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毛澤東選集第七卷

第31章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1]-1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這是一個總題目。為了敘述的方便,分為十二個小題目。在這裡,也要說到敵我矛盾的問題,但是重點是討論人民內部的矛盾問題。 一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 我們的國家現在是空前統一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以及社會主義建設的成就,迅速地改變了舊中國的面貌。祖國的更加美好的將來,正擺在我們的面前。人民所厭惡的國家分裂和混亂的局面,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我國的六億人民正在工人階級和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一致地進行著偉大的社會主義建設。國家的統一,人民的團結,國內各民族的團結,這是我們的事業必定要勝利的基本保證。但是,這並不是說在我們的社會裡已經沒有任何的矛盾了。沒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觀實際的天真的想法。在我們的面前有兩類社會矛盾,這就是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的矛盾。這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類矛盾。

為了正確地認識敵我之間和人民內部這兩類不同的矛盾應該首先弄清楚什麼是人民,什麼是敵人。人民這個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各個國家的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拿我國的情況來說,在抗日戰爭時期,一切抗日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日本帝國主義、漢奸、親日派都是人民的敵人。在解放戰爭時期,美帝國主義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資產階級、地主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都是人民的敵人;一切反對這些敵人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在現階段,在建設社會主義的時期,一切贊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一切反抗社會主義革命和敵視、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的社會勢力和社會集團,都是人民的敵人。

敵我之間的矛盾是對抗性的矛盾。人民內部的矛盾,在勞動人民之間說來,是非對抗性的;在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之間說來,除了對抗性的一面以外,還有非對抗性的一面。人民內部的矛盾不是現在才有的,但是在各個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在我國現在的條件下,所謂人民內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階級內部的矛盾,農民階級內部的矛盾,知識分子內部的矛盾,工農兩個階級之間的矛盾,工人、農民同知識分子之間的矛盾,工人階級和其他勞動人民同民族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民族資產階級內部的矛盾,等等。我們的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群眾之間也有一定的矛盾。這種矛盾包括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同個人利益之間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領導同被領導之間的矛盾,國家機關某些工作人員的官僚主義作風同群眾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也是人民內部的一個矛盾。一般說來,人民內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礎上的矛盾。

