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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十九章艱鉅複雜的朝鮮停戰談判

抗美援朝的凱歌 刘培一 18849 2018-03-18
朝鮮是中國的鄰邦。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有深情厚誼,唇齒相依,都推行著保衛祖國安全,維護亞洲與世界和平的外交政策,期望早日實現各自國家的和平統一大業。但是,1950年6月15日,朝鮮爆發了全面內戰,理所當然地引起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的關注。美國當局則迫不及待地從其稱霸世界的全球戰略出發,迅速出動陸、海、空軍實行武裝干涉,發動了侵朝戰爭。 在美國發動侵朝戰爭之初,中國政府就堅決主張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對美國侵略軍的侵朝行為,多次提出了嚴正警告,表明了我國的原則立場。然而美國無視中國政府的再三警告,拒絕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堅持向“三八線”以北進犯,企圖以武力侵占全朝鮮。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和南朝鮮軍,特別是美國侵略軍於1950年10月初,越過“三八線”,瘋狂地向中朝邊境推進,並以其侵朝空軍不斷轟炸掃射中國東北邊境的城鎮。在朝鮮民主主主人民共和國處境危急,中國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為了保家衛國、維護正義與和平,中國毅然派出志願軍於1950年10月25日,跨過鴨綠江,和朝鮮人民一起抗擊美國侵略者。中國人民志願軍進入朝鮮以後,和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進行了激烈的較量,在7個月裡連續進行了5次戰役,把敵人從鴨綠江邊趕回到“三八線”,使敵人付出了23萬餘人的重大傷亡。

這時,杜魯門政府才認識到;想用武力來滅亡朝鮮辦不到;侵朝戰爭是個“無底洞”,“看不到勝利的希望”。為了尋找出路,1951年4月9日,杜魯門撤消了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的職務。 5月16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向杜魯門提出了在“三八線”上通過停戰談判結束敵對行動的建議。 17日,杜魯門迅即批准了這項建議。於是,艾奇遜多方尋找能同中國打交道、說得上話的“穿針引線人”。但起初找到的人選連連不中。最後找到了喬治·凱南。凱南當時是國務院的顧問,正在普林斯頓大學研究所里工作,國務院請他立即到華盛頓,向他交代一項特別任務,讓他去見蘇聯駐聯合國代表馬立克。凱南在蘇聯工作時間較久,對美蘇關係頗有研究,由他出面去找馬立克接洽有便利條件。覬南受命之後,立即給馬立克寫了一封親筆信,要求作為私人拜訪去看望馬立克,並希望他接到信後馬上給予回答,寫信或打電話都行。凱南收到馬立克的回信後,立即於5月31日趕到馬立克的住所。凱南見到老朋友,開始不好直接說出來意,只好轉彎抹角地談了一陣以後,便單刀直入地道了出來:“美國準備在聯合國或在任何一個委員會或是以其他任何方式與中國共產黨人會面,討論結束朝鮮戰爭的問題。”

凱南同馬立克的談話,很快傳到了北京。 6月3日,金日成到達北京,同毛澤東、周恩來等深入地討論了這一事態的發展。綜觀戰場全局,敵我雙方經過連續5次戰役的較量,力量對比已趨於均勢。中朝在兵力數量上雖佔優勢,但武器技術裝備上仍處於懸殊的劣勢,暫時還不可能圍殲敵軍重兵集團,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全部消滅敵人或將敵人趕下海去。和平解決朝鮮問題是我們歷來的主張,我們曾多次提出過解決朝鮮問題的唯一辦法是雙方停止敵對行動,撤出一切外國軍隊,朝鮮問題在沒有外國干涉的條件下由朝鮮人民自己解決。如果美方能與我方“討論逐步撤退外國軍隊、包括朝鮮的前途等問題”,我方不宜拒絕。 6月23日,馬立克在聯合國新聞部舉辦的“和平的代價”的廣播節目中發表演說。他說:“朝鮮的武裝衝突——目前最尖銳的問題——也是能夠解決的。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各方有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意願。蘇聯人民認為,第一個步驟是交戰雙方應該談判停火與休戰,雙方把軍隊撤離三八線。”

6月25日,中國的《人民日報》發表社論說:“中國人民完全支持馬立克的建議,並願為其實現而努力”,“中國人民是愛好和平的,並且一直為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而鬥爭”。 “中國人民志願軍參加朝鮮的反侵略戰爭,其目的就在於求得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社論還指出:“中國人民曾不止一次地提出或支持其他國家關於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合理建議,堅決主張一切外國軍隊撤出朝鮮,讓朝鮮人民自己解決朝鮮問題。但是,美國政府卻依然幻想依靠它的武力來征服全部朝鮮,進而威脅我國東北,因此,使所有這些關於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努力歸於失敗。”社論說:“毫無疑問,作為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第一個步驟,馬立克的提議是公平而又合理的。” 杜魯門、艾奇遜尋找的凱南進行停戰談判的穿針引線工作終於成功了。 6月29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向李奇微發出如下指示,並要他一字不差地準確執行:“奉總統指示,你應在30日,星期六,東京時間上午8時經廣播電台將下述文件向朝鮮共軍司令發出,同時向新聞界發布:本人以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資格,奉命與貴軍談判下列事項——因為我得知貴方可能希望舉行一停戰會議,以停止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及武裝行動,並願適當保證此停戰協議的實施。我在貴方對本文的答復以後,特派出我方代表並提出一會議的日期,以便與貴方代表會晤。我更提議此會議可在元山港一隻丹麥傷兵船上舉行。聯合國軍總司令李奇微(簽字)”。

