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第7章 第七章法國大革命、俄國的十月革命和中國的長期革命

法國大革命發生於18世紀末葉,俄國的十月革命繼二月革命之後,同時發生於1917年,中國的長期革命,迄今則已逾一個世紀,這200年來的事蹟,及於遠東與泰西,當中地理環境各不相同,社會背景也千頭萬緒,其成果當然極不一致。可是從長時間遠視界來看,以上三種運動,皆發生於具有大陸性格的國家,也都被強迫放棄過去以農業為國民經濟本位的體制,而採取以數目字管理的趨向。 這三個國家在改革的過程中遭遇重重困難,由於過去農業體制積習過深,政治上中央集權牽涉過廣,所以不容易脫胎換骨。新社會需以商業習慣為前提,其活動以低層結構的功能為準據。法國的舊體制(ancien regime)、沙皇統治下的俄國和傳統中國,不能立刻順應環境,也實由於其現存體系中無法產生各項經濟因素完成自由交換之公式和法則,以適應此需要。

這三個國家所遭的境遇,不能完全歸咎於過去組織過於簡陋。他們都曾迴光反照,表現出官僚組織(bureaucracy)的特長。法國的路易十四(1643~1715在位)自稱“朕即國家”,可見其享國時之叱吒如意。沙俄之凱撒琳二世(1762~1796在位)和亞歷山大一世(1801~1825在位),同為“開明專制”期間的明主,其文治武功也和盛清時的康熙(1662~1722)、雍正(1723~1735)、乾隆(1736~1795)三朝異曲同工。然其號召力量之雄偉,有賴於18世紀及以前的環境與背景。一到資本主義與重商主義,不僅這些國家的組織與結構不能與之抗衡,連其本身之存在都發生問題。甚至過去的行動與設施,反成為今朝的阻扼與障礙。

階級鬥爭都曾在以上三種運動中被提出。列寧提倡“所有權力交付蘇維埃”,顯然在仿效法國大革命時“山岳黨”(Montagnards)利用“無褲黨”(sans-culottes)(詳下)的戰略。中國在文革期間組織所謂“造反總司令部”,亦非獨出心裁,因為“造反委員會”(insurrection comite)也曾在18世紀末年的巴黎出現。可是法、俄、中所遭遇的艱難困苦,實由於社會上與經濟上的不平等,而階級利益的衝突,是一切問題的重心?反過來說,是否由於法國、俄國和中國的經驗,今後全世界的決策只有朝資本主義的道路上走,因為它才是“真金不怕火”? 問題尚不只此。資本主義之為一類組織和一種運動,固然發生於法國大革命之前,但是資本主義這一名詞卻因法國大革命及其過程而產生(詳第一章),所以至今也有近兩百年的歷史。以後的發展,尤以最近在中國大陸和蘇聯的發展,這名詞與社會主義對立的一個觀念,是否仍能原封不動,至此也成疑問。本書引用歸納法,主張先將法國、蘇聯與中國進入數目字管理的程序,或企圖進入這境界的經驗提出。我們從技術的觀點出發,如果能將上述三種運動作切實的解剖,再參照以前各章的資料,應能在下章作結論時,對以上各問題提出一個較客觀卻更具體的答复。

法國大革命是一個極容易產生爭執是非的題目。史學家勒費弗(Georges Lefebvre)曾於1932年寫出:“舊體制已將法國農業史擱在資本主義的道路上,大革命突然將此工作完成。”這種說法不能獲得其他作家的同意,而勒費弗又在另一書裡提及:“資本主義的進展,並沒有在這十年之內加速。相反的,環境只使它減低。”其實勒氏的兩種說法雖有矛盾,但仍可同時立腳。因為前者所言係指資本主義為一種制度,所涉及的為組織;後者則係實際存積資本的數量和動員人力與物力之程度。一種是長期間的看法,一種是近距離的論斷。可是這當中的差別極容易引起誤會。 從人身經驗寫歷史,糾纏更多。一個眾所周知的例子,是巴黎大學第一位任法國大革命專題教授的奧拉德(Alphonse Aulard)和他的門徒馬迪茲(Albert Mathiez)在本世紀初年的辯論。法國大革命的後期,過激派以丹東(Danton)、馬拉(Marat)及羅伯斯比爾(Robespierre)為領導人物,馬拉被女刺客刺殺之後,只剩著丹東及羅伯斯比爾。在奧拉德看來,丹東是英雄好漢,羅伯斯比爾則既虛榮又是書呆子,於是以他個人之好惡,決定革命之途徑。馬迪茲則強調羅伯斯比爾和他的同志真是真心誠意地為小民謀福利,丹東倒是貪污好貨,隨時可以出賣革命。他們所著的專書不說,又任教職、編輯專刊各數十年。此外撰寫大革命的各種專題著作,也近數千百部,動輒十餘冊,而瑣碎的期刊文字,更是汗牛充棟。本書脫稿之日,恰逢路易十六召開“三級會議”(Estates-General)及巴士底(Bastille)監獄暴動200週年,法國人士正籌備在紀念之中提供新感想,預料此時寫大革命的文字,必琳瑯滿目。我們讀他們著作的千百分之一已是精力不繼,又如何能抽集其精髓,作短文評論?

可是歷史是一個非常廣泛的境域,我們涉豬其間,各人的目標不同。在我們看來,法國大革命是人類歷史上一個共通的題目,影響到其他國家的發展。如果我們放棄這段題材不顧,則本書以前各章的事蹟無從交代,以後的發展也不便闡揚。在這種國際性的注意力之下,我們所企知的法國大革命,有其示範作用。上章說到美國、日本和德國過去缺乏中央體制,所以新體制之創造,阻攔較少,已給我們預先安排一種假說之中的借鏡,所以我們的觀察集中於18世紀末期,法國突然改組時,技術上所遇到的困難,而不著重人身方面之情節。茲舉一例於次: 路易十六在1791年6月企圖出奔,是大革命史中帶傳奇性的一段插曲。本來計劃周密,初步突破難關。只是一離開巴黎,一行人放鬆戒備,國王兩次被識破,車行亦不能保持預定的速率,以致途中預備接應的人員不得不撤離崗位,馬匹也已遣散。國王抵達華倫內(Varennes)時已黑夜,在此的遲滯是被截獲的一大主因。華倫內已去邊境不遠,也有奧軍準備接應。事之不成,誠然令替國王、王后同情的人扼腕不已,即歷史家內心也不免忖測:若是天假其緣,使路易平安抵達邊境,以後局勢將起何種變化?可是這種空想不僅無益,反而可能產生錯覺。以後的事實證明,當日法國的問題,已不是加強或甚至改革國家之高層機構所能解決,在這情形之下,國王之力量已是微乎其微。

法國大革命有其幕後之基本原因,其成分既複雜又磅礴,當時無人能掌握局面。倘非如此,決不會有如此眾多的革命人士與所謂反革命派先後被送上斷頭台。而且這些醞釀的因素出現既突然,在每一階段逗留的時間又不算不久,因此也不鼓勵各人立即爭取主動。勒費弗在敘述1789年10月,巴黎婦人強迫路易自凡爾賽宮遷居巴黎時,寫出:“沒有人能夠夢想到,革命至此,方才伊始。”可見得時人總以為當日的細雨微風已如未來的巨浪與狂飆。 路易十六曾被歷史家指摘為意態游離。最初他有機會出走而不願脫逃,因為逃避責任非王老氣概。巴黎不穩定時,他調兵入防,也有壓制議員的情勢,可是他被亂民威脅時,又不肯動武。他多次謀算王后,臨時又改變主意,只有最後喪身於斷頭台,才算死得光明磊落。仔細分析後,我們認為,其缺乏決斷,主要的原因還是由於局勢不能明朗化。而他對各方的責任觀念,互相衝突,亦不可謂之不真。當革命初開始時,各人無法預知其牽涉之廣,即有少數人作大刀闊斧的看法,日後證明其眼光仍過於狹窄。大革命由政策的改進而至君主立憲,又前進一步而成立民國,再進一步修改整個人類的文化,上至倫理宗教,下運曆法及度量衡,最後改變而軍事獨裁,又受國際干涉,其餘波振盪幾十年。在這情形之下,我們更只能體會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綽號“老虎總理”之克里蒙梭(Clemenceau)所說,“革命是一個整體,一個大方塊”。因為其中非人身因素(impersonal factors)比人身因素重要,這也等於說集體的責任(corporate responsibil-ity)比單獨各人的責任重要。也因為非人身因素,大革命才能與法國無直接關係的國家(如中國)之歷史銜接。