在我們國家裡,工人階級同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屬於人民內部的矛盾。工人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一般地屬於人民內部的階級鬥爭,這是因為我國的民族資產階級有兩面性。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它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協性的一面。在社會主義革命時期,它有剝削工人階級取得利潤的一面,又有擁護憲法、願意接受社會主義改造的一面。民族資產階級和帝國主義、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不同。工人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之間存在著剝削和被剝削的矛盾,這本來是對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國的具體條件下,這兩個階級的對抗性的矛盾如果處理得當,可以轉變為非對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決這個矛盾。如果我們處理不當,不是對民族資產階級採取團結、批評、教育的政策,或者民族資產階級不接受我們的這個政策,那末工人階級同民族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就會變成敵我之間的矛盾。

敵我之間和人民內部這兩類矛盾的性質不同,解決的方法也不同。簡單地說起來,前者是分清敵我的問題,後者是分清是非的問題。當然,敵我問題也是一種是非問題。比如我們同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這些內外反動派,究竟誰是誰非,也是是非問題,但是這是和人民內部問題性質不同的另一類是非問題。 我們的國家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這個專政是乾什麼的呢?專政的第一個作用,就是壓迫國家內部的反動階級、反動派和反抗社會主義革命的剝削者,壓迫那些對於社會主義建設的破壞者,就是為了解決國內敵我之間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並且將他們判罪,在一個時期內不給地主階級分子和官僚資產階級分子以選舉權,不給他們發表言論的自由權利,都是屬於專政的範圍。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廣大人民的利益,對於那些盜竊犯、詐騙犯、殺人放火犯、流氓集團和各種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壞分子,也必須實行專政。專政還有第二個作用,就是防禦國家外部敵人的顛覆活動和可能的侵略。在這種情況出現的時候,專政就擔負著對外解決敵我之間的矛盾的任務。專政的目的是為了保衛全體人民進行和平勞動,將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工業、現代農業和現代科學文化的社會主義國家。誰來行使專政呢?當然是工人階級和在它領導下的人民。專政的製度不適用於人民內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專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壓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間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製裁,但是,這和壓迫人民的敵人的專政是有原則區別的。在人民內部是實行民主集中製。我們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們的憲法又規定: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製,國家機關必須依靠人民群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為人民服務。我們的這個社會主義的民主是任何資產階級國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廣大的民主。我們的專政,叫做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就表明,在人民內部實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階級團結全體有公民權的人民,首先是農民,向著反動階級、反動派和反抗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分子實行專政。所謂有公民權,在政治方面,就是說有自由和民主的權利。

但是這個自由是有領導的自由,這個民主是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不是無政府狀態。無政府狀態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願望。 匈牙利事件[2]發生以後,我國有些人感到高興。他們希望在中國也出現一個那樣的事件,有成千上萬的人上街,去反對人民政府。他們的這種希望是同人民群眾的利益相違反的,是不可能得到人民群眾支持的。匈牙利的一部分群眾受了國內外反革命力量的欺騙,錯誤地用暴力行為來對付人民政府,結果使得國家和人民都吃了虧。幾個星期的騷亂,給予經濟方面的損失,需要長時間才能恢復。我國另有一些人在匈牙利問題上表現動搖,是因為他們不懂得世界上的具體情況。他們以為在我們的人民民主制度下自由太少了,不如西方的議會民主制度自由多。他們要求實行西方的兩黨制,這一黨在台上,那一黨在台下。但是這種所謂兩黨制不過是維護資產階級專政的一種方法,它絕不能保障勞動人民的自由權利。實際上,世界上只有具體的自由,具體的民主,沒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階級鬥爭的社會裡,有了剝削階級剝削勞動人民的自由,就沒有勞動人民不受剝削的自由。