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一卷

第35章 第五章尋烏的土地鬥爭

本章目錄 (一)分配土地的方法 (二)山林分配問題 (三)池塘分配問題 (四)房屋分配問題 (五)分配土地的區域標準 (六)城郊遊民要求分田 (七)每人得田數量及不足生活之補添 (八)留公田問題 (九)分配快慢 (十)一個“平”字 (十一)抵抗平田的人 (十二)原耕總合分配 (十三)暴動在蒔田之後怎樣處理土地 (十四)非農民是否分田 (十五)廢債問題 (十六)土地稅 (十七)土地鬥爭中的婦女 (一)分配土地的方法 有幾種分配土地的方法。主要的是照人口平分。全縣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地方沒有分配土地。就已經分配了的說,照男女老少平分法去分配的佔百分之八十。當土地鬥爭初起時沒有成法可援,尋烏縣革命委員會(縣政府)提出了四個辦法,要區鄉蘇維埃召集群眾代表開會討論,任憑選擇一種。那四個辦法是:一、照人口平分;二、照勞動力狀況分配,勞動力多的多分,勞動力少的少分,即四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為一勞動單位分全田,四歲以下、五十五歲以上分半田;三、照生活財源多寡分配,如做手藝的少分,無他職業的多分;四、照土地肥瘦分配,肥的少分,瘦的多分。施行結果,多數地方採取第一個辦法。後頭鬥爭發展,尋烏黨就採取第一種辦法作為主要辦法,推行各區,得到了多數貧農群眾的擁護。現在照這個辦法來分配的土地,佔全分配區域百分之八十。這百分之八十的地方,通通按照人口數目,不分男女老少,不分勞動能力有無大小,以人口除田地的總數去分配。

有些地方是四歲以下的不分;四歲以上直到老年,不會勞動的分五成或七成,其餘分十成。行這種辦法的有留車、楓山、上磜、大同四個鄉,約有一萬人口的地方。 有些地方是照人口平分之後,不會勞動的因為無力耕種退回田之一部分(退的數目多少不等,由本人自定)於蘇維埃,由蘇維埃補給有勞動力的人耕種。結果成為有勞動力的多分,無勞動力的少分,與縣政府提出的第二種辦法差不多。不同的是由農民自動地在分田之後退回一部分田地,而不是一開始就按勞動力標準分配。這樣做的有龍圖一個鄉。還有黃沙鄉也是退田,不過不是農民自動退田,而是政府於平分之後見著一些人得了田無力耕種,就命令他們退回一部分。要農民退田,他們也沒有什麼怨言;不過若硬要退肥田,而不准他們退瘦田,他們就不喜歡。龍圖、黃沙兩鄉共有二千五百人。

此外,還有大田鄉的自由耕種,願耕多少就耕多少。這是因為大田鄉經過白色大屠殺,殺死壯丁近百、老小數十,有幾家全家被殺,又有二三十人當赤衛隊,或往外縣做革命工作去了,全鄉原有八百人,現只六百人,有許多田無人耕種,同時全鄉的牛一條不剩地都被反動派牽去了,所以只得任人取耕,全不限制,牛則從別鄉土豪家牽來使用。 (二)山林分配問題 全縣對於山林,除牛斗光一個鄉外,均沒有分配,仍由原耕作人經營,名義上全歸蘇維埃公有,耕種人向蘇維埃納地稅。為什麼牛斗光的山林分了呢?因為那鄉人多田少,農民要求分山迫切。此外,許多地方的農民仍然迫切要求分山,如附城南門外、北門外一帶的農民,因為山權在各大姓公堂手裡,小姓農民沒山種,他們就迫切要求分山。