7月1日,金日成、彭德懷發出複電:聯合國軍總司令李奇微將軍:你在6月30日關於和平談判的聲明收到了。我們受權向你聲明,我們同意為舉行關於停止軍事行動和建立和平的談判而和你的代表會晤,會晤地點,我們建議在三八線上的開城地區。若你同意,我們的代表準備於1951年7月10日至15日和你的代表會晤。 此後又通過多次電文往返,就停戰談判的準備工作達成瞭如下協議:①談判地點:選定在三八線上的開城。 ②正式談判日期:從1951年7月10日開始。 ③為安排雙方代表第一天會議細節,雙方各派聯絡官3人、翻譯2人,於7月8日上午9時在開城舉行預備會議。 ④應對方要求,我方負責保衛對方聯絡官及隨行人員進入我控制區後的行動安全。 ⑤雙方代表園的車隊前往開城赴會時,每輛車上均覆蓋白旗一面,以便識別。

周恩來從馬立克信號發出的時候起,就注視著各方面的反應,開始考慮談判人選,第一個想到的是外交部第一副部長兼軍委情報部部長李克農。李克農,從1928年起就在周恩來直接領導下工作。他在1936年作為周恩來和葉劍英的助手,首先同張學良將軍的代表談判,協助周恩來和平解決西安事變。他在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在國共談判時,任軍調處執行部中共代表團秘書長,協助葉劍英同國民黨、美國代表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他有豐富的談判經驗,由他在談判的第一線指揮可以放心。同時,週總理又選擇了喬冠華,喬冠華是外交部政策委員會副會長兼國際新聞局局長,他作為伍修權的助手出席聯合國會議同京不久,對國際問題研究較深,文思敏捷,選他作李克農的助手。他們受命後,受到毛澤東主席的接見。

6日晨,李克農、喬冠華等抵達平壤。上午金日成接見了他們。當晚,中朝代表團的3名聯絡官同1名朝英文翻譯等從平壤出發前往開城,進行選擇停戰談判地址等具體的準備工作。 談判代表團的代表,根據彭德懷司令員的提名,經中共中央確定,志願軍由鄧華、解方出任。鄧華,是志願軍副司令兼副政委,是彭德懷的得力助手。解方,是志願軍參謀長,既有軍事理論功底又有實戰經驗。人民軍由金日成指派的人民軍總參謀長南日大將和李相朝少將出任。因為當時還不知道對方派幾個代表,所以中朝方面就只確定了4名代表。 7日凌晨,解方和幾位參謀人員也到達開城。下午李克農、喬冠華、南日、鄧華、李相朝等相繼到達開城。這樣朝中談判代表團即已形成並開始了工作。在工作過程中逐步健全了組織:代表團分兩部分,即人民軍代表團、志願軍代表團。按照中、朝兩黨中央協議,談判工作由李克農主持,喬冠華協助,而對外以人民軍為主。志願軍代表團成立了黨委,李克農為書記,鄧華、解方、喬冠華等為委員,柴成文為代表團秘書長,代表團設秘書處、參謀處,新聞處、行政處和通信、機要等機構。 7日這天代表團準備工作非常緊張,會同當地朝鮮黨政組織選擇會談地址,各方代表團的住地、休息位置,佈置警戒和對方代表團前來赴會途中之安全警衛等。考慮到有利於安全警衛等各種條件,最後談判地址選定在開城市區西北約2公里的來鳳莊。

8日上午9時,首次雙方聯絡官會議在來鳳莊召開。我方出席的是人民軍上校張春山,志願軍中校柴成文,人民軍中校金一波、畢季龍、都鬱浩。對方出席的為美國空軍上校安德魯·肯尼、美國陸軍上校詹姆斯·穆萊、南朝鮮中校李樹榮和朝文翻譯恩德伍德,中文翻譯凱瑟·吳。這次會談氣氛嚴肅平靜。會議確定:朝鮮停戰談判正式開始時間為1951年7月10時上午10時,在開城來鳳莊舉行;會談地址之安全,對方代表進入我控制區後沿途之安全,由朝中方面負責。會談中對方交來“致共產黨聯絡官通知書”,其中包括對方談判代表名單,代表團人員數目、通信安全和中立走廊等事項。當日午後,我方也用書面通知對方,我方代表團名單。 對方交來的代表名單為5人,據此我方增補張平山少將為談判代表(人民軍第1軍團參謀長)。對方的5名談判代表是:喬埃中將(美國遠東海軍司令),克雷奇少將(美國遠東空軍副司令),霍治少將(美國第8集團軍副參謀長),勃克少將(美國遠東海軍副參謀長),自善燁少將(南朝鮮第1軍軍團長)。

此外,美國還從參謀長聯席會議、國務院和李奇微總部抽了一批官員,成為朝鮮停戰談判工作班子的智囊。 9日,我方代表團緊張地忙了一天,為朝鮮停戰談判第一次會議做好各項準備事宜。晚上,李克農又召集中朝談判代表團安排佈置了第二天的談判工作。 7月10日這天,天氣特別好。朝中代表團專門派出安全軍官帶著翻譯在沙川江畔的板門店設立了聯絡站,準備接引對方談判代表團。參加談判的我方人員一個個服裝整齊,志願軍的一些同志也換上一套凡爾丁棕色的軍服。 9時,美方代表團乘坐的兩架直升飛機降落在我方准備好的機場上,我方聯絡官前往迎接。 10時,雙方代表在來鳳莊的過庭會晤後,步入談判會場。談判大廳裡,一張鋪著綠色台呢的長方形條桌,東西向擺放在中央,對方5名代表在南面就坐,我方5名代表在北面就坐,互閱證書。雙方代表的背後,各坐著人數大體相當的參謀、翻譯和記錄人員。

美方首席代表喬埃搶先發言。他在強調談判的重要性以後說,停戰協定沒有生效之前,戰爭仍然在繼續進行,延遲達成協議將會延長戰鬥,增大傷亡。喬埃在發言將要結束時提出。 “我們談判所以討論的範圍僅僅限於有關韓境純粹的軍事問題,如果你方同意,請就此簽字作為我們談判的第一個協議。你同意嗎?”在這樣舉世矚目的首次會談中,對方竟未拿出任何引入註目的主張,未免令人失望。 我方首席代表南日接著發言。他說,朝鮮人民歷來主張,現在仍然主張朝鮮戰爭應該迅速結束,因此贊成蘇聯駐聯合國代表馬立克先生6月23日提出的建議——交戰雙方應該談判停火與休戰,並且雙方把軍隊撤離“三八線”。接著,南日提出了3條原則建議:第一,在相互協議的基礎上,雙方同時下令停止一切敵對軍事行動。他著重加了一句,“雙方停火不但可以減少生命財產的損失,而且是撲滅朝鮮境內戰火的第一步。”第二,確定“三八線”為軍事分界線,雙方武裝部隊應同時撤離“三八線”10公里,並於一定時限內完成,以雙方撤離的地區為非軍事地帶,這裡的民政恢復1950年6月25日以前的原狀。同時立即進行交換戰俘的商談。第三,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外國軍隊撤退了,朝鮮戰爭的停止與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便有了基本保證。

