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戰爭軍事 八路軍震驚中外的20大戰役

第177章 3、“三省聯合大討伐”

1937年7月開始,根據日偽制訂的“三年肅正計劃”,日偽當局調集5萬餘兵力,對三江地區進行長達一年半的“大討伐”。與此同時,日偽仍在偽通化省及間島省大部、吉林省東部,繼續進行“治安肅正”工作。仍有約兩萬餘兵力,分佈在偽通化、間島、吉林等省各地,對抗日軍民進行“討伐”。 1939年春,敵又在日軍和偽軍中分別組成挺進隊,在偽警察中組成特別工作隊,專門對東北抗聯第1路軍的領導人及所帶領的部隊進行“討伐”與捕殺,並通過組織“特別工作隊”、特蒐班、特務班等打入抗日武裝內部進行政治誘降和思想瓦解。 三江地區的“大討伐”結束後,日偽當局又把“治安肅正”的重點轉到了東南部的偽通化、吉林、間島三省,於當年10月至1941年3月,進行長達一年半的“三省聯合大討伐”,也稱“東南部治安肅正”或“野副大討伐”。

在這次大“討伐”前,日偽進行了一些準備工作。 1939年5月,在吉林市組成了以關東軍第2獨立守備隊司令官野副昌德少將為首的“討伐司令部”。 “討伐司令部”內設參謀部、憲兵部、警察部和偽滿軍、偽滿鐵路警護隊、偽法院、偽協和會、偽行政聯絡部等。其中核心機構是參謀部與警察部。 在參謀部內還編有3個工作隊,專門進行政治誘降等工作:第一工作隊下設特設游擊隊和憲兵工作班;第二工作隊下設瀠江班、樺甸班與輝南班;第三工作隊下設安圖班、汪清班、延吉班和敦化班。警察部下設偽通化、吉林、間島等警察大隊,內部還設有特務搜查班、指紋班等機構。 1939年5月,還在通化新成立了偽軍第8軍管區,管轄偽通化、安東兩省軍事,專門用來“討伐”在東邊道一帶活動的抗聯第1路軍。同年9月,又制訂了1939年10月至1941年3月的《東邊道治安肅正計劃》。隨後調兵遣將,於1939年10月,開始了“三省聯合大討伐”。

這次大“討伐”以東北抗聯第1路軍為主攻目標,“討伐”地區有偽間島省、通化省全部、偽吉林省東部的磐石、樺甸、敦化、蛟河、舒蘭等縣和偽牡丹江省的寧安縣。 參加這次“討伐”的日偽軍警計有6萬餘人,其中日軍有關東軍獨立守備隊第5、9、21、7、8、4等6個大隊,後又增加19、20兩個大隊,另有20個無線電分隊。各大隊還分別有由憲兵部配備的日本憲兵多名。總計日軍兵力為6400餘人。 參加“討伐”的偽軍有:第2軍管區的步兵第2旅、騎兵第2旅、第2教導隊,第8軍管區的第1、第2、第3混成旅、第8教導隊,第6軍管區的1個旅,第7軍管區的1個旅,第1軍管區的步兵第5團,以及通信部隊與汽車隊等,總計有兵力2.5萬餘人。

參加“討伐”的偽警察隊有:通化省警察隊(分10個“討伐”隊)、間島省警察隊(分5個討伐隊)、吉林省警察隊(分14個討伐隊)、牡丹江省警察隊、間島特設隊以及偽通化省全部9縣、偽間島省全部5縣,偽吉林省的磐石、樺甸、敦化、蛟河、舒蘭等縣和偽牡丹江省寧安縣的警察隊。還有偽通化、間島、吉林三省及下屬各縣由警察組織的特別搜查隊。此外,還有東南部地區的各偽森林警察隊、偽新京警察學校的學兵隊、偽營口海上警察隊的兩架飛機,以及偽錦州、奉天、濱江等省的警察增援隊,共計有警察隊約3萬餘人。 這次“三省聯合大討伐”,日偽仍然採取“治標”與“治本”和“思想工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在“治標”方面,以日軍為主,偽軍則受日軍部隊長直接指揮,同時又利用各省的大批偽警察隊參加軍事“討伐”。

