面是一些傳統小店,一面就是河堤了。最意外的是這條古舊的小街正中,還鋪了兩條鐵軌,看上去像是舊碼頭已經廢棄了的老火車道。可是,隨著一聲汽笛,居然真的緩緩地駛進來一輛火車,把整條街塞得滿滿的。原來這條聯繫著滄桑歲月的港口運輸線多少年來一直沒有停止使用。

河堤下,塞凡那河水在靜靜地流。這個如今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中國集裝箱船的南方大港,當年不僅是南方進口奴隸的一個重要港口。而且也是美國記載中的最後一批黑人奴隸上岸的地方。而此後塞凡那的淪陷,又意味著佐治亞這個南方最頑固的蓄奴州的被攻克。這在結束奴隸制的過程中,也有著它像徵性的意義。 就在這1996年的最後一天,我們在夕陽西下的時候,又一次來到這裡。水波是金色的。就連平日黝黑的街石,也被抹上了一層金紅的光澤。這裡的一切我們已經非常熟悉了。所以,不再像以前兩次來這裡,需要尋找拍照的最佳角度。我們讓客人們自己隨意參觀,我們所需要的,只是站在兩個公元年度的交接點,站在歷史風雲已經遠去的南方靜寂裡,去感受一些什麼。這時,我想,我真是應該給你寫寫美國歷史上的南方和北方,寫寫它們圍繞著種族問題所發生的衝突戰亂,甚至至今未了的種族恩怨了。

然而,你也一定注意到,儘管我有了觸動這個話題的衝動,但是,這個題目的複雜性和難度卻絲毫也沒有降低。種族問題,這是在北美大陸幾百年來,無數政治家,社會活動家,社會學家,學者等等各類仁人誌士試圖去解決的一個問題。但是,似乎誰也沒有什麼藥到病除的良方。不僅如此,人們發現似乎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移民的增加,現代各種觀念的迅速變化,種族問題的頭緒也變得越來越多,線頭線尾好像都要摸不清了。這種一塘混水的狀態使得所有觸及這個問題的人,都多少感到沮喪。有些人甚至因此而變得不再有信心。 可是,我想,給你寫信談這些問題,我可以比較放鬆,沒有什麼太大的心理負擔。因為你對我們很了解。你知道我只是這裡生活著的無數普通移民中的一個,至今為止,謀生問題始終還是我們必須關心的首要問題。所以,你並不會期待我們發出專家學者般鞭辟入裡的分析,或者高瞻遠矚的宏論。你希望看到的,只是我們在美國作為一個少數民族一員,所感受到的一些體驗,是作為一個新移民所可能持有的敏感目光,所觀察到的不同的角度。如果問題是複雜的,那麼我想,我只要使你了解它複雜在什麼地方,就算達到目的了。

美國的種族問題確實是複雜的,也完全可能是表現激烈的。五年前的洛杉磯暴亂可以說就是一個縮影。我們來到這裡不久,就和所有的美國人一起,受到了這場美國25年來最大的暴力事件的衝擊。 這一場被比作是“地震”的美國大都市暴亂,起因卻是一個看上去似乎是微不足道的酗酒超速駕車事件。 這樣的交通事件,不要說是在美國,就是在洛杉磯這樣的大都市,一年都不知要發生多少起。所以,1991年3月3日,當四名洛杉磯警察局的白人警察,在210號公路發現一輛超速車,隨即按常規拉亮警燈尾隨上去的時候,他們一定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們自己,以及被追逐的超速駕車者,那個名叫洛德尼.金的黑人青年,都從此一腳踏進了一個歷史的陷井。不管願意還是不願意,他們的名字都將永遠與一場震驚世界的都市大暴亂聯在一起,寫進美國歷史的教科書。

那已經是午夜以後了。一輛車偶然經過這條210號公路。駕車人發現,在黑漆漆的公路邊,強烈的車燈前,有四名白人警察正在毆打一名黑人。這名過路人並不是一個新聞記者,鬼使神差一般,他想到操起車上恰好攜帶的攝像機,對準了他所看到的景象。 於是,這短短83秒鐘的錄像,此後不僅成為美國最轟動的新聞錄像之一,而且多次出現在全世界的電視機屏幕上。直至六年以後的今天,我們仍然時不時地在電視裡看到這段錄像。我們相信,在今後的許許多多年裡,這段錄像還將經常出現在美國的各種電視專題節目裡,比如說,討論司法公正的,討論警察權限的,等等。當然更多的,就是出現在討論種族問題的電視節目上。 事實上,洛杉磯暴亂的發生,已經是上述事件發生的整整一年以後。在這一年裡,美國人就是不斷地在電視中重複看到這段錄像,並且在等候。他們在等什麼呢?毆打事件發生後,四名白人警察很快以攻擊罪這樣一個刑事罪被起訴,在地方法庭受到審判。人們在等待的,就是這場審判的結果。