南日發言後,志願軍代表鄧華接著致詞,支持南日的發言。他說,商討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實現在朝鮮境內停火與休戰,這是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重大一步。在朝鮮作戰雙方停火、確定“三八線”為雙方軍事分界線及撤退一切外國軍隊,是符合朝鮮人民、中國人民以及全世界人民的願望和要求的。中國人民志願軍完全支持南日將軍所提出的三項原則建議。 對方聽完我方發言後,提出了9項議程草案:1.通過議程。 2.俘虜營地點和准許國際紅十字會代表前往訪問。 3.會議所討論之範圍,只限於有關韓境純粹的軍事問題。 4.停止韓境武裝部隊之敵對及軍事行動並商定保證敵對及軍事行動不再發生之條款。 5.議定韓境之非武裝區域。 6.韓境停戰監督委員會之組織、權力及職司。 7.協議設立軍事觀察小組在韓境視察之原則,該項小組隸屬於停戰監督委員會。 8.以上小組之組織及職司。 9.關於戰俘之處理。 中午,我方代表團分析了對方的議程草案,認為對方議程草案的第1項只是個程序;第2項國際紅十字會訪問戰俘營,不必在此討論,第3項的用意,無非是怕談判牽涉到台灣問題和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問題;第4項是停火;第5項當然是要討論的,但是沒有提出軍事分界線的劃分問題,無軍事分界線,就失去了確定非軍事區的依據;第6、7、8項和第4項最後一句,都是保證軍事停戰後軍事行動不再發生的停戰監督問題;第9項是戰俘問題。對方這9條,真正要討論的問題,實際上已經包括在我方的3項原則建議之列了。然而撤退外國軍隊和自“三八線”撤退的要害問題,對方恰恰未提。不難看出,對方的立場與凱南約會馬立克時有了變化。 下午,我方在會議上提出了5項議程的對案:1.通過議程。 2.以北緯38度線為雙方停戰的軍事分界線,並設一非軍事區,作為停戰的基本條件。 3.撤退一切外國軍隊。 4.實現朝鮮停戰的具體措施。 5.關於戰俘的安排。 會場上雙方的發言,均由翻譯口頭譯成兩種語言。在開始時,喬埃也許是由於緊張等原因,發言中竟屢次出現不等中文翻譯就接著往下講,在我方提出了意見之後才恢復正常。 停戰談判第一天的會議結束了。分歧的焦點是對方未觸及撤退外國軍隊的實質問題。第二天,對方又冒出一個記者採訪問題。 12日,喬埃要求我方容許20名記者前來開城進行採訪。但是,美方不顧我方正式答复,採取要挾手段,將20名記者和65名代表團人員組成一個車隊,於7時45分開至開城東我方板門店防區。我方派聯絡員當即告知對方,由於新聞記者採訪會議問題尚未達成協議,我方不同意記者通過。但美方代表團竟全部返回。接著,喬埃給南日寫來了一信。南日於13日早晨即給喬埃复信,指出對方未經雙方達成協議,就讓新聞記者進入談判地區和代表團拒絕到會是不對的,並建議上午9時繼續開會。對方抓住“記者問題”不放,馬上把此問題提到雙方司令官一級作文章,並說它關係到雙方在會場區享受平等待遇的問題。當天,李奇微即致函金日成和彭德懷。第二天,金日成和彭德懷复函李奇微:“你的7月13日的來信收到了。為了掃除在一些枝節問題上的誤會和爭論,使和平談判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起見,我們同意你所提的將開城地區劃為在會議進行期間的中立區,在此區域內雙方停止任何敵對行動,及將武裝人員完全摒除於會址區域及你我代表團通往會址區域的通路之外的建議。至於這個會址區的大小及其他有關的具體問題,我們建議交給雙方代表團在一次會議上去解決。關於引起這次停會原因的新聞記者問題是和劃中立區問題無關的。後一個問題自從7月8日貴方聯絡官提過一次之外,貴方的代表團再也沒有提出過。而聯絡官的任務是討論細節問題的,無權討論象劃中立區這樣性質的問題。此次引起停會原因的新聞記者問題是一個小問題,值不得為這個小問題引起停會,更加值不得為這個問題而引起會議的破裂。貴方代表團曾經在會議上提出這個問題,我方代表團當時認為在會議還沒有任何成就,並且連議程也沒有通過的時候,各國新聞記者來到開城是不適宜的,這個問題因而沒有取得協議。我們堅持一切問題必須由雙方協議才能執行的原則,我們認為這個原則是公平的,無可辯駁的。新聞記者問題既然沒有達成協議,就不應當由貴方一方片面地強制執行。為了不因這件小事而使會議陷於長期停頓或破裂起見,我們現在同意你的建議,即將貴方新聞記者20人作為你的代表團工作人員的一部分。我們已命令我方代表團在這個問題上也給貴方以便利。” 談判會議中斷了3天之後,又繼續討論議程。是否將撤退外國軍隊問題列入議程是爭論的焦點。我方說,撤退外國軍隊是防止戰爭復發的必要條件,外國駐軍則是戰爭的根源。對方說,朝鮮戰爭爆發時並無外國駐軍,恰恰是外國軍隊撤出不久就發生了戰爭。這純屬謬論。照此說來,只有新殖民主義者在全世畀各國駐軍,才有可能防止戰爭。當對方理屈詞窮時,它又說什麼“聯合國軍”總司令只有對這些部隊的指揮權力,而沒有讓某一國家撤退之權。這樣再辯論已無意義了。在經這一周的激烈爭論之後,我方建議休會3天,以便中朝兩黨協商。 25日,我方提出在議程中列上“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事項”一條,把這個問題提到另外的會議上去解決。這樣,26日即達成了朝鮮停戰談判的6項議程:1.通過議程。 2.作為在朝鮮停止敵對行為的基本條件,確定雙方軍事分界線以建立非軍事地區。 3.在朝鮮境內實現停火與休戰的具體安排,包括監督停火休戰條款實施機構的組成、權力與職司。 4.關於戰俘的安排問題。 5.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事項。 談判議程在會議上通過後,我方即提出第二項議程的原則性建議,即以“三八線”為雙方的軍事分界線,雙方各自後撤5公里,作為非軍事區。主要理由是:1.蘇聯駐聯合國代表馬立克6月23日建議舉行朝鮮停戰談判時,明確提到雙方軍隊應撤離“三八線”,這是停戰談判的基礎。 2.