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文集第五卷

第28章 將全國一切可能和必須統一的權力統一於中央

(一九四八年四月十日) 華東局,轉許譚謝[1],並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 許譚謝卯東[2]電悉。你們對昌濰地區之敵宣布寬大政策,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有一點是不正確的,即對罪大惡極為廣大人民群眾所痛恨的大反革命分子及大惡霸分子,也和其他敵方人員不加區別地一概宣布既往不咎,將功折罪。你們這樣宣布,對敵方事實上將是一種欺騙,因為事實上這些罪大惡極分子被捕以後,當地群眾將很有理由地要求我軍及民主政府加以懲辦,而我軍及民主政府必須接受群眾的要求,否則就要犯錯誤。你們這樣宣布,將使你們在政治上處於軟弱和被動的地位,因為在這些罪大惡極分子被捕以後,人民群眾要求懲辦的時候,如果你們要維持對敵方的信用而堅持既往不咎的政策,你們就將違反群眾的正義的要求和意志。你們在宣布這樣原則性的政策之前,應當向華東局及中央請示,因為對罪大惡極分子和其他敵方人員不加區別地一概宣布既往不咎,是直接違反我黨政策及人民解放軍宣言中首惡者必辦一項規定的,而你們沒有事先請示,粗率地向敵方發出這項不正確的聲明。如果你們的聲明尚未公開宣布,必須迅即修改這項聲明,方能宣布;如果已經公開宣布,則你們已使你們自己犯了一次錯誤。當然,目前不要馬上宣布取消此項聲明,但總有一天你們要宣布執行懲辦首惡分子的正確規定。

中央不止一次地向各地各軍領導同志指出,中央的一切政策必須無保留地執行,不能允許不得中央同意由任何下級機關自由修改。但在日本投降以後的兩年多時間內,不少地方在關於土地改革的政策方面,在關於工商業及工運的政策方面,在關於打人殺人的政策方面,在統一戰線的政策方面,在宣傳教育的政策方面,以及在其他某些方面,地方黨和軍隊的領導機關不得中央同意,甚至不得中央委託的領導機關(即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前委及其他中央委託的領導機關)的同意,自由地迫不及待地粗率地冒險地規定及執行明顯地違背中央路線和政策的某些政策。地方主義的和經驗主義的惡劣作風,事前不請示事後不報告的惡劣作風,多報功績少報(甚至不報)錯誤缺點的惡劣作風,對於原則性問題粗枝大葉缺乏反复考慮慎重處置態度的惡劣作風,不願精心研究中央文件以致往往直接違反這些文件中的某些規定的惡劣作風,仍然存在。所有這些不良現象,中央要求一切受中央委託的領導機關的負責同志嚴肅地註意加以改變,並指導所屬中級及下級領導機關的負責同志同樣嚴肅地註意加以改變,一遇此類現象,立即明確地毫不含糊地予以指出並予以糾正。我們這樣做是完全合乎中國革命形勢的要求的。中國新的革命高潮的到來,我黨已經處在奪取全國政權的直接的道路上,這一形勢要求我們全黨全軍首先在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及策略方面,在軍事上的戰略及重大戰役方面的完全統一,經濟上及政府行政上在幾個大的區域內的統一,然後按照革命形勢的發展進一步地考慮在軍隊的編制和供應上,在戰役行動的互相配合上,以及在經濟上在政府行政上(那時須建立中央政府)作更大的統一。

總之,革命形勢要求我黨縮小(不是廢除)各地方各兵團的自治權,將全國一切可能和必須統一的權力統一於中央,而在各地區和各部分則統一於受中央委託的領導機關(據我們所知,各地區和各部分的內部對於受中央委託的機關存在著極大的極不正常的和極有害的不統一狀態)。各地領導同志必須迅速完成在這方面的一切必要的精神準備和組織準備。 中央 卯灰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 註釋 [1]許譚,指許世友、譚震林,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司令員和政治委員。謝,指謝有法(一九一七——一九九五),江西興國人,當時任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政治部主任。

[2]卯東,即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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