(三)池塘分配問題 所有權歸蘇維埃,使用權歸農民,由池塘的鄰近人家輪流管理,每年更換一家。全縣都是這個辦法。 (四)房屋分配問題 沒有分,但准許屋少的或被反動派燒了屋的,搬進屋多的人家去住。雙橋、南八兩區被敵人燒屋很多,那些燒了屋的人都搬進附近地主富農家裡去住,搬進中農貧農家裡去住的也有。但有一個問題,就是屋主不歡喜新來的人在他家裡生兒子。尋烏習慣,若別人在自己家裡生了兒子,就認為他那一家的“精靈”會被那新來的人奪去,他家就要衰敗了。從前雙橋區的芳田鄉有個進士叫曾行崧,他是在他的外祖家出生的,後來他中了進士,做了官,人們就說是奪了他外祖家的風水。這件事全縣聞名。三二五暴動失敗,留車暴動總指揮鍾錫璆的老婆避難避到她的外祖家,她外祖恐怕她會生育,就趕快要她走。後頭跑到龍川縣的一個村子,在那里山上搭了個寮子才把兒子生下來。現在一般被工農佔住的人家,雖然不敢公開反對別人在他家裡生兒子,但心裡是不滿的。解決這個問題只有由現在這種“臨時藉住”改變到“據為己有”,就是把地主的房屋也完全照地主的田地一樣加以分配。這亦是動搖封建基礎爭取貧農的一個策略。

(五)分配土地的區域標準 農民以兩個理由反對用大的區域為單位分配土地,歡迎用小的區域為單位分配土地。一是怕把自己區域的土地分出去。為了這個,他們不但反對以區為單位分田,並且連鄉為單位都不贊成。他們衷心願意的還是以村為單位分田,使他們本村的田完全為本村所得。所以尋烏現在土地分配狀況雖有百分之八十五是用鄉為單位分的,但多數農民對於這一辦法並不熱烈擁護,而只是不積極反對就是。為什麼他們不積極反對呢?則因一鄉之中,村與村的土地數量雖有參差,並不怎樣懸殊,照鄉為單位分了,他們在經濟上所受的損失為數甚為微小。至於那些村與村的土地數量相差很厲害的地方,或者是村的區域很大差不多等於別處一個鄉的地方,他們就堅決反對以鄉為單位,如城區的城郊鄉(分為四村)、新砦鄉(分為二村),南八區的珠村鄉(分為六村)等處地方,均以村為單位分配。但這種地區不多,只佔全縣百分之十五。二是不贊成移民。不但是這區移到那區農民自己不贊成,就是這鄉移到那鄉也不贊成。 “上屋搬下屋,都要一籮谷”,說的是搬家要受損失。還有迷信風水,以為祖宗墳墓所在,拋去不利。農民相信風水是於他們的生產有利的。摸熟了的田頭,住慣了的房屋,熟習了的人情,對於農民的確是有價值的財寶,拋了這些去弄個新地方,要受到許多不知不覺的損失。還有因為地理的原因,如車頭地方交通便利,商業發達,那地方的農民不肯移到閉塞的小龍去(同一個區,相隔十多里),也同樣是經濟理由。那種以為農民的地方主義是由於農民的思想陳舊,即承認是心理的原因,不承認是經濟的原因,是不對的。

(六)城郊遊民要求分田 城內農民分田最少,每人一石八斗,為全縣分田最少的地區。原因是過去耕田的少,過去不耕田而現在要求分田的遊民和娼妓很多,因此把田分得少了。娼妓有愛人的跟愛人跑了。沒有愛人的無論如何要求分田,她們說:“沒有生意了,不分田會餓死。”人們說她們不會耕,她們說:“我來學呀!”實在她們業已在耕田了。遊民同娼妓大多數都是分了田的。那些分了田的遊民都是比較有耕種能力的,如有兒子,有少數本錢的;娼妓則是有丈夫或兒子的,她們每家有三五口人,迫切要求分田,若不分給,她們就鬧。在這種情形下,政府也就分了田給她們。但也有一部分不分的,就是純粹的流氓或娼妓而完全沒有耕種能力的。以城郊說,遊民分了田的佔百分之六十,毫無耕種能力不分田的佔百分之四十。