接下來的事情,你在中國也立即從電視裡看到了報導。 1992年4月29日下午,以白人為主的陪審團宣布了他們所得出的四名警察被告“罪名不成立”的結論。就在當天晚上,洛杉磯發生暴亂,持續了幾十個小時。同時,在美國南方的亞特蘭大市,就是96年奧運會的舉辦地,也隨後發生了規模較小的類似騷亂,但是影響要小得多。 洛杉磯暴動的規模,相信你即使遠在大洋彼岸,也一定留下了深刻印象。記得當時你和我們在中國的其他親友,都曾來信對我們的安全表示關切,可見在某種意義上,今天的世界各地已經大大地縮短了距離。在這裡,我想再強調幾個簡單的數字,以證實你當時在中國的電視新聞裡看到的一切,確實所見不虛。 在這場短短幾十小時的洛杉磯暴亂中,死亡人數超過50名,受傷人數超過2000名,超過1000幢大小建築物被焚毀,經濟損失在十億美元左右。 我想,你一定早已作出邏輯非常清楚的判斷。那就是,白人警察出於種族歧視藉機毆打黑人,以白人為主的陪審員又無視錄像所反應的警察犯罪事實,蓄意偏袒白人警察,宣布他們罪名不成立。於是,忍無可忍的黑人群眾奮起反抗。因此,洛杉磯暴動清楚地反應了以白人和黑人為主要矛盾的美國社會種族對抗的現狀。我只能說,你的判斷只在局部意義上是正確的。 你得到的信息是簡要的,推論也就會顯得格外清楚。但是,就像世界上發生的很多事情一樣,當事實被簡單化以後,看似清晰的結論,有時反而會模糊事件的真實面貌,甚至也會曲解事件所折射的意義和教訓。在1995年,我第一次提筆給你寫這些介紹美國的信時,曾經簡略地提到過這次洛杉磯暴亂,也提到過它並不那麼簡單,不是人們遠遠掃一眼就能夠輕易得出結論的。它牽涉到美國社會各個層面的各類問題,而種族問題又是無法剝離地和其它問題死死纏在一起。 讓我們再回到這個事件的起點,回到1991年在洛杉磯210號公路上所發生的這個案件。看看在此後一年多的調查審理中,那個由10名白人,一名亞裔,一名拉丁裔組成的陪審團,究竟根據什麼樣的辯方證據,在看了幾十遍作為檢方證據的錄像帶之後,會依然得出“被告無罪”的一致結論。還是,根據推論,他們這十二個人只是簡單的“種族主義者”? 陪審員們看到的事實是這樣的。在案發的午夜,當四名警察發現那輛超速車的時候,它的速度是每小時一百英里(相當於時速一百六十公里〕。在1991年,全美國的最高公路限速是六十五英里。在美國,超速開車的情況應該說還是相當普遍的,同時警察對超速的管制也相當嚴格。但是,即使是經常懷著僥倖心理開快車的人,也會承認,每小時一百英里的速度是相當離譜了。 人們常常說,美國是一個危險的地方。在最近的一次民意測驗中,絕大多數美國人表示,現在他們的生活遠比過去顯得不安全,這也正是我們在這裡的感覺。而這個不安全感,大家基本上首先指的是公路行車的交通流量大和速度快所帶來的危險。 有關行車我再給你舉一個例子。我剛到美國的時候,比我早來幾年的朋友給我的第一個電話裡,就有這樣的忠告:第一,儘早學會開車;第二,當教你開車的人沒有坐在一旁監督時,無論如何不要自己開出去練習駕駛。他還補了一句,否則,出了事你有可能被指控犯了謀殺罪。第一條很好理解,第二條是怎麼回事呢?當時我很摸不著頭腦。 後來我才知道:美國的法律規定,持有見習駕駛執照的人,尚處於學習階段。為了行車安全,必須在持有一年以上正式駕駛執照者的同車監督下,才能出門練習開車。否則,萬一出了車禍,造成人員傷亡的話,犯規者就必鬚麵臨謀殺罪的起訴。可是,為什麼是謀殺罪呢?謀殺罪在這裡是一個法律定義,和我們的通俗理解有一些差異。美國的法律認定,如果你明知自己的某一個動作有可能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險,你仍然違法去做了,那麼一旦意外發生,你所承擔的後果就是在“謀殺罪”的法律範疇之內。根據同樣的道理,酗酒開車造成傷亡的話,面臨的也是謀殺罪。 之所以向你提到這些“題外話”,主要是讓你對這裡的“酗酒後大幅度超速行車”的概念有一些了解。然而,洛德尼.金的案件還不止是這樣一個危險的違章駕車事件。 當時,警察用測速器測到了一百英里的超速行車之後,當然還不知道他是酒後駕車,他們只是按常規打出警燈就尾隨上去。在這裡,任何人看到自己後面有警燈閃亮,都知道必須向慢車道方向換車道,給警車讓路。如果發現警車隨你一起換車道,繼續在閃燈,那就說明他是衝著你來的,必須立即讓到路邊停車。這是美國生活中“行”這一部分的生活常識。停下來,也就是一個交通犯規處理的問題。不停甚至企圖逃跑拒捕,被抓到之後罪名就大了。再說,警車都是好車,又有法律所賦予的抓逃犯的超速權利,事實上也很難逃得掉。所以,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人絕不會作出“逃”的選擇。 