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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美國娜拉”的出走

總統是靠不住的 林达 11957 2018-03-18
盧兄:你好! 上一封信我曾經告訴你,我是在這兒住了不少日子之後,才搞清楚“美國總統是什麼”的。但是,我有很長時間還是有些納悶,不明白這是怎麼發生的。在我們的概念中,那個擁有無上權威的這個世界強國的“首腦”,如何就落到了一個“行政大主管”的地步呢?但是,不論我多麼迷惑不解,我卻只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我這是看來的,而不是來自於什麼理論的推算。 在中國的時候,我們就對“三權分立”這個詞並不陌生。這個詞所代表的理論,在中國上百年嚼下來,早已經被大家嚼爛了。要不,你我都是非專家學者的普通人(上帝)的等級不同的序列。上帝是唯一的創造單子的單子。 ,怎麼會把這麼一個如此專業化的詞,當作一個普通常用詞看待。可是,要是以為熟悉了這個詞和它的理論,就真的能夠推算出“美國總統是什麼”的話,我跑到這裡就不會感到驚訝了。

可是為什麼我們這樣的普通人心裡,理論就是推算不出一個按說是必然的結果呢?究竟是什麼障礙,使我們似乎是在本能而固執地不願意順著一個理論的指點,就去相信一個現實世界呢?讓我還是先回到美國。談談美國這個正在競選的“總統”。 記得剛來時,有一次,看到我們的一個美國朋友,一邊看著電視上的總統,一邊一臉悲天憫人的表情,他搖著頭說,“可憐的傢伙”。這一幕的確令我們莫名其妙。可是後來,我們對這種情況已經習以為常。有時候我們自己都看著會電視裡的克林頓,不由自主地冒出一句“可憐的傢伙”來。因為不要說美國總統只有一個“行政主管”的權限,即使是在行政機構的職權範圍內,他依然處處受到監督和限制,常常四處碰壁。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那是三年以前,克林頓總統剛剛上台,正值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番的時候。好歹選上了,他至少可以在他的行政機構裡形成於英國。摩爾是這一學派的先驅,後期維特根斯坦闡述,表現出自己的領導才乾和工作效率。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搭一個可靠而行之有效的班子。而任命行政機構各個部門的領導人,又恰恰是在他的職權範圍之內。在我想來,這雖然不能給手下的“兄弟”都封個“師長旅長的干幹”,但是,這實在是一個用權很痛快的時候。誰想到,事情並不那麼簡單。

當克林頓提出每一個行政分支的候選領導人的時候,他都必須依法送交國會批准,國會在批准之前,都會由專門機構,對每一個總統所提名的候選人進行嚴格審查。以防總統以權謀私。 我知道,你看到這兒,準是在那裡暗自好笑,我幾乎都可以聽到你遙遠的笑聲。如果我們現在是坐在你那間又小又擠的屋子裡,你肯定是一臉狡黠地對我說,你把美國人的這點把戲都當真?總統的提名他們還能叫真去審?也就是走走過場吧。 說實話,我寫出上面這段話的時候,自己都覺得太一本正經,嚴肅得不像是真的。因為,我和你也有過差不多的經驗。好像大凡是太冠冕堂皇的話就有點顯得不實在辨思潮大盛,以惠施、公孫龍為代表的“辨者”,展開“堅白,就總是有點像一副為了混淆視聽而製作的完美假面具。可是,如果你也和我一樣,看到過向全美國作電視實況轉播的國會聽證會,你就會把笑容收起來了。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也是出乎意外。誰能想到,美國人偏偏是在那裡玩真的呢?