(七)每人得田數量及不足生活之補添 城郊最少,每人每檔(一年收兩季,每季為一檔)一石八斗。城區四廂又多一點,每人每檔三石多。雙橋區最多,每人每檔七石以上。龍圖、河角圩每人每檔七石。但大多數地方都是每人每檔分五石。每人每天要食米一斤,一年三百六十斤,一百八十斤合一石,共米二石,即谷四石。分田石數都是水穀(即毛谷),每檔分五石的,一年兩檔共十石。十石水穀能曬八石燥谷,食去四石,尚餘四石。這四石谷年節做米果呀,蒸酒呀,去了二三石,剩下一二石,不敷衣服、油鹽、社會交際(婚喪年節)的日常用度。那末他怎樣補足呢?便靠畜豬子、養雞鴨、種小菜(指城市附近)、種甘蔗、栽竹木、種雜糧(番薯、芋子、包粟、豆子)以及兼做手工(做各種圓木和各種竹器,如鍋蓋、桶子、飯甑、腳盆、尿桶、水勺、竹椅子、斗篷、簸箕、米篩、畚箕、火籠、竹籃子等等東西。以上那些竹木器,農民兼做的多,專門竹木工做的少,農民甚至有兼做台、凳、椅、桌的),兼挑腳(挑米腳、挑鹽腳、挑豆腳、挑油腳、挑雜貨腳,都是幫助人家挑,挑米鹽兩腳的最多,餘較少),兼做小買賣(販油、鹽、米、豆、豬、雞以至米果等等),兼為資本家做工(採香菇、做紙工、採茶等)。上舉各項,每人兼做一門或兩門,用這種方法補足生活。全家生活,田收佔三分之二,雜收佔三分之一。

(八)留公田問題 沒有留公田。開會分田的時候,農民忙的是把田一概分完,沒有提議政府要留出公田的。原因是人口稠密,土地稀少,農民分田僅夠食用,有些食用還不夠,哪裡會贊成政府留出公田呢? (九)分配快慢 後起的北半縣分配得很快,如城區從暴動佔領縣城到田地分配完畢,只有二十天時間。還有南八區的車頭、龍圖及三水區的上坪分配得更快,只要一天調查完結,兩天算清,又一天宣布,此外的時間是照每人應得的數目實行抽多補少,確定每家田地的區劃。這樣,至快也需要一星期,因為實際的鬥爭就是在抽多補少裡頭。這種鬥爭是農民對地主富農的鬥爭,抽多的不願抽肥,補少的不願接瘦,要調配妥當,故需要相當時間。南半縣的大部分(除車頭、龍圖)卻分配得慢。去年二月起,雙橋一帶就有了武裝鬥爭,但到十一月底縣革命委員會成立,才開始發表冊下去,做土地調查。調查費了一個月還沒有調查清楚。原因是調查方法不對,調查表內容很複雜(人口、成分、文化程度、民族、年齡、土地所有權屬誰、土地界址、面積數目、每年收成等等),不必調查的項目也列了進去,調查手續又很麻煩(縣革委將調查表發往各鄉,調查好了再送縣革委審查),以致延長時日不能分田。今年一月才變更方法,調查表只列簡單幾項(家長姓名、一家人口總數、能耕種的若干、不能耕種的若干、專做工商業的若干、耕田若干、應分田若干)。調查手續,由鄉政府召集“分田大會”,每家出一代表,討論分田辦法之後,當場調查(會場上擺設許多桌子,每個小村的代表們圍繞一張桌子,眾人口報,一人手錄),送交鄉政府核清,將人口總數除田的總數,得出每人應分數目,在通衢公佈。從調查到公佈,只需四天(調查一天,算清兩天,公佈一天)。剩下就是實際分配,即從第五天起每個鄉政府同時派出指導員十多人,分往各村,踏看田地肥瘦,並驗第一天調查場中是否實報無誤。踏驗明白,執行分配,抽多補少,確定界域。這種踏驗、抽補工作較為麻煩,鬥爭亦多在其中,所以須費一星期內外的工夫。用這種方法從調查到分配完畢,至遲不過兩星期即可辦完。北半縣後起地方,就是用的這種方法。