那麼是不是還有人逃呢?還是有的。這種情況的絕大多數是一些不能與警察“照面”的人。比如,他是通緝犯,又比如,他是有案在身,吃不准警察是否已經掌握了他的情況。因為警車裡都有電腦,警察截下違章車輛之後,首先是索取駕駛執照,把執照的號碼輸入電腦系統,查一查案底。然而,即使是一些害怕查案底的人,也不是都選擇“逃”。因為腦子稍微清楚一些,就知道還有個“逃不掉”的問題。 “逃”而“逃不掉”,豈不是徒然罪加一等。所以真正下決心逃的,一般都是重罪在身的亡命之徒,或者是腦子不清楚的不顧後果的傢伙。 更何況,在警察的追趕下飆車奪路而逃,不論逃的,追的,還是在同一路段的其它車輛,都有極大的生命危險。可想而知,這時已經不僅僅是車速快的問題,任何交通規則都會被棄之不顧。我們的朋友卡琳就曾經在通往機場的公路上,遇到過一次逆車流方向的警匪飛車追捕。此後一提起來總是後怕不已,總覺得是揀了一條命。 偏偏在那個午夜,不知是不是酒精在起作用,洛德尼.金選擇了逃。他本來已經是一百英里的車速,再一逃,更是望塵莫及,時速一度達到一百一十五英里。就是這一逃,不僅改變了違規駕車的性質,也使得四名警察的神經被強烈刺激起來,完全處於一級戰備狀態。按照經驗,他們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非常危險的情況。這個危險,除了超速追趕可能遭遇的車禍之外,還包括前面很可能是一個持搶的亡命徒一類。然而,逃的人可以有“逃”和“不逃”的考慮,警察的的工作職責卻使他們沒有“追”還是“不追”的選擇。他們也就從毫無準備提升到一級戰備,突然神經高度緊張地拉響警報高速追上去了。 看來刺耳的警報也沒有起任何作用。這一追,整整追出去好幾個英里。之後,洛德尼.金因為拼不過警車的速度才被迫停車。停車之後的最初階段,是最緊張的。在美國,當警察與某個人處於對立狀態的時候,法律要求平民首先必須服從警察的指令,使得雙方之間非常危險的高度緊張的對峙狀態盡快緩解。這種情況下的警察指令也都是規範化的。例如,要求背對警察,手放在車頂上或是後腦勺上,甚至要求趴下。 在這裡,這一點是達到共識的,即,要求平民一方在這種情況下服從這些指令,是對雙方都有利的。因為警察的行為是有規範的,是可以預測的,而另外一方的反應是很難預測的。如果,被追捕一方不立即聽從警察的指示,相反採取一些抗拒的動作,警方就有可能在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對自己可能遇到的危險作出過度的判斷和反應。這樣,即使是一些原本不應該發生危險的事件,也會出現傷害。 因為,警察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權利開槍。加州的類似追車案件還有過一個錄像集,在電視台放過。整個過程都是從直升飛機上拍下來的。這些案子的最後結局如果是抗拒的,多數都導致槍擊。抗拒者因此送命的也有。沒有人提出異議。因為警察的行為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 在洛德尼.金的案子裡,在高速追車幾英里被迫停車之後,他走出了汽車,但是並沒有聽從警察的任何指令,沒有做任何警察要求的動作,並且還在嘲笑這幾名持槍圍著他的警察。在法律上來說,他屬於拒捕的範圍。於是,警察衝上去試圖用警棍制服他。前面提到,拒捕的處境是極其危險的。拒捕表明了一種態度,警察防範的心理層次也就是不一樣的。如果他反抗的動作大一些,如果他出現一些可能使警察誤會的動作,處於備戰狀態的警察都有可能出於自衛的目的而開槍。而且有拒捕在先,法律很難追究警察的責任。所幸的是,這樣的情況在洛德尼.金身上總算沒有發生。 此後,就是大家在電視裡都已經看到的那一場警棍毆打。上面發生的這些故事,洛德尼。金本人也沒有否認。除了上述的事實之外,四名警察被告的律師還向陪審團指出,如果洛德尼.金下車以後不拒捕,這一切是不會發生的,他本人的意願完全可以隨時中止這些警察武力拘捕的行為。只要他按照法律遵從警察的指示,一切早就結束了。律師強調,發生的毆打只是拒捕造成的後果,警察遇到拒捕,他們也別無選擇,他們只是在履行職責。為了證明四名警察被告並不是因為懷有種族惡意而對洛德尼.金進行攻擊。被告的律師甚至向陪審團提出這樣一個相當有力的證據,就是,當時這輛在黑夜里高速逃竄的汽車裡,實際上一共載有三個人。另外兩個人由於一出汽車就完全遵從警察的指令去做,結果他們毫髮未損,沒有受到任何打擊,而這兩名被捕者也是黑人。 