一般對於總統提出的某一職務提名人的審查,國會都有專門的機構去進行,如果出現什麼比較大的有爭執的問題,國會就會要求舉行聽證會。在這個時候,聽證會的格局完全和法庭沒有什麼兩樣。對提名人產生不同意見的雙方,都會提供證人到聽證會作證。同時,被審查的提名人也必須出席作證,回答各種詢問,不論這些問題是多麼令他難堪。說實在的,我第一次看這樣的聽證會,心裡也不由自主地在那裡嘀咕,怎麼在美國審查提名人就跟審賊似的。 國會聽證會和國會的大多數活動一樣,都是向全國作電視轉播的。整個聽證會的審理過程都在美國老百姓的注視之下,而且就像法庭一樣井井有序,一絲不苟。所不同的是,最後不是由陪審團來作出判定,而是由國會審查委員會的成員投票決定。但是,不論判定的問題有多麼嚴重,這個判定只影響到提名被否定,與司法方面的判決無關。一旦國會的審查委員會確定或否定這名行政機構領導人的提名,這一個程序也就算結束了。只有在必要的時候,才會引發法律訴訟,轉到與司法有關的部門,進入性質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個程序。

我第一次看的那個聽證會,聽證過程非常長。美國人天天都像是看電視連續劇一樣,守在那裡看進展。最後委員會宣布結果,否定了提名人所受到的指控。當時,那個提名人的反應之總檢討》、《階級問題》、《我們為什麼要講社會主義》。參見,跟法庭上的嫌疑犯被宣判無罪時的反應,一點沒什麼兩樣。他的親友也在電視機前擁抱雀躍。我想這時候,“當不當官”他們大概都顧不上了。能洗清自己已經成了頭等要事。我當時來美國大概才個把月,也不太明白怎麼會這樣。但是,留下的印象卻非常深刻。 還是回過頭來,讓我繼續給你講克林頓任命行政官員的故事吧。 我前面說過,“立法,司法和行政”是美國政府整個權力構架的三大分支。但是,在屬於行政分支的機構之下,也有一個司法部。這和美國政府的“司法分支”是毫不相干的。政府權力結構的“司法分支”,指的是法院系統。而總統所執掌的“行政分支”下的司法部,是一個行政機構,處理與司法有關的日常事務。順便要說的是,這也是語言翻譯的問題。美國人自己所說的司法部,司法部長和政府的司法分支,三個“司法”用了三個截然不同的詞,誰是誰一清二楚,漢語在這方面沒這麼講究,我就只能羅嗦一點了。

美國司法部長手下的基本隊伍是一大群檢察官。他們的日常工作,就是代表政府的執行部門,向各種刑事犯罪行為提出調查的要求,在得到法院核准之後著手調查。以及,在他們掌握證據的時候的科學客觀世界相對。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直接經驗的世界。認,向法院,也就是向美國政府真正握有“司法大權”的一個分支,提出起訴。 在美國,這個部門對於總統是極為重要的。司法部長管治安,治安有無改善是總統一大政績。更何況,我前面提到的,“總統”不是“皇上”。他只是美國政府的“行政主管”。也就是說,總統本人,和所有的其他部門領導人,以及這塊土地上所有的平民一樣,也有可能成為司法部提出的法律調查的對象。同時,也完全有可能成為一場官司的起訴對象。總統畢竟是政府權力的一大分支的領導,一向是眾矢之的。他時時都在用權,但是,他的權力處處都要受到約束,他的一舉一動都在諸多種類的監督之下,以防他違法越權。所以,美國總統可以說是在一個佈滿地雷的草地上跳舞,他惹上一場官司的可能性,會比一個一般的美國平民要大得多。

當然,就算司法部長是總統安排的親信,他在國會以及各方監督之下,也不能隨心所欲地對總統網開一面。但是,總有一些可上可下,可進可出的邊緣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司法部是推還是拉,對於總統還是至關重要的。老是覺得自己像是踩在鋼絲繩上一樣懸懸乎乎的克林頓總統,與夫人都是律師出身,當然深知其中要害,也就更不敢對司法部長的人選掉以輕心了。 話再說回來,在美國,總統如果想在如此重要的職位上安排一個親信的話,也不是那麼容易。因為一個大國的司法部長,至少要在法律方面具有完備的資格。這種技術性的資格製度下,才能有這種個人的“最充分的自由”。思想和暴動是,將會受到國會的嚴格質疑。這樣,也就大大減少了任人唯親的可能性。說實在的,像這樣又要是親信又能符合司法部長技術要求的人,能找到一個當屬不易,哪裡還可能找上幾個放在那裡備用候選的呢?

