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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第五十章科研經費“黑洞”有多深

中國隱性權力調查 李松 3547 2018-03-18
把做課題當作“圈錢”手段,不但導致科研經費的巨大浪費,也助長了學術腐敗之風,阻礙了國家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2009年4月,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塵埃落定。但在調查結論中,對造假論文與相關科研經費之間的關係並未涉及,也未談及是否追繳相關經費。 “這起造假事件的發生,除個人道德因素外,科研人員考核指標剛性太強和科研經費存在管理'黑洞',也是誘發當事人鋌而走險的重要原因。”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我國一些科研經費的使用缺乏有效監管,導致一些科研人員把做課題當作“圈錢”手段,不但導致科研經費的巨大浪費,也助長了學術腐敗之風,阻礙了國家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近年來,我國科技投入穩步增加。 2006年,中央財政科技撥款達716億元,比上年增加19.2%。 2009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兩會”做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要大力推進科技創新,今年中央財政科技投入1461億元,增長25.6%。 所謂科研經費,就是通過財政手段撥付給高校和科研機構用於科學研究的費用。按理說,這些經費應專款專用,但在實際生活中,這些經費卻成了一些人隨意宰割的“唐僧肉”。 據審計署公佈,2004年的審計發現,科研系統2個部門和45個科研單位,轉移、擠占、挪用科研經費達6.69億元。另外還有13個單位把3.27億元的科研經費違規出借、對外投資甚至投入股市。 2007年7月,山東省2006年度審計報告公佈,在對高校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中發現,直接用於課題研究的費用開支僅佔40.5%,而管理費用、人員經費等開支佔近6成。

據了解,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科研經費一般由兩部分組成,即該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統一申請、管理的課題經費和該單位職工自行聯繫申請的課題經費。無論是哪部分經費,均統一由該科研機構管理使用。 但是,這種看似嚴密的管理制度背後,卻隱藏著一些鮮為人知的迷局。據了解,目前在有些高校和科研機構,科研人員申請到課題,作為獎勵,可以從中按一定比例提成。此外,一些高校和科研機構爭取到科研經費後,還得向相關人員送一定比例的回扣。因為要依靠某一項目去申請科研經費,該項目首先必須通過主管方的專家組評審。 經過層層打點後,科研經費才到了具體負責實施項目的課題組手裡。而這其中,又會出現少數科研人員通過挪用、虛報、貪污等手段侵吞科研經費的現象,最終用於科研項目本身的經費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我國很多科研院所是靠科研經費來維持運行的,科研人員的大部分工資以及待遇落實等,都從科研經費中支取。”北京師範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告訴記者,“其他開支,除了正常的出差費、資料費、專家論證費外,有的科研人員連家庭電話費、交通費、私家車保險費和維修費等,也千方百計從科研經費中報銷。” “在做項目預算時,如果需要80萬元,很多人一般會報100萬元。”北京某知名科研機構的一位科研人員向記者透露,“只要經費撥下來,就得想方設法用完。如果項目快做完了,可以變通買電腦,置辦辦公用品,等等。”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一些項目的經費撥付方式也存在嚴重問題,主要是項目啟動時經費不到位,等到項目進行過半時經費才撥付,但又要求按時花完,於是就出現了突擊花錢的現象。

不少受訪者認為,目前我國科研經費分配和使用上存在著嚴重的兩極分化現象。有些科研領域成為一些權威人士的“勢力範圍”,只有“圈內人”才可能得到大項目。而其他人員,要弄到一個科研項目十分艱難。 “目前有一些學科帶頭人,很少參與具體科研工作,卻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跑項目上。”齊善鴻說,“目前國家幾大科研基金的申報日趨規範,但也有一些項目的申請尚存在'潛規則'。某些課題帶頭人,利用自己在學術界的聲望和關係,提前向評委打招呼,結果總有項目可得。他們把爭取到的項目,讓自己的學生或朋友去做,自己則成了'項目老闆'。”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很多課題申請難度越來越大,競爭非常激烈。 “項目老闆”在高校和科研機構中,由於把持著某些優勢資源,也就成為一個相當惹眼的群體。