那麼,如果遇到拒捕,警察使用警棍是合法的嗎?應該說是的。作為警察這樣一個非常特殊的執法者,他是有許多其他人所沒有的特權的。比如說,遇到危險的嫌疑犯拒捕或者暴力拒捕時,警察可以動用警棍甚至於開槍。因為眾所周知,警察的工作是高危險度的工作,他也有法律賦予的保護自己的權利。再者,沒有人會否認,動用武力有時也是製服對方唯一有效方法。可是,疑問並沒有解決。在那段83秒鐘的錄像帶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洛德尼.金在被毆打之後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這就有了一個使用武力是否過度的問題。 可是,你一定沒有想到,這同一段錄像帶,也在法庭上成了四名被告的律師用於向陪審團證明他們無罪的辯方證據。這怎麼可能呢?被告律師是這樣做的。這段83秒鐘的錄像帶被辯方律師一次次的停格切割開來放。就在一段毆打之後的停格處,辯方律師向陪審團指出,在停格的畫面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洛德尼.金正在挺身起來,或者是正在企圖挺身起來。同時有辯方的證詞證明,他在企圖站起來的同時,甚至企圖用腳還擊。 在這段錄像的中間,有一個畫面停格處顯示他已經完全躺在地上,但此時畫面上的警察也不在動手,一名警察的手伸向口袋,他在法庭上解釋說,這時他們以為嫌犯已被制服,他們於是停止了打擊,他正在打算向口袋裡掏手銬。這說明他們打擊的目的僅僅是試圖制服嫌犯。但是,下一個時段錄像帶的停格,顯示嫌犯又在企圖站起來,於是律師辯稱,這是警察又開始毆打的起因。辯方證人還證明身高六英尺三英寸,體重為二百五十磅的洛德尼.金格外強壯,他在經受五千伏高壓的電警棍兩次電擊之後,依然無法被制服。 然而,陪審員們畢竟都是普通的美國老百姓。在今天的美國,沒有什麼比對一個無辜者的血腥暴力鏡頭更能使正常平民感到噁心的了。更何況,施暴者是作為武裝警察的政府工作人員,受害者是一個手無寸鐵的平民。因此,有了這樣一段錄像帶在先,辯方要使12名陪審員一致認同,這樣的血腥暴力只是一種“工作狀態”,是非常困難的。 因此,被告律師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向陪審團介紹警察,尤其是在洛杉磯這樣一個大都市執勤的警察,其工作的危險性和特殊性。 說起美國的警察,這又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話題。美國警察的面貌是很不相同的。除去個人品質素質的因素,這種面貌的不同往往是有區域性的。我曾經告訴過你,美國絕大多數地方是安閒和寧靜的。不要說鄉村,那些中小城市的警察,常常都會給你一個“雷峰叔叔”的感覺。在這些地方,實際上警察分為兩部分。正兒八經的正宗警察並不多,更多的是地方治安警察。他們也穿警服,在英語裡用的是完全不同的詞。這些地方治安警察都是當地的老百姓們投票選出來的,更是特別注重和社區居民搞好關係。 我曾經看到報紙上有人寫了這樣一段親身經歷。說是他剛到美國的時候,曾和一名美國朋友一起出遊。可是由於疏忽沒有及時加油,開到一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車子沒油熄了火。這時,恰好有一個警察經過。他們上去求助,那個警察非常抱歉地說,他實在是另有公務在身,無法幫忙,讓他們另想辦法,態度也十分誠懇。他看看也無可指摘。誰知,他的美國朋友聞之勃然大怒。他對警察說,你怎麼能拿著納稅人的錢,卻不給老百姓解決困難。那個警察連忙道歉,扔下他的公務,設法去找了油壺,弄了一壺油來,並且向他們指點了方向,使他們能夠維持開到最近的加油站。 在美國的大多數地方,這種主人和公僕的關係是相當清楚的。我們也在美國各個地方,由於各種原因,有過和警察打交道和接受警察幫助的經歷,感覺都很好。有時甚至使我們頗為感動。在這些地方,只要是一個守法公民,看不出任何理由必須害怕警察,或者討厭警察。尤其是許多外來的新移民,剛到這裡的時候,更是對這裡的良好警民關係印象深刻。 但是,我們很快知道,實際上,警察的面貌,是和地區的治安情況相對應的。第一次我們和一個美國朋友談起我們對美國警察的好印象時,她立即告訴我們,在一些大都市是完全不一樣的。她在大都市生活過,她感覺那裡的警察相當“勢利眼”。她本人是一個標準的白人,雖說是移民,但是英語非常流利,完全沒有外國口音。