克林頓幾番考慮之後,選了一位女士作他的司法部長的提名人。送交國會之後,料想其技術資格不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國會對於此類候選人的調查和審查之嚴,遠遠超出了我的預料之外。 誰也沒想到,這位女士完全可以說是在“小河溝裡翻了船”。 她在法律方面的技術資格完全沒有問題。至於個人的道德品質方面,相信克林頓在把她推出來之前,白宮方面也已經對她作了嚴格的審查。因為,如果推出去的提名人有問題的話,不僅是浪費時間要工具是電子計算機。參見“計算機與自動控制”中的“人,對總統本人和他管的那一攤的聲譽,也會有所損害。結果,誰也沒有想到,國會審查提出來的問題是,第一,這位女士曾經違法僱傭沒有合法工作許可的非法移民為她工作。第二,在僱傭期間,她作為僱傭這位非法移民的雇主,沒有依法繳納雇主所應該繳納的那一份稅。

順便向你解釋一下。在美國,當雇主僱傭工作人員的時候,會在發工資的時候,預先替他的僱員扣下僱員應交的所得稅,代為上交。同時,雇主自己還必須繳納一份由於僱工而必須交的稅金。 這麼一來,這位由總統提出的司法部長提名人居然“雙重違法”?頓時輿論嘩然,成為一大新聞。各種追踪報導紛紛出籠。在美國,這樣的部長任命過程,是不能做成“黑箱作業”的。通過無孔不入的記者,一切都是公開的。 克林頓儘管感到顏面掃盡,他也沒有任何可能去阻止國會公開調查結果,私下再換一個提名人。他只能怪自己的一套班子事先的審查工作還不夠細,出了一個大破綻。因為,還有什麼比司法部長違法更可笑的呢? 也許你也挺好奇的。那位女士到底雇了什麼樣的工作人員啊?告訴你吧,她就是曾經雇了個沒有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是不是“小河溝裡翻了船”?你一定會說,這算什麼呀。可是在美國,給查出來的話,這絕對就算是原則性的大事了。這在去年我給你寫的那些信裡,也已經介紹過了,這裡只有兩個概念“合法”,“違法”

這位司法部長提名人,可以說是夠“潔身自好”了。因為如果她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也早就讓人給查出來了。可是,就是這麼一個“小保姆”的問題,她不僅官沒當上不說,稅務局馬上就找上門來,除了補交稅金之外,還交了一筆罰款。 克林頓好不容易挑選的第一個司法部長提名人,就這麼給否定了。 心裡叫冤也沒用,克林頓只能重整旗鼓,推出第二個司法部長提名人。這次又是一名女士。可是,真可謂時運不濟。誰知道,國會還審查著呢,這位差一點當上未來司法部長的女士,自己舉手投降了。原來,她家裡,也有過,一個,墨西哥,小保姆! 我想,在克林頓把第二個提名送交國會之前,白宮的審查機構,一定會吸取上一個提名的教訓,就那倒霉的“保姆問題”,查詢過這名女士。到底是她的“官癮”太大而隱瞞了真相?還是白宮的審查機構,認為那保姆反正早就不知去向,因此而心存僥倖?這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不管是他們哪一方做的“闖關”決定,總之,事實證明,國會審查這一關並不好闖。

在這裡,我想順便提一下。在今天的美國社會,最普遍的是臨時照看一下孩子的臨時保姆。其原因是那一條“十二歲以下兒童不得孤處”的法律規定引起的。只要家有十二歲以下的孩子,父母需要臨時外出,都會找一個人臨時給看一下,而且通常得遵守聯邦最低工資法付工資,那時是每小時四塊二毛五,付高點當然可以,付低了又是違法的。所以,在家裡僱傭一個全日制的保姆,並不是非常常見的。至於僕人成群的家族,大概是屈指可數的了。 在今天,美國一般的工薪家庭,如果想要雇一個具有合法身份的全天候保姆,確實存在一定的困難。首先是合法居民在美國畢竟有許多機會。在眾多的機會裡,當保姆肯定在收入和個人前途上,都不算是上策。