以“三八線”為軍事分界線是符合歷史事實的,戰爭是在“三八線”開始的。 3.雙方在“三八線”南北都佔有地區,雙方佔的地區之面積相差不大。因此,“三八線”近似地反映了雙方在戰場上的態勢,即使從純軍事觀點出發,把“三八線”作為軍事分界線也是公平合理的。 美方反對我方的建議,提出“海空軍優勢論”的反建議,要把軍事分界線建立在我軍陣地的大後方,要中朝部隊從現有陣地後撤38到53公里。根據這個方案,對方不打一槍,就可以獲得12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它的蠻橫無理和荒謬的程度,以緻美方自己也不敢向公眾輿論和盤托出,只能含糊其詞地說他們的要求“是以戰場實際為依據的”。美方代表說:陸地上有戰線,空中、海上也有戰線;美方在空中可以到鴨綠江,海上可以到朝鮮北部東西海岸,“如果我們要達成一項使我方陸空海軍對你方部隊停止行動的停戰協議的話,我方力主非軍事區的位置必須適當地為所有這些因素所決定,始能稱為公允。聯合國軍在陸上、空中和沿海的停火至少抵得上北朝鮮和中國地面部隊的一個大規模的向北撤退”。對美方“海、空軍優勢的補償”的謬論和這種蠻橫的要求,我方理所當然地予以駁斥和拒絕。這樣,從第10次會議到第19次會議(8月4日),雙方一直在軍事分界線問題上進行辯論,沒有結果。 一進入第2項議程(實質性問題)的討論,就僵持住了。美方發現它在談判桌上無法得到它在戰場上得不到的東西,就在會場外打主意。於是,在會場外發生了一連串的陰謀事件,進而在戰場上再次較量了。 8月5日,李奇微藉口朝中方面警衛人員進入會議地區,命令其談判代表不到開城談判。我方迅速切實處理了這件事,美方找不到藉口,於10日又回到會議桌上來了。但他們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在會上喬埃竟拒不發言,弄得會場一片寂靜,“靜坐”冷場一直僵持了132分鐘,只好休會。 從8月19日開始,美方製造了一系列陰謀事件,又使談判處於中斷。 19日上午,美軍派出武裝人員殺害了我方在開城中立區擔任巡邏任務的軍事警察排長姚慶祥。 22日夜間,美軍飛機侵入開城會址區上空,轟炸和掃射我方談判代表團宿舍附近地區。 8月23日,金日成和彭德懷向李奇微提出嚴重抗議。抗議信指出:你們之所以敢於這樣肆無忌憚地繼續進行挑釁,就是因為你們錯誤地把我們爭取和平的耐心當作一種示弱。你們以為無論如何我們是不會在這類問題上願意使談判破裂的,因此你們射擊板門店,再而謀殺我方軍事警察,最後甚至想謀殺我方的代表團。我們要告訴你,你們這種想法是錯了。並宣告會議停開。美方對於自己一手策劃的破壞停戰談判事件,不僅百般抵賴,而且有增無已。從23日至30日,美軍飛機先後12次侵入開城中立區,並在9月1日轟炸了我方首席代表南日的住所。 在這同時,美方在戰場上向我軍發動了新的進攻,企圖以軍事壓力,來實現其妄想。從8月18日開始,發動了“夏季攻勢”。美方集中美軍2個師,南朝鮮軍5個師各一部,在大量航空兵和砲兵的支援下,採取“逐段攻擊,逐步推進”的戰術,向東線朝鮮人民軍防守的陣地展開進攻。人民軍以英勇頑強的積極防禦戰,激戰1個月,大量地殺傷了敵人有生力量,至9月18日將其“夏季攻勢”徹底粉碎。為配合人民軍防禦作戰,志願軍一部也向前沿之敵要點發起了進攻。在夏季防禦戰役中,共殲敵7.8萬餘人。 美方“夏季攻勢”未達到目的,仍不甘心失敗。從9月19日開始,又向志願軍陣地發起了“秋夏攻勢”。志願軍英勇頑強地抗擊敵人,戰至10月18日,敵之攻勢逐漸減弱,至22日完全停止了進攻。志願軍在秋季防禦戰役中,共斃、傷、俘敵7.9萬餘人。 戰場上的較量,美方不但沒有達到其預期目的,反而遭到巨大傷亡。美方於是不得不以承認其飛機“誤炸”開城為轉機,表示願意恢復停戰談判。 10月25日,在雙方商定的新會址板門店恢復了停戰談判。這時,雙方代表團都調整了一些成員,在此之前,我方宣布以邊章五代替鄧華,以鄭鬥煥代替張平山。對方李亨根接替了白善燁。邊章五是我國首任駐蘇武官,從蘇調回不久接替鄧華,前來參加停戰談判,鄧華仍回志願軍司令部協助彭德懷指揮作戰。恢復談判後的第一次會議開的時間不長,會議批准了雙方聯絡官達成的會場區及至開城、至汶山的通道安全協議以後休會,緊接著轉入了第二項議程的小組會議。在談判中,對方雖然放棄了企圖不戰而攫取12000平方公里土地的荒謬主張,但在其提出的新方案中,仍企圖使我方退出1500平方公里土地,包括把開城讓給美方。其理由是“開城為防衛漢城所必需”。我方表示反對。我方則提出了以雙方實際接觸線為軍事分界線的方案。在我方此方方案的基礎上,11月27日,雙方代表團會議通過了關於軍事分界線和非軍事區的協議。協議規定:一、確定以現有實際接觸線為軍事分界線,雙方各後撤2公里以建立非軍事區。二、如停戰協議在本協議批准30天內已經簽字,則不論雙方實際接觸線有何變化,該軍事分界線及非軍事區應不再予以變更。三、如30天內停戰協議尚未簽字,則按將來雙方實際接觸線修正軍事分界線及非軍事區。對方提出30天有效期的限制,實際上,是作為對我方的壓力提出來的。他們總是過高估計自己的力量,實際上在曠日持久的談判中,爭場上實際接觸線總是往南移動。這條軍事分界線一直到朝鮮停爭協定正式簽訂時,曾作過三次校正,發生了大大有利於我方的變化。即:1953年6月16日所劃定的軍事分界線同1951年11月27日第一次協議線相比,我方向南推進了約140平方公里;1953年7月22日最後協議的軍事分界線,也即現在的軍事分界線,全長約238公里,比6月16日第二次協議線又向南推進了192.6平方公里,比1951年11月27日第一次協議的線向南推進了332.6平方公里。這樣美方在戰場上得不到的東西,在會場上也沒有得到,反而落得如同俗話所說:“偷雞不成,賠了一把米!” 敵人發動的夏秋攻勢被朝中部隊粉碎後,戰場上比較平靜,會場內外出現了有利於談判進展的時機。 1951年11月27日,第二項議程達成協議後,立即進入第三項議程,即關於“在朝鮮境內實現停火與休戰的具體安排。包括監督停火休戰條款實施機構的組成、權力與職司”的談判。一進入這項議程,我方當即提出五項原則建議:一、雙方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正規與非正規部隊武裝人員,應自停戰協議簽字之日起,停止一切敵對行為。二、雙方一切武裝力量,應於停戰協議簽字後3天內,自非軍事地區撤出。三、雙方一切武裝力量,應於停戰協議簽字後5天內,從對方後方撤走。四、雙方一切武裝力量均不得進入非軍事地區,亦不得對該地區進行任何武裝行動。