所以,她對於警察“勢利眼”的指責,還不包括“種族歧視”和“移民歧視”這樣的範圍,她指的是“窮人歧視”。她當時在大都市生活時,也算是在底層。所以她說,她當時總是感覺警察對他們充滿警惕,一副擔心他們是不是罪犯的樣子,令她感覺很不舒服。 確實當我們在這裡生活的時間長了,也接觸了大城市的生活之後,對於這種截然不同的美國警察面貌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很多美國人對大都市警察都是搖頭的,其中尤其是紐約市和洛杉磯市的警察,最為“惡名昭著”。同時大家也承認,這些大都市警察承擔的是最粗礪的工作,非常危險而艱苦。 最近我們去了一個小城市,看到一個地方治安警察正在和一位女士很安閒地聊天。當這位女士離開以後,他試圖從地上揀起他喝了一半的一個可樂罐。由於他挺著很大的一個啤酒肚,幾乎是非常艱難地彎下身去,才勉強夠著了那個罐子。我們看了,不由地笑道:可想而知這個地方的治安是多麼地好。若是治安差的話,他這麼不靈便,選民們怎麼可能選他當警察啊! 在大都市就完全不同了,情況可以變得非常複雜。例如,我曾經對你說過,龐大的流動移民群,永遠是美國故事的一個大背景。就在1996年,美國移民局遣返了十一萬非法移民,其中包括五萬多名罪犯。 (記得兩年前給你的信中,介紹了1994年的統計數字,當時非法移民遣返的數字還只有四萬四千名)。這裡,還不包括有七萬八千名非法移民在面臨被遣返時,選擇了自動離境。根據美國移民局的估計,1996年,雖然在邊境成功地阻擋了一百三十萬人入境,但是,還是有二十七萬五千名非法移民進入美國。仍然滯留在美國的非法移民則約有五百萬。 僅在這十一萬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中,洛杉磯市所在的加利福尼亞州,就佔了這個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一,達到四萬六千名。相信作為該州第一大都市的洛杉磯,肯定又在這個數字裡佔了一大塊。洛杉磯警察局人手再充足,也敵不過這樣高犯罪率的“流動大軍”。更何況,這些數字只是被遣返的非法移民和其中的罪犯,那麼,還有那些沒有被遣返的呢?沒有被抓住的呢?合法移民中的罪犯呢?土生土長的罪犯呢? 美國的大都市從地理概念上來說也非常大。同一個都市,面貌也很不同。人們所指的,都是幾個出名的“問題區”。那些數字龐大並且往往處於流動狀態的罪犯,他們的大多數都會集中在這些“問題區”裡。在那裡執勤的警察工作危險,精神狀態緊張,因公傷亡的比例也很高。在時時處處都可能出現“敵情”的狀態下工作,你指望他是什麼樣的面貌呢?在洛杉磯大暴亂之後,市警察局的局長發表了一篇文章,他說他相信洛杉磯警察是世界上最好的警察之一,但是他們“不是完美的”。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不論是不是陪審員,都會承認,他們幾乎不可能是完美的。 在這種情況下,要向說服陪審員理解洛杉磯警察工作的艱難危險,可以提供的實例證據真是太多了。被告律師向陪審團舉了大量實例,說明不僅一般來講,洛杉磯警察是一個高傷亡率的危險工作,而且在完全類似於洛德尼.金的事件裡,警察的處境也是危險的,是有可能被傷害,甚至送命的。這一點也很好理解。不要說截下來的罪犯有的是拔槍拔刀的,就是飛車截攔造成連環車禍也是常有的事。在追截中,當一輛輛警車象好萊塢電影中那樣翻滾出去,難道你指望警察還能一個個利利索索地再從裡面爬出來嗎? 被告律師進一步向陪審團指出,這種職業危險造成的結果是什麼?首先,它造成了警察職業性的神經緊張。在這種緊張狀態下,在常人看來已經完全解除了危險的一個嫌疑犯,警察依據他們的經驗,從他們眼中看出去,完全可能仍然還是危險的。因此對於拒捕者,不到徹底制服,他們就不會放心。被告律師認為,這種職業危險更重要的一個後果就是,政府為了減少警察的傷亡,也為了有效地制服罪犯,對於警察都有一套使用暴力的職業訓練。例如,如何使用槍支,如果用警棍對付非常危險的對手,如果在僅僅導致疼痛的攻擊不起作用的時候,如何造成骨折,以達到徹底制服的目的。所以,在這些來自平民的陪審員眼裡顯得無法接受的暴力場面,對於警察,只是他們執行公務的常規作業的一部分。 對於警察的職業性精神緊張和特殊訓練所造成的後果,我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體會。