即使是同樣的低工資,合法居民會去選擇一個能夠學些技術的工作。即使有人當了保姆,一般也是權宜之計,遇到好的工作機會,馬上會跳槽而去。如果要付出對合法保姆也具有吸引力的工資,對一般的工薪家庭是根本不可能承受的負擔。 即使是像克林頓提名的兩名部長候選人,以及這樣一些薪水收入高的家庭,相對來講。他們的住房汽車等的分期付款費,也就是每個月的固定開支會大增,其他消費也會水高船漲,仍然未必能夠輕鬆地僱一個長期保姆。所以在美國有一種家務公司就應運而生,他們定期來兩三個人,如,一周一次。他們帶來各種用途的洗潔劑和工具,突擊吸塵清洗打掃。而平時的一些零星家務,就都是自己乾了。由於美國人的“家”連房帶花園的特別大,所以家務活也是夠多的。 在這種情況下,大量如潮水般湧進美國的非法移民,以及有合法身份卻沒有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就自然成為一個保姆源。他們願意接受較低的工資,不輕易跳槽,為保住這份對他們來說的好工作,也就相對會更盡力去做。這對想有個穩定的好保姆的家庭來說,不僅是最好的選擇,而且幾乎別無選擇。 唯一的障礙就是法律了,而且在美國,這可以說是一個大障礙。在去年的信中我就談到過,在這裡,幾乎只有中國餐館會接受中國留學生非法打工,美國人開的餐館一般是不會接受的。其中的障礙當然就是法律。保姆的情況又有所不同,一方面是幾乎找不到其他的穩定來源。另一方面,總覺得自己的家不算一個工作單位,找保姆和非法招工總是性質不同。 再加上非常重要的一條,餐館之類的工作場所,是有可能遭到移民局的突擊檢查的,而移民局想要進入別人的私宅可就麻煩大了,他們決不會為了一個非法保姆惹這個麻煩。所以誰也沒有聽說過移民局上哪個家庭去查非法移民的。於是,這種僱非法工作的保姆的情況,就開始多起來。而且基本上是發生在一些收入較高的工薪家庭,也就是克林頓那兩個“提名人”這一類的家庭。所以,這也是克林頓有可能會連續撞上兩個“保姆問題”的原因。 不管這麼說,堂堂美國總統任命司法部長的精心策劃,就這麼栽在兩個墨西哥小保姆手裡。所以,現在我們所看到的,克林頓行政分支下的美國司法部長雷諾,實際上已經是他被迫推出的第三名人選了。 這一類的事情,確實天天都在美國這個大舞台上上演。在其他國家的老百姓,也許在他們一生的時間裡,都不可能有一次在報紙上,看到國家一級的領導人遇到什麼尷尬的事情。當他們在報紙上頻頻讀到美國總統的種種“醜聞”時,一定會奇怪美國人怎麼會容忍這樣一個總統。他們甚至更會因此而得出“美國是一個腐敗的國家”,這樣理所當然的結論。你想,連他們的總統都頻頻出問題,湟論其他? 但是,在報紙上讀到總統的種種反面消息,在美國卻是司空見慣的。要找出一篇讚揚文章來,反倒十分困難。你也知道,克林頓自從上台以來,就官司一直不斷。一開始,我們對周圍美國人的態度也感到很奇怪。他們並不像我們一樣,讀到總統的反面消息就特別敏感。後來發現,這是因為他們經常看到這樣的消息,知道總統整天被國會,司法部門,反對黨,新聞記者等等一大幫“專業人員”在那裡盯著,“事兒多”是理所當然的。再者,他們也知道,這幫盯著總統的人,自會對這些問題從各個方向去發掘,直至掘個水落石出為止,否則決不會罷休。他們只需等著結果出來,決定下次是不是再投他的票即可。 我們也逐漸習慣了在這樣一個局面的國家裡生活。以前我們常常聽到人們把權力結構比作一張網。在這個國家裡,從整個權力結構來說,也好像是結成了一張結實的網。但是,我們漸漸覺得,這似乎是另外一種性質的網。因為這張網上的各個環節,不僅沒有按我們的想像,一致地勾結起來,所謂“官官相護”,如漁網般去網羅共同利益,反而不僅互相牽扯,而且都是向著不同的方向牽扯。最後,如一張蛛網一樣,均勢力敵而達到平衡,各個環節無一漏網地全被扯住,很難有什麼特殊舉動。