有了資產階級的民主,就沒有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民主。有些資本主義國家也容許共產黨合法存在,但是以不危害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為限度,超過這個限度就不容許了。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們認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認民主是手段。民主這個東西,有時看來似乎是目的,實際上,只是一種手段。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民主屬於上層建築,屬於政治這個範疇。這就是說,歸根結蒂,它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自由也是這樣。民主自由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都是在歷史上發生和發展的。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面地強調某一個側面而否定另一個側面。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製。在這個制度下,人民享受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時又必須用社會主義的紀律約束自己。這些道理,廣大人民群眾是懂得的。

我們主張有領導的自由,主張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這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說,人民內部的思想問題、是非的辨別問題,可以用強制的方法去解決。企圖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強制的方法解決思想問題,是非問題,不但沒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我們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滅宗教,不能強制人們不信教。不能強制人們放棄唯心主義,也不能強制人們相信馬克思主義。凡屬於思想性質的問題,凡屬於人民內部的爭論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只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用強制的、壓服的方法去解決。人民為了有效地進行生產、進行學習和有秩序地過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產的領導者、文化教育機關的領導者發佈各種適當的帶強制性的行政命令。沒有這種行政命令,社會秩序就無法維持,這是人們的常識所了解的。這同用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人民內部的矛盾,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為著維持社會秩序的目的而發布的行政命令,也要伴之以說服教育,單靠行政命令,在許多情況下就行不通。

在一九四二年,我們曾經把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這種民主的方法,具體化為一個公式,叫做“團結——批評——團結”。講詳細一點,就是從團結的願望出發,經過批評或者鬥爭使矛盾得到解決,從而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按照我們的經驗,這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一個正確的方法。一九四二年,我們採用了這個方法解決共產黨內部的矛盾,就是教條主義者和廣大黨員群眾之間的矛盾,教條主義思想和馬克思主義思想之間的矛盾。 “左”傾教條主義者從前採用的黨內鬥爭方法叫做“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這是一個錯誤的方法。我們在批評“左”傾教條主義的時候,就沒有採取這個老方法,而採取了一個新方法,就是從團結的願望出發,經過批評或者鬥爭,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這個方法是在一九四二年整風[3]的時候採用的。經過幾年之後,到一九四五年中國共產黨召開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4]的時候,果然達到了全黨團結的目的,因此就取得了人民革命的偉大勝利。在這裡,首先需要從團結的願望出發。因為如果在主觀上沒有團結的願望,一斗勢必把事情鬥亂,不可收拾,那還不是“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那還有什麼黨的團結?從這個經驗裡,我們找到了一個公式:團結——批評——團結。或者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我們把這個方法推廣到了黨外。在各抗日根據地裡,我們處理領導和群眾的關係,處理軍民關係、官兵關係、幾部分軍隊之間的關係、幾部分乾部之間的關係,都採用了這個方法,並且得到了偉大的成功。這個問題,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還可以追溯到更遠。自從一九二七年我們在南方建立革命軍隊和革命根據地開始,關於處理黨群關係、軍民關係、官兵關係以及其他人民內部關係,就是採用這個方法的。不過到了抗日時期,我們就把這個方法建立在更加自覺的基礎之上了。全國解放以後,我們對民主黨派和工商界也採取了“團結——批評——團結”這個方法。我們現在的任務,就是要在整個人民內部繼續推廣和更好地運用這個方法,要求所有的工廠、合作社、商店、學校、機關、團體,總之,六億人口,都採用這個方法去解決他們內部的矛盾。