五、雙方組成停戰委員會,共同負責停戰協議的實施。 可是,對方一反過去主張“撤退外國軍隊是政治問題,不應該在軍事停戰中討論政治問題”的立場,卻提出了7項建議。美方提出的方案,除了空泛地同意雙方停止敵對行為外,強調了在停戰期間雙方不增加軍事力量,雙方到對方的後方進行自由視察等一些不適當的問題。因為要討論雙方軍事力量的強弱變化這樣廣泛的問題,勢必涉及雙方內政的政治性問題,與外國軍隊駐紮朝鮮也密切相關。關於雙方到對方的後方進行自由“視察”(即偵察),是一種干涉對方內政的措施,不應在停戰談判中討論。 雙方在會場上經過近一周的激烈爭論,沒有結果。我方為了使談判取得進展,在12月3日提出了補充建議,除原建議的前4條不動外,把原建議中的第5條略加修改,使之前後銜接,又加上第6、第7條,形成了7條原則建議,主張把停戰後“雙方不從朝鮮境外以任何藉口進入任何軍事力量、武器和彈藥”作為一項重要保證,並把監督措施分為兩部分:對非軍事區的監督由停戰委員會直接負責;對非軍事區以外的後方監督交由中立國監察機構負責。我方提出的這個建議,出乎對方的意料。對方毫無準備,不知所措,只建議會議轉入小組討論。顯然,他們是要爭取時間請示華盛頓決策首腦。 對方在小組會上“磨”了9天之後,於12月12日拿出一個對案,勉強表示放棄到對方後方視察的要求,同意了中立國視察後方口岸的原則,但依然堅持他們提出的部隊輪換問題與裝備補充問題。 我方堅持實事求是,合理的接受,不合理的拒絕的原則,於12月14日,提出了新方案。在部隊輪換的問題上作了適當讓步,即規定在停戰委員會批准後,雙方在朝鮮的部隊可以輪換,但每月不得超過5000人,並應經過中立國監察機構的實地監督,在雙方同意的後方口岸進行。對此,美方不表示態度,卻於23日拿出一個對案,把我方作了讓步的方案接了過去,可是他們關於乾涉對方內政的要求依然不動,藉口是機場與航空設施的恢復與修建不可避免地會增加我方軍事力量。 雖然我方一再作出努力,但美方還是堅持干涉對方內政的條文。雙方一直在此問題上辯論。對於對方的種種奇談怪論,我方據理駁斥。解方當面斥責對方時說:“你們這种血腥逼人的好戰分子的理論荒謬到不值一駁,你們應該知道,即在你們使用軍事力量狂轟濫炸,大肆破壞的時候,你們也不能干涉我們的內政,妄想干涉也沒有乾涉得了。你們使用軍事力量不能得到的東西,卻企圖用談判的辦法得到,我坦白的告訴你們,你們永遠也不會得到你們使用軍事力量所得不到的東西”。這個問題一直到1952年1月27日,毫無結果。對方理屈就胡攪蠻纏,這時小組會開不下去了,對方提議召開雙方參謀會議。雙方同意暫時休會,舉行參謀會議,討論第三項議程已達成協議的具體細節,對限制我方修建機場的無理要求留待以後討論。 為了爭取在僵持中能夠有所進展,1952年2月6日,開始了第五項議程(向各國政府建議事項)的談判。我方在會上對此項議程提出瞭如下原則建議,即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3個月內,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分派代表5人舉行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1.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問題;2.和平解決朝鮮問題;3.與朝鮮和平有關的其他問題。談判中,對方首先企圖避免明確提出舉行高一級政治會議,其實質是想使這項議程變得毫無意義。他們說:“雙方司令官並沒有審議有關在朝鮮的政治鋸決的各種問題”。 我方說:軍事停戰談判的目的,就是中止敵對行為,為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創造條件。怎樣能說雙方司令官並沒有審議有關在朝鮮的政治解決的“各種”問題呢?後來他們又玩弄文字遊戲,試圖改成一些含糊不清的提法,如“建議在三個月的期限內,採取步驟,在政治會議中或其他適當政治方法處理各項問題”,這實際上是否定政治會議的召開,企圖以“政治方法”來代替“正當會議”。將“與朝鮮和平有關的其他問題”改為“與和平有關的其他朝鮮問題”。美方企圖限制高一級政治會議的討論範圍,反對討論朝鮮問題以外的其他問題。 經過10余天的反复爭論,21月6日,我方代表提出了第五項議程的修正案: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這一修正案,在最後一句話的尾巴上加了'等問題'3個字,爭得了一個”等字,有利於政治會議上討論與“朝鮮和平有關的其他問題”。 此項議程,於2月17日達成了協議,同其他各項議程比較起來算是順利的。 關於第三項議程的雙方參謀會議於1月27日起舉行。在“輪換限額”、“特定口岸”、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組成、權力和職司等問題上,雙方的分歧仍然存在。中立國問題和機場問題的談判一直持續到5月。為了使分歧得到解決,我方同意了美方主張雙方各提兩個中立國家的辦法。關於機場問題,美方表示取消對修建機場的限制。 這樣,1952年5月2日,雙方就第三項議程達成協議。其主要內容為:一、停戰協議簽字生效24小時內停止一切敵對行動。二、一切武裝力量在停戰協議簽字生效後72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三、雙方控制下的陸海空武裝力量應在停戰協議簽字並生效後的5天內自對方的後方和沿海島嶼及海面撤走。四、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雙方保證停戰協議簽字生效後不從朝鮮境外進入任何增援的軍事人員、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和彈藥,雙方協議限度內的軍事人員的輪換應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以便委託中立國監察機構在雙方同意的後方口岸進行實地監察與視察。五、雙方指定同等數目的委員組成停戰軍事委員會。六、雙方同意邀請可為雙方所接受而未參加朝鮮戰爭的中立國家,派出同等數目的代表組成監察機構,在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或一方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機構應立即派遣視察小組至雙方同意的後方口岸或非軍事區外地點,執行停戰協議中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任務。 