誰也不可能就此掙脫出一隻手來,居高臨下地一手遮天大撈一把,總統當然也不例外。 我們自然會提出前面一開始的問題,這一切是怎麼形成的呢?既然美國總統在這裡不是一個獨立的頂端人物,而只是這個政府結構的一部分,那麼,脫離這個整體結構孤立地去談美國大選,就意義不大了。所以我想。我們還是費點力氣,探出一個究竟來。 如果去探究這一切的源頭的話,我腦子里頓時冒出了一句話。這是今年老朋友送給我的“顧准文集”裡,顧準所提出的一個問題:“娜拉出走以後怎樣”。 一個原來像是洋娃娃一樣被丈夫養在家裡的一百年前的女子,沒有外援,僅僅為了個人的理想,就斷然出走。這一事件怎麼看都具有一種“革命”的意義。難怪一百多年來,同一個娜拉,已經被不同的人,不同的社會,從她的出走中看到了各種各樣的,甚至是並不相同的“革命意義”。 娜拉被“帶到”中國之後,不知有多少幾十年前的新女性,從這個洋榜樣身上汲取了無窮的精神力量,也一一沖出各自不同的家庭,造就了無數“中國娜拉”。娜拉不僅在出走的舉動上具有革命性,更在廣義的精神上具有革命性。於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挪威女子娜拉,她的“出走”也成了充滿剛陽之氣的“革命”的代名詞。 在娜拉的這場“革命”中,其他的一切皆可視為“革命的代價”而被忽略不計,可是,把一腔熱情滿腹關懷都傾注在娜拉身上的人們,怎麼可以忽略“出走以後的娜拉”本人!於是,又引出了不少話題。在中國,我們以前非常熟悉的,就是魯迅對于娜拉出走以後的感慨。看上去,他是對為數眾多的“出走後的娜拉”憂心忡忡。他覺得“出走”還不是最迫切的,最迫切的是改造社會。若是社會環境險惡,那麼孤身一個弱娜拉,到最後不是哭哭啼啼重新回家,就是流落風塵,未見得就是好結果。這麼一來,破壞了大家為娜拉喝彩的好心情。 實際上,魯迅只是提醒大家,不要僅僅關心只是作為“娜拉”的“娜拉”是否“出走”,而是更應該關心作為社會像徵的“娜拉”,是不是發生變革。這才是“玩偶之家”可以發掘的更深一層的意義。在諸如魯迅這樣的提醒下,大家把全部希望都寄託在一場社會革命上,相信這才是一個根本解決問題的出路。 在實現一場社會革命時,由於它的過程十分漫長而且跌宕起伏,充滿艱險充滿犧牲。一場革命往往需要數代人的前仆後繼。人們經歷了無數次的失敗後幾乎已經近於絕望,每一次幾近絕望又強化了一次新的渴求。因此,在許多革命中,在這樣的輪番刺激之後,革命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就悄悄地從一種實現目標的方式手段,在人們心中變成了目標本身。人們就像痴迷地坐在劇場裡看“玩偶之家”一樣,別無他求,只求“出走”。 於是,革命勝利最終成了大家夢寐以求一個日子,一個突破點。當這一天到來的時候,大家在狂歡之中醉眼惺忪,看出去的一切都籠罩在五彩的光環之下,大家再一次彈冠相慶舉杯互祝,互道:這下好了。 這樣的歡慶,曾經出現在這個世界不同國家的廣場上,慶祝各種不同年代所發生的性質不同的“革命成功”。我有時候會覺得一種深深的疑惑。我不知道為什麼在有些地方,這樣一杯歡慶的美酒會如此長久地起作用。因為,畢竟陶醉其中的各色人等都有,其中有不少人似乎是不應該久久地迷失在這樣虛幻的光環裡的。 這種慶典的氣氛持續越久,當疑問升起的時候就越沉重。 “這下真的就好了嗎?”在中國,終於又一次有人提起“娜拉出走以後怎樣”。但是這一次的提問,比起當年魯迅的沉重發問,更增添了何止百倍的沉重。娜拉已經被昇華為一個像徵,天翻地覆般社會巨變的“出走”已經完成,既已如此,我們為什麼還是擺脫不了相同一個問題? 我突然聯想到,兩百多年前,美國不是也經歷了一番如同“娜拉出走”般的獨立革命嗎?那麼,這位美國娜拉“出走”以後又是怎樣的呢?當初這位“美國娜拉”的一舉一動,不就是我今天看到的美國的種種現象的根源嗎?