責備路易國王之不智不勇,等於責備羅伯斯比爾之不義不仁,更等於責備拿破崙之不忠不信。羅伯斯比爾穿淺藍色外衣,著貴族型馬褲,頭髮敷粉。他的親信同黨聖約斯特(Saint-Just)戴耳環,丹東和外國交涉時滲入個人利害,至少是不誠懇的。可是拿破崙也曾被指責與一個聲名狼藉的女性結婚,靠裙帶關係升官。至於說到以革命起家發財,則有波拿巴一家姊妹弟兄統統裂土稱王,或帶貴族頭銜。而拿破崙在國外的掠奪也不曾公開交代。總之,道德是真理最後之環節,人世間最高品質,一經提出,即無迴轉餘地,故事只好因之結束。以上之評論與指摘,都沒有接近我們企圖審察的主題。大革命企圖重訂人類道德的標準,其記錄不應當先被道德問題分割。我們再引用勒費弗的言辭:他說:“道德主義者必讚揚英勇,譴責殘酷,可是他不能解釋事故。”

以下是我們對大革命的看法,注重技術的立場,並在議論中追述革命過程中最基本的事實:大革命之發生,一般認為開始於1789年。其實前一年巴黎的議會(parlement)否定國王抽稅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逼著國王召開三級會議,已在序幕之前,發出了一個貴族及特權階級不受節制的先聲。此中關係非常重要,因為大革命之發生,並不是某一階級與另一階級發生致命衝突,而是各階層間、各地區間、各種利害錯綜重複。以後革命者倒能看清階級鬥爭實為解決問題的一種工具。以後這樣的作法,也見於俄國與中國。 法國之議會與英國之議會(Parliament)不同,它按地區設立,不是立法機關,而像高級法庭,也保持類似中國唐朝“門下省主封駁”的作風。所有法令一定要經過議會“登記”,才能生效,於是各行政機關不能置之不顧。而且承封建制度遺緒,司法獨立,非特別強有力之君主無法左右。 1788年巴黎的議會與路易十六的行政機構對立,即釀成政治上的僵局。

此時國家的財政也陷入低潮,原來,18世紀法國的軍事政治力量虛有其表,國家靠借債度日,軍隊也靠德國與瑞士之僱傭軍充實行伍。以前幾次的國際戰爭不是慘敗,即是勝負未分;參加美國的獨立戰爭,也算戰勝國,卻又兜上一筆蝕本生意。同時,財政的困難也不能由內部解決,因為宮廷的開銷不及預算6%,而公債攤付的利息即超過預算之半。 當日法國的人口,據估計約在2300萬至2500萬之間,巴黎即超過60萬,以法國資源之富,如果經濟組織有條理,其國計民生較之鄰國,如英國、荷蘭,不應相形見絀。而且法國的國民經濟已有起步的基礎。重商政策自17世紀以來,經過名臣黎希流(Richelieu)、柯貝特(Colbert)銳意提倡,法國的造船、海外貿易、紡織、玻璃工業和奢侈品的製造,都有長足的進展,股份公司的組織也和其他先進國家大致同時,巴黎的證券交易所經手投機生意,則一直做到大革命的高潮,1793年的“恐怖時期”被停封為止。可是在法制上,這些新經濟因素未能結合成一個自行調節的結構(在我們的眼光內亦即是資本主義尚未成熟),而只能奉承於官僚組織的呼吸之間。後者可以將各種經營特權公開販賣。現在看來,“貪污”二字已不能形容這情形。主要原因是工商業不能與農業歸併為一元,其財富基層脆弱,利益只澤潤於一部分人口,與德國落後的情形(詳第六章)相比,過猶不及。

1789年所召集之三級會議,說明法國實有三種體制。其原則有似中國漢初吳楚之亂以前的封建與郡縣並行,複雜則遠過之。第一級(First Estate)為僧侶,天主教方丈及一般僧尼,為數不逾10萬。他們有其本身的行政系統、宗教法庭,又向信民普遍收取什一捐,尚有寺院所有的地產,很多主教方丈實際上是各村莊的領主。僧侶既視察全部信民的養生送死,也管轄到他們的婚姻與遺傳,兼及教育與慈善事業。第一級不向國王付稅,但是傳統上經過磋商自願地向國庫捐助,有時擔付國債利息之一部分,唯無成例數目。 第二級為貴族。總數也不過40萬人。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原來的武士階級,有些追溯到中世紀前的德國血統,有些則是後來加封。另一種是各級法庭的法官、地方經理的首長,大體出資捐官購買。 18世紀末年法國的貴族極為混淆,有些極富,有些極貧。一般爵位由長子繼襲,可是也有新貴族頭銜,隻及於受者本身。海陸軍軍官由貴族領先,有時身份即包括特權。過去的觀念凡貴族即為莊園的領主,這種情形已不存在。因為法國土地可以自由買賣,有時候整個莊園落入平民買主手中。可是封建體制沒有全部取消,有些貴族仍為領主,仍開設莊園法庭。據估計大革命前夕,法國約1/5的士地仍在貴族手中。他們除了向農民收集封建常例之外,尚且堅持其水利權、礦產權與種樹權和狩獵權等。

貴族無集體組織的機構,向他們抽直接稅極為困難。一方面這也由於法國地方政府的組織。歷史的發展使法國領土的中央區域早期就屬國王,中央政府派駐的行政官一般不受限制。可是邊疆的各單位,在歸隸時與國王定有契約,內中也各有世襲性質的地方首長和代議性質的地方機構從中主持,稅收還待磋商。而且莊園制度的繼續存在,更是調查統計難以精密的原因。歐洲封建的成規,從不說明何種產業為何人所有,而只有多數人在同一的土地上此來彼往的享有特權,種地也只好按成規,如此更妨礙農業的增進。此外還有整個一市一鎮享有不同的特權。 第三級為平民,據稱佔全國人口94%,其中大多數為農民。法國穡夫制早已廢除,除了東北角少數地區之外,穡夫已不存在。一般農民可以自由購置產業。自耕農與佃農的比例各地千差萬別。一般的困難為耕地分割過小,農業技術無法增進。過去幾十年來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數農民感到生活壓迫。每值天災流行,即有食物匱乏之虞,也影響到市民生活。又據研究,大革命前夕與18世紀初期比較,地租增加98%,物價增加65%,工資只增加22%。所以一般小民的生活只有每況愈下。 1788年收成欠佳,入冬嚴寒,河水冰凍,食糧既短缺又無法輸送。翌年,城市里市民失業多至半數,為助長革命聲勢的主因。夏間巴黎的騷動引起各種謠傳,驚擾進入鄉村,而遍及全國。 城市裡的資產階級是革命之領導人。他們爭取本身權利,事誠有之,痛恨貴族享有特權,亦是當然。但是單純的階級利益之衝突,並不是使他們忘身捨命發動政潮的主要動機。