在一般情況下,人民內部的矛盾不是對抗性的。但是如果處理得不適當,或者失去警覺,麻痺大意,也可能發生對抗。這種情況,在社會主義國家通常只是局部的暫時的現象。這是因為社會主義國家消滅了人剝削人的製度,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匈牙利事件所表現的那種範圍相當寬廣的對抗行動,是因為有內外反革命因素在起作用的緣故。這是一種特殊的也是暫時的現象。社會主義國家內部的反動派同帝國主義者互相勾結,利用人民內部的矛盾,挑撥離間,興風作浪,企圖實現他們的陰謀。匈牙利事件的這種教訓,值得大家注意。 許多人覺得,提出採用民主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是一個新的問題。事實並不是這樣。馬克思主義者從來就認為無產階級的事業只能依靠人民群眾,共產黨人在勞動人民中間進行工作的時候必須採取民主的說服教育的方法,決不允許採取命令主義態度和強製手段。中國共產黨忠實地遵守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這個原則。我們歷來就主張,在人民民主專政下面,解決敵我之間的和人民內部的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採用專政和民主這樣兩種不同的方法。這個意思,在我們黨的過去的許多文件里和黨的許多負責人的言論裡,曾經說得很多。我在一九四九年所寫的《論人民民主專政》裡曾經說過:“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解決人民內部的問題,“使用的方法,是民主的即說服的方法,而不是強迫的方法”。我在一九五○年六月第二次政治協商會議上的講話裡,又說過:“人民民主專政有兩個方法。對敵人說來是用專政的方法,就是說在必要的時期內,不讓他們參與政治活動,強迫他們服從人民政府的法律,強迫他們從事勞動並在勞動中改造他們成為新人。對人民說來則與此相反,不是用強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說必須讓他們參與政治活動,不是強迫他們做這樣做那樣,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們進行教育和說服的工作。這種教育工作是人民內部的自我教育工作,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過去我們已經多次講過用民主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這個問題,並且在工作中基本上就是這樣做的,很多幹部和人民都在實際上懂得這個問題。為什麼現在又有人覺得這是一個新問題呢?這是因為過去國內外的敵我鬥爭很尖銳,人民內部矛盾還不像現在這樣被人們注意的緣故。

許多人對於敵我之間的和人民內部的這兩類性質不同的矛盾分辨不清,容易混淆在一起。應該承認,這兩類矛盾有時是容易混淆的。我們在過去工作中也曾經混淆過。在肅清反革命分子的工作中,錯誤地把好人當壞人,這種情形,從前有過,現在也還有。我們的錯誤沒有擴大化,是由於我們在政策中規定了必須分清敵我,錯了就要平反。 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認為,對立統一規律是宇宙的根本規律。這個規律,不論在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們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著的對立面又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事物的運動和變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過按事物的性質不同,矛盾的性質也就不同。對於任何一個具體的事物說來,對立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過渡的,因而是相對的,對立的鬥爭則是絕對的。這個規律,列寧講得很清楚。這個規律,在我國,懂得的人逐漸多起來了。但是,對於許多人說來,承認這個規律是一回事,應用這個規律去觀察問題和處理問題又是一回事。許多人不敢公開承認我國人民內部還存在著矛盾,正是這些矛盾推動著我們的社會向前發展。許多人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還有矛盾,因而使得他們在社會矛盾面前縮手縮腳,處於被動地位;不懂得在不斷地正確處理和解決矛盾的過程中,將會使社會主義社會內部的統一和團結日益鞏固。這樣,就有必要在我國人民中,首先是在幹部中,進行解釋,引導人們認識社會主義社會中的矛盾,並且懂得採取正確的方法處理這種矛盾。

