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歷代經濟變革得失

第13章 強國邏輯:中央集權制度的奠基之人

歷代經濟變革得失 吴晓波 1646 2018-03-18
商鞅的強國之術堪稱中國歷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殘酷、最嚴厲的一種,是一次激進的國家主義試驗。如果我們將商鞅變法的種種政策放到中央集權四大基本製度的建設框架中進行一番審視,便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的歷史性意義。 郡縣制度日後成為中央與地方進行權力分配的基本製度,這是中央集權制國家得以運行的基礎性政治制度。 軍爵制度讓有野心的孔武之人有機會進入到統治階層內部,部分地完成了精英控制模式。 在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上,商鞅採用的是“不許思想”的愚民政策,他將文人、商人、有技藝的人統統視為“國害”。有一次,他在渭河邊論法,一口氣就殺了七百餘人,導致“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他不喜歡反對他的人,甚至也討厭讚美他的人,在當初的朝堂大辯論中,他就說,“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制法之人,不足與論變”,也就是不允許爭論,不允許辯駁。司馬遷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變法過半,一些先前反對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讚美變法,商鞅說,這些都是“亂化之民”,於是把他們全部流放到偏僻的邊城,從此,再也沒有人敢於議論國事了。一百多年後,秦始皇“焚書坑儒”其實正是這一治理模式的合理體現。

在經濟模式上,商鞅試驗的是“命令型的計劃經濟”,即國家控制幾乎所有的重要生產資料,排斥或部分地禁止商品貿易,壓製或消滅自由的商人階層,從而使國民經濟完全地服務於國家的目標。 商鞅變法中所推行的眾多製度,如郡縣制、軍爵制、“農戰立國”戰略,乃至土地改革、統一度量衡和戶籍制等,都不是由商鞅發明的,不過卻光大於他,並進行了系統性的、長期而有效的試驗,在這個意義上,商鞅算得上是中國式中央集權制度的奠基之人。漢娜·阿倫特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總結了極權主義的三個特徵,即“組織上國際化、意識形態全面化、政治抱負全球化”,商鞅治理秦國正是一次古典的極權主義運動。 在商鞅的經濟思想中,“強國”與“富民”似乎是對立的。他極端地認為,人民不但不應該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絕對不能夠富足。

自古以來,如何解決分配問題,緩和貧富對立,是歷代思想家和經濟學家所共同關注的“第一命題”,早在《晏子春秋·內篇》中就出現了“權有無,均貧富”的觀點。諸子百家對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他認為最好的狀態是“均無貧”,類似於福利社會。他還主張“藏富於民”,認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但對於如何實現這些理想,他沒有具體的辦法。道家的老子也主張均貧富,其實現方式是“損有餘而補不足”。 與儒家、道家不同,墨子則承認富貴貧賤的適當差別的存在,唯要求可以相互轉化,其轉化方式取決於一個人賢德與否,他不同意儒家“藏富於民”的觀點,主張應該先讓國家富起來,所謂“官府實而財不散”。

上述幾位思想家對貧富問題的分析比較抽象,那些真正掌握國綱的人則提出了具體的辦法,比如,管仲主張以價格政策為工具來縮小貧富差距,而商鞅則走到了“強國貧民”的極端。 商鞅也反對貧富懸殊,認為“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不過在他看來,理想的狀態是讓人民始終處在同樣的貧窮線上,最好是家裡沒有一點多餘的糧食--“家不積粟”,以保持飢餓進取的精神面貌。強兵就必須使民弱、民怯和民愚,這樣的人民通過重刑或重賞即可變成為勇敢而兇猛的戰士。而一旦社會出現貧富差距變大的情況,就應該動用國家機器,用行政剝奪的方式來實現均衡,這就是所謂的“貧者益之以刑,則富;富者損之以賞,則貧”。很顯然,商鞅把人民的貧困與無知看成是國家兵源充足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這當然就是“反智”和“愚民”了。

商鞅的這種極端主義思想,在後世已成絕響,然而卻並非沒有效尤者--他們儘管再不敢像商鞅這樣說得直白、幹得決絕,但有兩個理念從來不曾放棄: 第一,不能讓民眾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潛意識卻一直留存在了下來,最終變成了一種系統化的愚民政策; 第二,絕大多數的治國者把國家強大遠遠放在民眾富足之前,強調“國強民安”,而不是“國強民富”,所謂“安”者,年份好的時候,有口飯吃,飢荒到來的時候,不餓死,這已是最大的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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