因為他們事業成功,也可以與貴族通婚,也可以買爵捐官。只是他們在舊體制之下,感到精神上的苦悶。啟蒙運動以來,種種天賦人權、國民公約的觀念透入人心。思想和知識與社會環境及生活習慣發生距離,是現代社會裡驅使中產階級參加革命最有力之條件,法蘭西此時已具備此背景。以後銀行家和富商出資捐助市民暴動,律師以辯才參與組織,賽亞司(Sieyes)以教團成員參加革命,米哈波(Mirabeau)以貴族降為平民代表,丹東與羅伯斯比爾和大多數革命家一樣以律師出身。馬拉由醫生改作新聞記者。以上都不易以他們本身階級利害,解釋他們的心境與行動。同時資產階級(bollfg60isi)是一個極為廣泛而不著邊際的稱呼,上自至富的巨商,近乎特權階級,下至小本經營的工匠,都可稱為資產階級或市民階級,大革命固然使資產階級抬頭,也使不少資產階級成員被清算。 現在讓我們再追敘路易十六召開三級會議時的情形:這種會議自1614年以來,未曾開過。因為過去他的祖先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一共在位131年,他們注重人身政治,缺乏一個健全的組織系統。此時國王召集三級議會的目的,無非籌劃稅收方案,解決財政問題。可是下層階級已被重重剝削,既擔任封建常例,也付直接稅(taille)之全部,更提供勞役(corvee),又要負擔鹽稅(gabelle)之絕大部分,早已喘息不定,無法向他們增稅。而新負擔也不便直接的配予其他二級。過去公私財政事宜的疊床架屋,久未改組,何處可增稅、何處應加租,也無從獲悉,所以稅收與租金的收集多來承包製。只有職業上的收集人熟悉地方和個別間的情形,才能執行任務,而且從中牟利。如果其情形仍能用數目字管理,則早已用不著勞駕他們了。同時這時候還有很多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問題,例如以後風潮加緊,貴族出奔國外,下層階級裡有很多人因之失業。提高糧食的價格,應當對農民有利,可是中西部種葡萄釀酒的農夫叫苦連天。改進農業生產,首重圈地,才能將可耕地一起投入耕種,但是首先反對即是農民;他們失去了在公地採樵和牧放牲口的權利,立即無以為生。諸如此類的問題,無從規劃,找出對策。 所以從各種非人身的因素看來,法國已經無法和平磋商,公平改組。只有將一切投入一個大熔爐之內,聽候歷史之安排,只是這情形當時沒有人看穿。 當三級會議在1789年召集的時候,各級與地方的單位,依前例條列他們向國王請願的要求,稱為。 ahi6y,我們不妨徑呼之為“陳情表”。當中第二級的要求,有一段要國王固定貴族的地位。各人的勳級要仔細勘明,讓他們如僧侶一般自成一財團與系統,今後朝廷不得再以賣官鬻爵的辦法混淆名位,國王的近臣務必由貴族中遴選,他們的子弟則由王室負責教育。今日我們看來不免驚訝,此類要求可謂不識時務。大革命志在清算貴族,以後步伐一經展開,尚有不少貴族未經審問,即送上斷頭台。那麼當初何以如此跋扈囂張,在應當要求諒解的時候不虛心求願,反而大吹大擂,要求增強他們的特權? 這種舉動也可以引用非人身關係的情形解釋: 提出陳情表,也是合法程序。三級會議原來是國王與臣民的一段對話。國王固然要各級代表協同決策抽稅,後者趁此機會將下情上達。既有權力則有義務,既有義務則有權力,以上都符合於封建體制。只是會議既分三級,召集會議即已伏下了一個階級鬥爭之陰影。 各級代表由各地方單位選出,其程序不同,一般都經過初選與復選三四次。所以各代表只能算是被各地方單位授權參加,而不是以個人的見解,參加國事的磋商。經過如此的安排,各地方單位的選舉人也覺得他們已成為一種民意上的機構,除非他們階層里和地方上的陳情表獲得答复,他們責無旁貸。於是以巴黎為首,此地既為國都,又有沙龍為時尚人士討論政治之處,產生了不少期刊和小冊子煽動革命情緒。此後,巴黎的407個“選舉人”,在選出三級大會的代表之後,經常集會,巴黎公社及國民軍(National Guard)由此選舉人的會議而產生。這些機構與組織,和巴黎政客經常聚會的俱樂部,成為策動革命的基本力量,以後他們既維持秩序,也策動暴民。其他各地區的情形也大同小異,1789年巴黎的騷動一開始,舊體制派往各處的省長(intendants)逃避一空,政府的組織已經瓦解,各市鎮大致仿效巴黎的辦法,除了傳達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詳下)的法案外,已不接受國王所轄行政系統指揮。 所以舊體制力量脆弱,是局勢脫離掌握之一大主因。這種情形,也使法國大革命和俄國十月革命接近,而不能與德國的統一運動相比。 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眾首先沖入傷病軍人大廈,取得滑膛槍32000支,隨後進攻巴士底監獄,其目的在於取得兵器與火藥,解除這要塞對巴黎市民的威脅,並非所謂解放囚人。消息傳到各處,很多市鎮與鄉村群起響應,農民進攻貴族的堡壘。 為簡便起見,大革命可以分作兩個階段敘述:前期自1789年5月三級會議開幕到1792年8月,歷時3年多,其目的在製定君主立憲。 1792年8月,路易失去所有職權,革命由溫和走向極端,終至恐怖時期(reign of terror,簡稱恐怖Terror),後因“熱月反動”(Thermidorian Reaction)才得結束,時為1794年7月,後期也歷時近兩年。此後迄拿破崙於1799年11月兵變奪取政權為止,其間5年多,只算是收束整頓的時期。 三級會議召開時,第三級代表約600人,第一二兩級各約300人。起先國王和議會堅持按照1614年的成例,三級分開討論表決,如果某一議案獲得兩級的同意即算通過。顯然的,這樣無法對國家體製作任何更革,即想改變方針與政策也必困難重重。所以第三級的代表主張所有代表一堂磋商,集體表決,在這主張之下,三級會議變成了“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這組織後來自稱“憲法制定會議”[Constituent Assembly],由憲法制定會議參加產生的代議政治機構稱為“立法會議”[Legisla-tive Assembly],於1791年集會。以上都與革命後期的“國民會議”[National Convention]不同)。因為國王封鎖議會的場所,這些代表聚集於凡爾賽宮室內網球場,也鼓動一部分代表下級僧侶和前進派的貴族參與,又怕國王以武力壓制,與會的人簽名誓約之上,內稱除非達到目的,決不分散。其中提到國民大會之召開,其目的在“草擬憲法,給國家以新生,並且釐定君主制之正確原則”。 這樣展開革命的程序。路易十六看到局勢已無法掌握,就指令第一級和第二級的代表一體參與。他的讓步並非出於開明主見,而是於內外的威脅,而巴黎既感到糧食恐慌,又不知道國王意向所在。他集中軍隊於巴黎內外以防止暴民蠢動,保護國民大會的安全。但是所謂暴民既經組織,實際已是革命的群眾力量,和國民大會裡一部分代表之護身符。 