第四項議程“關於戰俘的安排問題”,拖了一年半之久,佔整個談判時間的四分之三。這是停戰談判過程中雙方鬥爭最尖銳的問題。 1951年12月11日,在第三項議程談判的同時,進入了第四項議程的小組討論。我方代表團認為這樣能加快談判進程,這是好事,而且認為它是一個不難解決的議題,因為戰爭終結時交戰雙方交換戰俘,既有歷來國際戰爭的慣例,又有公認的國際公約的約束(1949年8月12日《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明確規定,“實際戰爭停止後,戰俘應即予以釋放並遣返,不得遲延”。美國是日內瓦公約的簽字國)。會議一開始我方即提出了停戰以後迅速遣返全部戰俘的原則。沒有料到對方竟拒絕對此表明態度,而提出必須首先交換戰俘名單。次日,我方在會上正式提出五點原則建議。即:一、雙方釋放現在收容的全部戰俘;二、停戰協議簽字後在最短可能期間內,雙方分批釋放及遣送完畢所收容的全部戰俘,並先釋放與遣送重傷、病戰俘;三、雙方交換戰俘的地點在開城板門店;四、雙方派同等數目的人員組成遣俘委員會,負責處理戰俘交接事宜;五、上述各項確定後即交換雙方全部戰俘名單。可是對方仍然避免在遣俘原則上作出反應,反而節外生枝提出了兩點要求:一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派人到雙方戰俘營訪問;二是首先交換戰俘名單。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到戰俘營訪問,當時我方確有困難,因為敵人的飛機對我軍後方日夜進行狂轟濫炸,難以保證其交通安全,如果出了意外,那就更麻煩,所以採取慎重從事和極端負責的態度。至於交換名單,對我方來說只是一個技術問題。對方提出這兩個要求,並不是他們的真意,不過是虛張聲勢以減輕廣大人民要求盡快達成協議的壓力,掩蓋其不敢過早公諸於世的違反日內瓦公約的交換戰俘方案。 為了解除對方的藉口,在18日會議上我方提出雙方交換全部俘虜資料。當天下午,我方把一份完整的俘虜資料交給對方(戰俘國籍、姓名、軍人號碼、部隊番號、級別和所在的俘虜營等)。而美方交來的卻是大大少於全部戰俘數量的、只是用英語字母拼寫的姓名和戰俘番號,中國人沒有漢字姓名,朝鮮人沒有朝文姓名,沒有部隊編號、職務、銜級,根本無法查對。而且數量也比對方說出的總數少1456名,比對方交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轉給朝中方面的戰俘名單少44205名。 26日,我方代表要求美方對此作出解釋。美方找了一些自相矛盾的理由。起初說,1456名戰俘確在俘虜營中,而44205人的差額則是因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所轉的材料是不及時的材料;以後又說,4萬餘人的差額中有3.7萬人是南朝鮮的居民已經釋放,後來又說,這3.7萬名戰俘仍在美方的俘虜營中。接著,美方竟公然藉口朝中方面曾俘虜過美方人員的數字大於目前收容的俘虜總數,所以要扣留其俘虜營中的16243名朝中被俘人員。我方駁斥了美方的狡辯,揭露了他們企圖扣留我方被俘人員的陰謀。 1952年1月2日,美方又玩弄新的花招,拿出了一個解決戰俘問題的所謂方案,提出交換戰俘的基本原則是“一對一”的交換。如果一方交換完了,出現戰俘名額不夠時,就用“平民”頂替,再不夠就讓這些無人交換的戰俘宣誓“我以後不再參加戰爭了”,然後假釋,讓他們在特務嚴密控制之下“願”到哪裡去就到哪裡去,美其名曰實行“自願遣返”。這真是奇聞,誰能想到竟把中世紀人口買賣的野蠻契約搬了出來。這個方案一出籠,很多抱有盡快達成停戰協議希望的人感到失望。我方拒絕了這個荒謬的方案。 於是一場新的唇槍舌戰開始了。我方代表團氣憤地指出:“你們應該知道戰俘的釋放與遣送不是人口買賣,20世紀的今天更不是野蠻的奴隸時代。”你們這個方案,是一個以假借“自願遣返”以“一對一的基礎”的名義.實行扣留戰俘的方案。還嚴厲地指出:“全世界人民將詛咒你方的這一提案,你方自己的被俘人員和他們的家屬也將詛咒你方的提案,因為你方的這一提案將阻塞釋放與遣返全體戰俘的可能,將阻塞迅速達成停戰協議的前途。” 我方收容的部分美、英戰俘聽到這個方案的內容後憤慨異常,他們發表的公開信指出:美方的提案使渴望早日重返家園的美、英戰俘們陷於極大的失望,將使戰俘家屬痛苦不安。 為此,我方集中批駁對方的“一對一交換”和“自願遣返”的荒謬主張。開會50多次,談得愈來愈僵。 在我方的鬥爭下,美方於1月28日交出了朝中方面的13萬被俘人員的姓名、級別、部別等材料,但仍未交出4.4萬名朝中方面戰俘的基本材料。 2月3日,我方提出了關於解決戰俘問題的新方案。這個方案,吸收了對方所有方案中的合理因素,解決了討論中遇到的幾乎所有問題。其要點是:雙方即釋放遣返各自收容的全部俘虜;保證全部被俘人員在遣返後恢復和平生活;優先遣返傷病戰俘;遣俘工作在停戰協定簽字生效後兩個月內進行完畢;以非軍事區內的板門店為交換戰俘的地點;建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負責遣返工作;邀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朝中兩國紅十字會代表組成聯合訪問團,訪問雙方戰俘營,並協助遣返工作進行;雙方從速將已亡戰俘材料提交對方;雙方協助流離失所的平民返鄉,恢復和平生活。這是一個十分完整而明確的提案。如果美方有誠意,這一議程就可以達成協議了。 這個方案的提出,解除了對方可能的一切藉口,給談判達成協議注入了新的希望。國際知名的和平人士紛紛發表談話,不少新聞記者發表評論說:“這是一個不能久拖而又能打破僵局的好方案。” 然而美方仍頑固地堅持所謂“自願遣返”原則。從2月到3月下旬,一直僵持著。在這過程中,美方又製造了種種迫害和虐殺我方戰俘的事件。 2月18日,在巨濟島62號俘虜營,由於美方人員對我方被俘人員強行“甄別”而遭到反抗,集體屠殺俘虜75人,打傷139人。這一慘案血跡未乾,3月13日,美方又在巨濟島屠殺我被俘人員,造成又一流血事件。我方代表在談判桌上,嚴厲斥責美方罪惡行徑為天理人道所不容。朝中司令部發言人也嚴正聲明,抗議美軍暴行。