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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第五章競爭的含義-1

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 哈耶克 1324 2018-03-18
一 有跡象表明,許多經濟學家越來越清楚,他們近年來一直在討論的“競爭”,與普通語言中的競爭不是一回事。然而,儘管有人——如克拉克和馬克盧普——大膽地試圖把討論帶回現實中來,並把注意力引向現實生活,但是,一般人的觀點仍認為,經濟學家普遍使用的競爭概念是有意義的,而商人所使用的是一種濫用。人們似乎普遍認為,所謂的“完全競爭”理論,給判斷現實生活中的競爭效力提供了合適的模式;如果現實的競爭不同於那個模式的話,則依其程度不同,或是不理想的或甚至是有害的。 我認為這種態度幾乎談不上正確。我將設法表明,這種完全競爭理論的內容,幾乎根本不能稱為“競爭”;其結論很少能用來作制定政策的指導。我認為,這似乎是由於這個理論自始至終假定,那種根據較早期的理論的較正確的觀點,競爭過程有助於產生(或近於造就)的態勢已經存在,而完全競爭理論所假設的態勢如果真的存在的話,則它不僅會使所有稱為“競爭”的活動沒有活動餘地,而且會使這種活動實際上成為不可能。

如果這一切僅僅影響“競爭”一詞的使用的話,則關係不是很大。但是,經濟學家們似乎通過語言的這種獨特使用,在自欺欺人地使自己相信,他們在討論“競爭”時,言及的是這樣一種過程的本質和意義,這種過程能造就由他們假定其存在的態勢。事實上,經濟生活中的這種動力幾乎根本未予討論過。 我絕不想在此討論造成競爭理論這種奇怪狀況的原因。在本書的其他部分,我已提出,對於分析個人行為是適宜的並且是必不可少的重複方法,在這種情況下似乎已被不合理地應用到我們必須處理的社會進程這種問題上,在這個社會進程中,許多個人的決策相互影響並必然相互銜接。處理第一類問題的經濟運算(即純粹的選擇邏輯)包括了一種對可能會有的人類的態度進行分類的構造,並且還向我們提供一種敘述單一計劃中各部分間相互關係的方法。其結論隱含在其假設中,即假設同時為單一頭腦所持有的願望和對事實的了解,確定了唯一的解決方法。在這種分析中所討論的關係是邏輯關係,它只涉及製訂計劃的個人的頭腦從特定前提引出的結論。

但是,當我們處理許多人都想制訂自己的計劃這一情形時,我們就不能再假設數據對所有的計劃制訂者都相同。所以,現在的問題是,如何使各個個人據以製訂其計劃的“數據”適應他們所處環境的客觀事實(包括其他人的行為)。雖然在解決這種問題時,我們仍必須利用我們的技術以迅速得出一特定數據組的含義,但我們現在不但必須處理數據組各個個人的數據,而且必須處理必然要包含在不同人們的數據中的連續的變化過程,並且這一點更為重要。我在前面已經表明,因果因素在此以不同的個人獲得新知識的形式,或以由相互接觸所引起的數據變化的形式出現。 當我們回顧起現代的競爭理論幾乎只是專門處理所謂“競爭均衡”的狀態時,這與本問題的聯繫就表現出來了。在競爭均衡狀態中,不同個人的數據都被假設成是互相充分適應的,而需要解釋的問題,是這些數據相互適應過程的本質。換言之,競爭均衡甚至不准備闡明,如果我們發現了某某情況,就會引起某某結果。它僅限於闡明其中已隱含結論井可能存在的狀況,但並未說明這種狀況是如何產生的。在此,預先簡述一下我們的主要結論:競爭從其本質上說,是一種動態過程,但其主要特點卻被以靜態分析為基礎的假設抹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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