三級會議於5月5日集會討論,6月20日有網球場誓辭,6月25日巴黎公社組織就緒,7月14日巴士底監獄被攻陷,7月17日路易十六前往巴黎巡視,希望撫慰眾情,10月5日仍有巴黎街頭婦女6000多人冒雨手執標槍,又挽兩門砲,跋涉12英里,到凡爾賽宮向國民大會和國王請願,提出“要麵包”的要求。由於她們後面還有國民軍兩萬人的支持,國王與王后被迫由凡爾賽遷往巴黎的特拉里茲官(Tuileries)。兩週之後,國民大會在巴黎開會,從此彼此都在巴黎群眾陰影之下,巴黎公社所指揮之群眾或暴民,對以後國事的進展有了左右全局的力量。 時至今日,這些事蹟還找不到確切的解釋。即如巴黎的暴動與婦女的示威,顯然有人策劃主持。他們是誰?當初目的何在?雖說歷史家各有猜測,最可能從中獲利的乃是奧爾良公爵(ducde Orleans),當今國王的遠房叔父,他自己想做立憲君主,也可能是賽亞司和米哈波預聞其事,甚至有人懷疑,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成名,今被公推為國民軍司令的拉法葉(La Fayette)。還有幾個辦報紙的主筆,也被指責唆使主動,卻沒有人提出可靠的證據。總之從人身方面的觀察,很難寫出此中確定的歷史。 並且1789年收成良好,糧食問題也一度解決,緊張的空氣業已和緩。那麼何以以後翻天覆地的情事尚待展開,而且內戰與斷頭台上之不斷流血,仍在3年以後產生? 國民大會決議接收寺院的地產,廢除什一捐,將各種封建義務解除,人身的義務亦無條件廢止,土地的義務則以代價贖取。又通過了“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其第一款即宣揚“凡人自出生及至今統享有自由及平等的權力,僅在共同的功利之條件下產生社會上的差別”。此外又列舉這些權利為“自由、財產權及抵抗壓迫的權利”。公民一體在法律之前平等。新法律尚待公佈,新憲法則將公民分為“現役公民”及“非現役公民”二種,前者有最低限度的賦稅,享有選舉權。 1791年召開的立法會議,即依這樣的程序產生,其組織為一院制,所以沒有貴族平民的區別,僧侶更不在話下。國王對立法會議通過的法案保持有限度的否決權(立法會議兩年一屆,國王對同一法案可以在兩屆否決,所以否決有效期間共為4年)。應付當前的財政問題,則決議發行一種紙幣,稱為“交付券”(assignats),以沒收寺院之地產作擔保。 看來這些條款所包括的改革極為廣泛,其步驟則和緩而帶妥協性,為什麼如此的方案不能化干戈為玉帛?其中必有蹊蹺。 廢除封建特權,並非在國民大會裡經過詳細審查與考慮而通過,而是少數預謀的人決定在傍晚5時開會(1789年8月4日),會議延長到清晨兩點而獲得表決,其辯論的程序也預有佈置。像這樣一種重要的改革,務須有關的人大部分承認這是眾望所歸,積極進行,才能希望克服技術上的困難。可是事實上立法時,就希望其行動有如“魔術”,所以宣傳的成分多,實際的功效少。這時候,法國殘餘的封建因素並非整體的可以耳聞目見,而是在農村中滲入各種經濟生活之中,如“聲望”即附帶著特權;在很多情形之下,人身義務與土地義務不可區分;不少封建特權出於霸占,又有一些出於契約。即讓農民付20年及25年的代價贖清,技術上也困難重重,況且有些土地又經受領人佃讓與人,更不知何人可以占得便宜,領主則藉口除非收有贖金,特權仍保持如舊,並且東西南北,各地情形不一。所以國民大會一紙法案,只產生了千般萬樣的糾紛。有些農民爭取法案給他們的利益,一直糾纏到1793年,其情節即是一種“道地的內戰”。 沒收寺院地產、廢除什一捐好像輕而易舉,可是後來牽涉更廣。各主教方丈既失去了他們手下的收入,國會就決定對他們發薪水,所以全部宗教人員成了政府僱員。又因為此時整理全國的行政區域(參照上節法國行省有中央及邊區的分別),全國領土各按境內山河劃為大致面積相等之行政區(depart-ments),於是舊的主教區裁撤,新的主教區與行政區重疊。在政教合一的方針之下,國民會議於1791年通過“宗教人員民事組織法案”(Civil Constitution of the Clergy),規定主教由選民推舉,不再由教皇認可,並且所有僧侶要宣誓盡忠於國家。一位現代作家認為這一舉“中斷了全國的團結,內戰於是開始”。 一般非信徒甚難掌握此中奧妙。羅馬教會由基督授命於保羅而產生,主教千百年來衣缽相傳有天神降命於人的意義。很多宗教人員已經覺得裁減主教人數、更改他們轄區之不當。因為在神學的立場上講,這些措施已經污褻了他們的神聖使命之根源。至於向人間政府宣誓,等於將所有的主教方丈改業為政治指導員。一部分僧侶比較達觀,覺得為主服務和民事管理可以視作兩途,但是讚成宣誓的少。 160個主教之中,只有7人宣誓。後來教皇斥責“組織法案”,更加深了法國內部的分裂。愛國人士責問,何以堂堂法國人要受命於意大利。抗拒宣誓的神父叮囑信民,不要被這種犯天瀆神的政府誤入歧途,甚至主張他們不要買賣寺院之地產,不向政府付稅,自此法國之天主教會分裂為二。路易十六之企圖出奔,近因在宗教。出奔前兩個月,他曾想參與一位正規神父所主持的彌撒,被巴黎的市民阻撓而作罷。最後他更因否決懲罰違命的僧侶之法案,與大批革命人士不相容。 路易在華倫內被截獲,送回巴黎之後,國民大會企圖避免內戰,仍讓他擔任消極的國王,聲稱他被綁票,處決計劃逃亡的人物了事。但是法國高層社會人士紛紛避難他邦,仍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1789年情勢不穩時,兩個月之內政府批發了20萬件護照,雖說有些持有者只在國內旅行,但多數流亡國外。這種情形迄未停止。 1792年正規軍內2/3的軍官都已離職。因為這些領導人物之離散,社會更不安定。流亡者(emigres)集中於比利時、意大利各處,但是以在德國萊茵河上的科布倫次(Koblenz)的一個集團最帶威脅性質,他們也和不受命的僧侶聯繫,有引導德奧的王室侵入法國,推翻革命的趨勢。在這情形之下,路易的奧國王后成為他在中外觀感間的一種負擔。旁的問題不說,單是在宗教和流亡者兩種關係之下,路易十六想做消極性的國王也不可得。 1792年巴黎群眾的蠢動,不是由於年歲的收成不好,而是因法幣貶值,一般農民寧可背糶,不願接受不值錢的交付券。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出,法國自1789年以來的基本問題並沒有解決,即如類似紙面上的法案也和“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一樣,只能算是一種計劃和一種企圖,不可能立即實現理想。這種未曾受定的局面,一遇局部危機,就會江河日下而不可收拾。 法國大革命曾被解釋有它本身的邏輯,內中群眾與權力和崇高的理想不可分割。即革命者不容易從他們的人身經驗一眼看出,而只能夠在事勢逐漸展開時,理解體會。本書接受這種觀點,並且將之擴大。