中國的《人民日報》連續發表《必須追究美國對巨濟島慘案的責任》和《反對美蔣特務迫害我方被俘人員的暴行》的社論。社論指出:不允許美國對世界人類文明的污辱與破壞。 隨著美方強迫扣留戰俘活動的加緊,戰俘營中的鎮壓事件也愈來愈多。從4月10日到6月3日,連續發生8起屠殺我被俘人隻的事件,打死打傷180多人。在“自願遣返”的幕後,美方戰俘營真像一座人間地獄。寧死不屈的我方被俘人員,血染大地,正氣浩然。我方代表在大會上對美方這一系列血腥暴行,提出了強烈譴責和嚴重抗議。 5月22日,哈里遜接替喬埃任美方停戰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他因對美方提出的方案和在戰俘營的血腥罪行找不出任何理由進行辯解,就在會議桌上採取了無賴的“談判方式”。他在會上吹口哨,假裝睡覺,拒絕回答問題,天天提議無限期休會,甚至未等開會完畢就擅離會場,把極其嚴肅的談判會議視同兒戲一般。在6月7日會議上,他又一次提議休會3天。我方代表提出8日繼續開會。哈里遜竟蠻橫地說:“8日你方盡可到會,但我方將不出席。”他不顧會議應有的秩序和禮貌,不等翻譯人員將他的話翻譯完就離開會場。我方稱他這種行動為“逃會”。為此,金日成和彭德懷於6月9日寫信給克拉克,指出“這是在雙方對等談判中所絕對不能容許的無禮的挑釁活動”,同時提出警告:“如果你方意欲藉此破裂談判,那你方就應公開宣布,承當責任。如果你方因有不可告人的隱衷而欲故意造成遠東局勢的緊張,則所得結果必將引起全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憤懣和責難。”最後要求克拉克命令他的代表,按正常程序前來板門店開會。 6月11日,克拉克在復信中僅作了一些無理辯解。事過僅一周,6月17日哈里遜又第二次“逃會”,6月27日又第三次“逃會”。 6月10日,美方又在巨濟島進行了血腥屠殺,朝中被俘人員死傷170名。 11日,我方代表在會議上對此事提出嚴重抗議。此後,談判會議依然在尖銳鬥爭中進行。會議進行得時斷時續,幾乎近於休會狀態。每次休會時間3天、7天、10天不等。開會沒有取得任何結果。 美方代表在談判桌上緊緊捏著“自願遣返”這張“王牌”不放,是按照杜魯門親自批准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第68號文件對談判的要求行事的。他們覺得“作為一種策略可以進行談判,即可贏得輿論的支持,也可減少即刻發生戰爭的危險,使談判比訴之武力更有利”。現在戰線已經穩定,就是拖下去也不致擴大戰爭。可是他們沒有想到,談判並未撈到好處,地未多佔一寸,只落得個以實際接觸線停火;在停戰監督上,不僅沒撈到便宜,反而引來了個“中立國視察”的麻煩,因此,只有在戰俘問題上作文章了。他們手裡捏著那麼多戰俘,杜魯門決心在這個問題上撈個“光榮停戰”的面子。只要有大批戰俘“不願”回去,就算勝利,既可以在政治上給共產黨臉上抹黑,又便於向美國人民、向“自由世界”的人們交代。 10月8日,哈里遜在會上蠻橫地宣布,無限期休會。板門店的談判再一次陷於破裂的邊沿。 談判中斷後,10月14日,敵人為配合停戰談判,改善防禦態勢,在金化以北的上甘嶺地區發動了1951年秋季攻勢以來最大的一次攻勢,他們稱之為“金化攻勢”。投入這一攻勢的總兵力約6萬人,坦克176輛。先後出動飛機3000多架次,平均每天出動70餘架次。在上甘嶺這小小的3.7平方公里的地面上,傾瀉砲彈190餘萬發,最多的一天達30餘萬發,投彈500餘枚。志願軍在敵人持續攻擊下,防守上甘嶺的兵力經常保持2個加強連,在防禦縱深266門大口徑火砲協同下,頑強奮戰43晝夜,殲敵2.5萬餘人,粉碎了敵人攻勢,我軍上甘嶺陣地巍然不動。 敵人雖然在上甘嶺碰得頭破血流,但是仍不甘心,經美國多次策劃,積極準備大規模的登陸進攻,妄圖擊敗朝中部隊,擺脫其困難處境。在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毛澤東主席的領導下,我軍識破了敵人的陰謀,堅決而迅速地做好了充分的反登陸作戰準備,使東、西海岸的防禦陣地空前鞏固,嚴陣以待。敵人在這種態勢下,不敢發起既定的一場大戰了。於是美方又作了繼續與我方進行停戰談判的表示。 1953年2月22日,在板門店談判無限期休會近4個半月之後,克拉克遵照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指令,給金日成和彭德懷寫信,建議在戰爭期間先行交換病傷戰俘。 爭取在公平合理的條件下早日達成停戰,是中朝方面的既定方針。美方既然希望再回到板門店來,應該抓住這個機會。於是,3月28日,金日成和彭德懷發表了致克拉克的複信,同意交換病傷戰俘。 30日,周恩來總理就朝鮮停戰談判問題發表聲明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一致主張,朝鮮人民軍和中國人民志願軍的停戰談判代表應即與“聯合國軍”停戰淡判代表開始關於在戰爭期間交換病傷戰俘問題的談判,並進而謀取戰俘問題的通盤解決。 31日,金日成發表聲明,熱烈支持周恩來提的新建議。國際輿論紛紛表示熱烈歡迎周恩來提出的建議,認為這一建議消除了停戰談判的最後障礙,表現了中朝方面謀求和平的誠意,為在朝鮮停止戰爭並進而為和平解決朝鮮問題打開了道路。 在我方推動下,停戰談判雙方聯絡組會議於4月6日在板門店開始舉行,商談關於交換病傷戰俘的事宜。至11日,雙方聯絡組共開會6次,達成了《遣返病傷被俘人員協定》,並於20日開始,在板門店會場區遣返和交換病傷戰俘。我方從20日至26日,將戰俘營及前線病院中所收容的對方病傷戰俘684人全部遣返完畢。美方從4月20日至5月3日,遣返朝中病傷戰俘6670人。 4日11日,我方聯絡官在會議上提議,雙方停戰談判代表會議應立即恢復,以討論並解決整個戰俘遣返問題,實現朝鮮停戰。 5天以後,美方表示同意復會的意見。 4月26日上午11時,雙方談判代表團重新走進板門店帳篷,中斷了6個月零18天的停戰談判重新恢復了。志願軍代表團的成員作了新的調整,丁國鈺接替邊章五,柴成文接替解方。會上,我方首席代表南日提出了一項關於解決全部戰俘遣返問題的方案,即建議把戰俘的遣返分成兩個步驟來進行,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在停戰後立即直接遣返,其餘未被直接遣返的戰俘則送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以便對他們的遣返問題取得公正的解決。