(十)一個“平”字 各鄉分田會議中,討論的問題是,鄉為單位還是村為單位呢?人口標準分配還是勞動力標準分配呢?魚塘、園、壩怎樣分配(山林、房屋二者,尋烏沒有提出討論)呢?不准虛報,虛報的怎樣處罰呢?至於沒收標準問題簡直不消討論,因為紅旗子一打起,那就是沒收土地的宣告,用不著再有什麼文字形式的宣告了。簡單的問題就是這一大片土地怎樣分配。很明顯的,以人口總數除土地總數的平田主義是最直捷了當,最得多數群眾擁護的,少數不願意的(地主與富農)在群眾威脅之下,簡直不敢放半句屁。所以一個“平”字就包括了沒收、分配兩個意義。 (十一)抵抗平田的人 雙橋區楓山鄉有個姓劉的小地主,霸耕自己的肥田不肯拿出去,拿出的只是些壞田。當群眾強迫他拿出的時候,他憤然說:“遭人命也不拿!”鄉政府不能解決。縣政府派人到楓山,才把他壓下去,肥田拿了出來。南八區牛斗光也有富農小地主不肯拿出好田。鄉政府怕他們,不敢作主,縣政府的人去召集群眾大會,才強迫富農小地主照辦。雙橋區大田鄉小地主梅元坤是被反動派燒了房子的,自以為有功於革命。當群眾要分他的田的時候,他惡聲說:“分田呀!頭腦殼生硬下子來!”群眾告知縣政府,縣政府要區政府去捉他。區政府負責人梅立三是個共產黨員,因與梅元坤同族,把這件事彌縫下去。梅元坤否認說過那句話,田仍分出來,就此了事。還有雙橋區荒塘肚鄉政府負責人林某及徐溪鄉政府負責人林某(他也是共產黨員),分田時獨得好田。群眾說“辦事人得好田,我們補來的是壞田”,大為不滿,鬥爭情緒因此低落。縣政府把兩人的好田撤回補給群眾,群眾才高興了。以上幾個例子,除梅元坤一家是反對沒收他的田地外,其餘都不是沒收問題,而是肥瘦分配問題。所以沒收富農與否,群眾認為是不成問題的。群眾中成為問題的,就是一個肥瘦分配的鬥爭,這是土地鬥爭的中心,也即是富農與貧農的鬥爭。

(十二)原耕總合分配 “以鄉為單位”,說的是人口單位,不是土地單位。土地是不能以區域限制的。甲鄉的人在乙鄉耕了田,乙鄉的人也在甲鄉耕了田,一鄉的人在他的鄰近各鄉都有土地耕種關係。區與區的交界,縣與縣的交界,省與省的交界,農民都是互相交錯地耕種土地。所以一鄉的人拿了他們原在本鄉及鄰鄉耕種著的土地,總合起來,平均分配,被認為是毫無疑義的。尋烏的土地分配也是這樣。 (十三)暴動在蒔田之後怎樣處理土地 有三種處理法。第一種是尋烏北半縣現在行的(南半縣分田在蒔田之先,無此問題),上檔(又叫“早子”)歸原耕,下檔(又叫“番子”)歸新戶。這種辦法,富農不吃虧,但一切耕田少的貧農及不耕田的地主與流氓都不滿意。特別是地主與流氓覺得沒有辦法。不能收租了,地主無法得谷。賭博廢止,又沒有錢借了,流氓失了吃飯的財源。第二種是新戶幫錢給原耕,上檔亦歸新戶得谷。這種辦法又分幫多與幫少。幫錢多,原耕自然滿意;幫錢少,原耕當然不滿意。但貧農及流氓群眾就紛紛議論,甚至有的說:“幾多子家門都了了,你這幾根子狗骨氣力都唔摜?”意思是說幾多大財東都破產了,你這一點點多余東西也捨不得嗎?尋烏法律上沒有承認這種辦法,農民卻有自由行之者。像城區有那食不夠的貧農幫一點錢給富農,要求富農讓了上檔的分出部分給他收割,頗有些人家是這樣做。第三種是不論上下檔誰分了誰就去收穫,廣東平遠縣有行之者。