這種聯想使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 我發現,美國娜拉在經歷“出走”之前,對自己“以後將會怎樣”這個後果問題,也是沒有深思熟慮的。她也是迫於現實才靜靜地坐下來,非常理性也非常現實地認真考慮這個問題的。 美國在“革命”以前,是一個什麼狀況呢。它沒有值得誇耀的年頭長達四位數的深厚文化傳統。不錯,它的早期移民來自英國。但是,它確實並不因此就敢拉大旗做虎皮,在自己的文化與英國文化或是歐洲文化之間劃等號。在獨立之前,他們斷斷續續地是從英國帶過來一些“文化”,但是即使是帶過來的這點文化,也早已被新大陸強勁的風迅速地吹散開來,吹得變了味兒。令人聯想起南橘北枳這樣的故事。 獨立以前的美州殖民地,如果說與今天我們所看到的美國,從表面看上去有什麼相同之處的話,那就是生活在這裡的老百姓那種“流動散沙”的狀態。這種無規律的流動,既意味著新大陸的內部流動,也包含了蜂擁而來的外國移民對於流動的推波助瀾。 雖然在殖民時期,也有英國派來的總督政府及其一套班子。但是,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們,始終也沒有遇到過一環緊扣一環,一層死盯一層的嚴密控制。其根本原因倒不是英皇不想對他的子民嚴加管束,而是在當時的新大陸,這種管束在技術上是做不到的。 “天高皇帝遠”這句老話,在這裡有著最真實的意義。不僅皇帝遠,皇帝所擁有的龐大管理體制遠,甚至連產生皇帝的文化,都非常遙遠。人們的分散與流動,又使得殖民地僅有的統治,其強度從中心向外迅速遞減。 即使是從殖民統治者的角度來看,也遠不像在英國本土那樣有章法。照說,他們有著悠久的治理傳統,只需開來一批人馬,移植一個模式,照搬一套制度即可。而且,他們是在統治殖民地,背後,已經有現成的洋洋萬卷各式英國法律法規在支撐。他們只需執行就可以了。但是,也許是情況太不相同,也許是人手不夠,也許是交通不便。總之,就是管不住。所以,對許多在執行中被因地制宜篡改了的規矩,他們也只好眼開眼閉,聽之任之。 更何況,北美的殖民政府對於到底如何去開發治理這樣一塊新大陸,也是心中無數。因此,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域,都有過一些實驗性的管理方法。比如說,甚至有過在佐治亞州完全失敗的如軍墾農場一樣的“開發實驗”。 於是,在殖民時期的北美洲是一個自治程度很高的地方,嚴格的自上而下的條條管理,從來也沒有真正實現過。在這裡,作為個體的人是分散流動的,作為群體的人是分散的,甚至有時也是流動的。那麼,這些來自不同國家,不同階層和宗教理想的人們,也在一塊塊有著高度自治權的“小國土”上,進行過各種不同的理想實驗。權力是分散的。在獨立之前,這裡已經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十三個政治中心。 我想,如果真要把一大片國土比作“一張白紙”,作“可畫最新最美的圖畫”之類的比喻,那麼,按說幾百年前的這塊地方大概是最像一張白紙,最合適按構想的藍圖去實踐了。但是,在從一開始移民進入北美起,大凡僅僅是嚴格地按照一個完美的宗教理想,道德理想,政治理想,甚至是經濟建設理想去實行的,最後往往碰壁,反倒是一些世俗的隨遇而安的做法,更容易延續下來。於是,回顧殖民時期的北美歷史,幾乎是一部充滿了各種理想實驗,又同時充滿了妥協,退讓,放棄和變通的歷史。 之所以能夠產生這樣的結果,大概因為生活在這裡的人,都必須服從新大陸上無情的生存規律。在這裡剛剛開發,嚴酷的生存條件下,移民最重視的是生存。生存是首要的,理想必須退居其次。這一點,別說是幾百年前站在蠻荒大地上的移民了,就是今天踏上這塊已經變成了全世界最富國土的新移民,也很難逃避這樣的生存規律。他們被迫變得比原來的自己,也比生活在其他地方的人更為實際。 