我們的朋友達尼拉的汽車後面,有一條粘貼的標語。這在美國非常普遍,有的人是用一條標語表達一種看法,有的人只是開一個玩笑。她的標語內容非常少見,是支持警察工作的。後來我們才知道,這是當地警察家屬協會印製的。達尼拉是這個協會的成員,她的丈夫傑米是一個警察。後來,我們和傑米也成了好朋友,看上去和常人沒什麼兩樣。但是後來發生的一件事使我們意識到,他在心理上是和大家不一樣的。 這裡的人一般上門拜訪之前都會打電話通知。但是,在傳統安靜的小城鎮,也偶有非常熟悉的近鄰直接上門借東西的,當然一般至少會敲門,直接開門闖入的很少。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主人感覺被打攪了,至多是有些不高興。但是,傑米在一次這樣的鄰居突然拜訪時,門一開他差不多是條件反射般立即就拔槍對準了來訪者。這幾乎嚇壞了所有的人。不僅是這位來訪的鄰居和達尼拉飽受驚嚇,事後他自己也感到嚇了一跳。要知道,傑米所生活和執勤的大學城,還是一個公認治安相當好的地方。但是,不論是在精神上,還是在現實生活裡,他作為警察畢竟在面對一個與眾不同的世界。他所受到的職業訓練也已經成為他的本能的一部分。 還有一次,我們在夜半行車的時候被警察截下查問,當時需要打開車內的頂燈,可是開關壞了。我就自然地拉開一點車門,因為車門的開啟可以帶動頂燈的自動開關。這時,警察雖然對我們依然很禮貌,但他堅持要求我們把門關嚴。我們照辦了他才敢接近。後來我們問了傑米才知道,在他們的訓練指示中有這麼一條,要防止攻擊性的車門撞擊。猛然打開的車門,是罪犯常用的“武器”。他還告訴我們,即使在公路上攔下一輛看上去很正常的車,警察實際上也是很緊張的,尤其是在夜間。從警察的眼裡看出來,什麼都可能發生。 我們再回到法庭上。我之所以給你介紹這些,是讓你理解,在法庭上,陪審團所面對的證據不僅僅如那段83秒鐘的錄像帶那麼簡單。同時,陪審團所經歷的判斷也比你所想像的要復雜難斷得多。 陪審團在法庭上除了檢方的證據之外,他們從辯方證據中得到的是什麼事實和印象呢?第一,洛德尼.金在案發那天晚上的行為,使警察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他可能是一個極其危險的犯罪份子。第二,他自始自終拒捕,因此警方有充分理由根據他們的專業訓練,以武力製服他。所以,警察攻擊行為中,至少前面的一部分是無可指摘的。第三,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警察的攻擊是蓄意出自種族歧視。唯一有爭執的部分,是這場攻擊的最後階段是否必要,是否是濫用權力。 這最後一段是對辯方不利的。但是,你可以看到,這麼一分析以後,一個原來看上去是鐵證如山的大案件,已經面目全非。不僅案情的規模縮小,它的性質似乎也有所改變。至少,已經變得可以探討,而且是技術性的細節探討。 現在,擺在陪審團面前,最終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看待這段83秒錄像的最後一段。根據檢方的指控,這時洛德尼.金已經失去反抗能力,警察已經完全沒有理由再度攻擊。根據辯方律師的辯護,從錄像最後一部分停格的畫面看,洛德尼.金依然沒有遵從警方指令去做就範的規定動作,仍在試圖起來,所以警察有理由繼續以武力將他“徹底制服”。 這個案子和我們以前介紹過的辛普森案一樣,同樣屬於刑事訴訟。也就是說,它是由當地政府的檢察官向四名被告起訴。我們在辛普森案中已經介紹過,在美國的刑事訴訟中,為了防止政府陷害平民,因此,依據美國的憲法修正案,必須充分保障被告的公民權利。要求陪審團對待檢方證據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這些證據必須是確鑿的,完全超越合理的懷疑的。而辯方卻不用提出鐵證去證明被告肯定無罪,他們只需提供充分疑點,證明檢方的證據是有疑問的。在刑事訴訟中,對於檢辯雙方的證據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在刑事訴訟中對於證據這樣的法律要求之下,只要是證據具有爭議性,陪審團就已經有理由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了。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這個案子是比較特別的。它的被告是四名執法的警察。