(十四)非農民是否分田 流氓在縣城方面,略有耕種能力的准許分田,毫無耕種能力的不分;在縣城以外各區,因流氓人數少,一概分田。工、商、學無可靠收入的准許分田,縣城及大市鎮有可靠收入的不分,不足的酌量補足一部分。紅軍士兵和革命職業者,不但分田,而且蘇維埃動員農民替他們耕種。地主在鄉居住的准許分田。僧尼、道士、傳教士要改變職業,即不做僧尼、道士、傳教士了,方許分田,否則不分。算命及地理先生無規定,因為很少,大概都是分田的。南半縣完全沒有僧尼、道士、傳教士、算命及地理先生等人了,他們一概改了職業。黃沙鄉政府主席的父親死了,請和尚做佛事,農民反對。尋烏本縣很少“看地的”,看地的多屬於興國人。和尚很少,全縣不過百把人。耶穌、天主兩教,縣城一個耶穌堂二百多人,一個天主堂一百多人,篁鄉一個耶穌堂一百多人,牛斗光一個耶穌堂七八十人,吉潭一個耶穌堂一百人左右,澄江一個耶穌堂七八十人左右,計耶穌堂五個七百人左右,天主堂一個百多人,共八百多人。耶穌堂屬美國,過去縣城有一個美國牧師,其餘四處均中國人傳教。天主堂屬德國,有一個中國神甫。教徒成分,寡婦(內有貧農)及老年婦人(地主婆)佔百分之三十,刁鑽古怪的紳士及其家屬佔百分之三十,弱房小姓的農民佔百分之二十(強房大姓的農民不入教),地主出身沒有出路的青年知識分子佔百分之十,其他百分之十。大概進教的不外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很壞的,一部分是很弱的。很壞的也不是流氓,而是那鄉村中奸滑陰險想當霸王的,他們進教為了利用它達到自己的目的。另一種是受人壓迫貪圖保護的貧弱的人,他們的目的在於避禍。 (十五)廢債問題 分為債與賬兩項。債是廢除二分利以上的高利貸。該欠商人的叫作賬,民國十七年元旦以前的不還,以後的要還。因為尋烏所有的債,沒有在二分以下的,所以二分以上的不還,實際上即是整個的不還。親戚朋友之間講人情借來不要利息的債務,群眾仍歸還,但這是非常之少的。欠商人的賬多屬富農階級,中農稍有一點。貧農雇農是沒有商人賒賬的。 (十六)土地稅 去年收了抗租所得稅,每抗租一石,收稅二斗,在雙橋、南八兩區實行了。今年二月縣革委擴大會規定不分等第普遍收土地稅百分之十,稅率與抗租所得稅相等。這是一種不分等第(不是累進的)的稅法。五月縣蘇維埃大會採用贛西蘇維埃頒布的累進稅法。 (十七)土地鬥爭中的婦女 尋烏的女子與男子同為勞動的主力。嚴格說來,她們在耕種上盡的責任比男子還要多。犁田、耙田、挑糞草、挑穀米等項,雖因體力關係,多屬男子擔任,但幫挑糞草,幫擔穀米、蒔田、耘田、撿草、鏟田塍田壁、倒田、割禾等項工作,均是男子作主,女子幫助;礱穀、踏碓、淋園、蒔菜、砍柴割草、燒茶煮飯、挑水供豬、經管頭牲(六畜叫頭牲)、洗裙盪衫、補衫做鞋、掃地洗碗等項工作,則是女子作主,男子幫助。加以養育兒女是女子的專職,所以女子的勞苦實在比男子要厲害。她們的工作不成片段,這件未歇,那件又到。她們是男子經濟(封建經濟以至初期資本主義經濟)的附屬品。男子雖已脫離了農奴地位,女子卻依然是男子的農奴或半農奴。她們沒有政治地位,沒有人身自由,她們的痛苦比一切人大。土地鬥爭發展,許多地方女子勇敢地參加鬥爭,這回四軍二縱隊打篁鄉反動炮樓,篁鄉的女子成群地挑柴去燒炮樓,又從反動地主家裡搶了穀子出來。鬥爭勝利的地方她們立即有了個人的自覺。