大革命發生時新聞報紙初出茅廬的煽動群眾,即作者和主編也不免為他們自己的辭藻所蒙蔽。最近100多年來的進展,卻使我們在社會心理學和政治經濟學的看法,遠勝於18世紀末期。而且像法國大革命這樣偉大的事蹟,其包涵既多,內中不少的因果關係可以前後倒置。這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從以後業已發生的情事和業已證明的史實追溯回去,追究當日醞釀的情形,分析各種行動的動機。 可以簡要地說,1789年法國所遇到的困難,乃是環境需要立即採取一個用數目字管理的方式,首先則低層機構中各種經濟因素要能公平而自由地交換。而此時法國卻分為無數大小圓圈,錯綜重疊。各種人文因素也彼此牽制。經濟改革牽涉到政治體制;僧侶的組織也涉及群眾的安全。表面看來一個簡單的要求,實際有等於一隻動物之脫胎換骨。而這動物在改造期間又仍要穿衣吃飯,以致更難。 從法國革命之前後看來,這當中產生了兩個完全不同的社會,涉及政治、經濟、法律、外交、文化及宗教信仰。因其範圍大、時間短,當中無法避免暴力。革命初期希望凡事妥協,有意效法英國之光榮革命(詳第四章),後期則凡事不妥協。如果國王曖昧不明,其存在足為國事之累,則將國王送上斷頭台。如果外國有乾涉之意圖,則索性由法國作主,向奧地利、英國和西班牙宣戰,並轉守為攻地進兵比利時、荷蘭、瑞士、意大利和德國。如果封建餘存的因素糾纏不清,則將政權特權一律無代價的廢止,直接實行耕者有其田。如果僧侶不肯宣誓,以致法國的天主教會分裂,則索性不承認耶穌基督,而另崇拜一個自然神論之“最高存有”(Supreme Being)。如果反革命的人物可能滋事,不守經濟法規的人物可能影響社會秩序,即宣布“嫌疑犯法案”(Law of Suspects),一連拘禁30萬人,很多不經審判而送上斷頭台。寫到這裡,本書也要仿效西方的歷史家附帶聲明,敘述這些事之因果,並不是讚揚提倡。只是這一串事蹟之邏輯與因果,非常明顯。法蘭西要給自己創造一段新生命。 將舊有體制全部解散一切重來,其膽量值得欽佩,可是也在心理和行動上沾染著極端可怕的景象。所以小說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會用一兩頁針鋒相對的詞語,重複地敘述當日矛盾。我們試設想:舊的組織製度既已推翻,此時既無尊卑長上,也無合法與否,其合理與否,由各人作主,這是浪漫史的最高潮。同時把人類退化至原始時代,是一個令人心栗令人惶惑的境界。 預示此種情況,有盧梭(Rousseau)所謂“高貴之野人”(Noble Savage)。其為高貴,則是不染世俗上奴役旁人和剝削旁人之惡習,其為野人,是不受假惺惺的文教所拘束。恐怖時期巴黎不少婦女邊在編織絨線衣物,邊在觀賞斷頭台上的流血,甚至投井下石,對受刑的人加以凌辱、嘲笑,有近於所敘解放中人物。再敘述得徹底一點,這時候法國已近於霍布斯的初民狀態(詳第五章),亦即所有人與所有人作戰。除非有“巨靈”(Levia-than)出現,由一個全能的政府作仲裁,否則每個人都有死在暴力之下的可能。 1792年9月巴黎暴民到各監獄行凶,將1000多囚人當場打死,事後到巴黎公社領取酬金。引申霍布斯之學說,則當時聯軍攻下凡爾登(Verdun),法國國都看來危在旦夕,群情恐惶,一般人都相信囚犯將為聯軍內應,於是對他們行凶,也算是自衛。 根據這樣的邏輯,我們可以追述革命進入第二階段的情形:巨靈既為國家主權人,不能沒有發號施令的權力,但這種權力已無從由舊體制承襲,有待創造。所以其組織不能循理合法(要是合法就無需革命了)。以上各種條件注定其組織者為少數人物,首先以陰謀發難。 1792的革命,由雅各賓派(Jacobins)領導,他們經常聚會於雅各賓俱樂部,內中又以從吉倫德選出之代表所謂吉倫德派(Girondists)為表率。茲後又有所謂山岳黨者,大部也屬於雅各賓俱樂部,又參雜其他俱樂部之成員,總因為他們在國民會議席位佔高,又為過激派,所以有此名號。這兩個集團間的來往交流,相當複雜,初非徑渭分明。只是以後鬥爭展開,吉倫德派主張溫和的改革,貸路易十六以不死,也主張地方分權。山岳黨則和巴黎的市民結合,主張對法國予以一個徹底的大改革,將盧梭所提倡的“社會契約”推化為事實,在過渡期間,當然只有中央集權。他們不僅主動地將吉倫德黨逐出雅各賓俱樂部之外,還在政治上清算他們,引起恐怖之展開。 大革命分為前後兩階段,固然以1792年8月國王之失去職權為分水嶺。但是其陰謀和醞釀已在幾個星期之前開始。巴黎城市分為48個區。雅各賓的組織人員無疑受未來的山岳黨指揮(此時國民會議尚未集會,所以不能徑稱之為山岳黨),他們將這些區公所一個一個爭取組織妥當,其計劃隱匿周詳,始終無一人單獨露面。他們自稱已經消除了“現役公民”和“非現役公民”的區別,也不承認路易十六為國王。 8月9日夜,由這些區公所組成的造反新巴黎公社侵入公社的會議廳,將原有的公社組織驅逐。國民軍的司令準備干涉,則由新公社代之以新司令。其所以如此得意稱心,乃因組織者早已將巴黎市井間能持武器者全部籠絡。合法的巴黎公社和國民軍至此已失去招架的能力。 迄此,巴黎公社還保持著資產階級的風格,國民軍也限“現役公民”參加,主要的任務為維持秩序。雅各賓所動員之群眾稱為sans culottes,直譯為“不穿馬褲之人”,以別於18世紀中等以上的裝束。我們無妨稱之為“無褲黨”。巴黎之無褲黨,以小商店老闆及獨立營業之技工領頭。但是他們動輒在街頭聚集數万人,而巴黎人口以戶計半數為擁工,所以當中不可能沒有長期的佣工與短期的僱工參與行列。他們手執標槍,使迄今地方自治之武力為之改換色彩,也使整個大革命為之改觀。 凡革命則需要群眾武力。革命期望於他們的是行動多於思想,團結的力量超過個人的色彩。無褲黨提出的要求,首重糧食的價格能與工資配合,即後來提倡限制私人資本,主張任何人不得有一家店面以上的鋪場,沒有任何高深的見解。因為其簡單,所以能構成革命之大洪流。等到內部生出歧見,各有是非,革命已近尾聲了。這時候,即1792年的夏天,他們都相信生活之不愉快責任全在路易十六。 雅各賓人士與無褲黨結合,曾兩次向國王提出問罪之師。 6月20日沖入特拉里茲宮時,路易應付靈敏未生事故,對革命者說來,也算是失敗。 8月9日夜他們佔領巴黎公社的官署之後,即馬不停蹄,說服國民軍,於翌日再向特拉里茲進兵。於是“一大堆愛國者、無業遊民和冒險家,總之就是攻巴士底監獄的同樣色彩之人群”,一共集結了2萬人,向保護國王的瑞士僱傭軍作戰。國王一行逃避於立法會議的會場,請求議會保護,並且命令衛隊停止抵抗,可是武裝衝突依然展開,雙方死傷約1200人。國王王后一行從此失去自由,以後搜出一鐵匣的公文,證明路易對革命實為不利,這證件成為1793年初將他判死刑的張本。 1792年9月國民會議開幕時,國王已失去職權,“9月殘殺”即無褲黨到牢獄裡殘殺囚人(詳上。其中不少被害者為不肯宣誓的僧侶和政治犯,也有一般罪犯和娼妓同樣的在槍捧之下犧牲),這樣的事已發生,而且法國軍隊在瓦爾米(Valmy)又打了一個勝仗,在短期時間之內,戰事已穩定,民國在此時成立。