法律傾向於保護被告權利的條文,這時看上去反而是幫了警察局這樣的政府執法機構的忙。陪審員也一定感到十分困惑。於是,辯方律師還必須使陪審團走出這樣的困惑。辯方律師盡量使得陪審員相信,這些警察並不是惡魔,他們也是平常人,只是他們找了一個危險的工作而已。他們冒著危險去做一些常人不願意做的事情,最終是為了保護平民不受到犯罪分子的傷害,如果他們在高度緊張地制服罪犯的過程中,有了一些有爭議的舉動,就要因此被判有罪入獄失去自由的話,那麼,他們的公正待遇又在哪裡呢? 最終,陪審團就這樣被辯護律師提供的證據證詞所說服了。他們至少認為這段83秒鐘錄像帶所反映的四名警察的行為,並不能鐵定就確認為是違法攻擊。我已經說過,在刑事訴訟中,這樣的結論已經足以使陪審團判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了。 必須說明的是,這並不代表我的看法。我只是想通過這些介紹,讓你了解事情的複雜性。 就像其它的案件審理一樣,結束之後陪審員就回家了。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願意出來談論他們經歷的審理,但是也會有一些人願意接受記者的採訪。我記得在這個案子之後,有一名陪審員回答了記者的這樣一個問題:你在作出這個判定之後,你是否覺得自己可以在晚上良心安寧地睡著?他回答說:是的。我也相信,也許是全部,至少是絕大多數的陪審員,相信自己是依照證據,依照法律,同時也是憑著良心作出了這樣的判斷的。 但是,我想這些陪審員回家後的第一個晚上,就無法入睡了。宣判後只有幾個小時,暴力行為就開始發生,而且迅速蔓延開來,到了夜晚已經是烽煙四起了。 暴亂主要發生在洛杉磯的中南區,這正是洛杉磯的一個“問題區”。大量的少數族裔在那里居住。沒有人否認,這場暴亂的起因是這場審判的結果。但是,卻幾乎沒有人簡單地因此就推斷,這是一場黑人反抗白人的暴動。甚至,事件至今已經整整五年過去了,人們覺得,還是很難給這場暴亂的性質下一個準確的結論。為什麼呢?讓我們再來看一看這場暴亂。 這場暴亂的激烈和混亂程度,使人們至今還覺得不堪回首。一開始,只是有一些黑人孩子向過路的汽車扔酒瓶。然後,就有人截下了兩個白人的汽車,把他們拖出來毆打。然後,一架直升飛機的現場拍攝和電視直播,致使在全美國的眾目睽睽之下,一個36歲名叫奧立佛.丹尼的司機,被拖出他所駕駛的集裝箱卡車,五個人不僅圍毆他,並且用滅火機砸他的頭,企圖致他於死地。最後,居然還不忘偷走了他的錢包。 洩憤的毆打,在不少地方發展成為由幫派少年參與的肆意謀殺。那天晚上,一名記者的車就被一群幫派的黑人少年攔下,他們不僅砸他的車,還試圖把他拖下車去。當時他還繫著安全帶,一個少年拖了幾把拖不下來,不耐煩了,掏出搶就給了他三槍。 而且,人們驚奇地看到,理應是憤怒的場景似乎很快變成了一場狂歡。有在大火前跳舞的,更普遍的卻是人們發現了搶劫的樂趣。於是,記者所拍到的已經不再是憤怒的臉龐。鏡頭所拍攝到的那些提著大包小包從超級市場破損的大門裡出來的人,一個個都是樂呵呵的。在整個暴亂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中,甚至還包括兩男一女坐在一輛不知是偷來還是搶來的車裡,然後當場享受超速飆車,造成翻車死亡。 說是“暴動”,但是沒有任何組織,全是一些散民,裡面還有大量的所謂幫派青少年。從憤怒地砸汽車,砸政府機構的玻璃開始,直至人身攻擊,縱火,對各種商店全面搶劫,造成大規模的破壞和傷害。這場暴亂之後,有五千人被控各種刑事犯罪。此時,人們才發現,這被控罪的五千人中,有一半以上竟然是西班牙裔。當清理財產損失的時候,人們更是驚訝地發現,有近一半因燒掠而受到損失的,是與這場審判的種族糾葛毫不相干的朝鮮裔居民。然後,通過各方面的訪問和調查,完全有理由相信,有相當一部分的黑人對亞裔的不滿甚至敵意由來已久,這次受到攻擊並不是偶然的“誤傷”。 還有,這個中南區是黑人集聚的地區,當然有大量黑人住宅,也有相當數量黑人經營的企業店鋪。大火一起,無法控制,也就有黑人住宅受到波及的情況。但是,在普遍的放火和搶掠中,儘管黑人經營的企業店鋪紛紛掛出“黑人經營”的牌子,以期使自己可以區別於白人或亞裔,求得免於燒掠的下場。但是,根據調查,這樣的標誌,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起任何作用。他們膚色相同的同胞,並不因此“手下留情”。 