各處鄉政府設立之初,所接離婚案子日必數起,多是女子提出來的。男子雖也有提出來的,卻是很少。十個離婚案子,女子提出來的佔九個,男子提出來的不過一個。男子在這個問題上卻採取完全反對的態度,其中一小部分男子就消極起來了。 “革命革割革絕,老婆都革掉了!”這就是他們無力禁阻離婚表示嘆息的話。這一部分多是屬於貧農。一大部分男子是非常強硬的。芳田赤衛隊隊長曾家勳原有一個老婆,後來又勾到人家一個女子。原有老婆要求離婚,他不肯,對她說:“我家是有進沒出的,你要離婚就一駁殼打死你!”龍圖的富農劉學盛,反對他的老婆離婚,對革委、的主席說:“她要離婚,我就捂了渠。捂掉了渠,我死都願!”(“捂”,當地讀無,消滅的意思;“渠”,當地讀己,他的意思。)這一部分男子多半屬於富農。政權機關對於這個問題的態度,有過四次變更。第一次是去年十一月農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沒有明顯地反對一夫多妻,承認原有老婆後有愛人而老婆不反對者無罪;主張有條件的離婚,而其條件並不甚苛,承認一方有疾病的,女子受壓迫的,夫妻反目半年不同居的,男子出外一年無消息的,均準離婚;地主階級毫無條件可離婚。同時在法律外,申明禁止捉姦。這個申明傳播後,南半縣各地發生很多的男女間紛擾,最顯著的是龍圖與河角圩兩鄉(屬南八區)的青年男女群眾,幾乎發生械鬥。原因是兩鄉的青年男子,一群一群地時常調戲對鄉成群的青年婦女。兩鄉的青年婦女都組織了婦女協會,她們有了團結,對於她們自身艱苦的勞動便自由地放鬆了一些(她們成群上山去砍柴火,比平素歸家時間要晏)。同時和她們的男性青年朋友(對鄉的)戀愛的行為逐漸有了許多,在山上公然成群地“自由”起來。他們兩鄉是同姓別房。到今年一月,因為發生捉奸的事,反對捉奸的群眾就去干涉,結果幾乎弄成械鬥。上述事情之外,有老婆又新找一愛人的差不多每個鄉村都有,老婆們就群起反對。政府在這種情形之下,來了一條相反的法律。今年二月縣革委會擴大會,對“貞操問題”決議:“已結婚之男女,不准與另一男女發生性交,私姦者嚴辦。”同時對所謂“愛人”問題亦定了一條法律:“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度,原有夫或婦未經離婚,不得另找愛人,過去有些錯誤的應即馬上離去,只同一個結為夫婦。”對離婚問題沒有變更。這個決議發表後,糾紛停止了,一致對付當時嚴重的時局,打破了敵人的“進剿”。五月二日占領縣城,同時紅軍第四軍佔領了反動的北半縣,發動會昌、安遠、平遠的群眾。在這種形勢之下,五月六日全縣第一次蘇維埃大會,取消了二月會議的貞操決議,雖然沒有明白地規定禁止捉姦,但再不說什麼“私姦者嚴辦”了。此次對“愛人”問題採取了二月會議的意見,對離婚問題與前二次會議無異。但大會閉幕不到一個月,第三區蘇維埃大會卻大大變更了對“愛人”問題、離婚問題的決議,他們的口號是“離婚結婚絕對自由”,當然的結果,不但禁止捉姦,而且什麼愛人也可以帶了。這個案子通過的地區是尋烏全縣鬥爭最久(一九二八年到今),又是資本主義最先侵入的地區,時候則又在四軍到來,會、安、尋、平四縣鬥爭大大發展的時候。當這個案子提出的時候,提案人的演說是:“四軍的人說了,有條件的離婚包含了封建思想。”這篇演說過後,案子就馬上通過了。城區是新起來的,建設政權不上一月,男女問題已經鬧得不亦樂乎。