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同舊社會的矛盾,例如同資本主義社會的矛盾,是根本不相同的。資本主義社會的矛盾表現為劇烈的對抗和衝突,表現為劇烈的階級鬥爭,那種矛盾不可能由資本主義制度本身來解決,而只有社會主義革命才能夠加以解決。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對性的矛盾,它可以經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不斷地得到解決。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不過社會主義社會的這些矛盾,同舊社會的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的矛盾、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和情況罷了。我國現在的社會制度比較舊時代的社會制度要優勝得多。如果不優勝,舊制度就不會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所謂社會主義生產關係比較舊時代生產關係更能夠適合生產力發展的性質,就是指能夠容許生產力以舊社會所沒有的速度迅速發展,因而生產不斷擴大,因而使人民不斷增長的需要能夠逐步得到滿足的這樣一種情況。舊中國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下,生產力的發展一直是非常緩慢的。解放前五十多年間,全國除東北外,鋼的生產一直只有幾萬噸;加上東北,全國的最高年產量也不過是九十多萬噸。在一九四九年,全國鋼產量只有十幾萬噸。但是全國解放不過七年,鋼的生產便已達到四百幾十萬噸。舊中國幾乎沒有機器製造業,更沒有汽車製造業和飛機製造業,而這些現在都建立起來了。當人民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之後,中國要向哪裡去?向資本主義,還是向社會主義?有許多人在這個問題上的思想是不清楚的。事實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只有社會主義能夠救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促進了我國生產力的突飛猛進的發展,這一點,甚至連國外的敵人也不能不承認了。 但是,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還剛剛建立,還沒有完全建成,還不完全鞏固。在工商業的公私合營企業中,資本家還拿取定息[5],也就是還有剝削;就所有製這點上說,這類企業還不是完全的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和手工業生產合作社有一部分也還是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完全社會主義化的合作社在所有製的某些個別問題上,還需要繼續解決。在各經濟部門中的生產和交換的相互關係,還在按照社會主義的原則逐步建立,逐步找尋比較適當的形式。在全民所有製經濟和集體所有製經濟裡面,在這兩種社會主義經濟形式之間,積累和消費的分配問題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也不容易一下子解決得完全合理。總之,社會主義生產關係已經建立起來,它是和生產力的發展相適應的;但是,它又還很不完善,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產力的發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發展的這種又相適應又相矛盾的情況以外,還有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的又相適應又相矛盾的情況。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製度和法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這些上層建築對於我國社會主義改造的勝利和社會主義勞動組織的建立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它是和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即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相適應的;但是,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存在,國家機構中某些官僚主義作風的存在,國家製度中某些環節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相矛盾的。我們今後必須按照具體的情況,繼續解決上述的各種矛盾。當然,在解決這些矛盾以後,又會出現新的問題,新的矛盾,又需要人們去解決。例如,在客觀上將會長期存在的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之間的矛盾,就需要人們時常經過國家計劃去調節。我國每年作一次經濟計劃,安排積累和消費的適當比例,求得生產和需要之間的平衡。所謂平衡,就是矛盾的暫時的相對的統一。