“我們單位的工資不高,收入主要靠做項目。”北京某科研機構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那些學科帶頭人爭取下科研經費,就有了極大的支配權,誰在項目中承擔什麼樣角色,都是學科帶頭人說了算,收入的多少,自然與此緊密相關。” 據了解,每年爭取到多少立項和科研經費,也是上級主管部門考核一些科研單位的“硬指標”。有些高校和研究機構為了得到科研經費,除課題組及科研人員外,還廣泛動員職工申請科研項目,並與職稱和工資掛鉤。 中國科協一項對科技工作者的調查顯示,有50.7%的人認為在科研工作中遇到的最大困難就是“申請課題困難”,有14%的人認為在項目申請上花的時間和精力最多。 “能爭取到國家級課題項目,就標誌著有能力,評職稱、評獎乃至當博導,等等,都有了資本。”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考核壓力大,有的科研帶頭人申請下來項目後,投入到科研的經費很少,而是拿著這筆錢去拉關係,跑下一個課題。”

“現在能靜下心紮實做研究的人越來越少,而急功近利的人越來越多。這樣的氛圍,將會毀掉一些有前途的科研人員。”放眼當下的高校和科研機構,中國社科院尹韻公研究員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此表達了他的憂慮。 不少受訪者認為,科研經費管理存在“黑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科研人員的工作熱情,助長了拉關係等“潛規則”的盛行。尤其是在一些科研領域中出現了權威分享重點課題的“小圈子”現象,背離了科學精神和公平競爭原則。 “由政府部門直接進行科研經費的投入和管理,其工作程序、經費配置、課題評價以及成果鑑定等方面存在很多問題。”李成言認為,在高校或科研機構內部,這種不公平形成了收入上的不均等,也污染了知識分子群體內部公平競爭、積極創新的精神。

記者調查發現,現在不少學術刊物為創收,誰出錢就先給誰發。有的科研人員拿到科研經費後,為盡快交差,乾脆從網上查找文獻,撰寫所謂的“科研論文”,花高價“版面費”發表,嚴重危害了我國的學術生態。 在這樣的環境下,學術腐敗自然屢見不鮮。 2006年,上海交通大學的“漢芯造假事件”震動中國科技界。 “漢芯”曾被譽為“中國芯”,但誰也沒有想到,花費了國家上億元科研經費研發出來的“漢芯”系列芯片竟是假的! 2007年8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了當年第一期監委會簡報,稱有13個學術科研機構和個人涉嫌“抄襲剽竊論文”或“在申請書中弄虛作假”以獲得科研經費。 但是,對騙取國家科研經費的學術腐敗行為,幾乎沒人受到任何法律上的追究。一般情況下,即使發現科研經費使用不當,處罰措施也僅為限制該項目負責人日後的新項目申請。

據了解,我國科研經費管理亂像已引起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 2005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財政部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提出12項措施;2007年8月,科技部發布首個專門規範科技經費監督管理工作的製度規定——《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但記者調查發現,由於我國在科研經費的審批、劃撥、使用、結算等各個環節都缺乏強有力的監管和懲戒機制,這些規定並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當前,我國正倡導建立創新型社會,國家期望通過提高科技投入和科研水平,來提升國家的整體實力。因此,如何科學、合理、高效地使用科研經費,就顯得尤其迫切和重要。 在美國,政府不設立研究機構,而是通過簽訂研究合同的方式,把科研任務交付給大學或私營公司。除了少數國防機密項目,絕大多數科研經費都依靠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國家衛生基金會、國防部高科技組織等提供項目,通過競爭方式讓研究型大學和其他實驗室來操作。

針對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尹韻公建議:“應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的績效評價體系,明確設立政府科技計劃和應用型科技項目的績效目標。可在簡化程序的基礎上,對課題進行公開招標,只要科研單位完成任務,'產品'合格,供需雙向就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樣將會減少很多可能產生腐敗的環節。” “凡是國家各級財政支出的經費,都需納入財政監管體系,科研經費也不應例外。”齊善鴻認為,“要從立項著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確保立項的全程公開、公正和透明,對項目的各責任主體進行跟踪考核,以專項審計方式加強科技經費監管。同時,發揮網絡監督作用,允許同行進行監督和舉報。”

“應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現有的科研項目評審機制。”國家行政學院龔維斌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家一些重大項目的評審,評審專家的遴選、評審程序的設定、評審意見的採取和公開等都應有科學的規定。科研項目的立項和其他重要環節都要評估,入選的科研項目應向全社會招標並公示,項目的開展和完成要有評估,並且要讓社會各界有渠道了解科研經費的使用及產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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