最初吉倫德派還在國民會議裡佔優勢,只是為著革命至此是否應當緩和,採納眾議,還是隨著巴黎公社激烈到底等等問題,展開了和山岳黨的鬥爭。此中誰是誰非,經過很多歷史家的爭辯,只因為內中涉及個人動機,迄無定論。 今日去當時已近200年,我們有了歷史的了解,就可以說,當事人不一定能明了他們自己的行動在歷史上的真正意義。法國大革命早已展開,機構上各種基礎都已具備,於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這時候只有化複雜的情勢為簡單。現實超過抽象,決斷勝於猶豫,於是很少有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只有革命的邏輯,它亟需隨著實力找到著落。 所以國民會議以366票對361票判國王死刑,此後黨爭展開,山岳黨整肅吉倫德派,將他們推上斷頭台,發動了恐怖政治,各種政敵消失之後,過激派又展開了內部的鬥爭。羅伯斯比爾首先將最激進的赫伯(Hebert)處死,回頭又將主張較溫和的丹東處死,等到“熱月反動”展開,羅伯斯比爾也被前在各省執行恐怖政策的議會代表處死,同出於以上邏輯。在寬闊的眼光看來,法國已面臨著一個“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的局面,巨靈尚未長成,只有煽動性的報紙動搖人心,無褲黨滿街捉人。不問他們的動機如何,都成為助長革命熾熱的燃料。我們與其追究個人品德,不如認識他們的時代。 恐怖政治在“大敵當前國賊未除”的氣氛之下產生。法蘭西已有兩個總司令自動投奔敵國,在國內則徵兵30萬,又發生了溫底(Vendee)和里昂(Lyons)的內亂,土倫(Toulon)則降英,影響了地中海沿岸的安全。這時候國民會議欲藉著內外軍事政治的危機來創造一種新的社會經濟體系,其中牽涉到千縷百條人與人的關係,於是只好以暴力和威脅通成。 1793年9月5日,國民會議提出“當今的程序(order of the day)為恐怖”,只不過公開承認業已展開的一種運動,增加其強度,加快其速率而已。 但在最黯淡的時候,新的組織業已開始。丹東發起組織的公眾安全委員會(Committee of Public Sefety)集司法行政大權於一身,又通過國民會議,也操縱了立法權。它既像戰時內閣有任免將官、總攬軍事外交的能力,也藉著特務人員,監視社會人士,指揮革命法庭。它之誕生,證明非常時期實施三權分立之不合實際,也證實了柏克(Edmund Burke)所預言,法國過激運動必導引一種軍事獨裁。經過公眾安全委員會掌握的權力,由丹東而至羅伯斯比爾,又更通過巴拉(Barras)和賽亞司而至拿破崙,無疑是新法國高層結構之根源。 革命者此時還有一個有利之條件,是全國各行政區域的組織也大致仿效巴黎體制。 1789年舊體制瓦解之後,各城市也組織了他們的公社,也有地方性的雅各賓俱樂部,大都會裡也有無褲黨,他們從城市裡將力量延伸到附近村鎮裡去。革命後期,各城市也以不同的名義組織,有似於公眾安全委員會的機構,總攬動員治安事宜。當各地呈現分化趨勢之時候,國民會議決定派它自己的代表到各地去督導。反對山岳黨的吉倫德派,認為這是分化政敵的好機會,於是推舉山岳黨的代表出任。殊不知這些督導員到任之後大權在握,積極增加各個人的聲望,當中半打左右的強人,日後成為“熱月反動”之後法國的台柱。此時,他們整肅各地方組織、加強恐怖政治、執行物價管制、徵集人員物資、組織工廠、設立濟貧所、將稅額配於富人,無褲黨則承命協助他們按戶搜索。用不著說,當中必有無數違規犯法之情事,但是這種種作為,加強了中央管制,也就是將新高層結構的權力施展到低層結構裡去。因此產生的行動,合乎“山岳黨的風格”。也有歷史家謂這些中央派出之督導員,有黎希流和柯貝特(詳上)所遣派的省長之才幹,其中有些日後成為拿破崙官僚機構裡的能臣。 新體制的低層結構,可謂全民平等。大革命後期既已廢除“現役公民”和“非現役公民”的區別(但是1795年的憲法規定選舉權仍受資產限制),又革除了貴族與平民的差異,更取消了封建特權、什一捐、買官的辦法,和以前只派予平民的賦稅和國內內地的關卡,新體制開始脫胎換骨,形成一個龐大的扁平體。但這種平等乃是法律前之平等,誠可謂之為理想之機會均等,而不是均分財產或中國“均田”式的平等。劫富濟貧式的平等,曾經聖約斯特提及,可是未能付諸實施。總而言之,大革命只創造了一個低層機構裡各種經濟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交換的原則,奠定了日後以數目字管理的基礎。即山岳黨人物,有時抱有社會主義之趨向,也無從將這種思想構成一種系統。共產主義只有一次被提出,但是隨即被制壓。歷史家也承認以當日法國生產組織之程度,談不上廢除私人資本。 這樣一來,法國祇有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 “熱月反動”之後,“五人執政”(Directory)期間,“一個新國家經濟慢慢登場,經濟放任政策,[只]受國家緩和節制”。這時候農村經濟與城市經濟結為一元,批發事業開始統轄零售生意,專制政府雖策定大綱,從旁監視,其中各處接頭的情形仍待私人展開。新組織和運動既脫離封建特權的束縛,又不因宗教的禁忌而支吾,還靠什麼作其掌握之南針?那麼也只有機會均等的競爭,一切以金錢為標準了。並且它所造成的結構也只有越做越大。廣泛地展開信用,不受人身關係束縛地僱用經理,和通盤活用的服務——即是我們所認為資本主義的技術上之條件——都因之而日益顯著。設立工廠、集中生產,使獨立工匠經營的小店鋪關門,擴大了城市中的無產階級,也只是遲早之事。以上所述可以經過幾十年和幾百年的進程,而私人資本在社會上和政治上力量之比重越來越大。我們從大歷史的眼光看來,以上事情可以用1799年7月(即熱月反動之日)算作法蘭西的出發點。以同樣的眼光看來,事到當日,丹東、馬拉和羅伯斯比爾都已經完成了他們的歷史任務。他們是好人或壞人,與後人的關係不深,即算他們都不具備做獨裁者的條件,他們所創造的一種高層機構卻是以後組織與製度的基始。 這樣的說法,好像近乎宿命論(fatalist);也好像是說,將要發生的事情都會發生,與各人的存心沒有關係,甚至與人力無涉。其實也並不盡然。雖說18世紀末的法國人無從確悉今日我們所謂資本主義者所包括的了解(所以資本主義者這名稱產生於19世紀而不產生於18世紀),他們對近身之事,也並不是完全盲目地全以沖動處置。例如羅伯斯比爾倒台之前,巴黎的無褲黨已先失勢。起先山岳黨限制最高工資對無褲黨一部分人有利,對其他人不利,已經產生了分化作用。以後這種工資與物價的管制又沒有著實地維持到底,則起先受惠的也日漸不滿。羅伯斯比爾在清算丹東之前抑制左派,更使一部分無褲黨的領袖失去憑藉,其他的則藉著機會在政府裡做官,由革命者搖身一變而為職業性的官僚。所以“熱月反動”固然是由於恐怖政治做得太過頭,人心思變,一方面也是革命的力量本身已在分化,事實上各人都在計算本人切身的利害。