在“討伐”中,將被“討伐”的區劃分為東、南、西、北、東北5個地區。其中“南地區”包括偽通化省全部,“西地區”包括偽吉林省東部(即吉林地區),都是抗聯第1軍活動的區域。各“討伐”區都以日本獨立守備隊某大隊為首,指揮偽軍、偽警察隊等兵力,分別以東北抗聯第1路軍在該地區活動的部隊為主要目標進行瘋狂“討伐”。在“討伐”中採取分兵包圍、輪番掃蕩、來回拉網、尾追到底的戰術,逼迫抗日武裝與之頻繁交戰,不得休整,妄圖把抗聯第1路軍等各部隊分割吃掉。 這次“三省聯合大討伐”原來計劃分為3個階段。 1939年10月至1940年4月為第一階段,“討伐”的重點為偽通化省各縣和偽吉林省的樺甸縣。主要目標是東北抗聯第1路軍司令部、警衛旅及第1方面軍。 1940年4月至9月為第二階段,日偽軍進行了“春夏季討伐”,“討伐”的重點分別為偽間島省的安圖、和龍、汪清,偽牡丹江省的寧安、東寧,偽吉林省的舒蘭、偽濱江省的五常等地,主要目標分別為東北抗聯第1路軍第2方面軍、總司令部、警衛旅和第3方面軍。 1940年9月至1941年3月為第三階段,在第一、二階段“討伐”的基礎上,積極追擊抗聯1路軍3個方面軍剩餘部隊,破壞其越冬準備工作,以分區“討伐”消滅抗日部隊,鞏固地區治安。

除了瘋狂的軍事“討伐”之外,日偽還在這次“三省聯合大討伐”期間,在“討伐”地區加緊進行一系列所謂“治本”和“思想工作”,實施一系列反動政策和措施。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加緊推行所謂“匪民分離”政策。一是進一步強化保甲連坐制度,如發現一人“通匪”,則全家斬首,鄰里之人也均要被處以罰金。為了鼓勵鄰里之間互相監視,又規定如果事先告發與抗日聯軍有聯繫的人,則可以減免罰金。二是進一步強化“集團部落”政策,繼續在偽通化、吉林、間島等省增建“集團部落”,加強其防衛設施。此外,日偽還於1939年6月,由偽治安部派出50餘名指紋管理技術人員到“討伐”地區,協助辦理髮放按有指紋的居民證,以便在“討伐”中隨時檢查民眾,防止抗日武裝人員藏匿在民眾之中。

第二,對抗日聯軍加緊經濟封鎖,斷絕糧道。日偽除在全偽滿對糧食供應實行統制,不准交易外,在“討伐”區內,還對糧食與生活必需品實行專賣配給制,每次配給居民的糧食等物,僅夠居民用兩三天的,以此來防止抗聯人員從民眾中得到糧食和生活用品。 1939年和1940年兩年間,每年從8月中旬至10月初,都強迫“討伐”區的農民不等莊稼成熟就提前收割,然後把收割完的莊稼,集中運到指定地點由軍警看守,以防止糧食流入到抗聯人員手中。 第三,加緊整修警備道路、警備通信設施。在一年半大“討伐”期間,日偽當局在偽通化、吉林、間島三省新增修警備道路20餘條,其中偽吉林省修築了十餘條,新修警備道路70公里,補修警備道路260公里,新架警備電話線100公里,修理電線500公里。偽通化省延長警備道路312公里。

第四,不准民眾在鐵路、公路兩旁種植高粱等作物,不准農民在山坡谷地開荒種地。還砍伐掉鐵路、公路兩側50米以內的樹木。如在偽吉林省,砍伐道路兩側50米以內的樹木即達200公里。同時鐵路警護隊加緊在鐵路沿線和火車上對旅客及行人進行盤查。 第五,燒毀抗聯部隊棲身的山寨、房屋。據資料記載,自1939年10月至1940年末,日偽軍警在“三省聯合大討伐”中,共搗毀山寨2085個。 1939年10月至1940年4月,偽吉林省“討伐”隊在敦化、樺甸、蛟河、安圖、漾江等5縣共燒毀山間房屋230棟。 第六,利用憲兵工作班、警察特蒐班等組織,在“討伐”區域大肆蒐集情報,進行誘降活動。其誘降方法除直接對抗聯人員進行政治誘降、思想瓦解外,還威脅利誘抗聯人員中的變節投降分子,或通過抗聯人員的親屬進行勸降活動。對已降敵的人員,則被編成警察隊、特設隊、特別工作班,利用他們對抗聯熟悉的特點,討伐抗聯部隊,破壞抗聯的密營、山寨,捕殺抗聯領導骨幹。

第七,進行所謂的“思想討伐”和“文化討伐”。從1940年3月開始,野副討伐司令部每隔半個月,都要在吉林市召開一次會議,有討伐司令部參謀、憲兵、警察等部部長參加,專門研究從文化思想方面如何鎮壓東北抗聯的措施。還派出大批偽協和會人員和偽行政人員,在“討伐”地區各地組成“宣撫班”,構成“宣撫網”,對抗日軍民大肆進行“宣撫活動”。同時還向“討伐”區域大量散發反共傳單和色情照片、淫穢書刊,以期對抗聯人員進行思想腐蝕和精神打擊。為了策動抗聯內部的分化,捕殺抗聯高級將領,1939年4月偽治安部還制定了捕殺抗聯及抗日軍高中級幹部的賞金規定,其中規定殺害抗聯軍長者賞金1萬元,殺害師長賞金5000元,殺害團長、參謀長賞金2000元,其他人賞金1000元或酌情給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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