有一鄉拒絕縣政府派去的宣傳員,他們說:“同志!你唔要來講了,再講埃村子裡的女人會跑光了!”其實宣傳員宣傳的是“推翻封建勢力”、“打土豪分田地”,離婚結婚問題也是照著法律講的,但一經發動,就如水之就下不可製止。城郊一鄉跑了十幾個婦人,她們的老公跑到鄉蘇維埃去哭訴。鄉蘇維埃在老公們的迫切要求之下出了一張告示,上面說道:“一般青年男女,誤解自由,黑夜逃跑,紛紛找愛。原配未棄,新愛復來。似此養成,似驢非驢,似馬非馬,偷偷摸摸,不倫不類……。”這篇告示,明顯地描畫了成年老公們的呼聲。不過這種“不倫不類”的潮流——民主制度代替封建制度的潮流,是到底無法制止的了。 婦女在土地鬥爭中是表現非常之喜歡的,因為可以解決她們沒有人身自由的束縛。未結婚的青年群眾中,差不多不論哪個階級都擁護婚姻自由的口號。貧農階級已結婚的成年男子,一般說來是反對離婚自由的,但他們反對的態度不是那種反革命性的頑強態度,他們只覺得老婆跑了不得下地。他們的嘆聲是:“革命革割革絕,老婆都革掉了!”他們跑到鄉政府請求設個法子,他們也不敢打他們的老婆了,即使是十分嘔氣的事。富農小地主階級的成年男子們就完全不同,那種“捂了渠”,“一駁殼打死你”,都是他們反革命性的橫蠻無理的表示。至於成年農民男子們為什麼要反對離婚自由(結婚自由沒有問題)呢?非常明顯,他們是為了勞動力。 那末,農民男子是反對女子解放到底的嗎?不是的,特別是貧農雇農階級他們很快就會給予女子以完全的解放,在他們整個階級解放完成了之後。他們之所以懼怕跑掉老婆,乃是在土地鬥爭尚未深入的時候——他們還沒有充分看見推翻封建剝削以後的成果的時候所發生出來的一種思想。只要土地鬥爭一深入,他們對於婚姻問題的態度就要大大改變了。 根據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出版的《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刊印。 -------------------------------------------------------------------------------- 註釋 [1]寧岡調查,是毛澤東在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做的。永新調查,是毛澤東在一九二八年春做的。 [2]蔣,指蔣介石。桂,指桂系軍閥李宗仁、白崇禧。一九二九年初,蔣介石派遣其駐江西的第一集團軍,李宗仁、白崇禧派遣其駐湖南的第四集團軍,對井岡山革命根據地進行第三次“會剿”。 [3]陂頭會議,又稱二七會議,指一九三○年二月上旬,毛澤東在江西省吉安縣陂頭主持召開的紅四軍前委,紅五軍、紅六軍軍委和贛西特委的聯席會議。會議確定贛西南黨組織的主要任務是擴大蘇維埃區域,深入土地革命和擴大工農武裝。在土地問題上,否定了按勞動力分配土地的主張,肯定了按人口分配土地的辦法。 [4]汀州會議,又稱南陽會議,指一九三○年六月毛澤東主持召開的紅四軍前委和閩西特委的聯席會議。會址先在福建長汀縣的南陽(現屬上杭縣),後移至汀州城。會議討論了政治、軍事、經濟等問題。在土地分配問題上,除肯定原來規定的“抽多補少”原則外,又增加了“抽肥補瘦”的原則。 [5]縣蘇,即縣蘇維埃政府的簡稱。