過了一年,就整個說來,這種平衡就被矛盾的鬥爭所打破了,這種統一就變化了,平衡成為不平衡,統一成為不統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統一。這就是我們計劃經濟的優越性。事實上,每月每季都在局部地打破這種平衡和統一,需要作出局部的調整。有時因為主觀安排不符合客觀情況,發生矛盾,破壞平衡,這就叫做犯錯誤。矛盾不斷出現,又不斷解決,就是事物發展的辯證規律。 現在的情況是:革命時期的大規模的急風暴雨式的群眾階級鬥爭基本結束,但是階級鬥爭還沒有完全結束;廣大群眾一面歡迎新制度,一面又還感到還不大習慣;政府工作人員經驗也還不夠豐富,對一些具體政策的問題,應當繼續考察和探索。這就是說,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還需要有一個繼續建立和鞏固的過程,人民群眾對於這個新制度還需要有一個習慣的過程,國家工作人員也需要一個學習和取得經驗的過程。在這個時候,我們提出劃分敵我和人民內部兩類矛盾的界限,提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以便團結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一場新的戰爭——向自然界開戰,發展我們的經濟,發展我們的文化,使全體人民比較順利地走過目前的過渡時期,鞏固我們的新制度,建設我們的新國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二肅反問題 肅清反革命分子的問題是敵我矛盾的鬥爭問題。在人民內部,有些人對於肅反問題的看法,也有一些不同。有兩種人的意見,和我們的意見不相同。有右傾思想的人不分敵我,認敵為我。廣大群眾認為是敵人的人,他們卻認為是朋友。有“左”傾思想的人則把敵我矛盾擴大化,以至把某些人民內部的矛盾也看作敵我矛盾,把某些本來不是反革命的人也看作反革命。這兩種看法都是錯誤的,都不能正確地處理肅反問題,也不能正確地估計我們的肅反工作。 為了正確地估計我國的肅反工作,我們不妨看一看匈牙利事件對於我們國家的影響。匈牙利事件發生以後,在我國一部分知識分子中有些動盪,但是沒有引起什麼風浪。這是什麼原因呢?應該說,原因之一,就是我們相當徹底地肅清了反革命。 當然,我們國家的鞏固,首先不是由於肅反。我們國家的鞏固,首先是由於我們有經過幾十年革命鬥爭鍛煉的共產黨和解放軍,有經過幾十年革命鬥爭鍛煉的勞動人民。我們的黨和軍隊是在群眾中生了根的,是在長期革命火焰中鍛煉出來的是有戰鬥力的。我們的人民共和國是經過革命根據地逐步發展起來的,不是突然建立起來的。有些民主人士也受過不同程度的鍛煉,同我們共過患難。有些知識分子經歷過反對帝國主義和反動勢力的鬥爭的鍛煉,許多人經歷過解放以後的以分清敵我界限為目標的思想改造。此外,我們國家的鞏固,還由於我們的經濟措施根本上是正確的;人民生活是穩定的,並且逐步有所改善;我們對於民族資產階級和其他階級的政策,也是正確的,等等。但是,我們在肅清反革命方面的成功,無疑是我們國家鞏固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這一切,我們的大學生雖然還有許多人是非勞動人民家庭出身的子女,但是除了少數例外,都是愛國的,都是擁護社會主義的,他們在匈牙利事件時期沒有發生波動。民族資產階級也是這樣。更不要說工農基本群眾了。 解放以後,我們肅清了一批反革命分子。一些有嚴重罪行的反革命分子被處了死刑。這是完全必要的,這是廣大群眾的要求,這是為了解放長期被反革命分子和各種惡霸分子壓迫的廣大群眾,也就是為了解放生產力。我們如果不這樣做,人民群眾就會抬不起頭來。從一九五六年以來,情況就根本改變了。就全國說來,反革命分子的主要力量已經肅清。我們的根本任務已經由解放生產力變為在新的生產關係下面保護和發展生產力。有些人不了解我們今天的政策適合於今天的情況,過去的政策適合於過去的情況,想利用今天的政策去翻過去的案,想否定過去肅反工作的巨大成績,這是完全錯誤的,這是人民群眾所不允許的。 我們的肅反工作,成績是主要的,但是也有錯誤。過火的,漏掉的,都有。我們的方針是:“有反必肅,有錯必糾”。我們在肅反工作中的路線是群眾肅反的路線。採取了群眾路線,工作中當然也會發生毛病,但是毛病會比較少一些,錯誤會比較容易糾正些。群眾在斗爭中得到了經驗。做得正確,得了做得正確的經驗。犯了錯誤,也得了犯錯誤的經驗。 在肅反工作中,凡是已經發現了的錯誤,我們都已經採取了或者正在採取糾正的步驟。沒有發現的,一經發現,我們就準備糾正。原來在什麼範圍內弄錯的,也應該在什麼範圍內宣布平反。我提議今年或者明年對於肅反工作全面檢查一次,總結經驗,發揚正氣,打擊歪風。中央由人大常委會和政協常委會主持,地方由省市人民委員會和政協委員會主持。在檢查工作的時候,我們對廣大干部和積極分子不要潑冷水,而要幫助他們。向廣大干部和積極分子潑冷水是不對的。但是發現了錯誤,一定要改正。無論公安部門、檢察部門、司法部門、監獄、勞動改造的管理機關,都應該採取這個態度。我們希望人大常務委員、政協委員、人民代表,凡是有可能的,都參加這樣的檢查。這對於健全我們的法制,對於正確處理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會有幫助的。 目前關於反革命分子的情況,可以用這樣兩句話來說明:還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首先是還有反革命。有人說,已經沒有了,天下太平了,可以把枕頭塞得高高地睡覺了。這是不合事實的。事實是還有(當然不是說每一個地方每一個單位都有),還必須繼續和他們作鬥爭。