我們所謂非人身因素和集體責任,也不是說世事之演化全由冥冥之中神秘的力量作主宰,只是事涉群眾運動和群眾心理,我們無法從各個人留下的記錄掛一漏萬地勘判,只好看清全盤局勢,以邏輯上之推論,補文獻之不足。 同時這樣看來,盧梭之所謂“高貴野人”,仍系理想上的一種極端。事實上,革命分子亦要穿衣吃飯,無法完全放棄個人之私利觀。一到對外戰爭轉敗為勝,內外的軍事威脅消除,恐怖政治已無必要時,所標榜的革命道德也是多餘,而且天主教會既已放棄它的地產和政治力量,人民信仰天主教也不足為虛。這些條件就已在邀請“熱月反動”出現,五年之後拿破崙因時就勢,只將既成事實確定。總而言之,世間既有經濟則有組織。法國既已否定巴貝夫(Babeuf)所提倡的共產社會,則新組織只能從現狀內個人的獲得與占有參差不齊的條件下展開,其基本原則為各個人自識指歸,則就不期而然地造成一個資本主義的社會了。 可是在短時間內急遽改造,法蘭西付出的代價不算不高。恐怖期間據說犧牲了17000人性命,而且這數字只是革命法庭正式判死刑的案件,其他不經審判,草率推上斷頭台的,又何止此數。里昂在清算反革命之日,將囚徒200人一批,排放在壕溝之間,予以炮轟,南特(Nantes)之牢獄被傳染病侵患,也無法給被監禁者食物,實為人間地獄,於是將逾2000囚犯,置在漏水之船上讓他們在羅爾(Loire)河中淹沉。專家估計在1793年9月到1794年7月間,因之喪生人數達35000至40000之間,而間接受害者尚不計,所拘禁之嫌疑犯則可能為30萬。因革命而引起的對外及以後長期的拿破崙戰爭,死傷更多。勒費弗提到革命期間陸軍的死亡失踪人數達60萬,而另一估計又提及1800年到1815年間戰死及因創傷而死的也近4O萬,在一個人口不到3000萬的國家,實為一個極大的數目。 然則全面動員,驅使法蘭西7%的人口執干戈以衛社稷,其力量不可謂不雄偉,也不可能全為浪費。團結士氣人心的成效不說,經濟動員也是組織新國家的一種步驟。龐大的軍隊極需食糧、被服、兵器、馬匹和交通工具,更需要民間組織的第二線和第三線的支持。國民會議期間(1792年至1795年)經濟政策著重出賣沒收的地產,管制物價與工資,一部分兵工事業由國家直接經營。但是大體上國民經濟仍保持商業性格,直接向民間爭取物資,限於事勢上的需要,著重將剩餘的糧食輸至前線,若干村鎮亦有地方政府配給食物之情事。總之除非無法避免,政府不願自己動手主持,當中一個主因即是當日經濟消息尚不靈通,局勢難於掌握。因此政府仍對商人作各種讓步,即對外貿易算是國營,政府也仍給商人各種回扣及暗盤,即限制物價時,原則上也將批發商及零售商之正當利潤計入。 “五人執政”期間(1795年至1799年),政府放棄物價與工資的管制,曾引起物價陡漲,造成通貨膨脹,各級官僚在混亂期間貪污自肥。 1797至1798間一年和大陸各國大致保持和平(只與英國仍在戰時狀態),加以收成良好,物價回跌。執政政府曾致力製定經濟對策,例如加強稅收效率、削減預算、增加關稅、繼續徵用軍事物資。 1796年的幣制改革,以紙幣換紙幣沒有功效,翌年改用硬幣,從荷蘭、德國和意大利搜括的金銀,與對外貿易的入超,解決了貨幣來源的問題,並且趁此機會收回公債。法國大革命期間的一段奇遇則是政權疊次易手,政府始終沒有正式賴債。只有1797年宣佈公債之2/3不付息,這2/3的兌換券在市場上無人問,等於被宣布作廢。另1/3也隨著跌價,從此政府對利息之負擔大為減輕。雖說收支仍不平衡,情形大有改進。只是對外不能保持和平,1798年後戰事又再失利,才有拿破崙的登場。 拿破崙加強對占領各國的榨取,將國內的稅收歸併在中央政府收入中,拒絕採取動搖人心的短視政策,又向國外借款及於熱那亞和漢堡,在1802年使收支平衡。巴黎的通利銀行(Caissedes Comptes Courants)有了波拿巴一家人及其他政府顯要為股東,雖為私營,也替政府擔任出納,又為公債付息,法蘭西的資本主義體制至此更濃厚了。於是索波爾在敘述大革命的結論時寫出: 〖中小規模之製造分工日詳;農人與都市技工之區別日益明顯,資產階級之重心因而轉移。商人及企業家取得過去遺傳之財富,領有重要地位。投機生意及供應軍需和搜括軍事佔領的土地,給他們以更大的利潤機會。經濟的自由,展開了企業集中的道路。此後這些人以他們敢冒風險和採取主動的精神投資於製造,放棄了投機生意,於是對資本主義之工業化有貢獻。 〗 敘述到這裡,本書的作者也和不少的讀者一樣感到惑然。國王王后及貴族政治家、虔誠的傳教士和帶煽動性的革命者,當中固然不乏投機分子,可是也有不少忠臣烈士同樣地在斷頭台拋頭顱灑鮮血,玉石俱焚,其最後目的無非讓資本家賺錢?難道所謂社會契約真的不過是做生意的一種契約,有如柏克所指斥,有如“買賣咖啡與胡椒、印花布和煙草”?雖說本書在以上章節中一再主張不要因為道德問題而阻礙技術之討論,可是也並不是說道德只是做事時之贅尤,可以完全不理。一到技術之研討告一段落,仍有將整個問題提出再檢討之必要。 我們所謂資本主義,只是新社會這個多面體之一面,法國大革命掃清了內部各種障壁,在新體制之下,行政系統的功能有了一種看來似是而非的矛盾性格,一方面政府變成一個全能性的政府,有如勒費弗所說:“自今之後,除了長距離和通訊技術上的困難以外,國家的意志力不再遇到任何障礙。”但是他接著又說:“資產階級宣揚人權,以自由為始他們在維護這些條件時防止國家(的克制),所以他們將國家改造,以群眾的最高主權人代替威權皇子,他們於是肅清了人身的權力。” 在了解這矛盾的時候,我們只能佩服霍布斯(第五章)的遠見,他所謂“巨靈,虛構之人”,實在是一個全能性的政府,它本身即是一切生命財產之集團,於理也不能侵害本身之生命財產。同時這種情況也有如孫文所說政府有能,人民有權。如果人民能控制政府,則不怕政府的能力強、效率高。把以上一切說成一個絕對的形式,仍是一個理想。拿破崙的政權既稱“開明專制”,可見得只是心朝這方向走,不可能水到渠成,功德圓滿。可是在拿破崙兵變之前,“熱月事變”之後,社會已開始變化,有如兩位法國史學家之研究說:“即'五人執政'期間,只要恐怖期間的大量流血成為往事,法蘭西開始呈現著大革命帶來的深遠改革,這些改革基本上給社會一個現代性格。” 他們接著又解釋這現代性格首先表示於人口生殖率之降低。雖說當日還不能立即體會,當生活程度提高的時候,人們開始注重他們生活之質量,於是節制生育。社會裡學術家和軍人抬頭,啟蒙運動的哲學家受重視。金錢成為首要,享樂主義少受檢束,漂亮的女人不僅“以人身標示著奢侈與享樂,也表現著金錢與成功”。 當社會上產生一種長期間大規模運動的時候,其因果常可以前後倒置。對法國而言,資本主義可以說是創造這社會之因,也同時是這社會所賜予之果。首先即因消除了舊體制的各種拘束和障礙,人身財產權被固定及標準化,於是所有權和僱傭在民間先構成一個大羅網。嚴格說來,國家與社會不過是這種結構的一種外部,有如布羅代爾所說:“資本主義之成功,端在它與國家互為一體,它本身即成為國家。”(詳第一章) 反過來說:這種體制也給新社會各種鼓勵和保障,更促進資本主義。