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大敗局Ⅰ

第97章 後續故事

大敗局Ⅰ 吴晓波 840 2018-03-18
2003年9月,牟其中被改判為有期徒刑18年。 在湖北省洪山監獄服刑的他一直沒有放棄為自己喊冤,國內法律界對牟案的詐騙認定也有很大分歧。知名的法律評論家、中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喬新生曾在2001年1月的《中國律師》上發表《為牟其中辯護》一文,2004年,《南風窗》刊文《牟其中案迷霧重重難定論》。 據稱,第三次入獄的牟其中每天的運動量驚人。他堅持每天早上繞著小籃球場跑幾十圈,午休後就來回爬樓梯幾十趟,高度相當於一座紐約帝國大廈。此外,即便冬天他也堅持洗冷水澡、做自編的體操,而每週供應的兩次肉他卻堅持不吃,以此培養體魄,“有機會出獄後把時間補回來”。 牟其中在獄中十分關注中國企業界的動態。 2003年,香港教授郎咸平批評“國退民進”政策,他寫信批駁郎咸平論點,認為“郎咸平以公平為幌子,卻挾帶著反對國企產權改革和'原罪'論的私貨”。 2004年,唐萬新的“德隆系”崩塌,牟其中專門寫信評論此事,他引用成都“武侯祠”的一副楹聯:“能攻心,則反側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戰;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後來治蜀要深思。”2005年3月,他給《中國企業家》寫信,稱“我更願意《中國企業家》組織對極具爭議的我,展開公開的調查和討論,我願意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再度為中國民營企業的發展鋪平前進的道路”。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牟其中寫《獄中書簡》:“我贊成此次金融危機是世界經濟失衡的結果,把危機根源歸結為華爾街高管們的貪婪,是膚淺的。”

到2010年,牟其中已滿70歲,每次當他從洪山監獄發出聲音的時候,中國的企業界仍然會傾耳聆聽。 根據《刑法》第81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表現良好,可以適用假釋。也就是說,2008年以後的牟其中已經完全具備申請假釋的資格。然而,在很長的時間裡,他拒絕這樣做甚至不願意申請“保外就醫”,因為他“堅稱自己無罪,要清清白白地走出去”。到2010年9月,據《中國企業家》披露,在親屬的再三懇求下,牟其中已向監獄提交了假釋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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