必須懂得,沒有肅清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不會死心的,他們必定要乘機搗亂。美帝國主義者和蔣介石集團經常還在派遣特務到我們這裡來進行破壞活動。原有的反革命分子肅清了,還可能出現一些新的反革命分子。如果我們喪失警惕性,那就會上大當,吃大虧。不管什麼地方出現反革命分子搗亂,就應當堅決消滅他。但是就全國來說,反革命分子確實不多了。如果說現在全國還有很多反革命分子,這個意見也是錯誤的。如果接受這種估計,結果也會搞亂。 三農業合作化問題 我國有五億多農業人口,農民的情況如何,對於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政權的鞏固,關係極大。我認為,情況根本上是好的。合作化完成了,這就解決了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同個體農業經濟之間的大矛盾。合作化迅速完成,有些人擔心會不會出毛病。幸好,毛病有一些,不大,基本上是健全的。農民生產很起勁,雖然去年的水旱風災比過去幾年中哪一年都大,但是全國的糧食仍然增產。現在有一些人卻在說合作化不行,合作化沒有優越性,吹來了一股小颱風。合作化究竟有沒有優越性呢?今天會場上發的文件裡面,有一個關於河北省遵化縣王國藩合作社[6]的材料,大家可以看一看。這個合作社所在的地方是一個山地,歷來很窮,年年靠人民政府運糧去救濟。一九五三年開始辦社的時候,人們把它叫做“窮棒子社”。經過了四年艱苦奮鬥,一年一年好起來,絕大多數的社員成了余糧戶。王國藩合作社能做到的,別的合作社,在正常情況下也應該能做到,或者時間長一點也應該能做到。由此可見,那些說合作化不好了的議論是沒有根據的。 由此也可看出,合作社一定要在艱苦奮鬥中建立起來。任何新生事物的成長都是要經過艱難曲折的。在社會主義事業中,要想不經過艱難曲折,不付出極大努力,總是一帆風順,容易得到成功,這種想法,只是幻想。 積極擁護合作社的是些什麼人呢?是絕大多數貧農和下中農,他們佔農村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其餘的人,大多數也對合作社寄予希望。真正不滿意的只佔極少數。許多人沒有分析這種情況,沒有對合作社的成績和缺點以及缺點產生的根源作全面的考察,把局部和片面當成了全體,這就在一些人中間刮起了一陣所謂合作社沒有優越性的小颱風。 要多少時間合作社才能鞏固,認為合作社沒有優越性的議論才會收場呢?根據許多合作社發展的經驗來看,大概需要五年,或者還要多一點時間。現在,全國大多數的合作社還只有一年多的歷史,我們就要求它們那麼好,這是不合理的。依我看,第一個五年計劃期內建成合作社,第二個五年計劃期內合作社能得到鞏固,那就很好了。 合作社正在經歷一個逐步鞏固的過程。它還存在著一些需要解決的矛盾。例如,在國家同合作社之間,在合作社內部,在合作社同合作社相互之間,都有一些矛盾需要解決。 我們必須經常注意從生產問題和分配問題上處理上述矛盾。在生產問題上,一方面,合作社經濟要服從國家統一經濟計劃的領導,同時在不違背國家的統一計劃和政策法令下保持自己一定的靈活性和獨立性;另一方面,參加合作社的各個家庭,除了自留地和其他一部分個體經營的經濟可以由自己作出適當的計劃以外,都要服從合作社或者生產隊的總計劃。在分配問題上,我們必須兼顧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對於國家的稅收、合作社的積累、農民的個人收入這三方面的關係,必須處理適當,經常注意調節其中的矛盾。國家要積累,合作社也要積累,但是都不能過多。我們要盡可能使農民能夠在正常年景下,從增加生產中逐年增加個人收入。 許多人說農民苦,這種意見對不對呢?就一方面說來是對的。這就是說,由於我國被帝國主義者和他們的代理人壓迫剝削了一百多年,變成一個很窮的國家,不但農民的生活水平低,工人和知識分子的生活水平也都還低。要有幾十年時間,經過艱苦的努力,才能將全體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起來。這樣說“苦”就恰當了。就另一方面說來是不對的。這就是說,解放七年以來,農民生活沒有改善,單單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其實,工人農民的生活,除極少數人以外,都已經有了一些改善。解放以來,農民免除了地主的剝削,生產逐年發展。以糧食為例,一九四九年全國產糧只有二千一百幾十億斤,到一九五六年產糧達到三千六百幾十億斤,增加了將近一千五百億斤。國家徵收的農業稅並不算重,每年只有三百多億斤。每年以正常價格從農民那裡購糧也只有五百多億斤。兩項共八百幾十億斤。這些糧食銷售在農村和農村附近的集鎮的,佔了一半以上。由此看來,不能說農民生活沒有改善。我們準備在幾年內,把徵糧和購糧的數量大體上穩定在八百幾十億斤的水平上,使農業得到發展,使合作社得到鞏固,使現在還存在的農村中一小部分缺糧戶不再缺糧,除了專門經營經濟作物的某些農戶以外,統統變為餘糧戶或者自給戶,使農村中沒有了貧農,使全體農民達到中農和中農以上的生活水平。至於簡單地拿農民每人每年平均所得和工人每人每年平均所得相比較,說一個低了,一個高了,這是不適當的。工人的勞動生產率比農民高得多,而農民的生活費用比城市工人又省得多,所以不能說工人特別得到國家的優待。有少部分工人的工資以及有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是高了一些,農民看了不滿意是有理由的,斟酌情況作一些適當的調整,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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