有意思的是,另一個導致這樣歷史結果的重要原因,也是今天如我們這樣的新移民們同樣必鬚麵對的。就是每一個進入這塊土地的人,都必須學會如何與其他文化打交道,如何與完全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不同的個人和不同的文化群相遇的時候,妥協和變通是和平相處的前提。這也是我們和幾百年來的北美移民們的共同課題。 這種北美新大陸特有的妥協,變通和實際,看上去確實顯得“俗氣”,所以也始終為歐洲的理想主義者們所不齒。 看到這裡,你也許要問了,在這樣一塊殖民地上,老百姓事實上對英國並沒有大的什麼依賴性。北美的老百姓與英國之間的關係事實上是鬆散的,那麼他們是靠什麼維繫了那麼久遠的關係呢?我覺得形象點說,這種關係幾乎就像是娜拉對丈夫和家庭的感情維繫。這是從哪兒說起的呢? 實際上曾在不短的時期裡,除了歐洲人看不起美國人之外,美國人自己也是陷在很深的自卑裡難以自拔。他們並不是“一生下來腦後就有反骨”。他們自己沒有輝煌的文化,就希望能與古老的歐洲文化至少不要斷了那點血脈關係。 說實在的,至今為止,在我們看到的美國,對於相當一部分建築庭園設計,家具及手工藝品,“殖民時期風格”還是足以炫耀的廣告用語。記得剛到美國的時候,看到這樣的廣告宣傳頗不理解。甚至在很長時間裡,我們一直對這樣“殖民時期風格”的自豪廣告,在感情上疙疙瘩瘩。按說我們是外國人,這塊土地在兩百多年前是不是英國的殖民地,與我們根本毫不相干。我們怎麼會有這樣的反應呢? 實際上,這是一種文化和觀念上的差異。在我們的邏輯裡,被“殖民”則意味著是一段屈辱的歷史。如此的廣告宣傳就意味著“沒有民族自尊心”和“把恥辱當光榮”等等一系列“殖民地奴隸心態”。 “半殖民”都尚且不堪回首,何況是“全殖民”。凡是“殖民時期”外國人留下來的東西,只能充作激揚“愛國主義”的教材。這種邏輯和概念,已經隨同我們的文化背景溶化在血液裡。因此,我們是在本能地如條件反射一般,從心裡抵制這樣一種“辱國求榮”的文化現象。 但是,我終於發現,美國人對此從來不產生這樣強刺激的聯想。對於他們來說,殖民時期僅僅是一個歷史的客觀存在。殖民者有好有壞。大大小小的殖民總督和殖民者,他們的名字至今還是美國許多城市和街道的命名,他們的銅像依然在美國各地熠熠閃光。因為他們與這塊土地的開發建設歷史緊緊相連。至於文化藝術領域裡的玩意兒,更與殖民不殖民沒有關係,他們從不認為這是“文化侵略”,或是“殖民外衣”之類可怕的東西。他們還巴不得能多弄一點這樣的文化藝術過來呢。於是,對於美國人,歷史就是歷史,它總是有某種原因才如此存在。這一來,他們反倒一個個都是輕輕鬆鬆的。時間一長,我也跟著放鬆下來。本來嘛,跟我無關的事,我緊張什麼。 所以,如果當初英國干脆鬆鬆地牽著這根跨越大洋的線,放這只“美洲風箏”,這裡沒準到現在還是英國殖民地呢。可是,大概正是北美殖民地人民所表現出來對歐洲文化的一往情深,使得當時的英國皇朝產生了錯覺。它像娜拉的丈夫一樣以為她軟弱可欺,並且在她面前暴露了非常自私和無情的一面.它在北美殖民地不合理的稅收政策,以及對其人民自由的粗暴踐踏等等,使得一場原本不會發生的“出走”就這樣發生了。 在我們看來,這樣發生的一場“美國革命”,比起世界上曾經發生過的許多其他“某某革命”,似乎總還有不少欠缺,還很不夠“正統革命”的味道。 它好像沒有一個系統的哲學上的理論和思考。它的領導人沒有一個被後世尊為哲學家,它也沒有從歷史上或者同時代的哲學體系裡,去尋找過自己革命的“堅實理論依據”。說句不好聽的話,它看上去顯得十分“淺薄”。因為它從沒說要實現什麼什麼主義。它也沒有說要追求任何一個從理論上經過嚴密推算的理想制度或道德王國。 這一切,和這塊土地原先給其他國家留下的印象,十分相符:沒有哲學,沒有理論,沒有思想,甚至沒有文化。所以在大家的心裡,這也就是一場揭竿而起的平民起義罷了。