如拿破崙在1804年公佈拿破崙法典,茲後他將這法典及其精神推行到他佔領軍所及的其他國家裡去,亦有促成其他國家現代化的力量,而使資本主義更為抬頭。為什麼與舊社會比較,一般人會感覺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較前自由?人類的社會生活不能沒有管制與約束。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一般人感到警察的監視較少,因為人民已受一種流動性的經濟力量所把持,這種接受金錢管制,有如洛克所說“含默的認可”(tacit con-sent),出於自願。這樣說來,“國計”不能不與“民生”共為一體,所以法國人也不能因為其社會基層的組織與“買賣咖啡與胡椒、印花布和煙草”的原則相似為可恥,只有在這種商業組織的條件下,國民經濟才能高速展開,因為生活程度提高,一種高度的現代文化才能因之而產生。柏克早應知道,文化即是生活。 在這種社會體制裡,當然只有資產階級佔優勢。全民平等之不可能,已為當時人公開提出,因此以上的發展也是自然趨勢。法國大革命之後的資產階級並非革命以前的資產階級。以前的資產階級不少已在這大洪流中犧牲,有些持有公債,卻因政府賴債而破產,另外,不少農民及下層社會人士因投機買得政府急於脫手的產業而致富,其他趁著稅收還沒有規律,軍需工業極需供應者的時候起家。革命期間誠有不少陰謀,但是整個革命的過程錯綜複雜,其牽涉範圍之大,更早超過陰謀者所預期。 而且,法國大革命展開,隨著有民族主義抬頭。路易十六的法國還只能算做一個朝代國家,拿破崙治下的法國才是一個道地的民族國家。很多法國人跟隨著波拿巴,因為他們每個人都自認是組織中之一部分,生命榮辱與共。大革命口號“自由、平等、博愛”所產生的道德精神,“與佛菩薩、基督和蘇格拉底的,沒有重要的區別”。即算劫富濟貧的觀念無法實現,而且大革命好像愚弄了一般貧民,這樣的經驗必定打擾著很多法國人的良心,所以現代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思想不開始於馬克思,而始於巴貝夫。而且法蘭西除經過拿破崙的戰爭外,以後還接著有1830、1848和1871年的革命。時至今日仍有很多過激的思想,不出於蘇聯,而出於法國。 總之,法國大革命極端戲劇性地表現一個民族和一個國家尋覓現代組織的過程,它在迫不及待的期間,表揚了人類崇高的理想,也暴露了很多人類共通的弱點。它給人類史展開了新的一頁,同時也留下一個陰影。大革命將國家世俗化,從此,良心上的事,人自己作主。但是有些革命者企圖以人類的理智代替宗教,始終沒有成功。今日法蘭西仍是一個以天主教為主的國家。本書作者於1987年經過里昂,此地曾經赤色恐怖和白色恐怖兩度浩劫,可是今日這城市只表現資本主義大都會昇平的景象,市中心的廣場上仍有路易十六紀念碑,索恩河的大橋也仍稱為波拉巴大橋,而且富菲亞(Fourviere)山頂上的教堂裡仍供奉著百十盞信男信女所供奉的明燭,表示時過境遷,人類發覺他們的生活中不能沒有理智,但理智不是一切世事的最後主宰。我們的知識愈提高,我們對旁人的容忍也要愈寬,我們道德上的責任也愈大。 1969年3月,中甦的武裝部隊在烏蘇里江珍寶島上沖突,蘇方自稱死數十人,不久戰事延至新疆邊境。克里姆林宮的領導人物,有向中國使用原子武器的企圖。 9月16日由國家安全委員會(KGB)的情報人員路易士(Victor Louis),以新聞記者的名義在《倫敦晚報》發表文章,聲稱蘇聯有向新疆使用原子武器的可能,主旨在探詢各國的反應。翌年,蘇方外交人員又在維也納歌劇院遞交美國外交人員一張未簽名的草約,內中聲稱締約國如遇第三者原爆的挑釁,可以採取報復行動,並且通知各締約國家,互相協商。尼克松及國務卿基辛格認為這樣一紙條約,等於要美國事前承認蘇聯有權對中國使用原子武器。基辛格認為,10億中國人陷於無政府狀態,決非世界之福。而且新疆接近蘇聯鐵道的終點,邊境去中國鐵道的終點則有好幾百里,如果中國欲向蘇聯尋釁,也絕不會找到如此一個對本身戰略不利的地方。所以美國雖與中共沒有外交關係,而且技術上尚處於敵對狀態,仍竭力設法與之接觸。 如果這還是一面之詞,則前蘇聯籍聯合國助理秘書斯維琴科投美,他所著書稱《與莫斯科決絕》,更敘述到幕後詳情。珍寶島事件出乎蘇聯高級人員意料之外,一時人情惶惑。有些人恐怕中共會動員幾百萬入侵,所以反而真確地討論使用原子武器。國防部長還主張使用最大氫彈。如果成為事實,不僅幾百萬中國人性命立成齏粉,蘇聯境內的安全也成問題。只有參謀總長認為不妥,因為大規模的使用原子武器,必引起世界大戰,小規模的則不能解決問題。據斯維琴科的報導,最後使主戰派懸崖勒馬的仍是美方的警告。 這些發展當然與蘇聯於1978年與越南宣布訂定攻守同盟條約有關,也引起中共於1979年初,出兵老街與諒山。經此,勃列日涅夫(Brezhnev)才轉換口氣要和中國改善關係,甚至以充滿情緒的言詞講出:“我們還記得昔日為盟友,以同志地位互相合作的日子。”而且本書脫稿之日,正值鄧小平與戈爾巴喬夫舉行高峰會議之時,可見國際間外交局面千變萬化,有識之士決不可以幾十年成見,衡量今日之事端。然則將眼光現今化,則又須從歷史的基點觀察著手。 俄國之二月革命,實際發生於3月,十月革命則發生於11月。因為教皇在1582年改革曆法,將當年刪短10天(也就是以曆日計提前10日),俄國在革命前尚未取效,迄1917年則有13天的差距。 這兩重革命發生於1917年,也同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嚴重後果。沙皇尼古拉二世缺乏想像力,為人軟弱,皇后則為德國人,不得人緣,又剛愎自用,如此與法國大革命前夕某些情形類似。而且沙皇親自前往前線主持軍事,皇后在后宮干政,引用妖人拉斯普丁(Rasputin),近似中國宮闈的黑幕。可是這些人身上之因素,既像法國也像中國,無非專制政治常有的現象。雖然替二月革命增加了不少背景色彩,可是不能受歷史家過度重視。沙皇被迫退位之日,曾令皇弟嗣位,可是大公爵麥克堅辭不就,因為局勢已不可收拾。二月革命之後,又有十月革命,更加之以內戰及斯大林之整肅,可見得人事問題並非一切問題之核心。 第一次世界大戰,俄國動員兵力1550萬,佔全人口(不同的估計,低至1億3千萬,高至1億8千萬)約10%,在無數的村莊里至少已佔壯丁半數。又徵用民間馬200萬匹。三年之內死傷及被俘人數,在600萬到800萬之間。單是1915年加拉西(Galacia)一役,俄軍就死傷141萬,被俘者也近百萬。這對社會是一種極大的擾動。迄至1917年,俄軍在前線尚有兵員650萬,當中可能有80萬人以各種代表之名義經常活動於後方。 俄國的工業基礎與交通運輸不能負擔這樣的軍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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