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革命根據地的工農民主政權通稱蘇維埃政府。本卷中的“省蘇”、“區蘇”、“鄉蘇”、“市蘇”,分別為省、區、鄉、市鎮蘇維埃政府的簡稱。 [6]陳炯明,見本卷第17頁註[2]。 [7]仁豐區,在一九三○年五月尋烏縣蘇維埃政府成立後,曾改稱篁鄉區。 [8]三二五暴動,指一九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共尋烏縣委領導農民和青年學生舉行的全縣性革命暴動。 [9]茶油,也稱木油,指用油茶樹果仁榨的油,可供食用。 [10]當地稱電池為電油。 [11]明錢,即銅錢。 [12]銅片和本文中的“銅板”、“銅殼子”,都指銅元。 [13]“吃油餅”,這裡指明吃暗拿佔便宜的行為。 [14]靖衛團,又稱靖衛隊,是一種反動的地方武裝。 [15]“奴古”,客家話,指男奴僕。 [16]賴世璜(一八八九—一九二七),江西石城人。曾任粵軍第七軍第一師師長、贛軍第四師師長、國民黨軍第十四軍軍長等職。 [17]堪輿,和本文中的“地理先生”、“看地的”,均指看住宅基地和墳地的迷信職業者,通常稱為“風水先生”、“陰陽先生”。 [18]丹青,通常藉指繪畫。這裡指畫工。 [19]不(讀dun),方言,指形狀短粗、矮胖。 [20]茶子,和本文中的“木梓”,都指油茶樹的果實。 [21]出自《莊子·外物》。原文是“得魚而忘荃。”荃亦作簽,捕魚用的竹器。 [22]同善社,從先天道分化出來的一種會道門組織,清朝末年發源於四川省永川縣,後在反動政府扶持下逐漸蔓延到許多省。 [23]林虎,見本卷第17頁註[2]。 [24]許崇智(一八八七——一九六五),廣東番禺人。曾任粵軍第二軍軍長、粵軍總司令等職。 [25]唐生智,見本卷第48頁註[4]。 [26]方本仁(一八八○一九五三),湖北黃岡(今黃州市)人。曾任北洋軍閥贛南鎮守使、贛粵邊防督辦和江西軍務督辦等職。 [27]鄧如琢,安徽阜陽人。曾任北洋軍閥陸軍第九混成旅旅長、第一師師長等職。 [28]改組派,是國民黨的一個派別。一九二八年底,汪精衛、陳公博、顧孟餘等因不滿蔣介石獨攬權力,在上海成立中國國民黨改組同志會,被稱為改組派。 [29]“老稅戶”,指祖輩父輩已經是地主的人家。 [30]“山老鼠”,指住在山區,很少外出,不問世事的地主。 [31]這裡指分家後曾超群所有的田畝數。分家前曾家兄弟二人共有谷田二百多石。 [32]蒸嘗費用,即祭祀費用。 [33]早子,指一年兩季稻的早稻。 [34]番子,指一年兩季稻的晚稻。 [35]這個注是毛澤東加的。 [36]“等穩就要做到來食啊”,意思是等米下鍋。 [37]劉志陸(一八九○——?),廣東人。曾任廣東潮梅鎮守使、粵軍第二軍軍長等職。 [38]油山,指種植油茶樹的山地。 [39]劉士毅(一八八六—一九八二),江西南昌人。曾任國民黨軍江西獨立第七師師長、第五師第十五旅旅長。 [40]李易標,曾任北洋軍閥廣惠護軍使、粵軍第四軍軍長等職。黃任寰,曾任粵軍第一軍第一師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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