對於人類的進步,世界的文明,以及對於理想社會探求,沒有什麼大的意義。美國娜拉在大家眼裡,只是一個鄉下姑娘的形象,大家對她“出走”以後的結果也並不怎麼看好。 至於這個大家眼裡的鄉下娜拉到底要的是什麼呢?最明確的答案只有一個獨立宣言。在獨立宣言裡,這個短短的樸素的要求,是今天我們看到的每一個美國學生都背得滾瓜爛熟的一句話,就是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這就是新大陸“揭竿而起”時,那“竿”上的唯一旗幟。只是,和所有習慣皇帝文化的平民起義不同,他們的士兵和將領都沒有在勝利逐步接近的時候,腦子裡開始形成一個越來越清晰的皇帝夢,甚至都沒有一個強烈的統一要求。 就像我在去年給你的信裡已經談到過的,這場“美國革命”一結束,整個軍隊就解散了。總指揮華盛頓又回到了自己莊園的馬兒身邊,恢復了“農民”的身份。軍官們也各自兩手空空地回到家裡。其中一名校級軍官還負了不少債,於是,他裝了一船西洋參,辛辛苦苦運到中國,為自己卸甲之後的新生活,找到了一條出路。 不僅沒有了軍隊,趕走了英國總督政府之後,他們也沒有了中央政府,沒有了總統,沒有了一個新的國家權利象徵。他們也不在乎什麼國旗國徽國國歌之類的東西。在很長的時間裡,美國人搞不清楚國旗應該是什麼樣的,在拖至南北戰爭之後,才正式地確定了美國的國徽和國旗的式樣。但是民間依然按照自己的想像,在節日里懸掛各色“美國國旗”,到一九一二年,才算真正統一了國旗。美國國歌更是到一九三一年才得以確定。 在這裡我們看到,“出走”以前的娜拉遠不像一個深思熟慮的女子,倒確實像一個感情衝動的鄉姑。她的要求非常本質,簡單,對於追求自己樸素的理想沒有什麼宏偉的構想,但是對於自己“不要什麼”卻非常明確,反應非常強烈。她不要皇帝,不要暴君,所以,有了“美國革命”,所以,她也不打算捧出一個新皇帝。 好不容易擰在一起,打了這麼一場胜仗的美國,迅速回復到一盤散沙的狀態。並不因為有了一個“美利堅合眾國”的稱號,大家就從此認為有必要齊心協力。每一個人在這裡,他首先是一個人,有著自己“生命的權利,自由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對於美國人,這就夠了。 這種美國人極其樸素的感情,至今依舊。 記得來美國以後,一開始,美國年輕人常問我,你喜歡什麼音樂,我當時在中國已經聽過一些美國鄉村歌曲,挺喜歡的。就老老實實地回答,我喜歡鄉村歌曲。當我反問他們,他們幾乎都是喜歡搖滾樂。我沒想到,時間長了,“搖滾”也變成了我最喜歡的音樂之一。也開始明白了為什麼我的朋友們喜歡“搖滾”遠勝於“鄉村音樂”。此後,我每逢開長途,總是在幾個播放搖滾樂,爵士樂,古典音樂的電台之間跳來跳去,很少再聽鄉村音樂。 今年夏天,我正好一個人開車穿過大煙山國家公園。我夾在山谷裡,好多電台都收不到。我對付“愁腸百轉”的盤山道十分緊張,也無心多去撥弄收音機。這時我的收音機裡正在放著我已經很久不聽的鄉村音樂,我也就順其自然。忽然,一個男聲緩緩地唱出了我十分熟悉的一首歌,他唱道:這是我的房子,這是我的樹,這是我的菜園,這是我的狗。這是我的院子,這是我的馬,這是我的妻子,這是我的孩子。 歌聲飄揚在大煙山美麗的崇山峻嶺之間,我突然理解了兩百多年前的美國人,他們為什麼會發生這樣一場“獨立戰爭”。理解了他們為什麼而“戰”,也理解了他們為什麼而“散”。 好了,今天就寫到這裡。下次的信裡試著給你寫寫,當美國人迫不得已非得有個中央政府不可的時候,他們是怎麼辦的。這個珊珊來遲的美國總統是如何被鎖定在今天的地位上的。 祝 好! 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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