面對這樣的一團混亂,人們怎麼能輕易就給這場暴亂貼一個“反抗”的標籤,認定它就是“黑人爭取種族平等的鬥爭”或者是“階級鬥爭”呢? 從這場暴亂開始,直至暴亂之後很久,無數黑人都為此感到沮喪。他們和許多其他族裔的人都看到,有一點是很清楚的,黑人在這場暴亂中被事件本身進一步公開分裂。黑人當然並不都是暴力的參與和支持者。剛才我們提到的那名集裝箱卡車司機,生命處於極度危險的情況下。一名素不相識的宇航工程師在電視中看到後,冒著生命危險開著自己的車趕到現場。他是在三名黑人的幫助之下,才得以把重傷瀕臨死亡的司機救出,並且送往醫院的。我們前面提到的那名被射了三槍的記者,也是在一個黑人家庭的電話求救和幫助下,才得以死裡逃生。還有許多對審判結果不滿的黑人,在審判之後聚集在他們的教堂裡,舉行和平的抗議集會。並且在暴力發生時祈禱和平。 這一案件比較特殊的地方還在於,四名警察雖然在地方檢察官的控告中被判罪名不成立,但是,這次控告依據的是屬於州法部分的刑責。與此同時,聯邦政府的檢察官,還認為有充分理由控告他們觸犯了屬於聯邦法範圍的民權法,就是他們作為政府執法人員,由於執法過度,侵犯了洛德尼.金的公民權利。所以,在聯邦法庭立即又展開了另一場審理。 又經過將近整整一年的審理,聯邦法庭的陪審團得出了四名警察中兩名違反聯邦民權法有罪,另外兩名無罪的結論。這個結論似乎使大多數的人都感到滿意。宣判之後,森嚴戒備的洛杉磯警察都鬆了一口氣。歷史的一頁似乎就這樣翻過去了。 然而,凡是支付了高昂代價的歷史事件,都不應該只是一道一抬腳就能跨過去的歷史門檻。如果人們至多是像被絆了一跤,撣撣塵土,頭也不回地就奔向前去,連一點真正的教訓都沒有得到,那麼人類所付出的生命,鮮血,尊嚴,不是太輕賤了嗎?在這裡,大家都認為,這麼大的事件顯然不應該簡簡單單地就被時間的河流沖刷乾淨。但是看來,迄今為止五年的不斷反省,還不足以使人們完全找到答案。不論是親歷這場災難的平民百姓,還是以這一事件為主題撰寫論文的專家學者,都一次次地發現,各種因素糾葛太深。而當人們想去理出教訓的時候,又很難完全脫開自身的局限性。我們看到,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所屬的種族,階層,經歷,等等,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 今天的洛杉磯中南區,依舊可以看到許多焦黑的五年前的廢墟。儘管事件之後,聯邦政府投入了九億美元的資金,可是依然不能使這一地區在這五年內完全復元。因為這裡的店鋪和中小企業都是私營的。經歷了這樣一場風暴之後,許多業主對這個地區不再有安全感而選擇離去。一名店主對記者說,“我是黑人,我以此自豪。我也愛我的黑人同胞。可我也是一名業主,我還必須養家。我永遠不會再回到這裡。”黑人業者尚且如此,其他人的疑懼更可想而知了。看著那些廢墟,宛如一座座黑色的紀念碑,它們向人們在訴說些什麼呢? 好了,我似乎今天應該在這裡打住了。在這封信裡,我只希望你在開始了解美國種族問題的時候,對問題的複雜性和解決這個問題的艱鉅性,有一個最初的概念。對於這個問題,最大的“殺手”莫過於“簡單化”了。 對於我們來說,在看到美國這樣一個種族紛雜的濃縮小世界的時候,也終於認識到,美國在長期的種族矛盾中所反映出來的問題,不僅是身置其中的我們無法徹底持一個袖手旁觀的態度,就是對於你和所有美國之外的人們,也無法完全以隔岸觀火的輕鬆好奇心情,對待這些看上去似乎是“毫不相干”的問題。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各個族裔以及他們所攜帶的各種宗教文化習慣等等,甚至他們所尋求的自身利益,都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在每一分鐘發生著類似的矛盾和衝突。從波黑戰爭到非洲圖圖族胡圖族之間空前野蠻的種族殺戳,幾乎不勝枚舉。從人類的許多戰亂中,都有一顆種族矛盾和文化衝突的堅硬內核隱含其中。而這個世界的人們還在越走越近,叫人看著多少捏把汗。至今我們尚不知道,人類是否有足夠的智慧,對付這樣一個越來越小的地球和越來越近的距離。所以,美國民眾現在先行一步所面對的種族問題,就無疑顯得意味深長。 希望你喜歡這個話題。 有空來信。 祝好! 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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