對方代表表示同意。 但在30日的會議上,美方代表又節外生枝,藉口將戰俘送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會造成“不必要的旅途跋涉”,提出:“就地非軍事化”和“就地釋放”的主張。他們的目的,仍是要將我方的大批戰俘予以扣留並送交南朝鮮。 為了協商解決問題,5月7日我方又提出了一個新方案,採用了美方建議的部分內容,將不直接遣返的戰俘留在原拘留地,交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進行遣返安排,美方不同意。 5月13日,提出將一切不直接遣返的朝鮮籍戰俘在停戰生效時“就地釋放”。對此,我方當然不能接受。從5月17日起雙方代表團會議因美方的要求而休會。 在我方的努力和世界輿論的壓力下,6月4日雙方代表團復會,美方的態度有所轉變。又經過行政性會議的幾次協商,美方代表同意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規定處理。 反复無常的板門店談判,終於在6月8日達成了關於遣返戰俘的協議。至此一年多來唯一阻礙停戰達成協議的問題獲得了解決。協議規定:在停戰協定生效後60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未予直接遣返的戰俘在朝鮮境內交給由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士、瑞典和印度5國代表組成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戰俘所屬國家應有自由與便利,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戰俘之日起派遣代表向一切依附於該國之戰俘進行90天的解釋,90天之後如尚有未行使遣返權利的戰俘,其處理問題應交由政治會議在30天之內解決;在此之後尚有未行使遣返權利的戰俘,而政治會議又未為他們協議出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30天之內宣布解除其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並協助他們前往他們申請要去的地方。 朝鮮停戰談判的各項議程至此全部達成協議。這天晚上,周恩來總理親自打電話給李克農,要他向代表團的全體同志轉達慰問。代表們為此流下了激動的眼淚。當天達成戰俘協議的新聞成了全世界絕大多數新聞媒介的頭條新聞。它牽動著所有愛好和平人們的心弦,人們仰望著板門店的新進展,盼望著盡快簽訂朝鮮停戰協定。 關於戰俘遣返問題協議的達成和簽訂,打開了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道路。自1953年6月9日起,停戰談判進入最後一個階段。由於談判中各項議程基本上討論完畢,停戰協定草案也早在上年8月寫成,現在只需對協定草案的一些具體細節和文字進行某些校正和補充了。 6月16日,雙方參謀人員按照實際接觸線重新劃定了軍事分界線。這次劃線比1951年11月27日的劃線,我方陣地向南推進了140平方公里。 但是,李承晚集團冒天下之大不韙,頑固地破壞停戰,在美國的縱容下於6月17日,竟以“就地釋放”為名強行扣留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2.7萬多人,被押解到南朝鮮軍的訓練中心。接著李承晚發出反對簽定停戰協定的狂叫,聲稱“要繼續打下去”,“打到鴨綠江”。其破壞停戰實現的行徑,遭到全世界愛好和平人民和許多國家輿論的譴責。 19日,毛澤東主席鑑於李承晚集團強行扣留戰俘等行動所造成的形勢,致電志願軍指出:我方必須在行動上有重大表示,方能配合形勢,給敵人以充分壓力,使這類事件不敢再度發生,並便於我方掌握主動。同一天,金日成和彭德懷致電克拉克,嚴正指責美方縱容李承晚集團強迫扣留人民軍被俘人員的行徑,鄭重要求美方立即追回被強迫扣留的被俘人員,並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等。 6月20日,則由北京重返朝鮮前線料理停戰協定簽字事宜的彭德懷司令員,當天下午一到平壤就立即了解朝鮮局勢,掌握了基本情況,然後當機立斷,迅即致電毛澤東,建議推遲停戰協定簽字的時間,再給南朝鮮軍以狠狠打擊。毛主席復電同意。彭德懷急速部署,集中了志願軍5個軍的絕對優勢兵力和1000餘門火砲,於7月13日晚,出敵不意地向金城方向南朝鮮軍4個師防守的25公里寬的正面,突然發起進攻(金城戰役),戰至27日結束。共殲敵6.1萬餘人,奪回金城的突出部土地達160多平方公里。包括此戰在內的志願軍和人民軍夏季反擊戰役第三次進攻作戰,共殲敵12.3萬餘人,佔領土地240平方公里,給敵人以沉重打擊,有力地促進了朝鮮停戰的實現。 在中朝部隊發起進攻作戰中,停戰談判雙方代表團大會7月10日復會了。哈里遜習慣在會場上吹的口哨不吹了,他那滿不在乎的傲慢姿態變為一本正經了,他坐在那裡與我方對答了。這樣連續開了6次大會,直到16日結束。美方向我方對實現停戰協定作出了完全的保證。 7月24日,雙方代表再次校正軍事分界線,這次校正時,我方又向前推進192.6平方公里。 停戰協定簽字終於有望了。 7月27日上午,我方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南日、“聯合國軍”代表團首席代表哈里遜在朝鮮停戰協定及其臨時補充協議上正式簽字。同日下午和次日上午,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聯合國軍”總司令克拉克也分別在停戰協定和臨時補充協議上簽了字。根據雙方協議,雙方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於雙方代表團首席代表在停戰協定上簽字後12小時起,完全停止一切敵對行為;停戰協定和附件及其臨時補充協議的一切條款,亦於停火同時開始生效。 27日,在金日成、彭德懷發布的停戰命令中,命令朝中部隊堅決遵守停戰協定,同時保持高度戒備,防止來自對方的任何襲擊和破壞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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